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口沉银”看明代的白银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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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08:58 来源:文明探源

“江口沉银”是指近年来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岷江河道的江口明末战场遗址的重大考古发现,其中包括了大量的明代银锭和银质饰品等。“江口沉银”考古发掘引发了学术上的热议,产生了对其来源、传说考证及张献忠相关史事研究等多方面的文章[1]。

白银货币,即是将白银铸造成一定的样式用以充当货币,而白银要成为货币则需要具备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等基本职能,因此对明代白银货币的研究能够很好地体现出白银货币化的发展历程。早在2005 年,江口地区就出土了七枚银锭,其中有五件有刻字,多为地方所征之“饷银”[2]。2017 年大规模发掘以后,又出土了大量的银锭,其主要分大小两种类型,小银锭没有刻字,且重量不一;大银锭是地方上征收的税银,多为“五十两”,且有刻字[3]。这些银锭无论是外形、重量还是其上所刻之字皆有一定的规范,从中可以了解到明代对于白银铸币的规定,且大量的地方税银被发掘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明代白银货币化的程度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一 明以前白银铸造情况

汉代就有关于白银价值记载,“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流直千。是为银货二品。”颜师古注:“朱提,县名,属犍为,出善银。”[4]

唐代时,白银主要铸成饼状与铤状,据出土文物显示,银饼是“不规则的圆形”;银铤“为长条板状,上端呈弧形,下端两角近似直角”“平面为不规则长方形”[5],周卫荣等将其归纳为笏形和饼形的块状铤及船形铤[6],有的錾刻有时间、官员及白银的重量、类别等,如“专知诸道铸钱使兵部侍郎兼御史中丞臣杨国忠进”“天宝十载正月日税山银一铤五十两正”等[7]。至宋代,白银虽仍铸造成“铤”,但其形制却有了变化,出土的宋代银铤不再是隋唐时的“长条板状”,而多呈现为“两端圆弧的束腰形,正面周边棱角上翘,中部内凹”“背面略内收,两端较平直,密布蜂窝状气孔”,正面錾刻有时间、官员、类别、重量等相关文字[8],其刻字内容与唐代大体相同,形制上则与其后出现的以“锭”为单位的白银货币有一定相似之处,学者们也多认为白银称“锭”始于宋朝,更甚者直接将宋之银铤称为“银锭”[9]。

金时,白银的铸造之法逐渐细致。《金史》载:

“(承安二年)时所给官兵俸及边戍军须,皆以银钞相兼,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遂改铸银名‘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二贯,公私同见钱用”[10]。

表明白银在金代成为了官方货币,拥有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并且在白银正式铸行之前就已经有“旧例”存在。据1994 年出土的“承安宝货”银铤显示,其状“为束腰形,两端宽,中间细”“表面周围均有水波纹”“铤背有许多蜂巢状铸造气孔疤痕”“上首中部由右至左横凿楷书汉字‘承安’二字,腰部竖凿楷书汉字和押记两行”[11]。

上引两则材料说明金代使用白银由来已久,其五十两一铤的“旧例”和刻字可追溯至唐代银铤的铸造之法,而其形制则与宋代银铤相差无几,这些形制又为元代所承袭。至元代时,又出现了元宝:

“银锭上字号‘扬州元宝’乃至元十三年,大兵平宋回至扬州,丞相伯颜号令搜检将士行李所得撒花银子销铸作锭,每重五十两,归朝献纳,……后朝廷亦自铸,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两,十五年者重四十八两,‘辽阳元宝’乃至元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征辽东所得银子而铸者。”[12]

在元初时就按五十两一锭的规格铸造白银,并改名曰“元宝”,由称“银铤”改为“银锭”。而后元政府也铸造银锭,其形“呈亚腰形”“背面如蜂房密布”“银锭的正面中心略凹入,自右而左刻不规整的文字两行”,刻有白银重量、相关官员以及“行人”“检印”等字样,据学者研究,“行人”“检印”应是“检验银子成色”及白银“铸造和管理机构”[13]。可见在元代时已经对白银铸行有了更严格的规范,不仅将负责官员刻于其上,更有相关的铸造及检验机构,也显示出白银在元代的重要性。

从金元两代的白银铸行情况来看,无疑是在继承唐宋白银铸造形制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从唐代五十两一铤,于其上錾刻官员职务、姓名及白银重量、类别等的圆状与长条状,发展至宋代的束腰形“锭”状,而后金元两朝在承袭“成例”的基础上将其发展成为法定的货币,并铸成“宝货”与 “元宝”,有了相关的检验与铸造机构,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4]。

从汉至唐宋再到金元,作为贵金属的白银,其铸造样式在沿袭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最终形成了一定的规范,体现出白银货币化发展的连续性及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二 明代的白银货币

在明代,关于白银货币的铸造方法,常见的史料中对其记载比较少,这不仅是因为白银在明朝建立之初被作为禁止交易的对象,也是因为“对于生活在明代的人来说,银的形态无关紧要,因为银在当时属称量货币,在成色相同的情况下,其交换价值取决于重量,与形态基本无关。”[15] 在明代文献中,白银多以“两”为单位出现,且多铸成“银锭”,如在万历《明会典》中就有“每二十两倾成一锭”“每五十两煎倾成锭”等记载[16]。近年来,随着“江口沉银”的大量发掘,以实物的形式展现了明代白银货币的铸造样式,银锭上的文字更为了解明代白银的铸造方法及与之相关的国家制度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研究和参考资料。在此之前,学界对于银锭及其上文字的关注较少且没有太深入的研究,对其多论述为:“银锭状若马蹄,重量不等,通常为‘两’的整数倍。出于特殊需要,有些银锭上印有文字标记。”[17] 较为详细的论述有:“银锭上多有文字,大锭上有铸造地名、重量和银匠的姓名,但小锭有时不铸明重量,有时也铸明年号。”[18] 这些对于明代白银铸币的描述尚嫌简单,有着进一步的研究价值,因而,结合传统文献和“江口沉银”的实物资料,可以更为直观地理解明代白银货币的形制及其所刻之文字,有利于更深入地研究明代白银及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推动货币史研究。

早在1955 年,在四川洪雅县出土了带有文字的明代银锭,其刻字的主要内容为犯人的赎银,州县的米价银、柴薪银等,如“犯人周明钦罪米伍拾石民纸壹分共银贰拾伍两壹钱贰分伍厘 银匠陈中”“长秦县征收正德十六年分常平米价拾两正 提召官吴秉刚 该催同吉 银匠郭廷”“浑平县里长吕良达解到嘉靖二年分知府员下柴薪银壹拾叁两正 银匠李贵”[19]。这些正德至嘉靖初年的银锭所刻之文字内容差异较大,所记载的事情也是截然不同,但却能说明至少在正德年间就出现了在银锭上刻字的举措,而其中对于时间、官员及白银类别、重量等的记载无疑是沿袭了自唐宋发展而来的白银铸造格式。

“江口沉银”中的许多银锭也有刻字(图1),就目前资料来看,时间最早的为万历二十九年铸银时所刻,即“湖广黄州府蕲水县征完」万历贰拾玖年分楚禄银」伍拾两银匠通瞏”[20]。时间最晚的应为崇祯十四年铸银时所刻,即“四川十四年四司银」伍拾两」抚臣廖大亨」按臣陈良谟」司臣侯安国」解官唐皋」银匠郭一元”。根据《明史·陈良谟传》载,陈良谟在崇祯十二年时“出按四川”“及还朝……而京师陷”[22],由此可知银锭上所刻“四川十四年”为崇祯十四年。据王圻记载,在世宗嘉靖七年时,曾“提准云南年例金”“每十两为一锭,于上錾凿官、匠姓名”[23],而关于银锭刻字的规定,据实录载,在嘉靖八年二月时,户部尚书李瓒曾上言,认为“各处解到库银率多细碎,易起盗端,乞行各府州县今后务将成锭起解并记年月及官吏、银匠姓名”“上允行之”[24]。此后,在万历十年时,“工图1科给事中傅来鹏、御史顾尔行条议银库四事”,第一条即是“州县起解银两,每锭皆凿官吏、银匠姓名”“部议以为然,报允”[25]。可见,至少在嘉靖八年时,中央就有地方铸银时在银锭上刻字的规定,这些规定与四川洪雅县出土的银锭以及“江口沉银”中银锭的刻字能够相互印证,说明至少在明中后期时,确有关于地方在铸银锭时刻上日期及官吏、银匠姓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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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银锭上所刻的“四司银”“抚臣”“按臣”“解官”等字样,也有其来源与依据。“四司银”是地方上供至工部四司即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的物料银,各地都有一定的数额,其在嘉靖年间定型,是明代财政的一大转变,也是白银货币化的重要表现[26]。“抚臣”“按臣”“解官”是地方上负责办理税务的官员。早在永乐时就已经有中央派官督办各地金银课税之例,如永乐十三年,政府的金银诸课便“差御史及郎中等官至湖广、贵州二布政司提督”并“委官于辰州、铜仁等处金银场采办金银课”[27];英宗正统十年时,命“监察御史冯杰往福建,调四川都指挥佥事吴刚任福建行都司,同布、按、司堂上官委官巡闸提督福建各银场”[28]。“江口沉银”中一些银锭上所刻之字,如前述“按臣陈良谟”即是崇祯十二年出按四川的御史。关于银锭上所刻的“解官”,即是将白银从地方解送至京中的官员,洪武时就规定,各府州县税课司局解纳税课是逐级解纳,“州县转解于府,府解布政司”,布政司再委官起解到京[29]。到宣宗时此制更加明确,如“宣德七年奏准,福建、浙江等处解纳岁办银课,每年各处会合止解二次,各输委官一员护送。”[30]可知在明前期就有中央派御史去往地方并协同布政使、按察使等官员管理地方银课的规定。对于地方上交中央的白银也委任官员护送,并要求他们“秤兑完足,籍记锭数,差官起解”“如锭不足,责在解官,分两不足,责在运司,务严法追赔”[31],崇祯二年时,更要求在解运银两时“即唤解官委官会同巡视科道当堂面兑,登册入鞘,即时起运”,如果“其银锭稍轻者,仍令解官找补”[32],“江口沉银”中个别银锭上“有为补足重量而加铸的银片”[33]或与这一规定有关。

从上述这些关于明代银锭刻字的内容以及官方对其的规定等可以看出,明代白银货币的使用是一个不断具体化、规范化的过程。早在武宗正德十三年,时任副都御史的吴廷举在办理赈济事宜时就曾要求官银“用纸固封,用印或图书钤盖”,并且“封外明注银数并吏典、银匠姓名”,以便巡官查验,“但有欠者即将原委吏典、银匠问罪”[34];到嘉靖、万历时,更直接规定在税银上凿刻年月及官吏、银匠等的姓名;崇祯年间对于此类的规定更加详细,不仅要在银锭上“镌正官并该吏及银匠姓名”,还要求“必须州县正官亲自监看,倾销成锭”[35]。这些规定的演变,不论是在“封外明注银数并吏典、银匠姓名”还是在银锭上凿刻银两的信息,都是为了便于查验银两数目,明确责任分配,更好地保证银两的质量,防止官吏贪墨,这无疑是白银地位提升的一个体现,随着这些规范的建立,明代白银货币也逐渐形成了一定的样式,产生了一套相关的铸造、管理体系,成为了明代中后期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

在白银铸造的重量、样式等方面,嘉靖十四年时即规定:商税所收银两“按季送部,倾煎成锭”,且有“每二十两倾成一锭”的要求[36],至嘉靖四十一年时,又有商税银“每五十两煎倾成锭”的规定[37],而近年来所出土的“江口沉银”中的银锭上所刻有的文字记载,其绝大多数是重“五十两”,这与文献中所记亦相符。关于明代白银货币的具体样式,文献中所记较少,但从“江口沉银”可以窥之一二:其银锭多为元宝状,且“两翅微向内卷”“底部中央凸起”“锭面较平整,可见因吹铸而形成的水波纹”[38]。由此可见,明代中后期对于官方铸银在重量、样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与规范。不过就样式而言,虽然“江口沉银”中的银锭形态相对统一,但是白银作为称量货币,其样式往往是次要的,明代关于白银货币的规定多是对其重量、刻字、管理人员、运输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对于白银铸造样式的记载则较为缺乏,官方在查验银两时也多是只检验其成色与重量,只要求银锭足色足数,对于其具体的形态似乎没有太多的关注。

在明初之时,由于禁止白银作为货币使用,因此并没有设置专门的银锭铸造机构,至后来钱钞之法逐渐破坏,明政府才渐渐放松了对于白银交易的限制,官方也开始铸造银锭[39]。官方的铸银多是为了方便将地方所征收的碎银解送中央而将碎银镕铸成银锭,在此过程中,官方对于银锭铸造的规定才逐渐发展成型,最终以白银为中心形成了一套与之相关的铸造、检验、税收、解运制度,显示出白银货币对国家社会经济的重要影响。从银锭的演变来看,明代银锭无论是其形制还是所刻之文字,皆是承袭元代旧制而来,也是顺着唐宋时代白银货币铸造格式的传统沿革而生,不仅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也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

三 结语

明代的货币经历了一个由主要行钞到银钱兼使且主要使用白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之中,政府公开地使用白银“使白银取得了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两种基本的货币职能”[40],白银逐渐成为了明代的主要货币,白银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并产生了与白银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对明代的政治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明代白银货币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其沿着唐宋时代白银货币铸造格式的发展脉络,承袭元代的铸造规范,又随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出现新的样式。以“江口沉银”为代表的明代银锭在白银货币化的历程中产生,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代相关的经济制度,此后又为清代所承袭。清代也有将白银铸成元宝的规定,且要求“合部颁法马,每枚五十两,勿加滴珠”,乾隆四十一年时:“户部奏准各直省解京银两,无论元宝、小锭,必錾凿州县年月及银匠姓名。”[41] 不过早在雍正二年时,地方起解之银即“例凿有州县及银匠姓名或店号”且“皆必倾镕成锭然后起解,其解银之具曰鞘,每银一千两为一鞘,或委员押解或即由胥吏押解,例填给勘合火牌及兵牌于所过地方拨夫抬送、拨兵防护,所以慎重帑项也。”[42] 可见清代白银货币的铸造及起解皆有“成例”,这些将白银铸成元宝、小锭,凿刻“州县年月及银匠姓名”的成例显是承袭明代银锭铸造、起解之制而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更为系统的制度。

纵观白银货币的发展历程,其相关记载可追溯至汉代之银货,且有品级、外形、重量、成色之分,但旋即废除,影响较小且颇具争议[43]。从银锭(铤)实物看,唐宋两朝白银货币的铸造格式对后代影响较大,唐时在白银上錾刻重量、类别、官员及以五十两为一铤的规格与宋代铸成“束腰形”的银锭皆为后世所承袭,形成了一种白银货币铸造的“成例”,而后金元两代沿着成例将白银纳为法定货币,元代时又将白银铸成“元宝”,并产生了相关的管理机构,至明清时,银锭铸造更加规范化,官方对其重量、成色及监管、铸造、押解人员都有明确的规定,清代更将相关要求纳入法律中“凡收受纳官诸色课程、变卖货物起解金银,须要足色,如成色不及分数,提调官吏及估计煎销人匠各笞四十着,落均赔还官。”[44]

从汉、唐宋、金元最后至明清,白银货币的发展历程呈现出不断规范化、全面化的特点,这一过程始终与白银货币化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中国货币史的一部分,而白银货币的发展也在影响着国家制度的变革。元代的行人、检印,明代的解官、银匠,清代的“部颁法马”“起解金银足色”律以及围绕着白银货币铸造、解运而产生的制度等都是白银货币化深入发展的产物,体现出白银在中国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影响,而自唐宋时代发展而来的白银货币样式也说明了历史的延续性与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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