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大头和荷兰盾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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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17:11 来源:南洋钱币志

中国的袁大头和远在欧洲的荷兰盾似乎扯不上什么关系,他们之间能发生什么故事呢?今天打算分享一件藏友新近收获的藏品,除了见证海外华人的奋斗历史之外,还引出了一个袁大头和荷兰盾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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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城汇兑收条(汕头林惠忠先生藏品)

这件藏品是藏友汕头林惠忠先生所获的一张汇兑收条,开立于1930年(民国十九年),部分数字和金额以当年通用的商用数字符号苏州码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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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示意图(基于百度地图绘制)

这笔汇款由陈晋扬先生从开立这张收条的吧城(即当年的荷属东印度首府巴达维亚城,今天的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汇出,收款方是广东梅州松口镇的梁润记。据说当年松口镇是客家人出发下南洋路上的重要落脚点,收到来自众多华人生活的巴达维亚城的汇款并不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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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前后的老巴杀街景(荷兰热带博物馆藏品)

收条上半是经营汇款业务的侨批馆的信息:沈成茂

吧城老巴杀大直街接收省港潮梅各属汇兑

门牌四十号

电话贰零三贰号

SIM SENG BO

PASAR SENEN 40 WL. TEL. 2032

 

“接收省港潮梅各属”当中,“省”指省城广州、“港”指香港、“潮”指潮州、“梅”指梅州,可见这家名为“沈成茂”的侨批馆是专营巴达维亚城向广东各地汇款业务的。

 

侨批馆所在的老巴杀(Pasar Senen,巴杀是马来语,指市场,上面的照片里也有译成老巴塞的)是巴达维亚城早期建立的市场之一,创建于1730年代。1930年的老巴杀集中了众多的华人商店,是当地华人的商业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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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大头(诚轩拍卖拍品图)

收条的下半部分是这笔汇款的具体信息:

第202帮4404号陈晋扬先生寄松口交

梁润记宝号仁士先生信银伍佰大圆即日汇价

93伸和银肆佰陆拾伍盾〇钫〇生正

信资2.5方

合共收来和银465.25

中华民国十九年贰月十一日 沈成茂汇兑收条

“信银”是巴达维亚华人一直以来对汇回国内的侨批款项的称呼,这笔钱的数量为“伍佰大圆”,“大圆”指当时在中国流通的主币银元,当时流通中最常见的主币银元正是制造量巨大的袁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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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1/4盾银币(eBay拍品图)

 

相对应的“和银”则是指荷兰钱,“和”是巴达维亚华人对荷兰的省称。当时荷属东印度和荷兰本土一样采用1盾等于100分的货币制度。虽然早先曾经有过更大面值的铸币,但1930年前后荷属东印度钱币中最大的面值是1/4盾。这种个头不大的银币只有3克出头,含银量为72%也不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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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1/10盾银币(PCGS展示图)

收条上的“”、“”、“”类似今天的元角分的说法,是分别指1盾、10分、1分的货币单位。其中“钫”的称呼早年原系指称2 Stiver小银币,1930年时已经演变为指称10分,同时也是1/10盾小银币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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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5分(作者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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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2又1/2分(作者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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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1分(作者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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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1/2分(作者藏品)

1/4盾和1/10盾两种小银币之外,荷属东印度还有带孔的5分铜镍币和2又1/2分、1分、1/2分三种铜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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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本土2又1/2盾银币(PCGS展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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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本土1盾银币(PCGS展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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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本土1/2盾银币(eBay拍品图)

除了荷属东印度钱币,包括2又1/2盾、1盾、1/2盾等一系列的银币在内,荷兰本土钱币也有在荷属东印度等值流通。2又1/2盾、1盾、1/2盾的重量分别为25克、10克、5克,含银量也是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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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大头和荷兰盾(上:诚轩拍卖拍品图,下:PCGS展示图)

至于收条上的兑换关系“伍佰大圆即日汇价93伸和银肆佰陆拾伍盾”,其中的“93伸”表示荷属东印度的93盾折合中国的100银元,所以汇款者为了在中国收取500枚袁大头而在荷属东印度支付了465盾。

民国三年(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的《国币条例》规定“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一圆,总重七钱二分,银九铜一”,袁大头大体按照这个规定制造,重26克多,所含的纯银在24克上下,而荷兰1盾银币重10克含纯银7.2克,按所含纯银计算前者是后者的3倍有余。

以此考虑,不免会对这个汇价有疑问,荷兰1盾居然比袁大头还要值钱?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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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双毫(SBP拍卖拍品图)

与林先生探讨时曾经讨论过一个可能性。广东部分地区长期流行双毫银币,一元主币反而居于次要地位。由于双毫银币的含银量偏低,毫元(相当于5枚双毫银币)的价值比一元主币通常要低一至二成。会不会有这方面的因素呢?

一方面写明“大圆”常理来说不会指价值偏低的毫元,另一方面袁大头与荷兰1盾银币所含纯银实在是相差悬殊,毫元贴水的程度显然不足以导致价值的倒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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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元与荷兰盾的价值比率

(根据美国造币厂年度报告数据推算,考虑汇率的其它波动要素,与实际汇率可能仍有少量差异)

会不会是这个汇率数据写错了?查阅了相关数据之后发现,当时中国元与荷兰盾的价值比率确实如此,在1929年到1930年之间跌破了1盾,1930年2月的汇率在0.93盾符合数据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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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10盾金币(PCGS展示图)

这其中的缘由要从当时荷兰的货币制度谈起,1875年荷兰采用了金本位制,到1930年金本位制已经是为全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货币制度。所谓金本位制,就是将货币单位的价值与特定重量的黄金相绑定,1盾绑定的价值其实并不是1盾银币所含的7.2克白银,而是0.6克左右的黄金。从这个意义来说,1盾银币其实并不是当时荷兰的主币,主币其实是重6.7克左右的10盾金币(含金量在90%),因为只有10盾金币的价值可以用其所含贵金属的价值来衡量。1盾银币虽然是银质,但是仍然是一种不足值的钱币。

与之相反,当时中国是银本位制,袁大头作为一元主币,其价值是按照所含银的价值来衡量的。1盾银币代表的0.6克黄金的价值与袁大头代表的24克左右白银价值的比率才决定了两者之间的价值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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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500盾纸币(Spink拍卖拍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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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100盾纸币(SBP拍卖拍品图)

另外,1930年时荷属东印度的纸币已经流通了不短时间,陈晋扬实际支付给沈成茂侨批馆的更有可能不是硬币而是相应的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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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20年间的银价走势(美国造币厂年度报告数据)

当年的中国作为主要经济体中所剩无几的银本位制国家之一,对外汇价难免受到银价波动的影响。1915年到1919年的5年间银价上升一倍有余,之后的两年间又跌去近一半。这件汇款发生的1930年则处于1928年到1931年的又一个银价下跌周期中,3年间银价也有差不多50%的跌幅。这意味着以金本位制外币(例如英镑或者美元)计价的同等金额的对外支付,在1931年要付出比1928年多一倍的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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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一年金本位币样币(泰星拍卖拍品图)

当时民国政府聘请美国经济学家甘末尔拟定的《中国逐渐采行金本位币制法草案》正是基于银价下跌的背景下,建议中国效仿其他国家采用金本位制,以避免由于银价波动而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只是后续由于局势的变化,中国的金本位制并未推行。

如果陈晋扬一年后再次汇款同样的金额,所需支付的荷兰盾可能只有250盾到300盾,再晚几年到下一个银价上升周期则需要支付的荷兰盾金额可能反过来又会多上许多。如果能够穿越到今天,和当年变动如此之大的汇率相比,想来陈晋扬会盛赞过去几十年在通讯技术加持下更稳定的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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