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东 张治强:长江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研究

字号:T|T
2026-05-19 15:46 来源:中国文化遗产

摘要:长江文物资源分布区域包括13个省级行政区共34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本文从时代兼顾主题的角度将长江不可移动资源划分为人类起源遗存、中华文明起源遗存、政治军事遗迹、历史城市、传统村镇、重要古代文物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艺术文物、古代手工业遗址、古代商贸遗迹、水利设施遗迹、书院与名人文化遗迹、文化景观、近现代工业遗产、革命文物遗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见证物等类型。从文物保护阐释利用的角度规划了“一园”统领下的“一轴、八廊、七片、一网”展示利用格局。“一园”指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一轴”以长江干流为主体,以水上行为主线,自西向东沿江串联相关文物资源,形成山水文化景观轴;“八廊”以长江水系8大支流为支撑,形成围绕区域地理单位的长江文物分布廊带;“七片”围绕长江上中下游的藏羌、滇黔、巴蜀、荆楚、湖湘、赣皖、吴越等七个文化区域;“一网”聚合传统村落、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乡遗产等特有文化遗产类型,形成长江特有的文物资源保护利用体系网。从规划的视角,从文物资源中提炼长江流域特有的中华文明标识,进行文物保护展示体系规划,支撑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探索区域性或县域主题文物游径及长江文物主题展示片区建设,形成“小而美”文旅融合新业态,助力长江沿线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长江文物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文明标识;展示体系;长江国家文化公园

201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为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要求,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长江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组织长江沿线1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①文物部门开展长江流域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统计。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在此基础上,研究长江文物资源的价值特征和分布规律,开展研究高质量发展需求下的长江文物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落实国家关于长江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总要求。本文结合相关工作,就长江文物资源特征分布及相关规划设想,谈几点认识。

一、长江文物资源总体特点

长江是我国第一、世界第三大河流,全长6,397千米,流域面积约180万平方千米,横跨三大地理阶梯,流经青藏高原、横断山区、云贵高原、四川盆地、江汉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地理单元。长江沿线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34.4万余处②,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258处;文物资源集中分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7座,历史文化名镇195个,历史文化名村203个,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16个,中国传统村落4,999个;国家文化公园5个③,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9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1家。长江的文物资源见证了我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与稻作农业史、五千年文明史、三千年青铜文明、近现代民族工业先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当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重大进程,形成了具有长江流域特色的羌藏彝文化、滇黔文化、巴蜀文化、荆楚文化、湖湘文化、赣皖文化、吴越文化等典型地域文化。《规划纲要》梳理了以下15类长江文物资源:

(一)研究东亚人类起源遗存

具有重大价值的旧石器时期考古遗址,阐释我国长江沿线百万年人类史对人类起源的独特价值。如安徽繁昌人字洞遗址、东至华龙洞遗址,湖北郧县人遗址,重庆巫山人遗址,云南元谋人遗址,四川稻城皮洛遗址,等等。

(二)中华文明起源相关遗存

长江中下游典型新石器文化考古遗存,以及区域文明起源遗址群的集中分布区,呈现长江独特地理条件下距今一万年至五千年文明起源与发展历程。如,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遗址,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湖北京山屈家岭遗址、天门石家河遗址,环太湖文明起源遗址群(吴中草鞋山、余杭良渚、浦江上山、张家港东山村、嘉兴马家浜等遗址),澧阳平原文明起源遗址群(津市虎爪山,澧县十里岗、彭头山、八十垱、城头山、鸡叫城等遗址),等等。

(三)政治军事遗迹

主要包括历史时期的古代城防、军事设施等主题遗存。如,越文化史迹、吴越—南宋都城文化史迹、南京明代都城遗迹、荆州古城、海昏侯与紫金城、海防与江防史迹、山城类遗址、土司遗址等,实证各历史时期长江流域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及多元一体化进程。

(四)历史城市及历史遗迹富集区

主要包括具有重要整体性、区域性、专题性格局演变特征的重要历史城市。如会泽、丽江、平武、宜宾、鄂州、武汉等,体现长江重要节点城市的历史演变规律和千年文脉传承方式。

(五)传统村镇

主要包括保留着长江流域传统民居建筑(群)的典型村镇和少数民族特色村落。如藏羌彝碉楼与村寨、湘西古镇古村、侗族村寨、徽派建筑、江南水乡等,演绎长江沿线丰富多彩且一脉相承的区域山水特色与民族文化特色,以及因地制宜的人居环境规划建造与生产生活方式。

(六)重要古代文物建筑(群)

主要指大型古代官式建筑及建筑群。如青海、西藏地区重要寺院,贵州特色山地建筑,武当山古建筑群,苏州古典园林等,呈现因地域山形水系有别而形成的长江特有古建筑形制演变及分布规律。

(七)石窟寺及石刻艺术文物

主要包括川渝石窟等重要石窟寺及石刻单体或群组,阐释中华文明沿长江流域包容、借鉴、吸收不同文明的石窟石刻艺术表现形式,体现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

(八)古代手工业遗址

主要包括古代陶瓷、冶金、制盐、酿酒、造纸、造船、航运等手工业遗存。如瓷窑遗址(繁昌窑、景德镇御窑场、高岭瓷土矿、湘江流域古窑址等)、冶炼遗址(皖南古铜矿遗址、铜岭铜矿、蒙山银矿等)、酿酒遗址(赤水河流域酱香酒文化遗存、长江上游白酒老作坊等)、巴蜀地区井盐遗址,等等,代表长江流域古代手工业经济高度繁荣发展的历史进程。

(九)古代商贸遗迹

主要包括古代商业贸易路线、范围、节点相关遗存。如,茶马古道、唐蕃古道、丝绸之路南亚廊道、蜀道、万里茶道、海上丝绸之路、“长江运口”等,展现长江流域自古以来的商业贸易图景。

(十)水利遗产

主要包括沿线重要治水用水遗存。如,都江堰灌区文化遗产、环洞庭湖水利遗产、长江三峡、长江水文水电遗产等等,体现我国在多山多水地区开展水利、水运、灌溉等活动的建造技艺,以及利用和改造自然的伟大实践。

(十一)书院与名人文化遗迹

主要包括典型古代文庙、书院、藏书楼、名人史迹及地域文化主题遗存。如,“三苏”文物、屈原文化遗产、湖湘文化遗迹、安徽桐城派文化遗产等,是长江流域因丰富多元的文化交流而形成的各类地域文化特色。

(十二)文化景观

指长江流域自古以来形成的自然和人类的共同作品。如,长江山水文化、沿江文化景观、西湖文化景观、滇池之源等,是长江独有的山水文化理念及天人合一思想的集中表达。

(十三)近现代工业遗产

主要包括体现我国近现代工业先声的典型民族工业旧址。如,黄石矿业工业遗产、长江近代工商业遗产、杨浦滨江工业遗产等,体现中华民族图强救国、“师夷长技”的伟大创新精神。

(十四)革命文物旧址

主要包括重要革命领袖故居、重要革命事件旧址,以及体现典型革命精神的系列革命文物。如,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革命文物旧址,渡江战役和人民海军诞生地文物、安徽沿江革命文物、开国重要人物故居及革命活动旧址、红岩文化遗存、川陕片区革命文物等等,阐释长江地区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的重要作用。

(十五)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见证物

主要包括代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重大公共事件或精神的各类遗存。如,三线建设和“两弹一星”精神文物、抗震救灾精神文物等,阐释长江地区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家国情怀与奋斗精神。

二、提炼长江文物资源分布特征及展示利用框架

通过对上述文物资源的分类研究,《规划纲要》从文物保护阐释的角度提出了展示利用框架,即“一园”统领下的“一轴、八廊、七片、一网”展示利用格局。

“一园”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以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为顶层设计,全面统筹各类文物资源,形成以文化遗产廊道、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世界文化遗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内核的国家文化公园展示利用思路。具体规划图景是:以长江干流为主体,串联干流核心文物资源,承东启西,构建从青藏高原、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美丽中国文化景观轴。结合中央红军长征有关路线,串联各类红色文物资源形成红色文化线路。以唐蕃古道、茶马古道、蜀道、万里茶道、大运河、明清海防等文物资源为主体,建设南北走向的文化廊道。以金沙江等长江水系八大支流流域为地理单位,结合考古、民族、民俗、非遗等文化元素,展示长江流域不同地域自然和文化遗产多元图景。在文物资源分布密集、经济发达的成都平原、三峡、长江中游、长江下游和长三角等区域,充分利用现代交通和历史道路,建设以文物游径为主题的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一轴”以长江干流为主体,以水上行为主线,自西向东沿江串联相关文物资源,形成山水文化景观轴。

“八廊”以长江水系的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汉江、赣江为支撑,形成围绕区域历史水系的长江文物分布廊带,联通茶马古道、长征线路、蜀道、万里茶道、大运河、明清海防等大型国家文化遗产廊道,辐射唐蕃古道、蜀身毒道、官马西路、官马南路、成渝古道、川盐古道、三峡(峡江)、秦楚古道、湘桂古道、湘粤古道、徽杭古道等古代陆路、水路驿道和官道,构建以长江历史交通网络为支撑的长江文物保护利用脉络。

“七片”结合长江上中下游重要历史地理单元和历史城市布局空间框架,围绕文化主题突出、文物分布密集的藏羌、滇黔、巴蜀、荆楚、湖湘、赣皖、吴越等七个文化区域形成长江文物保护利用片区。

“一网”以长江下游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为主体,通过自然河道与人工运河构成串联,逐步聚合传统村落、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乡遗产等特有文化遗产类型,形成长江下游文物资源保护利用体系网。

三、规划构建以文物资源为载体的长江流域文明标识体系

基于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所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和价值理念等,结合对上述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的梳理,《规划纲要》建议从具有显著长江文物价值特征的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考古发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革命文物、近现代重要史迹等资源中进行中华文明标识的遴选、提炼,以推动长江流域具有传统价值、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物资源阐释与转化、传播。主要着力点是:

1. 挖掘代表长江流域古代人类起源、文明起源、中华文明从早期国家形态向大一统帝国转型阶段的重要古遗址古墓葬价值,开展研究成果转化,推动长江流域早期的代表性文明标识体系的提炼与建设。如昌都卡若遗址、郧县人遗址、元谋人遗址,上山遗址、河姆渡遗址、城头山遗址、大溪遗址、屈家岭遗址、石家河遗址、良渚古城遗址、成都平原史前城址,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石寨山遗址、盘龙城遗址、新干大洋洲遗址、程家遗址、铜绿山矿冶遗址、里耶古城遗址、楚纪南城遗址等等。

2. 从代表长江特点、地域特色的古建筑、近现代建筑及重要史迹、石窟寺、石刻等类文物资源中,分区域提炼代表性文化文明标识。如,依托布达拉宫建筑群、羌藏碉楼、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等文物资源,提炼青藏区域的文明标识;依托丽江古城、海龙屯、侗寨、遵义会议旧址、扎西会议旧址、滇缅公路等文物资源,提炼滇黔区域文明标识;依托青城山—都江堰、峨眉山—乐山大佛、大足石刻、白鹤梁水文题刻、白帝城、蜀道等文物资源,提炼川渝地区文明标识;依托武当山古建筑群、黄鹤楼、黄石工业遗产等文物资源,提炼荆楚区域文明标识;依托岳阳楼、屈子祠、岳麓书院、南岳古建筑群等文物资源,提炼湖湘区域文明标识;依托景德镇御窑场、滕王阁、白鹿洞书院、皖南古村落、黄山题刻及古建筑群、庐山文化景观、三清山道教建筑群、井冈山革命旧址等文物资源,提炼赣皖区域文明标识;挖掘南京—镇江文物资源价值,推动金陵地区文明标识建设;挖掘淮安—扬州文物资源价值,推动淮扬地区文明标识建设;挖掘大运河、苏州园林、江南古镇、西湖文化景观、中共一大会址等文物资源价值,推动长三角地区文明标识建设。

四、规划文物保护展示体系支撑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规划纲要》提出构建以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为引导的展示体系。即,以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引导,梳理具有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特色的价值阐释展示主题,形成特色文物展示点;依托长江文明标识密集分布、文脉地缘相近、文化主题突出的长江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文物主题展示片区;结合长江文物保护主题文化脉络,建设文物主题游径,形成文物展示带。具体规划思路如下:

1. 探索长江特色的主题游径建设。规划长江干流与八大支流等沿江文物密集分布带,以及茶马古道、长征、蜀道、万里茶道、大运河、明清海防等文化遗产廊道建设中国文物主题游径;依托唐蕃古道、蜀身毒道、官马西路、官马南路、成渝古道、巴盐古道、三峡(峡江)、秦楚古道、湘桂古道、湘粤古道、徽杭古道等建设区域性或县域主题文物游径;依托长江文物展示带设计长江经济带旅游精品线路,建设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四条诗路”文化旅游带,推动长江文化与长征文化、运河文化融合互动;结合长江文物展示带构建快速交通网络,形成融交通、文化、体验、休憩于一体的复合廊道。

2. 建设长江文物主题展示片区。依托特色民居群落、大遗址保护利用片区、革命文物展示利用片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江南水乡等区域性、系列性、主题性文物保护利用模式,结合历史地理单元的自然与文化资源整体保护,系统阐释藏羌文化等七大主题展示片区在独特历史与地理条件下的文脉演变,侧重遗产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各展示片区结合城市群、都市圈推出区域性文化主题线路、结合地方特色建设文旅产业聚集区。

3. 建设“小而美”长江文物展示点。通过实施长江文物展示利用工程,梳理价值和主题突出、空间集中、具备一定规模效应的特色文物展示点。如围绕前述人类起源、文明起源、政治军事、历史城市、传统村镇、古代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艺术、古代手工业、古代商贸、水利设施、书院与名人文化、文化景观、近现代工业、革命精神、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价值阐释主题,依托乡村振兴目标,以县域为单元规划长江文物特色展示点,形成“小而美”文旅融合新业态。

4. 推动长江沿线博物馆从够用向高质量发展。规划建议,注重突出体现长江文明发展历程的国家级重点专题博物馆质量提升;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传统村落、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建设新的小型专题博物馆;建设长江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博物馆之城”联盟,发挥长江沿线高质量博物馆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长江沿线博物馆与行业馆舍交流合作,以及数字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协同开发共享。

5.以保护为前提,以文物所在地发展和文化传承为目标,提升长江文物综合展示利用水平。规划提出,注重长江流域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统筹利用,在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过程中,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前提下,应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建设用于文物利用的保护展示厅、专题博物馆与展示馆、保护管理用房、考古工作基地、游客服务、道路交通、展示标识牌等配套设施。此外,也鼓励历史城市的城市更新与人文城市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利用,以文物建筑原貌展示为主要任务,实施“微改造”项目;开展历史底蕴深厚、地域特色显著、民族特点鲜明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五、规划可以落地的长江文物资源保护任务

为确保规划落地,《规划纲要》从考古研究与价值挖掘、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重要文物保护工程部署、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文明交流互鉴、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任务。

一是加强长江流域考古研究。包括:1)青藏高原史前文化及古人群研究和多民族文化研究,如青藏高原史前文化研究,阿里地区考古研究;青海宗日、卡约、诺木洪等遗址考古研究。2)开展川渝地区文明进程研究、贵州夜郎考古和土司考古研究、长江中游地区文明进程、长江下游区域文明模式研究,等等。如,依托新津宝墩遗址、渠县城坝遗址、合川张家院子遗址等开展巴蜀文明起源研究;依托广汉三星堆遗址、江津梧桐土遗址等开展商周时期巴蜀文化研究;依托京山屈家岭遗址、天门石家河遗址、沙洋城河遗址、襄阳凤凰咀遗址、澧县鸡叫城遗址、华容七星墩遗址、靖安老虎墩遗址、常州寺墩遗址、良渚古城遗址、青浦福泉山遗址、含山凌家滩遗址等开展长江中下游新石器文化文明起源研究;依托澧县孙家岗遗址等开展夏文化研究;依托黄陂盘龙城遗址、九江荞麦岭遗址群、黄陂郭元咀遗址、汨罗余家坡遗址、赤壁大湖咀龚家遗址、湘潭颜长春遗址等开展长江中游青铜文明研究;依托荆州楚纪南城等遗址开展楚文化研究;推进环洞庭湖地区考古学文化、环太湖地区史前文明、长江口至杭州湾水域水下考古区域等考古成果交流和发掘工作;加大川渝石窟寺考古研究;推动南亚廊道考古研究。

二是有序开展长江流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通过开展保护展示提升项目,加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④;以长江下游世界文化遗产高水平管理为引领,建设长江流域世界遗产监测预警及大数据体系;景德镇御窑遗址、三星堆和金沙遗址、钓鱼城遗址、江南水乡古镇、万里茶道等预备项目有序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长江流域潜在世界文化遗产项目(藏羌碉楼与村寨、蜀道、三峡石刻等)申遗前期研究,形成系列遗产省际协作和管理机制;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推动“海丝”跨国申遗进程;开展长江整体申报世界遗产的可行性研究;推动长江流域的水利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等。

三是实施长江重要文物保护工程。开展成都、荆州、川渝宋元山城遗址保护片区建设,培育景德镇大遗址、姚江谷地大遗址保护片区;开展长江三峡考古遗址、长江流域古铜矿遗址、长江瓷窑遗址、澧阳平原史前古城遗址、元谋人遗址、屈家岭—石家河遗址的文物保护工程;开展明故宫遗址、凌家滩遗址、繁昌窑遗址、海昏侯遗址、扬州城遗址、鸿山遗址、河姆渡遗址,上山遗址,安吉古城,良渚遗址、慈溪上林湖越窑遗址、龙泉窑遗址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施长江上中游地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展示提升工程⑤;开展长江流域书院古建筑群的保护修缮,南京明代都城文物建筑保护展示,长江下游廊桥文物保护,皖南、浙南地区文物富集的历史村镇改造与活态利用,川渝石窟保护工程及石刻保护,三峡地区水文、人文石刻保护;支持古代酿酒、水利遗产展示利用,长江大桥(武汉、南京等)及沿江文物展示,沿江城市近代古建筑群及近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工程,等等。

四是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长征片区、井冈山片区、鄂豫皖片区、湘鄂川黔片区、浙东片区、苏南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中共一大会址、赣南原中央苏区旧址、重庆地区抗战旧址群、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和人民海军诞生地等革命旧址的高水平展示;结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指导实施一批以长征为主题的展陈提升工程。

五是增进文明交流互鉴,讲好长江故事。立足长江流域双向开放的格局,以人类文明发展演变的视角研究长江文化核心价值,探索大河文明异同,研究长江文明对世界文明的独特贡献。以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推进大河文明交流互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比如支持高校、文博机构与海外研究机构联合开展文明起源、文化对比研究;规划实施“一带一路+大河文明”文物外展精品工程;建设长江国际文化旅游带,构建世界级文化遗产廊道;开展重大流域考古研究国际合作,搭建高级别国际重要流域文明对话交流平台;提出全球重大流域文明联合考古及实验室建设,落实国际濒危遗产抢救及防灾减灾合作专项;在“一带一路”整体合作框架下,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沿江铁路和重要口岸等向外辐射,构建文物保护利用国际合作大通道,如推动亚洲文物保护国际合作项目的开展。

六是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挖掘长江文物的时代价值,全面探索长江文物赋能自然生态保护、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农文旅融合、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统筹长江流域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利用,如支持展示场馆、游客服务、道路交通、展示标识牌等配套设施建设,利用现有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开展主题研学、农文旅体验等活动。如,以成都金沙、广汉三星堆、黄陂盘龙城、南昌汉代海昏侯国、杭州良渚古城遗址等为代表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开展文物研学;以重现古道风采、展现特定阶段文明进程、开展特定领域历史场景记忆呈现、弘扬历史人物人格魅力、传承爱国情怀等为主题的文物专题游;以及历史文化名镇(村)、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的农文旅融合,等等。

(致谢:长江文物保护规划纲要课题组主要成员:姚丞、安磊、赵夏、梁智尧、王青岚、吴崇可等以及青海、西藏、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部门)

注释:

① 《长江文化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文物资源统计涵盖的省级行政区主要指长江国家文化公园规划范围内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

② 本文内容系《长江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编制课题组在资源整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规划构想与措施,具体内容以官方正式公布为准。长江文物资源涉及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形地貌多元,文物和文化资源类型丰富,仅凭一文难以概全。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团队大量吸收13个省区市文物部门资料,尽可能探索总结长江文物资源的核心组成和资源分布特征。文中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研究和编写阶段因疫情影响,对于各类资源的数量精确度,少数文物和文化资源的差异性等表述,挂一漏万难以避免。

③ 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涉及四川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涉及青海省。

④ 如,开展大运河、良渚古城遗址、苏州古典园林等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大昭寺、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青城山—都江堰、峨眉山—乐山大佛、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大运河等遗产地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明清皇家陵寝(湖北、江苏)、拉萨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含罗布林卡和大昭寺)、丽江古城、武当山古建筑群、庐山古建筑群、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黄山、苏州古典园林、杭州西湖文化景观、海龙屯等世界遗产展示水平提升工程。

⑤ 如,开展云南永胜边屯和大理祥云天峰山古建筑群,四川李庄古建筑群、泸州尧坝镇古建筑群,湖南洪江古商城建筑群、勾蓝瑶寨、中田村古建筑群,江西乐安流坑古建筑群,湖北巴东狮子包古建筑群、咸宁刘家桥民居、恩施滚龙坝古建筑群、宣恩庆阳凉庆街、谷城老街古建筑群、老河口太平街民居等一批古建筑群的整体维修保护与展示工程。

三亚市博物馆·公益 三亚市西河西路2号文体大楼三楼 0898-88666125
Copyright ©三亚市博物馆·公益 琼ICP备19004074号-1
  • 三亚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