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似乎和所有的自然科学一样,它的研究对象是“物质世界”,然而,它又和自然科学不同,它是“物质科学”的另类,因为它是唯一的通过人创造的“文化物质世界”以及人利用的“自然物质世界”协同研究人类社会、人类文化、人类文明、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 ;同时,它也是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中的“另类”,它是唯一的通过“物质科学”去研究人、人的社会存在与精神世界或人的既往文化和文明历史的一门科学。为此,它是唯一的横跨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物质科学”。
考古学的目的就是通过观察和解析人与其创造对象以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世界等物质形态,去揭示人自身的存在方式、创造方式和运行方式,从而达到理解人及其社会、文化、文明的形态、结构、机理等种种奥秘。
它采用从地质学借来的考古地层学和埋藏学,从生物学借来的考古类型学和生物考古学,从环境科学借来的环境考古与资源考古,从物理学、化学、动物学、植物学、农学、地理学等借来的各种方法分析考古发现的各种材料及其质地、产地、形成机理、使用痕迹、制作技术以及人与动物、植物、矿物、地理等的关系。旧石器时代考古学与自然科学研究物质世界的方法一样,采用进化论、体质人类学、古遗传学等研究人的自身进化演化 ;它从建筑学那里发展形成建筑考古,当然它也能够从各个不同学科借来的方法、工具和相关理论去探索工业考古、农业考古、城市考古、交通考古、技术考古、经济考古、疾病考古、沙漠考古、天文考古、地理考古等,正是“物质科学”的特征能够为考古学的多学科创新提供广阔的天地。
当然,考古学毕竟要完成它的核心任务,即对人类创造的人的世界、文化世界和文明世界展开研究。如何通过与人相关的“物质科学”研究人文与社会,研究物质世界背后的精神世界、运动原因、运动规律,这本身就充满着不可知、不确定性。但作为科学本身,它又必须完成自己承担的学术任务,这就是考古学家面临的挑战,他的“工具箱”里往往需要足够多的“工具”,力求通过对“物质材料”的解析实现对人文社会问题的研究目标。好在真理都既是绝对的更是相对的,每一代考古学人都会为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做出每一代人的科学贡献。
考古学者的训练必须是双重的,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否则你不可能胜任你的工作。当然,人生短暂,你可以对研究主题有所选择,但谁都知道,当我们走进考古学家的“资料库”和“实验室”——一处遗址或一个地层,哪怕是一个遗迹单位,你不能只管你熟悉和钟情的那个主题或方向,你必须对你考古发现及面对的所有“物质”现象负全部的责任。为此,考古学家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尽量多学习,持续学习,不断扩大知识的边缘,不断熟悉你能够使用的一切工具、方法、思路、概念和学科知识。考古学家的思维必须是跨学科的,是综合的、系统的,你可以邀请多学科的学者参与你的课题,但是你自己首先要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项目思考者和组织者。为此,今天任何一个大学,在培养考古专业学生时,都不可以离开跨学科的课程设计和自然科学实验室的配置 ;任何一个考古专业研究机构也不可以离开一系列的自然科学方法、工具、技术和人才的支撑而号称是一流的考古学专业机构。
在浩瀚的“物质”遗存面前,任何一个考古学家的能力都是有限的,这是由这门科学内涵的无限性所决定的,这是考古学家的“无奈”,也是考古学家的“骄傲”。
考古学的“物质世界”是包括人体遗骸、生存环境、生产及生活资源等自然要素在内的“物质体系”,仅就物质文化遗存而言,就涉及形态、材料、质地、技术、工具、工艺、位置、数量、埋藏环境、共生物、布局、结构、内外关系等。就像任何一门物质科学那样,考古学家要运用观察的、测绘的、描述的、统计的、解构的、建构的、归纳的、演绎的等各种方法,对这些物质的特质展开从微观到宏观的一系列不同层面问题的研究,从而尽量去接近他想揭示、解读和理解的那个真实的、复杂的、曾经存在和运动着的现实世界,以及隐藏在这个物质现象世界背后的运动过程、各种条件、动力、原理、人—物关系和运动规律。
对考古学家而言,“物质”就是轨迹,就是信息源,考古学家是“侦探”,是信息捕捉、采集和分析者,如何通过蛛丝马迹去揭示一个事件或一种文化事象的来龙去脉,如何通过局部信息去延展到相关系统信息,从而穿过时、空的界隔,进入到那个已经消逝的信息系统,去把握、理解那个曾经存在的人与他们生存的世界“是什么”、“为什么”以及它们又是“如何实现这样的”等种种科学必须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