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着眼于明末张巡、许远入祀历代帝王庙这一历史事件,探究“忠魂入庙”背后的制度逻辑与政治意义。文章梳理了张巡、许远在睢阳殉国后,其忠烈形象自唐宋以来逐步被固化为忠义典范的过程。指出明初历代帝王庙祀典,偏重创业垂统之功,张、许“守城死节”的悲壮与当时遴选的原则形成错位,故长期阙位于名臣之列。崇祯年间,在国家面临危机的情况下,借助忠义象征来激发士风,于是将张巡、许远配享历代帝王庙。此举虽未采取常规礼仪程序,却通过《山书》《太常续考》等史料得以确认。其后清廷承袭此例,这反映出其地位已在不同朝代获得认同。本文认为,张、许的“入庙”并非礼制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明末政权以象征性仪式重塑道统与秩序的政治安排
历代帝王庙是明清国家祭祀体系中的重要礼制空间,承载着对历史正统的确认与对功臣功德的褒崇。其所体现的,不只是王朝更替与政治合法性的文化记忆,还反映出官方对“忠义”价值的制度性表述与时代认知。在这一体系中,被遴选的配享名臣,往往是历代政权中“辅君佐政、建功立业”的典范,他们的身份不仅具有政治象征意义,也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
唐代名将张巡、许远在睢阳之战中死节殉国,自唐代起就受到士人的颂扬,他们的“忠烈”形象不断被强化。不过,在明代长达两百多年的历代帝王庙祭祀中,二人始终未被列入从祀行列。直到崇祯年间,面对王朝危机、道统动摇,“忠义”被重新赋予了高度的政治象征意义,张巡和许远才得以入庙配享。本文将考察张巡、许远入庙的历史演变过程与制度背景,尝试分析他们被增祀的政治原因。
一、“以死殉国”的忠义楷模
安史之乱爆发后,安庆绪于至德二年(757年)正月,遣大军十余万进攻睢阳。彼时,睢阳太守许远与真源县令张巡合兵拒敌,守军不足七千。据《新唐书》记载,二人率兵抗击敌军“大小四百战,斩将三百”。在兵力悬殊、粮秣断绝的艰难处境下,张巡、许远二人坚守睢阳长达十月之久,终因力竭城陷,双双殉国,成为“忠义双烈”的典范。
睢阳之战的惨烈程度,震撼史册。《资治通鉴》记载:“茶纸既尽,遂食马;马尽,罗雀掘鼠;雀鼠又尽,巡出爱妾,杀以食士,远亦杀其奴;……人知必死,莫有叛者,所余才四百人。”《新唐书》亦载:“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痍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饗,坐者皆泣。巡强令食之,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张巡在《守睢阳作》中写道:“孤城日渐危。……忠信应难敌。坚贞谅不移。”生动展现了守军誓死不屈的顽强精神。
城破被俘时,张巡仍“神气慷慨”。《旧唐书》中提到,张巡被俘后,尹子奇问道:“闻君每战眦裂,嚼齿皆碎,何至此耶?”张巡回答:“吾欲气吞逆贼,但力不遂耳!”尹子奇用刀撬开张巡之口,看到他只剩下不到三颗牙齿。张巡的忠义气概令人动容。最终,张巡与部将三十余人同遇害,许远则被押往洛阳,途中遇害。韩愈在《张中丞传后叙》中赞曰:“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
张巡、许远殉难后,即得到唐肃宗朝廷的隆重追赠,“天子下诏,赠巡扬州大都督,远荆州大都督”,并于睢阳立庙,庙曰“双庙”。唐德宗时,在评定“至德以来将相功效尤著者”时,张巡、许远等六人被列为上等。唐宣宗大中年间,张巡、许远二人画像被列入凌烟阁。
宋代推崇更甚,赐封二人为“保仪尊王”“保仪大夫”。北宋元丰四年(1081年),张方平上言:“又有双庙,乃唐张巡、许远孤城死贼,能捍大患。今若令承买小人规利,冗亵渎慢,何所不为!”请免其庙不入募卖之列,朝廷采纳,表明其忠烈已纳入国家价值体系。
在士人的精神世界中,张巡、许远的忠烈更是被奉为典范。南宋名臣文天祥在《正气歌》中慷慨咏叹:“为张睢阳髯(亦作齿),为颜常山舌”,将张巡与颜杲卿一同列为“浩然正气”的代表人物。这体现出“殉节以正道统”的文化脉络已深入士大夫阶层。
至明朝,张巡、许远的节义得到进一步传播。明洪武八年(1375年),朝廷诏命在归德州建“张巡、许远庙”,并定期祭祀。天顺元年(1457年),无锡县民四千三百余人奏称,张巡“生能捐躯报国,殁能显迹救民”,载于史册,天下崇敬,于无锡之民有大功,历代受封,显灵应于水旱灾疫。众人恳请有司春秋祭祀,以报庇佑、顺民意,朝廷从之。
由此,他们的形象不仅是抗敌英烈,更作为崇高的道德象征资源,深深地融入到国家记忆、文教传播以及民间信仰之中,成为历代忠义叙事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图1、图2)。

图1 张巡像(明)

图2 许远像(清)
二、明代历代帝王庙的从祀制度
历代帝王庙的创立,是明太祖朱元璋运用礼制手段表明政权合法性并强化君臣秩序的重要举措。洪武六年(1373年)八月,朱元璋下诏于京师(南京)兴建历代帝王庙。其目的在于通过崇祀三皇五帝以及历代大一统时期的开国明君,彰显大明政权合法继承了历代王朝的“道统”与“治统”。次年庙宇建成,朱元璋亲临躬祭。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二月,朱元璋下诏“以历代名臣从祀帝王庙”,从而彰显“君臣之义”。礼官最初拟定历代名臣三十六人,朱元璋亲自裁定,下诏称:“古之君臣,同德者终始一心,载在史传,万世不泯。国家祀典,必合公论,不可徒观其迹,而不究其实也。若宋赵普负太祖为不忠,不可从祀。元臣四杰木华黎为首,不可以其孙从祀,而去其祖,可祀木华黎而罢安童。既祀伯颜,其阿术亦不必祀。如汉陈平、冯异,宋潘美皆节义兼善始终,可从庙祀。”最终钦定治世名臣共三十七人,包括:风后、力牧、皋陶、夔、龙、伯夷、伯益、伊尹、傅说、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召虎、方叔、张良、萧何、曹参、陈平、周勃、邓禹、冯异、诸葛亮、房玄龄、杜如晦、李靖、李晟、郭子仪、曹彬、潘美、韩世忠、岳飞、张浚、木华黎、博尔忽、博尔术、赤老温、伯颜。这一制度的确立,体现出明初礼制的严格标准以及对历史人物在道德与功绩两方面的双重考量。
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虽有“凡庙社、郊祀坛场、宫殿门阙,规制悉如南京”之规定,不过却并未在北京修建历代帝王庙。《明史》载:“永乐迁都,帝王庙,遣南京太常寺官行礼。”直至嘉靖九年(1530年),嘉靖帝下诏,“罢历代帝王南郊从祀。令建历代帝王庙于都城西”,并且规定每年仲春、仲秋举行两次祭祀。嘉靖十一年(1532年)北京的历代帝王庙建成,同年八月嘉靖帝亲临祭祀。北京历代帝王庙所祭祀的帝王与功臣皆沿用南京旧制,只是把南京所用帝王的“衮冕坐像”改成了木主牌位。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由于北方侵扰日益严重,礼科给事中陈棐上奏请求罢祀元世祖忽必烈及其五位从祀功臣(木华黎、博尔忽、博尔术、赤老温、伯颜),嘉靖帝随即下诏予以裁撤。
从明洪武至嘉靖年间,历代帝王庙的从祀名单尽管有所调整,但大体构建起了一套相对稳定的“忠臣陪祀”制度框架。这一框架既彰显了政治正统性,又承载着国家伦理。然而张巡、许远虽有“忠烈”之名,却一直未被列入从祀名录,这反映出二人与当时历代帝王庙的从祀标准和选择逻辑存在差异。三、关于明末张巡、许远入祀历代帝王庙的考证
张巡与许远以“死节殉国”垂范史册。尽管他们的忠烈事迹广为流传,二人却并未纳入历代帝王庙之祀典。直至明末政局倾危,方被“请入”庙中。这一变化并非礼制程序自然演进的结果,实为政治危机中借助忠义符号的“非常规操作”。
张、许二人入祀历代帝王庙最确切的时间记载见于明末清初政治家孙承泽所著的《山书》。孙承泽为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先后在吏、户、刑、工各部任职,有着丰富的政事阅历。入清后,奉康熙四年(1665年)八月二十三日谕旨,孙承泽利用晚年闲暇编纂了《山书》。其中多采用旧日钞存章疏,用以弥补《明实录》的缺失。《山书》内容丰富、体例较为完备,其内容记录较为可信。书中记载:“崇祯二年正月……命以唐张巡、许远配享帝王庙。”此记载虽然简略,却指明此决策出自崇祯帝本人,并非臣下建议所致,显示出朝廷在危局中主动运用忠义象征以振士风的意图。
《太常续考》从礼制执行层面提供了进一步佐证。据《四库全书》记载,《太常续考》为“明崇祯时太常寺官属所辑”,其编年下限到崇祯十六年(1643年)止,可被看作明代后期国家祭祀典章的集成与总结,是研究明末祀典制度的重要史料。书中明确记载张巡、许远与岳飞、韩世忠等人并列,从祀于历代帝王庙东、西庑之下,并且明确记载了张巡、许远的位次,这表明他们在礼官系统中已被视作“既定从祀者”(图3)。

图3 历代帝王庙从祀位图
“ 东庑上,风后、皋陶、龙、伯益、傅说、召公奭、召穆公虎、张良、曹参,共一坛;西庑上,力牧、夔、伯夷、伊尹、周公旦、太公望、方叔、萧何、陈平,共一坛;东庑下,周勃、冯异、房玄龄、李靖、李晟、潘美、岳飞、许远,共一坛;西庑下,邓禹、诸葛亮、杜如晦、郭子仪、曹彬、韩世忠、张巡、张浚,共一坛。”
作为太常寺编纂的礼制文献,此记载可视为制度上的事实确认。
明末《旧京遗事》亦载:“帝王庙之二祭,大祭也,乃余以二月上丁观祭帝王庙,庙殿蟏蛸积焉。祭品用檐底儿陈设,座不拂,主不拭,尘埃平其间。游两庑,他主序以世,独夔、龙之主错居于巡、远,太常无能更云。”此段虽为批评配殿中坛位编排失序,却印证了张巡、许远的神主确已入庙,成为国家祀典的一部分。
清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丙戌,清廷派遣官员前往历代帝王庙致祭。其从祀功臣名单如下:
风后、力牧、皋陶、龙、伯夷、夔、伯益、伊尹、傅说、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召穆公虎、方叔、张良、萧何、曹参、陈平、周勃、邓禹、冯异、诸葛亮、房元龄、杜如晦、李靖、李晟、郭子仪、张巡、许远、曹彬、潘美、韩世忠、张浚、岳飞,及增入曷鲁、粘没罕、幹离不、木华黎、伯颜、徐达、刘基,共四十一位。
在这份名单中,张巡、许远与房玄龄、诸葛亮、郭子仪等名臣并列,并且与清廷“增入”的功臣有所区分。这一情况表明,清廷在构建自身礼制体系时,并没有重新评判张巡、许远的入祀资格,而是延续了明末已成事实的从祀安排。这种“事实承认”既体现出清初礼制政策的延续性,也显示出张巡、许远“忠魂入庙”已具有不可逆转的象征地位。
四、张巡、许远增祀蕴含的政治意义
(一)功业取向:明初从祀制度与张巡、许远的缺位
自洪武六年(1373年)创立历代帝王庙以来,明代国家祀典体系逐步完善。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礼部拟定从祀名臣名单,最终由朱元璋钦定,确立了以“辅君有功、佐政建业”为核心的入祀标准。该标准旨在彰显“君臣之义”,所选人物多为历代开国功臣与忠贤之士,如:张良、萧何、曹参、冯异、诸葛亮、郭子仪、岳飞等,均以功勋显赫得以配享。这反映出明初从祀强调功德与统治延续的价值取向。
在此制度逻辑下,唐代张巡、许远虽以睢阳殉节闻名于世,忠义形象历来为士人所推崇,然而其事迹主要集中于孤城戍守,未涉及王朝开创或中央政制建设,难以符合“辅君有功”的既定标准。自洪武至天启年间,二人始终未被纳入历代帝王庙从祀之列。此种“忠而未祀”的局面,是历代帝王庙从祀制度筛选机制下的必然结果,同时也为明末“非常之礼”的出现提供了制度背景。
(二)非常之礼:崇祯朝“事实先行”的入祀实践
张巡与许远在崇祯年间得以入祀,并非祀典制度自然发展与延续的结果,而是明末政局动荡、统治秩序趋于瓦解背景下的特殊礼仪安排。该事件见于孙承泽《山书》及太常寺编纂的《太常续考》,却未载于《明实录》等官方正史。说明其入祀很可能未经过“礼部议奏、皇帝裁定、诏令颁行”的标准流程,而是以“事实先行”的方式推行,属于“礼制未备而仪式已成”的非常之举。是明末王朝秩序濒临瓦解的过程中,由崇祯皇帝直接推动、并经礼官体系默认的一种“政治化入祀”。明廷在危机中对于忠义象征的诉求,成为强化忠义符号的政治举措。
(三)道统重建:崇祯朝对忠义符号的推崇
崇祯帝继位后,面对朝政内忧外患局面,在《即位诏》中宣示:“朕以冲人(幼童)统承鸿业,祖功宗德,惟祗服于典章,吏治民艰,将求宜于通变……光昭旧绪,逾茂新猷”,表达了其意在恪守祖制的基础上,革新吏治、纾解民困的执政方向。在清除魏忠贤集团后,他于崇祯元年(1628年)正月,告诫群臣“务洒濯肺肠,各修职业”,强调臣节与忠诚为国家根本。
然而,随着政局持续恶化,士风涣散,国家治理的道德基础随之动摇。在此信仰崩塌与伦理失序的危机时刻,崇祯帝重新将“忠义”提升为核心政治话语。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张巡、许远“以死殉国”的事迹被重新发掘并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象征意义。二人不仅被增祀于历代帝王庙,更于崇祯二年(1629年)四月获准配享武庙,其忠烈形象获得国家层面的再度确认。据《明史》载,崇祯帝“不迩声色,忧勤惕励,殚心治理”,虽终至亡国,仍可称“义烈”。由此可见,张巡、许远的入祀,不仅折射出崇祯帝个人对政治伦理方面的坚守,更体现出其试图以“忠义”重构晚明政权正当性的努力。
(四)清承明制:忠义符号的跨朝代认同
清廷入主中原后延续这一礼制特例。顺治二年(1645年),在审定历代帝王庙配享名单时,张巡、许远已被视为正式从祀名臣,而未另作“增入”等标注,这表明其地位已获新朝承认。清初对其忠义形象的接纳,虽有安抚明代遗民的策略考量,但更反映出此类象征已被纳入超越朝代更替的国家共同价值体系之中。
张巡、许远入祀历代帝王庙,并非源于祀典制度的内在发展,而是明末特殊政治语境下的象征性补偿。其意义不仅在于褒扬忠烈,更在于通过“入庙”这一礼仪行为,在政治危机中重构秩序、延续正统。二人成为晚明道统重建的重要符号,也为后世王朝如何利用忠义资源、调和礼制与政治关系提供了历史范例。
五、结语 综上所述,张巡、许远“忠魂入庙”的历史事件,并非明代礼制体系自然演进的结果,是一种非常之举。明初依照“辅君有功,佐政建业”的评判标准评定入祀,此举并非否定张巡、许远的忠烈事迹;而明末因“死节殉国”这一政治需求,最终得以入祀。张、许“入庙”之事虽源于危局,却被清廷沿袭,其象征价值跨越王朝更替,成为国家伦理秩序的重要象征。
通过这一事例,我们也能洞察到礼制作为政治文化工具,在非常时期是如何被赋予调节象征资源、重构价值叙事的制度功能的。其历史意义远不止忠臣从祀这一方面,还为我们理解中国古代政治与礼制之间的深层互动提供了极具启示意义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