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院刊 | 多吉平措:华冠丽服与堆金叠玉——布达拉宫藏珍宝服饰及其相关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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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11:05 来源:故宫博物院院刊

“珍宝服饰”(rin chen rgyan cha)是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权时期在布达拉宫等地举行新年庆典时相关人员所穿礼仪服饰的统称。按照文献记载,该类服饰是根据西藏早期宫廷服饰穿戴习俗,于17世纪由甘丹颇章第三任第巴·洛桑图多(sa skyong blo bzang mthu stobs)主持,制定后成为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府的宫廷礼仪范式,并一直展演到20世纪50年代末。目前,布达拉宫藏有较为完整的珍宝服饰相关文物,可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重要实物资料。本文从珍宝服饰的历史变迁和服饰的习俗内容等方面加以阐述,尝试揭示珍宝服饰背后的文化内涵,亦为该类文物研究提供一种新的视角。

华冠丽服与堆金叠玉

——布达拉宫藏珍宝服饰及其相关问题初探

多吉平措

珍宝服饰作为原西藏地方重要的宫廷礼仪用品之一,民主改革以前,每当藏历新年等重要节庆之时,专门在布达拉宫东大殿内举行相关活动时为展演所用。17世纪以来,展演所用珍宝服饰一直保存在布达拉宫的库房内〔图一,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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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清代 《珍宝服饰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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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清代 《珍宝服饰清册》 箱子

 

一 珍宝服饰习俗之由来

17世纪,根据口传和部分历史人物的回忆,制定了珍宝服饰穿戴习俗。近代国外学者也认为这就是西藏古代的穿戴习俗〔图三,图四〕,并断定这类服饰具有7-9世纪吐蕃宫廷风格,是吐蕃王朝时期的配饰传统的延续。直至今日,当年接触过珍宝服饰的老人们也认为其源自“吐蕃时期各藩属部落首领之装扮”。可见,把珍宝服饰习俗之渊源追溯至吐蕃时期,体现了人们希望建构这一习俗的古朴性和权威性的心态。据文献记载和现代考古发掘资料,吐蕃时期确实有穿戴黄金首饰之俗,但与17世纪形成的这一规范化宫廷礼俗的服饰之间有无实际关联尚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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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清代布达拉宫壁画中的珍宝服饰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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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清代珍宝服饰

依照17世纪的文献,珍宝服饰习俗又可能与元代西藏萨迦地方政权时期划分的官阶服饰联系。据记载:“忽必烈让八思巴掌管西藏三路(chol kha gsum)之地起开始兴盛穿戴官帽官服等汉地之俗,特别是流行了‘十三大职官’等官服、官帽及官饰品等高尚之俗。”然而,元代萨迦时期的十三官职(las tsan bcu gsum)及其官服大部分是受到元代蒙古服饰习俗的影响。根据《元史·百官志》及《元史·舆服志》等记载,元朝承袭前代之规制,如冕服公服、仪卫服色、器皿、帐幕车舆、鞍辔等,都有严格的等第,下不僭上。特别是对于蒙古及色目人来说,有头戴笠子帽(钹笠冠)的传统。元朝所推崇的帝师一职,其在衣食住行方面待遇极高,但从目前的材料来看,未能找到有关珍宝服饰习俗的确切记载。因此,认为与元代萨迦时期官服有关也只是一种推测罢了。到了明代西藏帕竹地方政权时期,各类官员戴“竹藤帽、穿蒙古靴”等“乱象”层出不穷,大司徒·绛曲坚赞(1302-1364)等人曾经极力提倡过官服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据上述文献,珍宝服饰较为明确的源流目前只能追溯到明代帕竹地方政权时期,据记载,“特别是帕木竹巴、拉堆降巴、江孜法王和仁蚌巴时期,有金质嘎乌、圆或条形耳饰、长耳饰、珊瑚串、琥珀串、长衣、长袍〔图五,图六〕以及顶帽等珍宝服饰之俗”。由此可见,珍宝服饰习俗在明代帕竹时期兴盛之说在17世纪有过较为可信的证据,也是17世纪时期人们的基本认知。明代帕竹地方政权发展到了中后期,西藏各地割据势力此起彼伏,各自在发展势力的同时,也在极力塑造权力的正统性与权威性。因此,珍宝服饰等具有古典色彩的相关习俗在各割据势力中盛行。这也是五世达赖喇嘛等人一直强调珍宝服饰习俗在仁蚌巴等家族中有过系统传承之说的缘由。特别是从仁蚌·阿旺晋扎(rin sbungs ngag dbang vjigs grags 1482-?)这位才识渊博的学者对珍宝服饰习俗的青睐之记载来看,珍宝服饰习俗从明代帕竹地方政权起一直流传有序。或许源于此,在近代相关人物的记忆中,珍宝服饰与“仁蚌巴家族服饰”被混淆,“仁坚”(rin rgyan)或“仁青坚嘉”(rin chen rgyan cha)即珍宝服饰被认定为就是仁蚌巴家族的传统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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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 清代珍宝服饰一号长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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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清代珍宝服饰一号长袍 (局部)

到目前,能够找到的有关珍宝服饰习俗的确切记载,出自《第三世达赖喇嘛传记》,其中详细描述了明代帕竹地方政权的第巴,着长衣、顶帽、佩珊瑚与琥珀宝串等珍宝服饰的俗人仪仗。国外研究人员亦由此认为五世达赖喇嘛直接继承了明代帕竹地方政权的政治遗产,包括珍宝服饰的穿戴习俗。该传记中还提到了拉萨河谷的吉雪家族(skyid shod)也有穿戴珍宝服饰之俗。当年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1543-1588)受吉雪家族的头人第巴·扎西热登(sa skyong bkr shis rab brtan,生卒年不详)迎请。该传记成书于17世纪,但以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生活的16世纪相关资料整理所成,内容具有一定的真实性。由此,珍宝服饰习俗的历史至少追溯到16世纪是相对客观的说法。

另外,在18世纪的文献中还找到了珍宝服饰习俗的兴起与嘉巴家族(bya pa)之间有关联的零星记载,也许源于此,当代学者东噶·洛桑赤列直接把珍宝服饰习俗的兴起归于嘉巴万户(bya pa khri dpon)。不仅如此,直到18世纪末期,在举行相关礼俗时依然能够看到嘉巴万户的相关人员穿戴珍宝服饰的记载。但嘉巴家族的起源可以上溯到11世纪,并延续至18世纪。然而,目前很难窥探其家族完整的发展历程。

到了17世纪,随着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权的建立,自然也就形成了众多规范性的社会制度,其中一部分就是借助所谓传统行为或者传统礼仪习俗来实现的,珍宝服饰习俗的即其中典型代表。按照文献记载,珍宝服饰习俗最早是西藏甘丹颇章第二任第巴·赤列嘉措(?-1668)着手制定的,在铁蛇年(1641)乱局之后彻底失传。第巴·赤列嘉措本想借宗教仪轨之需复原相关内容,但未能实现。按照宗教仪轨的传统,在密宗神饮仪轨(phur sgrub kyi gdab las chen movi gser skyems pa)场景中把这一金银珠宝习俗进行展现,源自早期藏地神祇敬供之俗,旧密敬神传统中,神饮者有穿戴松石耳坠之俗。第巴·赤列嘉措只是想极力寻找一种使用珍宝服饰的途径罢了。第巴·洛桑图多时期,西藏地方政府想要改变地方官员的服饰穿戴习俗,找到了掌握相关传统的达纳·韦伦巴(rta nag vo rlon pa )等人后进行详细商讨,根据明代帕竹地方政权和拉堆降(la stod byang)家族等有穿戴长衣(tzi gos)之俗,并按照藏巴汗与江孜家族时期着蓝色长袍之俗推行了新制。虽然珍宝服饰在明代帕竹地方政权时期的各个地方宗谿(rdzong gzhis)中流行,但是具体细节仍然存在差异。

这一习俗的真正建立是在甘丹颇章第五任第巴·洛桑图多时期,并且认定了这一习俗的用途或者特定场合,就是藏历新年与拉萨传召大法会仪仗时,同时确定了具体饰品,编定了清册。由此看出,珍宝服饰的基本物件比如金质嘎乌盒〔图七至图十一〕、耳饰和长袍等,从那时开始确立,并一直延续到近代,期间相关物件也并无大的增减。珍宝服饰第一次在当年的藏历新年初二庆典上正式展演,在具体的内容和礼俗当中的人物角色与后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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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 清代珍宝服饰一号 “嘎乌盒” 木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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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 清代珍宝服饰一号 “嘎乌盒” 及木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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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九〕 清代珍宝服饰一号 “嘎乌盒” 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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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 明代珍宝服饰 “嘎乌盒” 装具漆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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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一〕 明代珍宝服饰 “嘎乌盒” 装具漆盒底部

二 珍宝服饰及其习俗活动

珍宝服饰习俗于17世纪正式形成规范化的地方宫廷仪式后,在服饰各组成部件的材质、样式、习俗过程和佩戴服饰人员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严格的管理体系,体现了地方宫廷礼俗的权威性和庄重性。

穿戴珍宝服饰作为原西藏地方宫廷礼仪习俗,对于参加服饰展演的人员,在身份方面也有一定的要求。按照现有材料来看,17世纪重修时,除了地方政府指定之外,还让部分家族以自筹形式参与。各大贵族或者家族自愿参与者也并非固定,而是每年有所变化。如“卫藏部分囊索等自行筹备珍宝服饰者二十七名,加上地方政府组织的五十名”。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府于17世纪制定的珍宝服饰共53件套,但是无需全部用于展演,每年的展演人数可能控制在40到50名左右。可见,17世纪以自筹形式参与的各家族数量不在少数。

到了20世纪上半叶,不再有家族自筹形式。每年藏历新年初二庆典等活动都是通过地方政府命令各贵族家庭中青少年男子以交差的方式参加,参与礼俗活动的均为俗官〔图十二〕,且大多数为未正式任职的后备青年,以“塞囊巴”(sras rnam pa)居多。在访谈中也提到参与人员都是塞囊巴的说法。然而,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这一说法也不完全可信,因为部分人员并非出自传统的“塞囊巴”候选家族,比如敏吉林(smon skyid gling)等人,当年也参与过该礼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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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二〕 近代珍宝服饰礼俗照图片

经访谈、调查发现,至少20世纪中叶,珍宝服饰礼俗活动中有“仁坚赤巴”(rin rgyan khri pa,意为法台或主持者)、“仁坚恰天巴”(phyag vthen pa,意为“搀扶员”)、“仁坚索本”(rin rgyan gsol dpon,意为“司膳官”)、“仁坚准聂”( rin rgyan mgron gnyer,意为管家)等角色,此外为五到七名一般的珍宝服饰者(受访者记不清楚)。其中,“仁坚赤巴”角色者由一名四品俗官担任,“准聂”一角由一名五品官担任,“搀扶员”和“司膳官”角色担任者皆为“赛囊巴”,这点在一些人员的受访记录中也得到证实。比如,敏吉林·赤列多吉老先生回忆:“我正式入职当年担任过珍宝服饰者,大概是我16岁那年(约1948年),因为我个子比较高,外形容易达标。在正式官员外也有‘赛囊巴’。除了每年藏历新年初二例行举行新年庆祝大会时,珍宝服饰者要参与外,拉萨传召大法会等重大宗教活动时珍宝服饰者也要随行出席。”近代形成的珍宝服饰交接档案中更是有明确的记录。此外,还有一些不特定的重要仪式也要参与。据记载:“土猪新年庆典与拉萨传昭大法会等活动时,穿戴第九号珍宝服饰者为俗官玉拉之次子;由擦绒扎萨克迎请于土牛年传昭大法会时,穿戴珍宝服饰者为俗官卡嘉之子。”

综上所述,珍宝服饰者最早包括原西藏地方政府指定的具体俗官人员、各地方头人和传统贵族家庭以自筹形式参与者。且每次数量也无标准。到了近代,家族自筹方式不存,改由原西藏地方政府届时指定年轻俗官参加,其中虽有少数正式官员,但大部分候选人为“塞囊巴”和其他青年贵族等后备役。

珍宝服饰是17世纪形成的原西藏地方宫廷习俗活动〔图十三,图十四〕。据史料记载,17世纪,五世达赖喇嘛在观摩珍宝服饰者之后,庆典展演活动于初一进行。珍宝服饰各角色在当时即有了明确的规定,并延续至近代。据郎通苏尔巴·日桑回忆:“从布达拉宫多闻天子库借出时,会派出孜仲(即僧官)对借出的珍宝服饰的每一件珍宝进行严格的登记。那天除了九位珍宝服饰者之外,其余俗官均以‘贾鲁装’(rgya lu chas)出席藏历新年二日在布达拉宫东大殿举行的新年典礼。”这点与当年目睹过这一过程的外国人所记载的人数有所出入。可见,每年、每次参与人数较为机动,且部分角色身份也从17世纪到近代发生了变化,上面提到的“持香者”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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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三〕 清代布达拉宫壁画中的珍宝服饰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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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四〕 清代布达拉宫壁画中的珍宝服饰者形象

17世纪,“持香者”似乎也是由珍宝服饰者担任,但是在近代人物的采访中则归为僧官一类。顿旺·索多老先生回忆:“持香者为‘孜仲’(即僧官),无需穿戴珍宝服饰,着僧装。”可能角色身份发生了变化。具体的仪式过程中,珍宝服饰者要担任当天指定角色。以藏历新年初二在布达拉宫东大殿内举行的庆典活动为例,据顿旺·索多老先生回忆,“恰天巴‘搀扶员’的职责是仪式过程中承担平常‘基巧堪布’(spyi khyab mkhan po)与噶伦喇嘛(bkav blon bla ma)之角色,并完成相关任务。‘索本’一角的职责为,当副厨(ma byan chung ba)拿着酥油茶壶到东大殿宝座前时,‘索本’一角接过茶壶后递给宝座旁的正厨(ma byan ce mo),完成献茶后,‘索本’接茶壶后再一次交与副厨,大部分是一种仪式感。‘准聂’一角充当平常知宾等职责。一般珍宝服饰者只坐在座位上,并无特殊的职责”。此外,珍宝服饰者可能还在藏历新年庆典活动时走在相关人员的前面,在布达拉宫东大殿内也要坐在居中的位置。据敏吉林·赤列多吉老先生回忆:“充当参加庆典活动人员的向导朝中间行进。布达拉宫顶上敬神仪轨时,珍宝服饰者也要出席参加。”可见,此处的珍宝服饰者,主要是列席庆典活动,并没有实质性的展演任务。因此,近代居住在拉萨的汉族商贩等人对珍宝服饰习俗有个形象的称呼,叫做“赛宝节”。可见其更多的是一种外在的表演习俗。

近代珍宝服饰者参加相关庆典活动,大部分作为列席,无实际展演内容。如上所言,在明代帕竹地方政权时期,地方头人穿戴珍宝服饰目的是体现仪式的隆重感,最早可能都是各地头人的庄严装扮。但是,到了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权时期,珍宝服饰习俗被重新制定,并逐渐发展为各大家族在内的不同身份者列席的惯例,到后来还增加了僧俗官员的日常行为于其中,以体现仪式的高贵性,并且参与者大部分属于未迈入俗官体系的贵族青年。通过采访发现,尽管庆典极为庄重,服饰极为贵重,但个人感觉这些都属于一种被动的交差方式,并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存在感和享受仪式的过程。

三 结论

珍宝服饰是西藏地方宫廷礼仪性服饰,一开始就明确了其特定用途。但是现代研究人员似乎把珍宝服饰的作用夸大化,认为是一种官服,或者把珍宝服饰归为西藏地方源流最为久远的官服样式之一,这很大程度上是对这一特殊服饰记载的藏文文献的误解所致。上文反复提到了《五世达赖喇嘛自传》中有如何恢复这一习俗的详细记载,表述中并没有把珍宝服饰重新确定为具有等级意义的地方政府官服形式,因此把二者等同显然较为草率。再者,庆典参与人员皆为贵族,所以把珍宝服饰当官服也在情理之中。综合各种材料,珍宝服饰与具有严苛等级的官服能否称为一体,还需要进行更多的讨论。

珍宝服饰习俗作为西藏地方宫廷礼仪,体现的是现实社会与历史之间的深层次关系。

首先,珍宝服饰习俗是原西藏地方宫廷习俗内容之一,是以特定时期、通过特定场合出席特定活动为主要表现形式,强调的主要是外在的表现力。珍宝服饰习俗作为追忆西藏早期王朝记忆的形式而专门定制,虽然一直以藏历新年初二的“杰波罗萨”(rgyal po lo gsar)即俗官参与的庆典活动作为其重要的展示平台之一,具体参与人员亦皆为俗官,但在具体活动中依然要充当原西藏地方政府各级僧官的角色,说明该仪式在演变过程中除了极力地表现服饰的华丽,没有更多的实质性内容可以延续,其无法还原所谓早期王朝时期的具体内容。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当年重新制定珍宝服饰时,已经没有系统的习俗流传以资参考,仅是“恢复”了相关服饰穿戴等外在形式而已。

其次,从访谈等材料得知,作为珍宝服饰习俗的具体参与者,大部分贵族青年子弟在面对这一任务时,基本上怀着一种忐忑不安的心情。一来仪式级别较高,二来珍宝服饰贵重且交接极为繁琐和严苛,这使得年轻的参与人员往往感到莫名的压力。从仪式背后不难发现,青年贵族子弟通过参与这一地方宫廷习俗,“预习”了将要从事的仕途生活,虽然体验不到喜悦感,但却可以为其成长提供难得的经历。当然也并非所有的俗官入官前都要进行珍宝服饰的穿戴,对参与者来说,其潜意识里某种程度认为珍宝服饰展演为其成人并即将入官的代表,或者仅是参与者一种“特征不清晰”的心理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履行这一身份的职责。

再次,从所引史料看,当年制定珍宝服饰礼仪时,就指定西藏各大家族充当服饰穿戴者。这些家族都是明代帕竹时期延续下来的重要势力,对于刚刚建立的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府来说,是需要进一步笼络的对象。让各大家族参与所谓早期王朝记忆的珍宝服饰习俗,目的是肯定传统世俗权力的合法化,更重要的是,甘丹颇章地方政府也在极力地宣示着自己继承的权威性与正统性。所以,除了传统上的各大家族以自筹形式参与外,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专门服饰,并指定新兴家族的青年子弟参与,并希望通过这一礼仪活动让新兴家族迅速成长,其成效在后期完全得到了实现。近代,已经取消各大家族自筹形式参与的方式,参与者皆为地方政府指定的贵族青年,这在珍宝服饰者充当高级僧官一职等方面可以窥见〔图十五〕。因此达到了削弱传统贵族或者俗官的影响力,进一步巩固了政教合一体制。可对于参与者或者整个原西藏地方官员体系来讲,这一点却完全没有被意识到,成为被隐藏起来的社会秩序,这与特定的社会群体所形成的经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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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五〕 清代布达拉宫壁画中的珍宝服饰展演场景

总之,珍宝服饰作为原西藏地方宫廷礼仪习俗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固化社会结构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在即将步入仕途的青年心中留下对古老王朝的记忆而达成的,并借助远离现实的抽象性事务来实现其政教合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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