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考古发掘是一项由众多人员参与的集体活动,主要由领队,技工、民工组成,其中民工是考古发掘工作中规模最大的群体。由于考古发掘现场锄土量较大,因此考古工地需要雇佣附近的闲置劳动力来承担发掘过程中繁重的体力劳动部分,这些雇佣而来的临时性工人,一般统称为民工。
考古民工的社会关系、过往职业、年龄、性别、民族等十分复杂,他们大多是工地附近乡镇的闲置劳动力,年龄一般在50~60多岁之间。考古民工并非缺乏知识与技能,他们都曾创造过属于自己的辉煌。有的人是某一领域的高手,种田、养殖、木工、水电,样样精通;有的人是企事业的退休人员,有着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1]
虽然考古工作者与民工之间常因土地租赁与工期进度而“斗智斗勇”,但民工的热情淳朴与乐于助人也是考古工地上最为温暖的一面。休息的时候他们漫无边际地聊着生活中的家长里短,干活的时候认真执行考古队员的工作安排,勤劳朴素是他们身上闪亮的品质,漫长而枯燥的考古发掘工作在他们欢声笑语的陪伴下愉快度过。
最被公众考古忽视的对象
目前的各种公众考古活动中,普及对象主要以学生和城市居民为主。尽管各地公众考古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但乡镇等地区的基层群众对于考古就是挖宝、挖墓的刻板印象依然有所存在,这些刻板印象对于田野考古工作者在乡镇等基层地区开展考古工作时经常产生困扰与阻碍。民工既是考古发掘中规模最大的群体,也是最被公众考古所忽视的对象。
从调查数据看,学历越高,收入越高,对考古和文化遗产的认知程度也就越高;低收入人群,尤其是小学生和村民,考古和文化遗产知识较为薄弱。而我国大多数文化遗产分布在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未来在学生,如何让这两个群体理解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并对未来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促进作用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之一。[2]
在农村等乡镇基层地区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考古民工是一个重要的宣传力量。他们在参加发掘工作的同时,也会将自身对考古工作的印象和认识传递到各自的社交网络中。这些传递出去的信息倘若不经纠正和引导,或许就会过于夸大、扭曲考古发掘工作的真实情况。
要想扭转将考古发掘工作与盗墓、挖宝等行为混为一谈的现状,考古发掘现场无疑是最具说服力的课堂。日本是很早便开始重视公众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展示的国家之一,长期的工作经验使日本考古学界形成了一套完善有序的“开放式考古发掘”工作模式。[4]
著名的英国考古学家Ian Hodder在土耳其Catal Hoyuk 遗址开展的“社区考古”,通过网络,当地公众可以直接参与到发掘过程的评估中来,发表自己的看法,考古学家回答问题,也发表自己的看法,双方在交流中相互受益。[5]
2015年5月,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邀请了近30名主要网络媒体驻重庆的记者和微博达人代表走进考古发掘现场、重要文物古迹和传统历史文化街区。他们在考古发现的幕后看到了更加细致、系统和严谨的,同时也是看起来枯燥无味的文物整理、修复以及成果编写工作。考古学家们和他们想象完全不一样,他们不再是单纯的田野工作者或者埋头苦干搞学术的老学究,在这个必须与城市建设开发者斗智斗勇的时代,他们完成了转变,变得西装革履,侃侃而谈,为了文化遗产的利益在谈判桌上斡旋。[6]
开放考古发掘现场是未来公众考古教育活动发展的一大趋势,尽管配合基本建设的抢救性发掘项目由于工作环境相对较为危险,不适合开放参观展示,但作为带有明确学术目的的主动发掘项目,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开展“社区考古”,开放公众参与考古发掘的渠道和机制或许应当早日健全和完善。
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使得公众的知识需求和文化消费越来越高,其中不仅有历史信息、族群归属感的需求和满足问题,也有整体素质及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利用知识、技能的培养问题,这是事关考古学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7]
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大多呈碎片化状态,他们与广大劳动人民的日常生活十分贴近,例如墓葬、房址、窑穴、水井等,田野考古工作者眼里看到的是一个个亟须研究的遗迹现象,而民工的过往生活中则可能亲身经历了建房、修墓、烧窑等社会活动的整个过程。考古是透物见人的活动,当遗迹和遗物摆在我们面前时,通过民工丰富的生活经验认识考古遗存,不失为一个“透人见物”认识考古遗存的方法。
美国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考古学家亨利·科林斯 (Henry B.Collins,1899—1987年)对白令海峡之间的圣·劳伦斯岛(St.Laurence Island)甘贝尔 (Gambell)遗址群进行发掘时,几乎所有的考古遗址发掘都有原住民的参与,他们对于考古学者辨识出土文物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8]
田野考古工作者应当树立与民工沟通的意识,尊重民工在考古发掘活动中的参与权、解释权和监督权,引导民工在考古发掘工作中充分发挥“平权表达”的权利。
尽管国家对文物盗掘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对文物进行盗掘、破坏。根据近些年来文物案件的立案数及类型来看,盗掘古墓葬、古遗址已经成为文物犯罪最为主要的形式,占比趋近50%。[10]盗掘所造成的后果不仅是文物的流失和损坏,更多的是珍贵历史信息的毁灭性消失。
我国大多数文化遗产分布在农村,文物保护意识最为薄弱的也是农村。农村等乡镇地区的基层群众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能够发挥潜在的巨大作用,只有农村等乡镇地区的基层群众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各种保护法规才能在农村等乡镇地区有效地实施。
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建立在广大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之上,文化遗产保护更需要得到广大公众共同支持和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民工在发掘现场的近距离接触使他们对考古工作形成深刻的感性认识,田野考古工作者应引导民工继续深入认识考古与文物。
我们对请来的工人,除向他们讲解怎样认土挖掘,怎样细心找原始遗迹与文物的操作过程外,还要讲明发掘工作的意义,使他们知道这些古文化遗存的重要性,这样他们就会变成保护文物的义务宣传员。[11]
在中铁隧道集团进行重庆轨道交通5 号线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应基建考古工作人员就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了“文物法规专题讲座走进建设工地”的宣传活动。[12]
历史已逝,考古学使它复活,遗迹和遗物是逝去历史的见证,无论其科研、经济价值大小,都应当心存敬畏,加强保护。在民工中进行公众考古,尚需扩大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让民工充分意识到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提升民工的文保自觉意识,鼓励民工监督并及时举报盗掘等违法行为。
注释:
[1]任林平.不忘挖土人——致敬考古工人[J].大众考古,2018(08):55-58。
[2]郑媛.试论在中国建立“公众考古学”的必要性[J].文物世界,2010(04):49-53。
[3]郭立新,魏敏.初论公众考古学[J].东南文化,2006(04):54-60。
[4]王丹.亲历日本开放式考古发掘项目[J].大众考古,2018,(05):50-55。
[5]陈胜前.穴居的猎人.谁在考古:有关公众考古的思考.2019-09-23。
[6]徐进. 保护成果全民共享——重庆公众考古在行动 [J]. 文化月刊, 2015, (19): 82-85.
[7]曹兵武.公共考古的利益攸关方及相关问题——以海昏侯墓考古新发现公共考古实践为例[J].公众考古学,2020(00):56-64。
[8]曲枫.民族志类比法在考古人类学中的应用分析——以爱斯基摩民族志学与考古学为例[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4(06):54-64。
[9]康予虎,甘甜,吕峰.考古发掘现场的公众考古活动机制探析[J].中国文化遗产,2022(02):52-57。
[10]武甲.田野文物犯罪的情境犯罪预防分析[J].法制与经济,2021,30(08):26-30。
[11]尹焕章.在农村作考古发掘要重视工地讲解[J].文物参考资料,1956,(09): 57。
[12]刘华.浅谈重庆基建考古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新[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2,6(22):81-84.
[13]韩立森.架起公众与考古的桥梁[N].中国文物报,2014-06-2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