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郑州商城遗址和偃师商城遗址作为早商时期两大都邑遗址,其都邑布局存在同构关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性质的同构关系,二是城市布局的同构关系,三是城市扩张路径的同构关系。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都邑布局的同构关系为从宏观上把握郑州商城都邑布局结构提供了偃师商城这样一张相对清晰的“蓝图”。
关键词: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早商都邑布局;同构关系
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作为早商时期两大都邑性质的城址,其城市布局和已经发现的其他早商时期的城址相比,具有更多的共同点,这早已经被许多学者注意到了,但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城市布局的同构关系,则很少被人涉及。鉴于郑州商城遗址古今城市叠压造成的城市考古困局,探索二者之间在城市布局上的同构关系,对于从整体上把握郑州商城的都邑结构形态具有重要意义。郑州商城遗址最近的两项考古新发现为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图一)


一、郑州商城遗址的考古新发现
这两项考古新发现均位于郑州商城内城的南部,这一区域过去被认为是郑州商城内城的空旷地带。
1.书院街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群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进行书院街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考古发掘中发现有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群。这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群位于西大街以南、南大街以东、紫荆山路以西、书院街以北区域。从网上公布的照片推测,单体建筑规格大致在40×10米左右,间距均等,大致在5米左右。残存东西宽90米,南北长180米左右,总面积在16000平方米左右。发掘区东部待清理区域也发现有类似夯土建筑基址,有待进一步确认。(图二)现场唐宋时期遗迹分布密集,破坏严重;2002年东西大街扩宽改造,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曾在西大街南侧、该发掘区域北侧发现有类似夯土建筑遗存。因此考虑到发掘面积所限以及历代破环,该建筑基址群实际占地面积应该远大于此。

2.职工路西塔湾老街旧城改造项目夯土建筑基址群
据新华社报道,在职工路西塔湾老街旧城改造项目中发现有夯土建筑基址,该基址位于商城路以南、职工路以西、东大街以北、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东。因考古材料尚未公布,详细情况不清楚。但据笔者现场观察,残存建筑东西5排,南北3排(图三),应该是一处和书院街北片区发现的夯土建筑基址群性质类似的夯土建筑基址群。

和郑州商城内城新发现的这两处夯土建筑基址群类似的建筑,偃师商城遗址先后发现有3座。
第Ⅱ号建筑群 位于偃师商城遗址小城(内城)西南角,外围建有夯土围垣,平面大体呈方形,仅西北角因城墙影响而内凹。夯土围墙宽约2米,总面积约35000平方米。围墙内分布有规模和建筑形式完全相同的大型建筑夯土基址106座,每座建筑基址长约24~26米,宽约6~7米左右。这些建筑基址南北6排,每排18列,分布规律,结构紧凑。排与列的间距基本相等,大致都在5.5米左右。排与列间均建有排水沟。(图四)

第Ⅲ号建筑群 位于小城东墙中段外,布局和结构与第Ⅱ号建筑群遗址基本相似,但没有发现围墙。平面形状大体呈方形,该区域分布有南北共5排、每排15或16座长方形建筑,共77座。(图五)该基址群的始建年代为偃师商城商文化Ⅲ段,应为一次规划建成。

第ⅩⅢ号基址群 位于小城西北角,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西、北两侧紧邻大城西墙和小城北墙,东、南两侧暂没有发现围墙。根据勘探和发掘,发掘者推测这是又一处大型仓储设施,约有100~120座建筑的空间。(图六)其兴废时间与偃师商城主体遗存的存续时间基本同步。

郑州商城遗址新发现的两处建筑基址群有以下特点:一是建筑基址均为单体,和宫殿区发现的带回廊、附属建筑和庭院的建筑基址不同,属于功能性建筑而不是礼制建筑;二是基址之间空间紧密,排列紧凑,更加突出便于集中管理的功能性特征。这些特点和偃师商城发现的三处类似建筑完全相同,都属于仓储设施。
郑州商城遗址新发现的这两处仓储类设施,性质十分明确。它们分别位于郑州商城内城的西南部和东南部,说明郑州商城内城不仅存在着宫殿区,也和偃师商城小城一样,还存在着数量众多的功能性建筑,这为深化对郑州商城内城布局的认识进而探讨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同构关系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

二、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都邑布局的同构关系
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在城市布局上的同构关系,是指两座城市在空间结构、功能组织上表现出的相似性或可类比的结构特征。
1.城市性质的同构关系
城市性质是城市结构的决定性因素,不同性质的城市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会导致城市在许多方面产生差异。从已发现的早商时期城址形态可以看出,除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外,均为两重城结构;除望京楼商城外,城址面积大多不超过20万平方米;从城址内涵看,有一定的手工业遗存,多发现有中心建筑群,但规模和形制远小于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从城市性质来看,学界多认为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为都邑性质的城址,其他早商城址多为地方管理中心和战略资源控制中心,功能相对单一。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均为都邑性质的早商城址,性质相同,这是比较两座城市布局同构关系的前提。
2.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存在同构关系
偃师商城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比较清楚。城址由宫城、小城和大城三部分构成。(图七)

宫城位于小城中部偏南,面积约45000平方米,周围有厚约两米的夯土围墙。宫城内部由南及北分为三大区域:最南部为宫殿建筑区域,向北为祭祀区域,最北部为池苑区域。宫城防守严密,内部宫殿建筑均为庭院回廊式结构,主殿规模宏大,突出建筑空间的礼仪和秩序,是属于商王室的专属区域。
偃师商城小城位于宫城外围,平面为南北纵长的长方形。南北长1130米,东西宽766米,总面积约86万平方米,墙体宽度6~7米。小城内部主要由贮藏设施和其他大型建筑基址群组成。
贮藏设施主要有位于西南部的第Ⅱ号建筑群和西北部的第ⅩⅢ号基址群。除以上较大型建筑基址群外,小城区域还发现有多处建筑基址,包括第IV-IX、XI、XII、XV号等。这些建筑基址规模较大,很多是由单体建筑基址组合而成的独院或多进院落的组合式建筑。但在建筑规模、要素组合和防卫程度上和宫城内部建筑存在明显差距。从分布来看,小城东、西、南三个区域内分布有或东西并列或南北并列的大中型建筑,南部空间还分布有隔开各个建筑的次级“十”字路网,形成以宫城为核心的东西并列的建筑礼仪空间格局。东北部和东南部空间的遗存分布情况和功用虽尚待探明,但根据小城已有的发现,应当也是重要的功能区。综合上述分析,偃师商城小城内部遗存多是承担国家管理职能的公共建筑设施和贵族居住区,由于早期国家中,贵族往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主要承担者,因此这些贵族居住建筑也不排除同时承担国家管理职能。由此看来,偃师商城小城承担的城市功能主要是国家管理职能。
大城位于小城外围,整体呈缺角长方形(或称刀把形),其东南部由于存在水域而凹入。南北长1795米,北端东西宽1200米,南端宽784米,总面积约190万平方米。墙体建筑在基槽之上,基槽口部宽度在18米以上,深度在1~1.3米,最深1.7米。墙体底部宽度超过16米,大部分宽度在17~19米,墙体残存高度0.2~1.85米。大城护城壕的走向与城墙基本一致,与城墙间距12米左右,且与东南部的湖泊相通。城壕口宽底窄,外侧坡度较大,内侧坡度较小。口部宽16~20米,壕深约6米。大城内部主要为普通居住区和作坊区。在大城东北区域,发现有制陶作坊区和冶铜作坊区,制骨和石器作坊也可能在这一区域。根据大城内部发现的考古遗存,可以断定大城承担的城市分区功能主要是各类手工业作坊、手工业生产者和部分手工业管理设施聚集区。偃师商城的墓葬也多发现于大城内。
郑州商城同样存在着宫城(宫殿区)、内城和外城三重城市功能分区结构。
宫城(宫殿区)位于郑州商城内城东北部,以东里路为中心,北到顺河路,南至城北路南侧,西起紫荆山路以西,东到内城东墙内侧。东西长约750米,南北宽约500米,总面积近40万平方米,约占郑州商城内城面积的六分之一左右。自1973年至今,先后在该区域发现了数十处夯土建筑基址。虽然由于被现代城市叠压,发现的夯土建筑基址更多的是看不出相互联系的孤立建筑,但也发现有C8G15那样大型寝殿式建筑和C8G16那样的有盖无壁的“明堂”式建筑、大型石板水池和建筑考究的地下输水系统,这些都显示该区域存在很高等级的建筑。在该区域还发现有大型人头骨坑和以埋石为中心的祭祀遗存,有人推测其为商王朝的宗庙和社稷。
郑州商城宫殿区虽然没有发现可以围合的宫城墙,但在顺河路西段南侧区域发掘中曾先后两次发现有编号为W22的夯土墙。夯土墙建于洛达庙晚期,呈东北—西南走向,方向为北偏东23°。墙宽约8米左右,长度达到100多米。在此墙以东区域,不仅发现有多座建于洛达庙晚期阶段的夯土建筑基址,还发现有洛达庙晚期的铜器墓M6。有学者认为,这些遗存年代早于郑州商城内城和外郭城,应该就是“汤始居亳”时留下的遗迹。如此说不误,则W22极有可能是郑州商城最早的宫城(宫殿区)西墙。在W22以西,还发现有多座建于二里岗期的大型宫殿基址,这说明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一样,经历过宫城的改建和拓宽。
内城位于宫殿区外围,纵长方形,方向北偏东8°左右。城墙宽约20米左右,周长6960米,总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在郑州商城的中部偏东、偏南、偏西处,也发现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夯土建筑基址。(图八)由于郑州商城遗址没有发现可以围合的宫城城垣,这些夯土建筑基址又因为发掘资料限制,其形制结构和组合关系都不清楚,很难判断其属于宫殿建筑还是一般建筑。因此导致关于郑州商城内城的性质、功能、布局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上述郑州商城遗址这两项新发现,证明郑州商城内城可能存在多处大型功能性建筑群,说明郑州商城内城可以划分为宫殿区和公共管理功能区两大部分。从现有考古资料看,郑州商城内城除了位于东北部的宫殿区外,其余部分应该主要是公共设施和公共管理区,这和偃师商城小城内部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完全一致。

外郭城位于内城外围。依据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近年勘探和发掘的结果并结合以往的考古材料来看,外廓城墙的走向应东起凤凰台,南部穿过货栈街、新郑路、陇海路,向西折向福寿街、解放路、太康路、北二七路,北部从金水路穿过花园路、纬五路与经三路一带,东北与古湖泊、沼泽地相接,大致呈圆形。除去内城面积,大约有10平方千米左右。在外郭城内发现一批按照一定布局建立起来的手工业作坊遗址。北城墙外300多米处,即今河南饭店一带,有1处铸造铜器的作坊遗址。在铸造作坊遗址北面,即今新华社河南分社院内,发现1处磨制骨器的作坊遗址。在郑州商城南城墙外约600米处,即今河南省公路运输公司院内,也发现1处铸造铜器的作坊遗址。此外,在西城墙外约1300米处,即今铭功路西侧的郑州第十四中学院内,发现一处烧制陶器的作坊遗址。
在外郭城内也发现有一定数量的夯土建筑基址,如2008年5—9月,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经五路与纬三路交叉口省委文印中心院内发现有大型夯土建筑基址。这些建筑应当和外城的手工业管理有关。外城发现更多的是普通居住址。
外郭城还是墓葬主要分布区,如外城东北角的白家庄附近,东南隅的杨庄一带,城南的郑州卷烟厂,城西的北二七路、人民公园和铭功路等,都是相对集中的墓葬区。
3.城市扩张路径的同构关系
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作为早商时期的大型都邑,其营建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从现有考古资料看,二者都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的城市扩张过程,而且其城市扩张路径高度相似。
偃师商城经历了宫城营建、小城营建和大城营建三个过程。(表1)

宫城营建时,其选址紧邻西部古河道、洛河北岸与古湖泊西岸,附近存在着二里头文化二至四期聚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址西南角第Ⅱ号基址群所处的位置,曾发现有龙山时期的建筑基址和排水管道,证明该地区在龙山时期存在较大的聚落,说明区域地理和人文环境是选址时的重要参考因素。
小城营建阶段,由于西部河道、东部湖泊和南部洛河的限制,城市只能以宫城为中心主要向北扩张,造成宫城南部居中的现象。
大城营建时,受三面临水环境限制,城市扩张方向为小城东、北方向。
关于郑州商城的营建过程,尽管学界还有分歧,但宫城(宫殿区)、内城和外郭城均兴建于二里岗下层一期之前是主流意见。笔者认为,从考古资料和一般的城市营建逻辑分析,郑州商城的营建过程应当经历了宫城(宫殿区)、内城和外郭城三个阶段。
宫城(宫殿区)营建时,其选址位于古湖泊的西岸和金水河交汇处西南角。这一区域在宫城(宫殿区)营建之前,分布有面积较大的二里头文化聚落,有学者推测其面积接近50万平方米,是和郑州西北郊大师姑二里头文化城址相当的又一二里头文化中心聚落。当然,这其中应当包含了汤始居亳期间属于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的遗存,但从黄委会青年公寓的发掘资料看,属于二里头文化二、三期的遗存在这一区域也相当丰富,应当是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一处重要聚落。可见郑州商城宫城(宫殿区)的选址也同样重视区域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
内城营建阶段,由于受宫城(宫殿区)东部古湖泊和北部金水河的限制,内城主要以宫城(宫殿区)为原点向西南方向发展,造成宫城(宫殿区)居内城东北的现象。需要指出的是,金水河穿郑州商城内城北部而过,是20世纪40年代人工改道的结果,原金水河是经郑州商城内城北墙外向东流入东侧湖泊。
外郭城营建之时,受东部古湖泊和北部金水河影响,继续内城向西南方向扩张的趋势,形成郑州商城外郭城主要居于内城西南的现象。这和偃师商城大城主要居于小城东北方向异曲同工。
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同为都邑性质的城市,在早商王朝国家的管理中,承担着大致相同的城市功能;相同的城市性质,使得两座城市具有相同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城市发展路径上,尽管两座城市扩张方向相反,但宫城(宫殿区)选址临水近湖和以宫城(宫殿区)为原点向外扩张的城市选址和发展逻辑却高度相似,反映出相同的城市规划理念。从上述几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在都邑规划布局上存在高度同构的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这两座城市存在同构关系,指的是城市规划的宏观结构,并不意味着两座城市具体布局是完全复刻的。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尽管都是都邑性质的城址,但由于二者之间主、辅都地位的差异,使得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在城市空间尺度上差距巨大。这必然会带来两座城市在具体规划布局上的差别,对于这一点我们在研究时要有充分的认识。例如,郑州商城宫殿区发现的W22宫城墙,墙体宽度达到近8米,有的学者套用偃师商城宫城墙资料,认为W22墙体宽度接近偃师商城小城城墙宽度,从而否定W22的宫城墙性质。实际上,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在城墙尺度上都遵循了内外有别的结构原则,宫城(宫殿区)—内城(小城)—外郭城(大城)城墙宽度也由窄逐渐加宽。只是由于城市级别的差异,使得郑州商城的宫城(宫殿区)城墙宽度就相当于偃师商城的小城城墙宽度,内城城墙宽度相当于偃师商城大城城墙的宽度。

三、结语
郑州商城遗址经过近70年的发掘和研究,其城市布局和内涵也得到了初步揭示。但是由于发掘资料限制,关于郑州商城都邑布局的一些问题还存在较大争议。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都邑布局同构关系的确立,为从宏观上把握郑州商城都邑布局结构提供了偃师商城这样一张相对清晰的“蓝图”。
1.关于郑州商城宫城(宫殿区)
多数学者认为郑州商城宫城(宫殿区)位于内城东北部区域。但也有学者提出,郑州商城的宫殿区应该位于内城中部,只是由于历史时期遗存破坏严重,现已无存,其主要依据是根据偃师商城和洹北商城资料可以看出,宫城居中选址是“城市结构性规划”,应是早商都邑规划的共性。但根据我们前文分析的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都邑布局同构关系的城市发展逻辑来看,早商都邑规划中并不存在作者总结的“宫城居中”这一城市结构规划的共性。在一定的规划选址理念指导下,以宫城为中心,因地制宜、灵活变通选择城市发展方向才是早商都邑规划的共性。
2.关于郑州商城内城布局和性质
由于发掘资料限制,大多数学者在这一问题上语焉不详。有明确观点的主要有以下二种:一是认为郑州商城内城主要为贵族聚居区域,包括宫殿区、衙署区、贵族公共活动区、贵族居住区等。整体而言,内城东北部应为重要的宫殿区,内城大部分区域可能为衙署区、贵族公共活动区、贵族居住区。二是认为内城普遍发现有宫殿建筑基址,所以整个内城主要是商王宫殿分布区,只是南部比较空旷。第一种观点虽然对郑州商城内城的布局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看法,但限于资料,也多是推测,难以成为定论;第二种观点主要是想解释郑州商城内城普遍发现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的性质,但提出整个郑州商城内城均为宫殿区,脱离夏商早期都邑发展的实际,难免110落入将问题大而化之的窘境。
偃师商城的小城位于宫城外围,内部主要分布着承担国家管理职能的公共设施和贵族居住址,其空间结构和功能区划高度重合,形成专用的国家管理功能区。根据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都邑布局的同构关系,在都邑空间结构上郑州商城内城相当于偃师商城的小城。内城除宫殿区外发现的夯土建筑基址的性质应该和偃师商城小城的类似,都是功能性建筑。郑州商城内城最近发现的这两处大型仓储类建筑基址群,也是性质十分明确的公共建筑。这些都说明,郑州商城内城和偃师商城小城一样,主要以承担国家管理职能的公共建筑设施为主。大部分区域可能为衙署区、贵族公共活动区、贵族居住区。
3.关于外郭城
近年有学者提出,“其外郭城垣及城壕形态为不规则弧形,关键的一点原因应该是为了抵御洪水对城区的威胁,起到了对水流进行阻、导的作用”。还有学者认为,郑州商城外郭城的不规则环形结构,和广泛存在于黄泛区的环形护城堤功能类似,是后者的前身。这些观点实质上通过改变郑州商城外郭城的功能来否定郑州商城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外郭城。偃师商城大城在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上都相当于郑州商城外郭城,其方正的布局显然不是为了阻、导洪水,这就说明,三重城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是都邑性质城址专有配置,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根据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都邑布局的同构关系,郑州商城外郭城的设立,是与郑州商城承担的都邑城市职能密不可分的。也就是说,外郭城的设立更多突出的是“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的城市规划理想。不排除外郭城具有防御洪水的功能,但主要功能还是社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