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盪巷”组器物图之一七出菱花口鎏金银双螭龙衔枝纹盘
江阴利港南宋金银器窖藏,为近年来考古界所罕见,就其数量和质量上皆可称道。器物中的22件,因为铭文的字体、格式、内容均类似,故而将这批制作于同一作坊的产品,归于一类——“光盪巷”组器。铭文中带有“光盪巷”三字,以之命名。
“光盪巷”组器物中,鎏金质地银器共18件,包括盘14件、杯4件。盘皆为双螭衔枝纹,其中有10件形制为菱花形,4件为圆形。由此可以看出,菱花形银盘是“光盪巷”组器的代表性器物。
“菱花”形制出现较早,唐代流行,至宋已普遍见于陶瓷、漆木、铜镜等各类器物。这10件鎏金银盘采取这样的形制,符合当时人们的审美情趣。值得注意的是,它们的个性化特征极为突出——七花口。
对于花口形制,无论是“菱花形”或是“葵花形”,一般以六瓣或者八瓣为主,大件器物也有十瓣或十二瓣的。毕竟偶数花瓣可以确保图案的对称性,在工艺上也可以降低制作难度,从而拉低商品的制作成本。
唯独七花瓣,因为存在不能被圆周整除的情况,故而要想让七条边相等,从理论上来说是无法完成的,除非是更改其中一条边的数据。基于此,制作者从设计开始,就会从操作难度的因素考虑,往往采取偶数的花瓣形制,毕竟追求对称的视觉效果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同时还可以降低制作的成本。

“光盪巷”组器物图之二 圆形鎏金银双螭龙衔枝 上:莲花 下:瑞果花
江阴利港“光盪巷”组器物的纹饰特点是:内容和形式的程式化,缤纷与奢华的视觉效果。
整组22件器物中,除4件素面之外,另18件是带有纹饰设计的,并且皆使用了鎏金技艺装饰主体图案。设计这些图案的元素有三种:螭龙、凤鸟、花卉。

星子县窖藏出土八花瓣菱花形双凤鸟衔枝(荷莲)对峙纹鎏金银盘
星子县的3件银碟,是与“光盪巷”组器最为相似的器物群,从形制、图案、制作工艺都展现出惊人的雷同。
玉器行有“苏作”“扬作”之分,金银行是否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分工或地域特征?
江阴利港“光盪巷”组22件器物,皆有铭文,其中包括4件素面圈足银盘,这也是将其归类的依据。铭文为楷书,共计10字:“澤 光盪巷 顧壹郎 滲银造”,分别代表“作坊或货主的字号”“产地”“设计师或作坊主”“广告语”。
通过錾刻的4组文字,可以精确地掌握这批商品的货主或制造者以及数量,为货主维权和商家的广告宣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当时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和日臻成熟的标志。
整个“光盪巷”组器物铭文的组别、排序、间距、格式是有规律可循的;铭文的錾刻是制作流程中的一道重要工序;“澤”字组出现在每件器物的固定位置之上,且几乎都位于首位;铭文是由专门制作的錾子錾刻而成,显示出较为突出的程序化特征。从这些特征不难看出,相比较于其他窖藏中出土金银器的铭文,“光盪巷”组更为规范。

“光盪巷”组器物图之三 左上:鎏金银把杯 右:杯内凤鸟纹 左下:杯底铭文
江阴利港窖藏的器物以酒具为主,其中并未发现有其他类别的金银器伴藏,为此在对原始信息的甄别过程中,采取慎重和严谨的态度。
与利港窖藏相类似的有江西乐安的资料,两者的共同之处就是皆为纯粹的酒具,这类器物是否也属于“私家”的性质?
利港和乐安的窖藏以酒具为主,且未见有其他类型器物,因此从逻辑上来说,这些金银酒具属于酒楼的可能性较大。酒楼的“官家”或“私家”、高档或中低档的属性,同样也决定着金银酒具的属性。如果说利港“光盪巷”组器属于高档酒楼的标配酒具,那么乐安的窖藏显然要低一个档次,它应该更接近于利港窖藏中“杨千四郎”组器物。
根据以上所列利港窖藏金银器的四个特点,可对其属性作出以下推测:这一窖藏所藏银器可能是南宋中晚期“官家”酒楼的成组(套)式酒具,器形包括杯、壶、碟、盘、匙、筷物。其中的22件由“官家”酒楼向私营作坊定制的“光盪巷”组酒器,体现出当时金银器制作工艺的较高水平。
从文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官家”金银酒具类器物的客观存在,而其存在的方式,就是各地的高档酒楼,户部下属的点检所是这些酒楼的产权方和管理者。点检所作为当时酒库的官方管理机构,其下属各酒库,依靠雄厚的官方资本开设酒楼,无疑是“近水楼台”。在开办和运营中,利用官方背景,各库纷纷选择地标性建筑、定制高档酒具等,竞相奢华。
宋代的金银器中,所谓的“官家”与“私家”之间,并没有统一的鉴别标准。因此在宋代金银器的研究方面,对于辨别“官家”与“私家”之间差异的问题,一直就因缺少可信的材料而徘徊不前。
如同烧制瓷器的窑口一样,有“官窑”和“民窑”之分,其区别在于拥用者的身份不同。以此延伸到金银器制作行业,亦存在着“官”与“私”的区别,且拥用者同样是身份有异。而表现在“光盪巷”组金银器的制造上,是否也蕴含同样的合作形式,诸如“官家”设计,“私家”制造,或纯粹由“私家”设计并制作,现在看来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