重庆巫山大溪遗址出土石器的整理与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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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0 来源:重庆考古

一、引言

长江三峡地区自旧石器时代以来一直是古人类生存演化的重要区域,该地区发现了数量众多的史前遗址,出土了大量的石器。其中关于旧石器时代遗址的石器研究相对充分,不仅关注该地区石器的类型、技术和功能,还进一步探讨了该区域古人类的生存适应和人群的迁徙扩散[1]-[4],然而关于新石器时代遗址的石器研究较为欠缺。长期以来,受新石器时代考古以陶器为重心的研究传统影响,对于同样富含人类行为信息的石器则明显缺乏足够的关注,相关研究开展较少[5]。三峡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的石器研究主要表现为报告或简报中的择要报道,且主要针对磨制石器,打制石器往往被忽略,很少进行系统报道或开展专门研究。随着考古学研究重心的转向,结合南方地区打制石器延续时间较长的特点,针对三峡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的石器开展系统研究,亟须引起重视。

大溪遗址是长江三峡地区最著名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是大溪文化的命名地,因发现大量带有奇特葬俗的大溪文化墓葬而闻名[6]。同样特殊的是,该遗址发现数以万计的石器,其中打制石器占大多数——这种反常现象引起发掘者和研究者的极大兴趣,也引发对特定环境资源条件下石器组合功能与技术适应的探讨。大溪遗址丰富而特殊的石器遗存为开展峡江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石器的系统研究提供了良好条件。本文拟从传统考古背景分析和类型学研究出发,结合数理统计与归因分析方法,从石器类型和技术视角阐释大溪遗址石器工业的特征及其成因,也为深入理解峡江地区古人类的技术行为与生业经济奠定基础。

二、石器分类与统计

本文共观测大溪遗址出土石器14353件,其中少量石器出自遗址晚期地层和遗迹单位,主要属于商周、汉唐等时期;另有部分石器因地层扰乱等原因,时代或分期不明(表一)。历史时期和时代不明的石器,绝大部分与史前时期的石器类型基本重合,但也出现少量新类型,如串珠(n=1)、石镯(n=1)和项链坠饰(n=1)等装饰品,穿孔石刀(n=1)和纺轮(n=1)等工具。同时,也发现少量特殊石器和罕见原料,如燧石石核(n=1)、燧石断块(n=1)、燧石备料(n=1)、硅化木(n=1)、钟乳石(n=1)等。需要说明的是,大溪遗址出土石器数量巨大,当年发掘时囿于时间和条件等原因,大量石片(含断片)、断块等初加工产品并未全部采集,此类初加工产品占石器总数的数量比例可能会失准,但作为抽样统计,应该也不影响相关结论的准确性。本文主要对史前时期(新石器时代)的石器进行研究。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排除了历史时期和分期不明的石器,仅对属于史前时期的11074件石器进行系统观测与统计。

大溪遗址的石器按照常规类型或用途可大致分为原料备料、初级产品、生产生活工具、装饰仪式用品和副产品五大类(表二)。其中,原料备料包含砾石(n=220,1.99%)与颜料(n=13,0.12%),初级产品包含石核(n=63,0.57%)与石片(n=5000,45.15%),生产生活工具包含工具备料(n=278,2.51%)、工具雏形(n=151,1.36%)、工具成品(n=4163,37.59%)、工具残件(n=365,3.29%),副产品包含断块(n=529,4.78%)与岩片(n=281,2.54%)。需要说明的是,石器的分类鉴定兼顾了旧石器和新石器的分类定名原则与标准:数量和种类较多的石器在大类基础上细分种类和型,如工具中石斧等类型会按照终端加工技术和形态尺寸划分型和亚型(表二)。由于石器在历时性演变方面特征表现不明显,类型或亚型的划分一般不代表演变关系,石器的文化分期主要依靠地层关系和遗迹单位来确定。本文对石器的观测重点体现在原料岩性、形态类型、技术工艺、尺寸重量及完残情况等方面。

表一 大溪遗址不同时期各单位出土石器数量统计表(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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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项数据逻辑关系完整,百分比因“四舍五入”取整,加总可能不等于100%,此为合理计算误差。后文存在类似情况,不再赘述。

表二 大溪遗址石器分类分型统计表(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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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器概述与分析

(一)原料备料

原料备料包含砾石(n=220,1.99%)和颜料(n=13,0.12%)。

砾石220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1.99%。砾石是无人工痕迹、但经过人为选择或搬运至遗址的天然河卵石,可能作为石锤、石砧等工具的原型备料,也可能是作为石核剥片的储备石料。砾石形态、大小各异,岩性以石灰岩(n=90,40.90%)为主,石英岩(n=28,12.73%)和脉石英(n=25,11.36%)次之,还有少量其他岩性。

颜料13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0.12%。颜料主要为赤铁矿石,为人为选择或搬运的特殊矿物岩石;其形状不规则,一般尺寸较小,外表局部风化,呈现红褐色、橙红色等色泽。

(二)初级产品

初级产品包含石核(n=63,0.57%)和石片(n=5000,45.15%)(图一)。

石核63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0.57%。岩性可分为脉石英(n=16,25.40%)、石英岩(n=15,23.81%)、石英砂岩(n=14,22.22%)、石英斑岩(n=10,15.87%),还有少量其他岩性。根据石核的剥片技术可分为A、B、C三型:A型为平面砸击石核(n=6,9.52%),B型为锤击石核(n=1,1.59%),C型为扬子石核(锐棱砸击石核)(n=56,88.89%)(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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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大溪遗址出土的石核、石片(初级产品)

1.B型石核(2000WD Ⅰ T0402q) 2.Ⅳ型石片(2000WD Ⅱ H153) 3、11.Ⅲ型石片(2003WD Ⅰ T0408q、2003WD Ⅰ T0507:270)  4、5、6、7.A型石核(2000WD Ⅱ T1202u、2003WD Ⅰ T0710、2002WD Ⅰ T0510e、2000WD Ⅱ H165) 8.Ⅰ型石片(2000WD Ⅰ T0804v:14)9、10.Ⅱ型石片 (2000WD Ⅰ T1p、2000WD Ⅰ T0804x) 12、13.C型石核(2001WDIIT1710j、2003WDIT0408t

A 型:6件,平面砸击石核。岩性均为脉石英,多为椭圆形小砾石两端砸击,形成错向的两个剥片疤。砸击石核尺寸均较小(2.1厘米≤长≤3.9厘米,8克≤重≤40.7克)。剥片工作面数量以一个(n=4)为主,两个(n=2)次之。

B 型:1件,锤击石核。岩性为石英岩,单台面锤击石核。

C 型:56件,扬子石核(锐棱砸击石核)。岩性略复杂,以石英岩(n=14,25.00%)和石英砂岩(n=14,25.00%)为主,脉石英(n=10,17.86%)、石英斑岩(n=10,17.86%)次之。绝大部分为扁平砾石摔击或锐棱砸击形成,一般于砾石侧棱处进行击打剥片。砸击石核尺寸较大(2.9厘米≤长≤14.7厘米),打击点清晰,多为1个大的剥片疤,少量石核残留2~3个较小石片疤。

石片5000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45.15%。其中,完整石片2927件,占石片的58.54%;断片1422件,占石片的28.44%,残片651件,占石片的13.02%。石片中的残片无法准确判断其剥片技术,可根据完整石片和断片技术特征进一步分为Ⅰ、Ⅱ、Ⅲ、Ⅳ四型:Ⅰ型为锤击石片(n=245,4.90%);Ⅱ型为扬子石片(锐棱砸击石片)(n=4080,81.6%);Ⅲ型为砸击石片(n=19,0.38%);Ⅳ型为双阳面石片(n=5,0.10%)(图一)。

Ⅰ型:245件,锤击石片。岩性以石英砂岩(n=119)居多,石英岩(n=53)、石英斑岩(n=48)次之,还有少量其他岩性。锤击石片一般具有明显的台面、打击点和半椎体,但尺寸普遍较小(长≤5厘米),与其他石片的尺寸形态明显不同,大多应为锤击法加工或修理工具所产生的修理石片。

Ⅱ型:4080件,扬子石片(锐棱砸击石片)*。此类石片数量最多,岩性也较为复杂,尺寸相对均匀,最大长一般集中于7~12厘米。这种石片特点鲜明,台面呈线状或线性凹缺,打击点鲜明,腹面较平或有弧状凸棱,也称为“零台面石片”。此类石片普遍具有锋利的边缘,远端多保留疑似使用痕迹(n=3159,77.43%),所以很多是作为工具直接使用的“使用石片”。

Ⅲ型:19件,砸击石片。岩性以脉石英占主流,尺寸普遍较小;仅2件为硅质灰岩和板岩,尺寸较大(长>20厘米、长>8厘米),应为长砾石沿节理面砸击对半破裂形成。砸击石片两端有相对的砸击痕迹,腹面较平或内凹,也称“两极石片”。

Ⅳ型:5件,双阳面石片。此类石片数量虽少,但岩性并不单一,为双阳面技法所生产的特殊石片,具有双打击点和双腹面,但也不排除为扬子技术(锐棱砸击法)剥片时偶然产生。该类石片始见于非洲旧石器时代遗址,在中国局部地区也有少量发现,代表着一种简单的预制剥片技术,也被称为“孔贝瓦技术”(Kombewa method)。

(三)生产生活工具

生产生活工具包括工具备料(n=278,2.51%)、工具雏形(n=151,1.36%)、工具成品(n=4163,37.59%)、工具残件(n=365,3.30%)。

工具备料278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2.51%。工具备料是古人根据目标工具的形态、尺寸而精心挑选的天然岩石备料,将其加工成目标工具的意图非常明显。工具备料的岩性以石英岩(n=85,30.58%)为主,石英砂岩(n=41,14.75%)次之,还有少量其他岩性。当然工具备料的岩性与其意图加工的目标工具有密切关系,如石斧锛备料的岩性以石英岩(n=69,33.33%)为主。工具备料根据其形态和加工意图可分为A、B、C、D、E、F、G、H八型:A型为石斧锛备料(n=207,74.46%);B型为石凿备料(n=29,10.43%);C型为砺石备料(n=6,2.16%);D型为石铲备料(n=1,0.36%);E型为石杵备料(n=8,2.88%);F型为研磨器备料(n=1,0.36%);G型为石锤备料(n=5,1.80%);H型为工具加工意图不明备料(n=21,7.55%)。其中石斧锛备料的数量最多,形态和加工意图也较为符合,这在遗址出土的大量石斧锛阶段性产品和成品的形制特征上都有明显表现。

工具雏形151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1.36%。工具雏形是已对原坯进行初步加工、产生明确的加工痕迹,但明显未达到目标形态的工具雏形,相当于工具加工的初始阶段。工具雏形的形态、尺寸各异,岩性以石英砂岩(n=36,23.84%)为主,石英岩(n=28,18.54%)、玄武岩(n=19,12.58%)次之,还有少量其他岩性。工具雏形根据其形态和加工意图可分为A、B、C三型:A型为石斧锛雏形(n=135,89.40%);B型为石铲锄类雏形(n=4,2.65%);C型为石凿雏形(n=12,7.95%)。其中,石斧锛雏形仍然是数量最多、加工意图最明显的工具雏形类型,与石斧锛备料之间存在明显的对应和阶段性递进关系。

工具成品4163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37.59%。工具成品数量仅次于石片,种类也非常丰富,既有打制也有磨制工具,包含少部分半成品、粗成品和大量成品,但因不能准确区分工具的阶段性,故统称工具成品。按照传统的功能类型进一步将工具成品划分为石斧、石钺、石锛、石楔、石铲锄、石凿、石球、砺石、石砧、石饼、石刀、大型石刀、锥钻、刮削器、砍砸器、手镐、尖状器、凹石、石镞、石杵、石锤、研磨器、磨盘、磨棒,共计24个种类;种类之下再按照石器的加工技术和形态尺寸分型或亚型(表二)。按照“打制—琢制—磨制”的常规加工技术和流程,以石器表面存留的最终加工技术进行分型:即打制技术的工具仅包含纯打制技术生产的工具;琢制技术的工具包含打制—琢制、纯琢制技术生产的工具;磨制技术的工具则包含打制—琢制—磨制技术、打制—磨制技术、琢制—磨制技术、纯磨制技术生产的工具。

石斧1223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29.38%。石斧主要为中锋两面刃,平面基本为长方形或椭圆形,两侧略平行,向端部方向稍内收但程度小,整体略厚重,瘦长者较宽胖者多,以平顶、弧形刃为主。石斧根据完残情况可分为完整石斧(n=604,49.39%)和残断石斧(n=619,50.61%),残断石斧中大多为刃部缺失、仅残留端部及中部。岩性以石英砂岩(n=283,23.14%)、玄武岩(n=260,21.26%)为主,石英岩(n=196,16.03%)和石英斑岩(n=190,15.54%)次之。石斧以砾石毛坯(n=599,48.98%)和石片毛坯(n=602,49.22%)为主,少量石核毛坯(n=14,1.14%)、片状毛坯(n=5,0.41%)和块状毛坯(n=3,0.25%)。石斧的加工技术较为复杂,形态尺寸差异较大。石斧根据加工技术可分为A、B、C三型:A型为打制石斧(n=628,51.35%),B型为琢制石斧(n=61,4.99%),C型为磨制石斧(n=534,43.66%)。在加工技术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形态尺寸进一步将完整石斧分为大型(长≥20厘米,n=11,1.82%)、中型(10厘米≤长<20厘米,n=429,71.03%)、小型(长<10厘米,n=164,27.15%)*(图二)。

石钺2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05%。石钺是从石斧中分化出的特殊类型,器型较石斧更规整,形态轻薄宽大,近端部有较大穿孔。如2001WDⅡM81:4,石灰岩,平面形态呈梯形,中端穿孔,片状毛坯,磨制。经修复测量,刃长11厘米,刃角30°,长15.6、宽9.8、厚1.7厘米,重276.5克(图二)。

石锛539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12.95%。石锛与石斧在形态上较为相似,多为单面刃偏锋,尺寸普遍小于石斧。根据完残情况可分为完整石锛(n=401,74.40%)和残损石锛(n=138,25.60%)。根据其最终加工技术可分为A、B、C三型:A型为打制石锛(n=265,49.17%),岩性以石英砂岩(n=85,32.08%)、石英斑岩(n=65,24.53%)为主,石英岩(n=55,20.75%)次之,以石片为加工毛坯者最多(n=206,77.74%),砾石毛坯(n=57,21.51%)次之,少量石核毛坯加工(n=2,0.75%);B型为琢制石锛(n=6,1.11%),岩性以石英岩(n=3,50.00%)为主,以石片毛坯(n=4,66.67%)为主,砾石毛坯(n=2,33.33%)次之;C型为磨制石锛(n=268,49.72%),岩性以玄武岩为主,石英岩次之,以砾石毛坯(n=179,66.79%)为主,石片毛坯(n=83,30.97%)次之,少量片状毛坯**n=6,2.24%)。在加工技术分类基础上,按照形态尺寸进一步将石锛区分为大型(长≥15厘米)、中型(8厘米≤长<15厘米)、小型(长<8厘米)(图二)。

石楔12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29%。石楔是在石斧锛中识别出来的工具类型,中等大小尺寸,形制与石斧锛并无明显区别,主要特征是端部有明显而规律的敲砸痕。石楔均为磨制,岩性以玄武岩(n=7,58.33%为主,毛坯主要为砾石毛坯(n=11,91.67%),少量块状毛坯(n=1,8.33%)(图二)。

石凿48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1.15%。形态呈长条形,整体瘦长且基本通体磨制。岩性以玄武岩(n=19,39.58%)为主,少量细砂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等。石凿以砾石毛坯(n=47,97.92%)为主、少量石片毛坯(n=1,2.08%),多以长条状砾石简单打制或直接磨制。根据其最终形态所呈现的加工流程技术可分为A、B两型:A型为打制石凿(n=2,4.17%);B型为磨制石凿(n=46,95.83%)。按照形制可分为圭形凿和平顶平刃凿,其中圭形凿居多(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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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大溪遗址出土的石斧、石锛、石凿、石楔、石钺

1.Cb型石斧(2001WD Ⅱ T1913M54 : 1) 2.Cb型石锛(2000WD Ⅱ M150 : 3) 3.Cc型石锛(2001WD Ⅱ M28 : 4) 4.B型石锛(2000WD Ⅰ T0704 メ : 865) 5.Ab型石斧(2001WD Ⅱ T1313H710 : 14) 6.石楔(2001WD Ⅱ M123 : 5) 7.Ca型石锛(2000WD Ⅰ T0603⑧ : 4) 8、12、13.B型石凿(2001WD Ⅱ M84 : 5、2001WD Ⅱ M93 : 9、2001WD Ⅱ M84 : 3) 9.石钺(2001WD Ⅱ M81 : 4) 10.Aa型石锛(2001WD Ⅱ T1609M83 : 1)  11.Ca型石斧(2000WD Ⅱ M132 : 1) 14.Aa型石斧(2000WD Ⅰ T0704 : 37)

石铲锄752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18.06%。石铲锄是石铲和石锄的合称,除少量磨制且较薄的石铲较易识别,其余石铲和石锄多为打制,形制较为接近,不能明确区分,故统称石铲锄。石铲锄整体形态近等腰梯形和水滴形,两侧修型向端部内收,刃部较宽大。石铲锄两侧修型时的内收程度较石斧锛大,整体形态更为宽薄,基本均为弧形刃。石铲锄的岩性以石英斑岩(n=250,33.24%)、石英砂岩(n=224,29.79%)为主,石英岩(n=134,17.82%)次之,少量页岩、玄武岩和花岗岩等;以石片毛坯(n=726,96.54%),且纯打制(n=731,97.21%)为主。根据其最终形态所呈现的加工流程技术可分为A、B、C三型:A型为打制石铲锄(n=731,97.21%);B型为琢制石铲锄(n=5,0.66%);C型为磨制石铲锄(n=16,2.13%)。在加工技术分类基础上,按照形态尺寸进一步将石铲锄区分为中型(10厘米≤长<20厘米)、小型(长<10厘米)(图三)。

石刀3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07%。整体形态基本呈长方形,尺寸均较小、较薄(厚0.6~1.9厘米)。岩性以石英砂岩为主、板岩次之,以石片毛坯打制为主(图三)。

石镞4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10%。均为玄武岩,片状毛坯纯磨制而成。尺寸均较小、较薄(厚≤0.2厘米)。刃角在5°至10°之间,尖角在20°至50°之间(图三)。

砺石112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2.69%。残断砺石(n=78,69.64%)数量明显多于完整砺石(n=34,30.36%)。砾石毛坯(n=87,77.68%)为主,块状毛坯(n=19,16.96%)次之,少量片状毛坯(n=6,5.36%)。岩性以砂岩(n=100,89.29%)占绝对主流。以岩石直接使用为主(n=101,90.18%),少量进行修整后再使用(n=11,9.82%)。大部分砺石有1~2个磨砺面,少量砺石磨制特殊器物形成较深且长的凹槽。尺寸均较大,残断砺石残长可达30厘米,完整砺石最长为41.4厘米。体积总体较厚重,重量有11件超6100克。根据毛坯不同可分为A、B、C三型:A型为砾石砺石;B型为片状砺石;C型为块状砺石(图四)。

石砧13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31%。以砾石毛坯(n=11,84.62%)为主,少量块状毛坯(n=2,15.38%)。基本为天然砾石直接使用,仅1件有打制修型痕迹。岩性以砂岩(n=12,92.31%)为主,石英砂岩(n=1,7.69%)次之。根据形态尺寸和厚度分为A、B两型:A型为石砧(n=11,84.62%),尺寸较大、形态不规则且较厚重;B型为石砧板(n=2,15.38%),尺寸适中(长≤20厘米),形态呈板状(厚≤2.5厘米),重量较轻(707.3克≤重≤1169.4克)(图四)。

石饼36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86%。整体形态均较扁平呈饼状,尺寸较小,以砾石毛坯(n=31,86.11%)为主,有少量石片毛坯(n=5,13.89%)。岩性以石英岩(n=10,27.78%)和石英砂岩(n=9,25.00%)占主流。无人工痕迹(n=30,83.33%)为主,少量有修整痕迹(n=6,16.67%),故根据有无加工痕迹可分为A、B两型:A型为天然石饼;B型为加工石饼(图四)。

石球260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6.25%。多为近圆形球状石器,根据完残情况可分为完整石球(n=249,95.77%)和残缺石球(n=11,4.23%)。岩性以石灰岩(n=167,64.23%)为主,砂岩(n=55,21.15%)次之,少量石英岩、细砂岩等。以砾石毛坯(n=255,98.08%)为主,大部分石球为天然高磨圆砾石(n=251,96.54%),少量有磨制加工痕迹(n=9,3.46%),部分器表风化磨蚀明显。完整石球根据其尺寸大小分为A、B、C三型:A型为大石球(直径≥5厘米);B型为小石球(3厘米≤直径<5厘米);C型为石丸(直径<3厘米)。以小石球(n=124,47.69%)为主,石丸(n=102,39.23%)次之,少量大石球(n=23,8.85%)(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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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大溪遗址出土的石铲锄、石刀、石镞

1、5、6、8、9、10.Aa型石铲锄(2000WD Ⅰ T0704 : 859、2000WD Ⅱ H88 : 1、2002WD Ⅰ T0806v、2002WD Ⅰ T0510 : 144、2002WD Ⅰ T0510 : 145、2000WD Ⅰ T0804 : 98) 2.石刀(2000WD Ⅰ T0602⑨ : 131) 3.石镞(2000WD Ⅰ T0603u : 23) 4.Ab型石铲锄(2001WD Ⅱ T1711mBZ8) 7.C型残断石铲(2000WD Ⅰ T0602⑥ : 3)

石锤67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1.61%。整体形态基本呈球形、扁球形,少量呈方体;平面基本呈椭圆形、圆形,少量呈方形;球形石锤一般于长轴两端或扁体侧边使用,而方形石锤一般两端使用。岩性以砂岩为主,砾石直接使用占主流(n=52,77.61%)。根据其形态特点和尺寸大小可分为A、B两型:A型为修理石锤(n=65,97.01%);B型为琢锤(n=2,2.99%)。

凹石1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02%。如2000WDⅠT0704:942,砂岩,平面形态呈半椭圆形,扁平砾石毛坯,打制。在一面打制出较平的大片疤,片疤中央琢制或使用形成明显凹窝,凹窝最大直径为8.5厘米,深2厘米。残长10、残宽7、厚3.5厘米,重351.5克(图四)。

石杵18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43%。均为长条形砾石,直接使用,使用痕迹一般集中于两端,使用结果呈弧形琢磨面。岩性以石英岩(n=8,44.44%)为主,石英砂岩(n=6,33.33%)次之,少量花岗岩(n=1,5.56%)、绿板岩(n=1,5.56%)、流纹岩(n=1,5.56%)、细砂岩(n=1,5.56%)。

磨盘1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02%。如2003WDⅠT0507⑦:271,砂岩,平面形态近椭圆形,磨面较为平直。砾石毛坯经过打制而成,长19.8、宽15、厚3.7厘米,重1747克。

磨棒1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02%。如2001WDⅡT1710⑩,石英岩,整体形态呈柱状,砾石毛坯,为圆柱状砾石直接使用,中部残留疑似使用痕迹。长22.2、宽5.3、厚3.9厘米,重761.5克。

研磨器32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77%。研磨器是碾磨、研磨类工具,多具有明确的敲砸或研磨面;此处研磨器主要是指无法归属为石磨盘、石杵臼等研磨类工具的其他研磨类石器。岩性以石英岩为主,基本是天然砾石直接使用,少部分进行修型后使用。毛坯原型几乎为砾石毛坯(n=31,96.88%),个别为块状毛坯(n=1,3.12%)。

刮削器922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22.15%。毛坯以石片(n=866,93.93%)为主。岩性以石英砂岩(n=304,32.97%)为主。其尺寸基本较小,完整刮削器:2.5厘米≤长≤13.5厘米,1.6厘米≤宽≤11.4厘米,总体重量在5.2至495.5克之间。完整刮削器的刃长2.4~35.7厘米、刃角在20°至85°之间,基本为凸刃,大部分为反向加工,形态各异。根据其刃缘数量可分为A、B、C三型:A型为单刃刮削器(n=854,92.62%);B型为双刃刮削器(n=13,1.41%);C型为盘状刮削器(n=55,5.97%)(图五)。大型石刀3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07%。

大型石刀是旧石器时代阿舍利器物组合的一种典型石器,是以大石片为毛坯打制而成,一般沿大石片的一侧或近台面处修理把手,石片远端直接作为刃缘使用。整体形态呈刀形,尺寸均较大,可作为大型砍切类工具(图五)。砍砸器73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1.75%。毛坯以石片毛坯(n=35,47.95%)为主,石核毛坯(n=27,36.99%)次之,少量砾石(n=11,15.07%)。岩性以石英砂岩(n=29,39.72%)、石英斑岩(n=20,27.40%)、石英岩(n=20,27.40%)为主,其他岩性较少(n=4,5.48%)。砍砸器尺寸较大、较厚重,8.8厘米≤长≤17.9厘米,7.3厘米≤宽≤19.5厘米,重量在221.8至1457克之间。均为凸刃砍砸器,大部分为反向加工,刃长7~39.2厘米、刃角在40°至90°之间,差异较大。根据其刃缘数量可分为A、B、C三型:A型为单刃砍砸器(n=69,94.52%);B型为双刃砍砸器(n=1,1.37%);C型为盘状砍砸器(n=3,4.11%)(图五)。

尖状器10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24%。尖状器均为尺寸较小的小型工具,其两侧边修刃汇聚成一尖角。毛坯以石片毛坯为主(n=9,90.00%),个别石核毛坯(n=1,10.00%)。岩性以花岗岩为主,石英斑岩和石英砂岩次之,还有少量其他岩性(图五)。

手镐2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05%。整体形态均呈三角形,均为石英岩、砾石毛坯打制而成。一般由大石片或长条形砾石单面加工,两边侧刃在顶端汇聚成尖刃,尖部有残损(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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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大溪遗址出土的无刃类工具

1、2.Ab型石球(2002WD Ⅰ T2t : 17、2000WD Ⅰ T0602o : 379) 3、4.Ac型石球(2001WD Ⅱ T1812⑧ : 116、2001WD Ⅱ T1712H455 : 17-1)5.凹石(2000WD Ⅰ T0704 : 942) 6.Bb型石饼(2000WD Ⅱ T1304m : 9) 7.Aa型石球(2000WD Ⅰ T0510⑤ : 134) 8.B型石砧(2000WD Ⅱ H178) 9.A型石饼(2002WD Ⅰ T0511l) 10.Cc型砺石(2002WD Ⅰ H139 : 1) 11.A型石砧(2000WD Ⅰ T0804m)12.Cb型砺石(2001WD Ⅱ M71 : 2)

锥钻29件,占工具成品总数的0.70%。整体尺寸均较小,均以石片远端或近远端两侧修理成尖,尖角与侧边形成明显肩部。岩性以石英砂岩(n=13,44.83%)为主,石英岩(n=8,27.59%)次之,也有少量其他岩性(图五)。

工具残件365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3.29%。工具残件是工具在加工或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产生的残断件,可进一步分为未知工具残器(n=359,98.36%)和使用工具残片(n=6,1.64%)。未知工具残器是因残断而无法确定其具体类别的工具,多具有明确的工具刃缘或工具加工修理痕迹。大部分残器是在不同加工工序中发生事故而产生的工具残断件,还有少部分残器是工具使用阶段产生断裂、残损等情形且无法再修理或使用的残废品。使用工具残片主要是斧锛类工具的残片,残片上人工琢磨痕迹明显,多为斧锛类工具高强度使用导致刃部发生崩损而形成的似石片状残片。

(四)装饰仪式用品

装饰仪式品11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0.10%。可分为石坠饰(n=2,18.18%)、石璧芯(n=2,18.18%)、石璧(n=2,18.18%)、石璜(n=1,9.09%)、石玦(n=4,36.36%)。岩性以大理岩(n=6,54.55%)为主,大部分装饰品有钻孔(n=8,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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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 大溪遗址出土的旧石器孑遗工具

1.B型刮削器(2000WD Ⅰ T0604⑥) 2.A型刮削器(2000WD Ⅰ T0803z : 742) 3.C型砍砸器(2000WD Ⅰ T0403 ⑩) 4.B型尖状器(2000WD Ⅰ T0603⑩) 5.锥钻(2002WD Ⅰ H75③ : 3) 6.C型刮削器(2001WD Ⅱ T1710④ : 12) 7.大型石刀(2000WD Ⅰ T0704 : 852)  8.B型砍砸器(2000WD Ⅱ H178) 9.手镐(2001WD Ⅱ T1710⑩ : 12) 10.A型砍砸器(2001WD Ⅱ T1612H623 : 3)

(五)副产品

副产品包含断块(n=529,4.78%)和岩片(n=281,2.54%)。断块529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4.78%。

断块是剥片或工具加工过程中的副产品,为块状形态,区别于片状形态,人工痕迹清楚,形态大小各异。岩性以砂岩(n=260,49.15%)为主,石灰岩(n=98,18.52%)次之,以及石英砂岩(n=46,8.70%)、石英岩(n=36,6.81%)和脉石英(n=28,5.29%)等其他岩性,且脉石英的断块尺寸均较小。

岩片281件,占大溪遗址史前石器的2.54%。岩片是在人为搬运或加工过程中残断废弃的薄片状岩石,不具有砾石面,多节理,形态尺寸各异。岩性以砂岩(n=217,77.22%)为主,少量石灰岩(n=26,9.25%)、页岩(n=19,6.76%)等其他岩性。

四、石器工业及其成因

(一)石器工业特征总结

通过对大溪遗址出土石器类型的观测与统计分析,可将该遗址石器工业特征概括如下:

1. 石器类型包含原料备料、初级产品、生产生活工具、装饰仪式用品和副产品五大类。其中初级产品中的石片数量巨大,装饰仪式用品数量很少。石器类型构成完整覆盖了石器从原料采备到废弃的全过程,包含原料备料、初级产品、工具雏形、工具成品、废弃品等不同阶段,但基本不见废弃改制产品。

2. 石器原料来源较为单一:绝大部分为就近取材的河流砾石,少部分来自附近基岩开采的天然岩片或岩块,极少特殊稀有原料应为远距离搬运或贸易获得。原料岩性构成较为复杂,与长江砾石岩性构成一致;原料利用采用了浪费型策略,但不同类型工具在原料选择上具有明确倾向。

3. 剥片技术以扬子技术(锐棱砸击技术)为绝对主导,也存在少量平面砸击法、锤击法和双阳面技法。不同方法灵活应用于不同原坯,其中扬子技术(锐棱砸击技术)成熟且广泛使用。

4. 工具毛坯选择以石片为主,砾石毛坯也占一定比重,石核毛坯、片状毛坯和块状毛坯占比极少。工具加工优选较为接近目标形态的毛坯,多为简单加工或直接使用,是一种灵活高效的工具加工策略;使用石片数量巨大是大溪遗址一大显著特征。

5. 工具加工技术较为简单明确,分为四种:打制石器和锤击修理石片反映的打制技术;琢制石器和琢锤反映的琢制技术;磨制石器和砺石反映的磨制技术;石钺和石璧芯反映的管钻技术。其中打制技术广泛应用于各类工具,琢磨技术主要应用于斧、锛、凿等工具,而管钻技术则零星应用于石钺和装饰仪式用品。

6. 工具类型组合主要以石斧锛、石铲锄和旧石器时代孑遗工具类型为主,也有较多石球、砺石等无刃工具,其他类型较少;不同工具组合对应不同使用方式和功能用途。

7. 石器尺寸以中小型为主,重量以100克以下者居多,整体尺寸重量变异范围相对较小;但不同类别石器的尺寸、重量差异较大,整体面貌与旧石器时代南方砾石工业“粗大厚重”的特点截然不同。

(二)石器工业成因探讨

1.自然环境资源

自然环境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古人类石器手工业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大溪遗址位于瞿塘峡出口的宽坦河谷地带,地处大溪河与长江的交汇处;大溪文化时期正好处于全新世大暖期的鼎盛时期[7]。这样的自然地理和气候环境决定了该遗址附近各类资源丰富且集中,与人类密切相关的资源包含砾石原料、水生动物、陆生动植物、林木等。这些资源和古人类的生存适应需求,共同塑造遗址石器工业特点。

长江丰富而多样的原料资源为遗址石器加工场的形成和石器手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原料基础。长江的砾石多为磨圆度高且硬度较大的扁平砾石,常规的锤击法和砸击法难以对其开料剥片,迫使古人类发明创造了扬子技术(锐棱砸击技术),并且将这种技术优化并发扬光大,使其成为大溪遗址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剥片技术。同时,长江及其支流涵养着丰富的水生动物资源,渔猎经济可能已经成为大溪先民的重要生业经济之一[8]。大量渔获的加工处理和保存需要广泛使用石器,而石器中大量生产石片且多数石片具有使用痕迹的特点与这种渔猎经济非常契合。

大溪遗址背山面水且处于全新世大暖期,动植物资源应相当丰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必然也会导致狩猎采集经济的发达,而狩猎采集经济需要的工具组合主要为砍砸器、刮削器、手镐等旧石器时代孑遗工具类型。动植物资源的丰富不仅影响大溪遗址的石器类型组合,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业经济的落后。尽管大溪遗址处于宽坦的河谷阶地,土地肥沃,但农业工具的数量和类型较少,仅见石铲锄和极少数的无孔石刀等类型,可见农业在该遗址中是一种萎缩状态。同时,大溪遗址所处的地貌环境应为山地森林,林木资源非常丰富,而大溪遗址等新石器时代遗址基本为定居聚落,需要建造各类房屋建筑,林木的砍伐和深加工成为古人类不可或缺的行为活动,这也正是大溪遗址斧、锛、凿类石器数量多、类型丰富且深度使用的主要原因。

2.技术文化传统

自然环境资源固然对石器工业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但人类的技术创造和文化传承对石器工业形成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当然,部分石器特征是自然和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大溪遗址剥片技术以扬子技术(锐棱砸击技术)为绝对主导,该技术的产生主要是适应高磨圆度、高硬度且扁平的长江砾石资源,因而被重新命名为扬子技术[9]。扬子技术(锐棱砸击技术)在三峡地区的烟墩堡、冉家路口等诸多旧石器时代早、中期遗址出现并有较多使用[10]。因而,大溪遗址的技术选择不仅是适应长江特殊原料资源的结果,也是对三峡地区旧石器时代技术传统的传承发展。

大溪遗址工具加工技术中打制技术占绝对主导,且旧石器时代的孑遗工具类型大量存在。可以说,打制技术和旧石器时代的石器类型在三峡地区长时段大量存在,不仅在新石器时代仍有孑遗,甚至延续至历史时期。而在大溪遗址历史时期和分期不明的石器类型中,除了少量特殊类型,绝大部分与史前时期的类型重合。因此,大溪遗址的石器打制技术和工具类型组合相对旧石器时代而言,承袭较多、创新有限,这种特点甚至延续至历史时期,其成因除了资源和需求的因素外,理应有技术和文化传承的功劳。

大溪遗址的工具加工以石片毛坯为主,也有少量砾石不经剥片、直接修理使用的工具;工具加工优选较为接近目标形态的毛坯,修理程度较浅,权宜型工具较多。这些特点与三峡地区旧石器时代石器工业特点极为相近[11],显然这种工具加工策略和理念应承袭自三峡地区的旧石器时代遗址。总体来说,大溪遗址的石器工业主体应属于石片石器工业,而这种石器工业属性在三峡地区旧石器遗址中已有端倪,如高家镇、冉家路口、鱼腹浦、洋安渡等遗址都表现出较高比例的石片石器[12]-[14],可以说这种石片石器工业特点明显具有区域性和传承性。

五、结语

大溪遗址的石器数量巨大、类型丰富,大致可分为原料备料、初级产品、生产生活工具、装饰仪式用品和副产品五大类,尤其是石器类型涵盖了从原料采备、初级产品、工具修理、使用废弃等全流程的石器加工阶段产品,显示该遗址应具备石器加工场的性质。大溪遗址的工具类型组合反映了复杂的多样化人类行为,在生业上表现为渔猎采集为主导的经济形态。该遗址的石器工业既保留了三峡地区旧石器时代石器工业的典型特征,又有新石器时代的发展变化,甚至还延续至历史时期。大溪遗址的石器工业特征既是三峡地区特殊自然环境资源背景下技术适应的产物,也是区域技术和文化传承的结果。这种石器工业特征,正是三峡地区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乃至其后的历史时期,区域文化面貌相似、技术连续演变的重要实证。

致谢: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的李大地在项目实施中给予支持和帮助,徐克诚提供了大溪遗址石器的部分资料。巫山博物馆的张潜和张辉在资料整理过程中提供便利和帮助。作者在此一并深表感谢!


注释:

[1]高星、裴树文:《三峡远古人类的足迹》,巴蜀书社,2010年。

[2]高星、裴树文:《中国古人类石器技术与生存模式的考古学阐释》,《第四纪研究》2006年第4期,第504~513页。

[3]裴树文、高星、冯兴无等:《三峡地区更新世人类适应生存方式》,《第四纪研究》2006年第4期,第534~542页。

[4]王幼平:《石器技术与早期人类的迁徙扩散》,《考古学研究(十一)》,科学出版社,2019年,第1~12页。

[5]吴超明、宋国定:《中国新石器时代石器工业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兼及郑州地区仰韶文化石器研究的若干问题》,《南方文物》2021年第5期,第18~34页。

[6]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巫山县文物管理所:《重庆巫山大溪遗址商周时期遗存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6年第2期,第3~22页。

[7]史威、朱诚、李世杰等:《长江三峡地区全新世环境演变及其古文化响应》,《地理学报》2009年第11期,第1303~1318页。

[8]权莎、邓晓:《巫山大溪遗址鱼类随葬品及其内涵探析》,《三峡论坛(三峡文学·理论版)》2018年第2期,第7~11页。

[9]高星、卫奇、李国洪:《冉家路口旧石器遗址2005发掘报告》,《人类学学报》2008年第1期,第1~12页。

[10]冯兴无、裴树文、陈福友:《烟墩堡遗址研究》,《人类学学报》2003年第3期,第177~191页。

[11]裴树文:《三峡地区晚更新世环境与石器工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第1~153页。

[12]彭菲、裴树文、马宁等:《三峡库区冉家路口旧石器遗址2007年发掘报告》,《人类学学报》2009年第2期,第130~146页。

[13]裴树文、卫奇、冯兴无等:《高家镇旧石器遗址1998年出土的石制品》,《人类学学报》2005年第2期,第104~120页。

[14]高星、裴树文:《三峡远古人类的足迹》,巴蜀书社,2010年,第115~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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