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革命文物定级思维方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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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17:12 来源:中国文物报

革命文物定级是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弘扬革命精神的重要途径。作为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的实物遗存,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复兴的伟业永不止步,革命文物就不断产生和涌现,革命文物定级工作就永远在路上。客观公允是文物定级的底线要求,及时总结实践中的经验,深刻反思实践中的不足,对于更加客观公允地推进定级工作,确保定级工作行稳致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022年,山东省启动可移动革命文物定级工作。为客观公允、科学准确、审慎理性地评估革命文物价值,真正做到文物级别与文物价值相符合,山东省组建了由文物、党史、军史等领域专家构成的革命文物定级小组。笔者作为党史学者被吸纳为小组成员,全程参与了数万件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定级工作。在定级实践的初期特别是试点阶段,经过对大量经验性实例的观察和体会,笔者意识到定级工作中存在着某些思维方式。笔者将常见的三种思维方式提炼和概括为“排他思维”“语境思维”和“少见多‘怪’与见‘怪’不‘怪’思维”,在定级实践中经常与小组的其他专家探讨。定级小组充分认识到这些思维方式的缺陷,自觉规避它们可能造成的偏差,坚持和运用科学思维方式,确保了定级工作客观严谨和高质量发展。

笔者现将从实践中获得的认识作阶段性总结,以“革命文物定级中常见的三种思维方式辨正”为题谈谈自己的思考,以求教于方家。实践无止境,探索无止境,认识也就无止境,革命文物定级是一项带有很强探索性的工作,对定级工作中某些基本理念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以达成新一轮共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定级实践。

排他思维。这种思维方式通常的表现是,认为与一个地域、一个事件、一个人等有关的多件革命文物,即使每一件的价值都很高,分别能够达到相应等级,也最好选出部分(通常是一件)具有代表性的文物赋予相应等级,其他则降格对待。这实际上是一种“排他思维”。这种思维的底层逻辑是用比较的眼光看待价值相当的文物,认为价值相当的文物之间具有竞争性,定级是平衡竞争的活动,潜意识中可能认为特定等级的文物有“名额限制”或“比例分布”。

实际上,革命文物定级应当从文物本身的价值出发,只要文物价值达到了相应等级的标准,就应当赋予相应等级。各等级文物数量没有名额限制,无论达到相应等级的文物有多少,都不应当人为地让价值相当的文物之间产生竞争关系,不能只赋予从中选出的所谓“代表性”文物以相应等级。这样不仅对其他文物是不公平的,而且对全部相关文物也是不公平的,因为选择本身是主观性的,无法保证选择本身就是公允的,无法保证所选的文物就是最有代表性的。“排他思维”会把大量本来达到了相应等级的文物排除在相应等级之外,不仅影响了人们对被排除在外的文物价值的正确认知,而且厚此薄彼的做法也会引发质疑:为什么明明分量相同、价值相当的文物,等级却不一样?此类质疑不免会对文物定级工作的专业水准和公信力产生影响。要摒弃这种思维方式,大力解放思想,解除自我束缚,明确革命文物的价值不具有排他性,文物之间不具有竞争性,定级没有名额限制,不能对价值相当的文物区别对待。

语境思维。这种思维方式的通常表现是,某件革命文物本身的价值达不到相应等级,但放到特定的语境中,例如特定的背景、地域或人物中,因文物或印证了特定背景,或凸显了地域特色,或突出了人物事迹,乃就高赋予相应等级。这种思维方式有其合理和积极的一面,将文物与特定语境结合起来考虑,有利于从不同维度开掘文物价值,进而准确定位文物等级。同时,它也有不客观和不科学的一面:为了让文物作为特定语境的标志而人为地拔高其价值。这种思维方式还有相反的表现:因特定革命文物不是特定地域的特色,不是特定地域的主流,即使文物本身的价值再高,也难以赋予该有的等级。“语境思维”不是依据文物本身价值这个根本标准、而只是与文物相关的边缘性标准定级。这样不仅不能准确定位革命文物的等级,还容易导致地方本位主义等问题。

其实,只要以辩证的观念看待和运用“语境思维”,这种思维方式也会发挥积极意义。比如,某件革命文物不是某地域的特色,在某地不常见,只要善于拓展思考的视野,特别是善于运用逆向思维,也许会为重估文物的价值打开新的认识窗口。例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山东革命根据地可以大体分为沿海和内陆两类根据地,因沿海地区对外贸易较为发达,沿海革命根据地常见洋马灯等各类洋器物,这类文物彰显了沿海革命斗争的特色。如果在内陆革命根据地罕见地发现此类文物,绝不能因其不能代表该地特色就看轻其价值,因为,说不定此类文物体现了当时革命物资的流转情况,反而要因罕见而多加思考,考虑是不是从革命物资流转的角度估价其独特价值,进而赋予相应等级。

少见多“怪”与见“怪”不“怪”思维。所谓“少见多‘怪’”,就是指因定级专家见识有限,过高地估价文物的价值;所谓“见‘怪’不‘怪’”,则是指因定级专家见识多广,过低地估价文物的价值。虽然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前者眼界低,以新鲜的眼光看待所见的文物,觉得它们价值不凡;后者眼界高,觉得大部分东西都不过如此、乏善可陈。但是,两者却有相似的形成机理和作用机制,即都未能从文物本身的价值出发定级,其后果都是未能正确估价文物价值,造成定级上的偏差。

这两种思维方式还呈现出时间属性和经验属性:刚刚接触革命文物定级实践的新手往往容易“少见多‘怪’”,无形中抬高了所评估文物的级别;随着参与的定级实践越来越多,见识越来越多,经验越来越丰富,往往又容易“见‘怪’不‘怪’”,不仅在无形中压低了所评估文物的级别,而且就是同样的文物,也不能同等对待,以前定的级别高,现在可能定的级别低,造成不平等的情况。虽然这两种倾向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要随时检查和克服不当倾向,尽可能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以上三种思维方式共同的问题是,未能充分从革命文物价值本身出发定级,其后果则不免造成定级工作的偏差。革命文物定级工作关系重大,只有科学客观地定级,方能经受住各方检验。提高定级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定级专家的素养和水平,而素养和水平又在很大程度上与思维方式有关。及时反思影响乃至支配定级工作的思维方式,自觉摒弃不科学的思维方式,全力克服其带来的偏差和不足,主动形成和运用科学思维方式,是确保定级工作客观公允的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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