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云翱:考古学与文物的关系极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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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16:17 来源:大众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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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最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其中在“交叉学科”门类中,于专业学位新增“文物(1451)”一类,可授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即将原有的“文物与博物馆(0651)”做了拆分,成为“博物馆(0651)”和“文物(1451)”两个学科门类,与“考古学”处于同一层面。这就促使我们去思考“考古学”与“文物”究竟是什么关系?

 

过去,中国各地的考古机构和国外类似,绝大多数都在博物馆内,为博物馆收藏、陈列、研究服务,20 世纪90 年代前后逐渐离开博物馆走向独立。考古机构在博物馆内时,考古、文物、博物馆三者间基本上是彼此共生、互动和支撑的,考古与博物馆的分离,诸多学者对其利弊有过讨论。如今,考古机构办博物馆又成为一种新的趋势,看来,考古与博物馆有着一种天然的维系。

 

考古为什么对博物馆有重大意义,根本还是在于“文物”,因为,博物馆如果离开文物(标本),那就是一个空架子。如今,“文物”又走向专业的独立,看来,一种解构性的思维在不断剥离“博物馆”固有的综合性和学术性的特征。

 

考古与“文物”有什么关系?

 

第一,考古学本身包含着发现“文物”的工作内涵。实践证明,许多博物馆内收藏和展示的具有重大科学、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是来自于考古学家的发现,离开考古发现的文物,仅仅依靠流散文物,是很难组织起高品质的具有自我逻辑的博物馆陈列或藏品体系的。此外,一些考古遗址也被作为“文物保护单位”而进入“文物”行列,但是,这些遗址类文物如果没有考古学的认识,其文化内涵和价值体系也是说不清楚的。

 

第二,相当一部分“文物”无法进入考古学领域。如地面上保存的比较完整的古代建筑、石刻、近现代建筑物和构筑物、革命文物等。不过,有些地面文物却往往更被考古学家所青睐,如石窟寺遗存或年代久远的建筑遗迹、古代岩画等。大量的流散文物、传世文物、近现代可移动文物等,一般也不会进入考古学的视野。

 

第三,地面文物可以为考古学的地下发现提供重要学术参考,甚至让地上与地下遗存共同构成更加完整的“文化结构”和“演化序列”,尤其是古代建筑类、遗址类文物更加具有如此的意义。当然,考古学也可以为地面文物提供地下发现的更加丰富的认知背景、逻辑体系、细节补充。对那些流散的和传世的古代文物而言,考古学能够为它们提供科学的认知框架、时代、产地等重要信息,让这些文物找到时、空和文化的归宿,以便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四,考古出土品一旦成为博物馆中的“文物”,它就脱离了考古发现时的地层、遗迹单位、文化谱系以及共生关系,变成了新的认知体系或表述体系中的一个“因子”,考古学遗存的“系统化认知”和博物馆文物的“原子化重构”是一个有意义的话题,这是考古学与“文物”之间最复杂的关系之一。

 

第五,现代科技在考古学和文物这两个领域使用时的目的有一定差异。考古学对出土遗存进行实验室分析,考虑的是解决考古学面对的文化、社会、技术、经济、人地关系、演变、文明等问题 ;而文物的实验室分析往往更关注修复、病害、保存、展示、鉴定、赏析、解读等方面的问题。

 

第六,考古学者对出土依存的定名简单明了,文物界对文物的定名讲究特征的细化,即定名时要把若干细节写入其名称,如会出现“西晋越窑青釉印花网格纹铺首衔环双系罐”“银鎏金錾刻‘万岁’铭镂空飞凤卷草纹挂饰”“宋湖田窑青白釉‘大吉’款莲荷纹葵口洗”等,而考古学者会认为这样做显得十分繁琐,他们宁愿把其中若干定名的要素放到器物描述中予以表述。这实际反映的是两个学科在历史遗存观察中所采取的是不同的认知目标和价值取向。

 

总体上看,“考古学”与“文物”是互相补充甚至是一体两面的学科知识体系,前者重基础、重地下、重远古、重系统性,后者重应用、重地上、重近现代、重单体,过分专业“拆解”及学术解构其实不利于人类相关实践的发展。在当前的既有现实中,为了保证事业的健康成长,对“人”而言,如何进行跨学科的全面知识训练和培养跨学科的人才?对“事”而言,如何进行跨学科的人才体系建设和项目组织架构?这些可能显得更加重要和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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