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历史街区 同城相融共生 微观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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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1:52 来源:南京社会科学

摘要:在中国现有大城市中,城市中历史建筑遗存的存在与城市的扩容、建设和发展产生了矛盾甚至对立。在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都不可或缺的时代,怎样让散落在城市中的单体建筑遗存形成城市传统文化气场,又不会对城市的合理更新产生阻碍? 历史街区的设立,是保留城市文化传承和精神气场的重要且有效方式。历史街区作为相较于宏观的历史文化名城而存在的中观层面,它的产生是时代的选择也是现实的必然。

 

本文以南京的明清历史街区和民国历史街区为例,着重阐述两个问题: 

(1) 历史街区营建中,核心的确立和外围建筑形制的构建层次; 

(2) 同一城市中,多元历史遗存共存产生的历史街区的对立性和统一性的融合处理。

 

经过早期城市化进程中的粗放式更新和大拆大建式的旧城改造,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严重损失给城市的发展敲响了警钟,亦促进人们重新审视城市历史街区的作用和价值。如今,“历史街区是某个时期社会风俗和生活方式的缩影,承载着城市的历史印记与信息代码,其深厚的文化底蕴构成了城市个性面貌的活力源泉,蕴涵的精神意义及人文关怀更增添了城市的温情与气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尤其是重点保护富有传统文化内涵的历史街区已成为城市发展研究与有识之士的共识”①。城市历史街区的作用与价值在观念上得到重视与正视,进一步促进了城市更新实践中的保护策略、路径与具体方法的改善和优化。早在 1986 年,国务院就正式提出历史街区保护的概念,并在实践中形成以历史街区保护为主导的多层次保护体系。同时,历史街区保护中对整体性的强调( 不仅重视物质遗存,而且关注历史环境的延续性) 和“有机更新”理念( 即最重原生环境和保护地域文化) 的倡导,以及保护实践中多方面、宽领域的合作,使得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利用成为丰富和深化城市内涵,挖掘和发扬城市特色的重要方式,亦是城市文化战略的重要内容。

 

一、历史街区结构形态与层次核心

 

历史建筑遗存中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仿古建筑和古式古风建筑是多层次历史街区建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历史建筑遗存中的文物建筑与历史建筑无疑是历史街区的核心,为完善功能和实现有效利用,并真正达到团块化的聚集规模,有机新建一部分与原生环境和原有历史建筑形制相仿、风格相似、文脉相承的仿古建筑及古式古风建筑,有充分的必要性。仿古建筑及古式古风建筑与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形成多层次同心圆模式(如图1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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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结构模式由内而外,建筑携带的历史信息呈递减态势,建筑风格亦是从传统至现代的渐进,而历史价值逐渐衰弱。这种结构,其一,可以对处于核心区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形成保护,即仿古建筑和古式古风建筑充当传统建筑和现代建筑的缓冲地带; 其二,可以形成形制统一,风格和谐的历史文化组群或历史街区,使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没有直接硬性接触,产生突兀的观感体验; 其三,文物建筑有其既定的建设控制地带,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亦应设置一定范围的建筑风貌保护区,成为仿古建筑及古式古风建筑的有机填充。此外,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仿古建筑及古式古风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有着不同的标准和规范,采用同心圆模式,可以使得各自的保护与利用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亦便于不同建筑承担不同的功能( 如文物建筑与历史建筑供观瞻、研究、陈列等,仿古建筑及古式古风建筑承担其他现代功能或商业业态等) 。

 

 

多层次历史街区的构建首要因素是历史建筑遗存,鉴于其价值的重要性和建筑材料本身的脆弱性,因此其存在状态应以保护为主、利用为辅; 对部分价值尤其突出的或建筑本体十分脆弱的,应坚持纯粹的保护。从另一个层面考虑,对历史街区内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有效保护,即是对整个历史街区价值的保养和培植,是该历史街区实现现实利用的前提。

 

其次是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外围的仿古建筑及古式古风建筑。此部分构建的重点应主要考虑两个方面: 一是功能的实现,于历史街区内新建仿古建筑或古式古风建筑的重要意义之一,即填补文物建筑或历史建筑无法承担或不宜承担的现代功能,因此仿古建筑及古式古风建筑的植入,要从完善整个历史街区的功能需要和价值实现着眼。二是建筑的形式要与历史街区的原生环境相协调,即做到文脉延续、场所精神和谐及色彩统一等方面的要求。

 

再次,历史街区外围的现代建筑,其建筑形态与形式亦不能听之任之,历史街区外围的现代建筑的兴建,除了符合有关历史街区保护规范中对建筑控制地带和风貌区建设的规定外,亦应注意衔接该历史街区的主要功能,从而实现功能上的历史与现实的呼应,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和长效发展机制。

 

 

二、历史街区的外围层次———仿古建筑和古式古风建筑

 

( 一) 历史建筑、仿古建筑、古式古风建筑的定义及三者关系

 

历史建筑是指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反映古代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建筑遗存,其形制、技艺凝聚了丰富的历史、科学、艺术、文化、审美及情感等价值,是历史与文化的载体。从城市的角度,历史建筑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体现了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习俗、风貌与内涵。“历史建筑是城市文化底蕴的集中体现……无论是建筑本身或其内部所包括的生活方式,均记录着社会变迁下的生活价值与物用功能。”②

 

仿古建筑则指建筑形式上模仿历史建筑,并使建筑外观基本反映传统建筑主要特征,其结构、材料及施工技术均反映近现代建筑的主要特征,是近现代建筑作品③。但有研究指出,仿古建筑的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仿古建筑形式指利用现代建筑材料或传统建筑材料,对古建筑形式进行符合传统文化特征的再创造; 狭义的仿古建筑形式则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古建筑的复原,严格讲属于文物修复范畴④。( 本文讨论的仿古建筑属于广义范畴,指外观、造型、形制与营造思维上忠实模仿传统建筑,材料、施工技术上符合传统或近现代特征的建筑实体。) 有学者指出,仿古建筑须具备三个条件: 其一,建筑单体须具备台基、屋身、屋顶三段式构成,且主体建筑屋顶为传统形式; 其二,三段式立面比例须接近或符合传统建筑比例; 其三,立面外观上不同程度地体现传统建筑结构与装饰风格,且三者缺一不可。⑤

 

“古式古风建筑”中的“式”,指形式; “风”,即风格。所以古式古风建筑指具有传统建筑形式或风格的近现代建筑。此处的形式与风格无完整度与真实性的严格限制,即在模仿历史建筑形式与风格时,是全部还是局部,是严格忠实地模仿还是大体相似或相近,并无具体的规定。

 

三者的关系,从产生与参照的对象上分析,历史建筑是仿古建筑与古式古风建筑的根。这层关系来自仿古建筑与古式古风建筑定义本身,无论是仿古建筑,还是古式古风建筑,其参照的对象都是历史建筑。例如,评判一座仿古建筑的优劣,是否忠实反映相对应的历史建筑的结构、造型、比例与细节特征是重要标准。而对于一座古式古风建筑,即使屋顶反映的是唐代举折坡度,斗拱体现的是清式做法,门窗表现的是近现代材料与技艺,仍然可从中看出历史建筑在其营造思维与具体施工中的影响。

 

从仿古建筑与古式古风建筑所反映的历史建筑真实度方面考虑,前者大于后者。正如定义所言,仿古建筑须较真实地模仿传统建筑,而古式古风建筑则无真实度的严格要求。举例来说,一座仿唐建筑,如果其立面比例,包括屋顶举折、台基与屋身比例、铺作层与檐柱比例等,与现存唐代建筑实例的立面比例有较大出入,则难以称为仿唐建筑。如果其立面比例不符合唐代特征,其他如斗拱做法、细部装饰风格均模仿唐代,也仅可称古式古风建筑。

 

从三者反映的历史价值来看,历史建筑最高,仿古建筑其次,古式古风价值最小。这是由三者反映的历史真实度所决定的。

 

(二) 优秀仿古建筑在历史街区再构建中的作用和意义

 

虽然社会与学界中有部分群体对仿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持有疑义⑥,但诚如有些学者所言: “仿古建筑的价值,在于截取一定历史时期的建筑特征,表现传统文化风貌,使人感知古代文化气息,与非传统建筑共同营造‘立体’文化氛围,‘仿’古而不是复古”⑦。立足于发展的角度,随着时光的流逝,优秀的仿古建筑也必然会在未来成为优秀的历史建筑,在城市文脉的保留、场所意境的重建与城市色彩的统一以及历史街区再构建中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1. 城市文脉保留

 

从城市文脉的构成要素方面看,优秀的仿古建筑对于城市文脉的充实与深化作用明显。据相关研究,城市文脉的构成要素可分显性与隐形两部分,显性要素主要指自然环境和建成环境,建成环境主要指业已形成的城市、建筑物及周围人工环境以及由它们共同构成的各类城市空间。而空间的意义就是对其中特定的使用者所具有的环境效应,即人处在一定的空间中,通过环境信息的解读,从而引发相应的空间感受,并作出恰当的环境行为⑧。优秀的仿古建筑所表现的历史特征,营造的历史氛围,对身处其中的使用者带来的空间感受,明显与现代建筑形式不同,因而在城市历史建筑缺乏的今天,优秀仿古建筑所引发的环境效应不可替代。隐形要素主要指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城市的发展、建筑形式的表现及建成环境的形态,受到多方面要素的制约,但最终的决定性力量来自社会文化的宏观控制,而在相应的历史时期保持有序的演变也都是由于存在着社会文化的深层控制的原因,“文化是历史的沉淀,存留于城市和建筑中,融会在人们的生活中,对城市的建造、市民的观念和行为起着无形的影响,是城市和建筑之魂”⑨。城市文脉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折射到个体的人身上,则体现在社会心理与城市文脉的互动关系中。换言之,城市需要怎样的建成环境,需要怎样的文脉,与城市中人的需求关系密切; 而城市环境、城市文脉对人观念与行为均有深刻影响。诚如 A. 拉普卜特所言: “人们会说他们( 居住形式) 是处于呼吸、吃饭、睡觉、起坐和爱的需要,但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文化以什么方式决定住屋的形式使哲学需求得到满足。问题不在于这里是否有个窗或门,而是他们是怎样的,怎们安置; 也不在于人们是否举饮或进餐,而是在哪里和怎样进行。”⑩优秀的仿古建筑在城市历史街区再构建中,显然无法替代历史建筑所具有的唯一性和原真性,但根据城市历史、环境和社会面貌所营建的优秀仿古建筑与城市内核相契合,作为历史上存在但消亡在历史演进中的历史建筑的补充,并与之和谐共存,显然是在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并反作用于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

 

2. 场所精神的重建

 

“场所精神”源自罗马,根据罗马人的信仰,每一种“独立的”本体都有自己的灵魂,这种灵魂赋予人的场所生命,同时决定他们的特性和本质。挪威建筑学家与历史学家诺伯·舒兹( 又译诺伯特·舒尔茨) 将其延伸至建筑领域并深化和系统化,形成场所精神理论。诺氏认为,场所是由具体现象组成的具有清晰特性的空间。城市的每一处场所均有背后的故事和内涵,并与历史、文化、传统、民族等相关联,因此城市的形式蕴含着某种深刻的含义。概述之,场所由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结合而成,并反映该空间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及其环境特征。

 

场所精神的产生可分成三个层面: 场地的自然生态层面( 自身属性) ; 场地的历史文化层面( 即纵向联系) ; 场地的区域定位层面( 横向联系) 。人们对场所精神的体验主要来自感知和认同。感知,即人们在空间环境中确定自己的位置,建立自身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位置关系; 认同是在明确认识和理解空间环境特征和气氛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空间归属。通过感知和认同体验场精神,其外在表现形式主要指空间、尺度与节奏、色彩、质感塑造、光影等瑏瑣。历史建筑的场所精神体验亦是通过对历史建筑空间、尺度、结构、色彩、质感等方面的感知和认同而获得的。“当人们置身于具有一定特色的历史城市或传统街区中( 历史建筑亦是如此) ,总会被那些亲切、温暖、充满生机和情趣的生活场景所吸引、所打动,总会被某种强烈的场所感———某种个体和背景不可分割的整体意向———所笼罩”。同样,人们对城市历史的体验,其重要方面即在对历史建筑场所精神的感知和认同中获得,因此,历史建筑的场所精神的延续对城市发展的意义、市民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凝聚意义重大。关于这方面的分析、案例不胜枚举,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的场所精神分析,如有研究在分析场所精神对城市设计指导意义的基础上,以西安为例,对城市设计细节提出相关建议瑏瑥; 亦有学者以苏州为例,从城市特色角度出发,通过对场所精神和城市特色内涵的阐述,分析了中国城市在现代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特色危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仿古建筑,其对于城市场所精神的延续,作用显而易见。优秀的仿古建筑是对历史建筑忠实的模仿,其作用或不如历史建筑真实、明显,但其携带或折射的历史信息( 即通过对历史建筑空间、结构、造型、形制、尺度、色彩等方面的模仿) 同样可唤醒人们对历史的共鸣,从而形成感知和认同,触发场所精神的体验。

 

3. 城市色彩的统一

 

城市色彩是一个广泛而综合的概念,泛指城市外部空间中各种视觉事物所具有的色彩,有人工色彩和自然色彩之分。瑏瑧“城市色彩也是构成城市建筑美学的主要因素。一座城市如果没有成功的景观色彩设计,纵然建筑形式千变万化,规划布局严谨合理,也难体现出具有浓郁感情色彩的城市美来。”瑏瑨 就前文所述的场所精神而言,色彩亦是人们体验场所精神的重要维度。

 

城市色彩的表现力主要体现在其对城市特性和人文内涵的反映上。正因为色彩是城市景观的重要因素,亦是城市特色的直观表现,各城市在城市规划与设计中普遍肯定了城市色彩控制规划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国内一些城市陆续开展色彩规划与设计研究。其常见做法是参照巴黎、伦敦等国际历史文化名城,为城市确定主色调及相关辅色系列。例如,北京从 2000 年开始实施《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该规定凸显故宫建筑群色彩的核心地位,并确定以灰色调为主的复合色为标志色; 哈尔滨市的城市主色调为米黄色和白色,契合其“东方莫斯科”的定位; 成都则将浅灰色定为主色调,以体现巴蜀文化名城的特征。其他城市,如武汉已对城市色彩作出初步规划,南京正就城市主色调开展讨论,杭州也表示要启动色彩规划,上海则考虑在城市风貌区内选定“标志色”。瑏瑩就城市内部而言,城市新区出于多样性和发展活力的考虑。且与历史文化区有一定的空间距离,其色彩选取具有更大灵活性,因此较之城市新区,城市历史文化区域及其周边缓冲区是城市色彩规划的关键,而挖掘城市历史,探索城市色彩规划的文化内涵则是难点所在。同理,较之新兴城市在色彩选取上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历史文化名城在色彩规划上既要考虑与既有历史文化区色彩的融洽和谐,又需体现城市特色、风貌及满足发展需求,因此是城市色彩规划中的难点与关键。

 

针对如何处理这一难点与关键点,有研究以南京为例,引入色彩心理学理论,试图建立城市色彩与城市文化间的内在联系,探索历史文化组群色彩规划的新方法,将色彩规划中较为空泛的理论、原则落到实处。其通过分析与调研,并根据南京市民对南京城市历史与文化的理解,及现状城市的色彩统计,得出褐色与蓝色的认同感最高,并在此基础上对南京色彩规划提出建议。

 

由于建筑是城市色彩景观的重要介质,是城市环境和视觉因素中最为重要的部分瑐瑢。所以通过建筑色彩控制实现历史文化区或历史文化组群的色彩规划是重要途径。换言之,历史文化区的主色调基本由其中的历史建筑决定,正如故宫之于北京市核心文化区、明城墙之于南京老城、苏州园林与民居之于苏州旧城。由于历史原因和城市发展与更新的现实原因,历史建筑逐渐减少,历史色彩渐渐消褪,如何延续甚至增强? 除了保护历史建筑,修缮历史建筑外,设计建造仿古建筑对延续历史色彩,促进历史文化区色彩规划统一、协调均有重要意义。

 

( 三) 仿古建筑的缺陷及应对

 

纵然仿古建筑在城市历史文化组群再构建中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和意义,但仿古建筑自身亦存在着不足与缺陷:

 

从仿古建筑定义上看,仿古建筑是对历史建筑的忠实模仿,但无论忠实度多高,毕竟代替不了历史建筑,历史建筑的原真性与唯一性是仿古建筑所缺乏的价值内涵之一。历史建筑如同石头铸就的史书,是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载体,是历史事件发生的空间与场合,反映了人类改造自然以满足自身发展需求的水平,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就现实的时间节点而言,仿古建筑不具备历史价值,或许优秀的历史建筑在未来会具备历史价值,但其不确定性使得其不在本研究的探讨范围之内。

 

再者,由于认识水平的参差不齐和态度的差异,仿古建筑的设计建造容易出现形制任意化和粗制滥造问题。某些仿古建筑,在同一建筑单体上集合了不同时期的建筑形制与风格,甚至杂糅了不同国家或地域的建筑文化,显然属随意创造的产物,其下场自然是沦为不伦不类的“假古董”。这种现象不仅表现了仿古建筑的尴尬处境,更会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扭曲观者对历史建筑的印象,割裂城市文脉,破坏历史建筑组群的文化氛围和场所精神,污染城市文化环境。

 

全球性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促进了建筑形式的多元化发展,建筑设计在价值取向上亦呈现二元化: 一方面强调建筑形式要顺从社会文化的图解和发挥建筑师的个性; 另一方面强调建筑设计需体现历史特征和民族风格。而建筑师在面对二元选择时,在历史责任心和民族自豪感的驱动下,开始发掘传统建筑形式的文化资源,促使仿古建筑之风日盛。

 

仿古建筑兴盛与仿古建筑自身的缺陷及社会化问题,亟需我们探索其生存发展的策略。有学者在分析国内外仿古建筑案例后指出: 仿古建筑如果排斥传统建筑

形式,则丧失了本意与价值; 但若不能从建筑形式上进行反省和创新,则有沦为历史“传声筒”的嫌疑。因此,一方面要在继承传统建筑遗产中继续发展“复古建筑”; 另一方面,应致力于传统建筑美学研究,发扬其精髓,避免只注重其象征与礼仪功能等社会层面的作用瑐瑥。在具体的仿古设计与建造中,仿古建筑设计需具备扎实的历史建筑研究基础,要以对所仿对象造型、形制及营造思维等方面充分的把握为前提; 仿古设计中须端正对待历史建筑的态度,不可恣意妄造,且秉承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区分仿古建筑与古式古风建筑。而仿古建筑的建造亦须忠于设计,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把握好仿古建筑方案设计落实的最终环节。

 

三、南京历史街区的建筑遗存形态和层次构建关系

 

南京历史街区的保护始于20世纪80年代。1991年,关于南京明清历史街区的调研工作启动。在调研的基础上,由南京建工学院、南京市文管会和南京古都学会提出南京古都风貌保护建议,其中划定城南10片历史街区: 门西片区、门东片区、乌衣巷片区、金沙井片区、颜料坊片区、西街片区、南捕厅片区、安品街片区、施府桥片区和瞻园片区,并提出相关保护思路: (1) 保护明清传统街坊; (2) 保护明清建筑形式和风格,严格控制街坊内建筑高度和建筑形式; (3) 民居做好各自房屋的维护工作,避免搭建、插建现象; (4) 政府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和基础建设。

 

1992 年出台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从“名城风貌、古都格局、文物古迹、建筑风格的保护及历史文化的再现和创新五个方面”提出了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其中,对文物古迹集中分布的重要区域,或具有独特风貌的历史地段,划为“历史文化保护地段”,并对区内的各文物古迹分别划出保护范围,计有“明故宫地区、朝天宫地区、夫子庙地区、天王府梅园新村、传统民居保护区( 即门东片、门西片、大百花巷、金沙井、南捕厅五片重点保护区) 、中山东路近代建筑群、“公馆区”、杨柳村古建筑群等八片”。进入21世纪,南京于2002年至2012年分别出台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 ,从名城保护的层次为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确定了方向与目标、原则与方法、内容与等级等。其与历史街区保护最直接相关的即是划定了南京11个历史街区,并相继制定和实施了11个历史街区保护

规划。

 

( 一) 南京历史街区的建筑形态

 

南京明清建筑遗存和民国建筑遗存在建筑布局与造型、形制与结构、材料与装饰、风格与技艺等方面既有传承也存在差异,南京历史建筑遗存存在显著的明清与民国二元形态特征,除去位置因素,南京历史街区依据其内涵与特色亦可总体分为明清历史街区和民国历史街区两大类。而在实践中,南京的城市规划与更新以历史街区为核心,成片规划,整体保护,综合利用的特点亦十分明显。南京明清建筑遗存和民国建筑遗存均具备的以功能和性质为分类标准的组群布局且集中分布特征,加之类型齐全、内涵丰富的整体特点,塑形了南京历史建筑遗存二元形态按功能分区、呈团块化发展的格局,并进一步要求其在此固有方向上向前发展。换言之,按功能分区的团块化发展,既是南京域内明清和民国历史建筑遗存所呈现的现状特征,亦是其未来的发展方向。举例而言,老城南是南京城的“根”,曾经保存有大量的街道和民居住宅及附着在物质文化遗产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明清南京重要的住宅区和商业区,则其未来的规划和发展方向应符合其既有功能区定位,域内建筑更新中的建筑形态设计亦须注重与周边历史建筑遗存的形制、风格等融合。再如颐和路民国公馆区,因集中分布数以百计的民国政府要员的宅第公馆而闻名,而这些公馆建筑又具有形式各异、风格多样、内涵丰富等特色,极具价值。故其未来发展方向及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利用规划,核心着眼点应放在数量众多的公馆建筑及其背后的深厚历史文化内涵方面,并通过与该功能相关的其他业态形成有机填充,将一座座相对独立的官邸联系起来,串珠成线,再织线成区,形成团块化发展。

 

( 二) 南京历史街区的层次构建关系

南京历史街区构建中,不仅要对层次结构有整体把握,还应立足于南京历史建筑遗存二元形态的现状特征,统筹其历史建筑遗存二元形态的相互关系,即对立统一关系( 如图 2 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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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性主要表现在南京明清建筑遗存和民国建筑遗存作为其历史建筑遗存二元形态的内涵,本质上分属不同的建筑体系。南京明清建筑遗存绝大多数仍属以木结构房屋为主,采取在平面上拓展的院落式布局的中国传统建筑体系瑐瑧; 民国建筑遗存绝大多数则属源于西方的近代建筑体系。二者在形态上,即建筑布局与造型、形制与结构、材料与装饰、风格与技艺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区别。这种形态的差异性,既是南京历史建筑遗存二元形态存在的基本前提,亦是南京历史街区构建中可利用的重要文化资源。

 

统一性表现为南京明清建筑遗存和民国建筑遗存的内在联系。换言之,南京历史街区的构建中,应体现民国建筑遗存对明清建筑遗存有意识的文脉继承,要注意避免二者各自孤立发展的状态。团块化发展的前景是未来形成以功能与性质为特色的历史街区,如果明清与民国各自孤立发展,不仅切断了历史建筑遗存二元形态中的固有建筑文脉的传承与联系,更不利于南京城市历史的完整呈现。至于如何加强二者的联系,可以从历史的角度,可以从建筑形制、风格及功能的角度,亦可从物质文化变迁的角度,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将这种对立统一关系放在民国建筑发展的理论场域下,可以发现其与民国建筑的价值观亦有契合之处。如侯幼彬先生曾在《文化碰撞与“中西建筑交融”》一文中提出中国近代建筑价值观表现为“中西交融”,并指出这种思想渗透着浓厚的传统道器观念和本末观念,并受学院派建筑观念的深刻影响,是国粹主义和折衷主义建筑观的交织物瑐瑨。而赖德霖先生则进一步指出近代中国建筑价值观的两种取向: 一是对传统建筑非科学性的否定和对西式建筑的崇尚,即科学性取向; 二是对建筑民族性的要求,即民族性取向。瑐瑩 南京历史建筑遗存的二元形态,即明清建筑遗存和民国建筑遗存共存一城的现象,似乎恰可以为近代中国建筑价值观的“科学性”和“民族性”取向提供现实的注解和说明。而这种价值观背后反映的“中西交融”现象,更将南京历史建筑遗存二元形态的意义升华至更深的历史进程层面和更广的全球文化交流与碰撞的范围。同时,以量大面广的现代建筑作为明清历史街区和民国历史街区的过渡,避免了二者直接接触产生的对立性冲突,使得南京历史街区的构建过程中,具有对立统一关系的二元建筑形态,即明清建筑遗存和民国建筑遗存,可以相处融洽、和谐共生。

 

四、总结

 

历史街区多层次的构建核心是包括文物建筑在内的历史建筑遗存,仿古建筑与古式古风建筑是历史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建筑是仿古建筑与古式古风建筑的参照对象,是仿古建筑与古式古风建筑的历史来源。历史建筑作为历史存在物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而仿古建筑和古式古风建筑对历史建筑的模仿忠实度和所包含的历史信息呈递减关系。在历史街区再构建中,优秀仿古建筑在保留城市文脉,重建场所精神和保持城市色彩统一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和作用。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历史街区,其建筑遗存的形制和层次构建的关系,有着典型的代表意义且可以归纳分析出其历史街区的构建模式: 以功能分区的团块化为发展方向,以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仿古建筑和古式古风建筑的多层次历史街区结构为构建着力点,以明清历史建筑遗存和民国历史建筑遗存二元形态的各自特征为资源,以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为纽带,营建具有南京城市特色的二元乃至多元建筑形态格局; 以功能分区的团块化为发展方向符合南京历史建筑遗存二元形态的现状特征,亦是其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同时,对历史街区作用与价值的重新审视和正视,有关其保护与利用理念的完善与推广、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具体策略的探索,使得历史街区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文化资源,而南京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多元历史街区,无疑更是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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