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此《白香山诗集》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文集,由清代汪立名编订。全书共四十卷,包含:《长庆集》二十卷、《后集》十七卷、《别集》一卷、《诗集补遗》二卷,前附:年谱、年谱旧本。此为清康熙时期汪氏一隅草堂刊本,为清中期知名精写刻本。
^书名页题:古歙汪西亭編訂 白香山詩集 長慶集 後集 別集 白集補遺 一隅草堂藏板
四库提要
国朝汪立名编。立名有《钟鼎字源》,已著录。唐白居易《长庆集》诗文各半。立名引宋祁之言,谓居易长于诗而他文未能称是,因别刊其诗,以成是集。又据元稹序,谓长庆时所作仅前五十卷,其宝历以后所作不应概名以 “长庆”。(案立名此论未确,已详辨于《长庆集》下。)因即其归老之地,题曰《香山》。参互众本,重加编次,定为《长庆集》二十卷,《后集》十七卷,《别集》一卷。又采摭诸书为《补遗》二卷。而以新定《年谱》一卷、陈振孙旧本《年谱》一卷并元稹《长庆集序》一篇、《旧唐书》本传一篇冠于首。复采诸书之有关居易诗者,各笺注于其下。居易集在东林寺者,陆游《入蜀记》称宋时已佚,真宗尝令崇文院写校,包以斑竹帙,送寺。建炎中亦坏于兵。其传于世者,钱曾所云宋本莫知存佚。旧有明武定侯家刻本,今亦罕见。世所行者惟苏州钱氏、松江马氏二本,皆颇有颠倒讹舛。胡震亨《唐音丁签》所录,又分体琐屑,往往以一题割隶二卷,殊为丛脞。立名此本,考证编排,特为精密。其所笺释,虽不能篇篇皆备,而引据典核,亦胜于注书诸家漫衍支离,徒溷耳目。盖于诸刻之中特为善本。其书成于康熙壬午,朱彝尊、宋荦皆为之序云。
白香山诗集序(宋荦撰)、白香山诗集序(朱彝尊撰)、白香山诗集序(汪立名撰)、凡例
旧唐书本传、白香山年谱(汪立名撰)、白香山年谱旧本(陈振孙撰)、白香山自记、目录
长庆集二十卷
白氏长庆集序(元稹撰)
卷一:讽谕古调诗五言凡六十四首
卷二:讽谕古调诗五言凡五十八首
卷三:讽谕新乐府上二十首
卷四:讽谕新乐府下三十首
卷五:闲适古调诗五十三首
卷六:闲适古调诗四十五首
卷七:闲适古调诗六十一首
卷八:闲适古调诗二十七首
卷九:感伤古调诗五十五首
卷十:感伤古调诗七十八首
卷十一:感伤古体五言凡五十三首
卷十二:感伤歌行曲引杂体凡四十八首
卷十三: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二首
卷十四: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六首
卷十五:律诗五言七言九十九首
卷十六: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六首
卷十七:律诗五言七言凡一百首
卷十八: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四首
卷十九: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八首
卷二十:律诗五言七言凡四十首
后集十七卷
白氏后集自序(白居易撰)
后集一:格诗凡八十九首
后集二:格诗凡六十首
后集三:格诗凡五十八首
后集四:格诗凡八十六首
后集五:律诗凡八十四首
后集六:律诗凡六十八首
后集七:律诗凡一百一首
后集八:律诗凡一百首
后集九:律诗凡一百七首
后集十:律诗凡一百十四首
后集十一:律诗凡七十首
后集十二:律诗凡九十六首
后集十三:律诗凡八十首
后集十四:律诗凡九十八首
后集十五:律诗凡七十五首
后集十六:律诗凡一百首
后集十七:律诗凡一百八首
别集一:格律诗凡十一首
补遗上:格律诗凡五十五首
补遗下:杂体联句凡三十首
卷前题:古歙汪 立名 西亭 編訂
白居易(772 年-846 年)字乐天,晚号香山居士、醉吟先生。生于郑州新郑(今属河南),祖籍太原(今属山西),唐代现实主义诗人。
汪立名,安徽婺源人,号西亭。清代著名藏书家、刻书家、学者。“一隅草堂” 为其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