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变化”视角下近代建筑的建造特征、价值认知与修复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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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 17:16 来源:新建筑
我国法定的文物类型将近现代建筑分为了以建筑艺术价值、科学价值认定为主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与以纪念性价值认定为主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两大类(文物类型认定是将近代建筑与现代建筑并置,本文仅选择其中的近代建筑作为研究对象)。在实践中,近代建筑的修复理念或倾向于艺术风格的复原,或倾向于纪念性场景的保留与再现,而与年代久远的“古迹遗址”倾向于保留不同时期“历史信息”的理念有着显著的不同,究其根源仍在于价值认知的差异。因此,在“不改变原状”的大原则下,有必要再从建造特征、价值认知与修复理念角度对近代建筑的保护展开深入讨论。
1 近代建筑的建造特征与建造过程追溯
1.1 近代“建筑转型”及其建造特征
中国古代缺少与现代建筑师相对应的职业分工,除了以“样式雷”为代表的皇家工匠会预先绘制图样、制作模型外,其它古代建筑的建造活动均是以工匠为主体,依照相对固定的法式进行的,因而在同一地域内的建筑单体的艺术风格、建造特征较为相似。
到了近代时期,在外来建筑材料、结构、工艺的影响下发生了“建筑转型”。近代建筑的功能更加多元,出现了满足现代教育、办公、科研、商业、金融、文娱、医疗、体育、交通、司法、通信,以及工业生产、仓储等各种需求的建筑类型;近代建筑的结构类型更加复杂,从早期引入西式砖木结构及木桁架,到后期又出现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新结构类型,多层乃至高层建筑相继涌现;近代建筑的艺术风格更加多样,伴随着各类纯正西式建筑风格的传入,其在与本土建筑的融合过程中又萌生出新的艺术风格,材料与装饰更加丰富;近代建筑的设备设施更加先进,施工过程已开始使用工程机械,为满足使用功能又引入了电梯、卫浴、暖气、空调、消防等设备设施。除此之外,近代“建筑转型”的另一个重点是现代建筑师、营造厂制度及建筑法规体系的创立。近代时期出现了经过专业训练的职业建筑师,经由建筑师之手设计出特定艺术风格的建筑,并绘制成套图纸,再由分工明确的营造厂承揽施工。为规范建筑设计、建造施工的管理,还制定了相应的建筑法律、法规。
1.2 对近代建筑“真实存在过的状态”的追溯
历史上存留至今的古代建筑会经过多次修缮、重建,通过形制分期,辅以测年等技术,虽然有可能分辨出不同时期更替的建筑构件的形制与材料,但由于古人在记载时缺少对营造细节的描述,加之因年代久远而缺乏历史图纸、照片等直接证据,很难支撑对古代建筑不同时期“真实存在过的状态”的详尽追溯。虽然近代建筑的初次“建造”年代距现在较近,但同样会经历多次修缮、改造,因此丰富的史料可以支撑对其历次“改造”过程的详尽追溯。
近代都市普遍采用的建筑师、营造厂制度,让近代建筑在设计、建造时的图纸、合同更加规范;近代摄影、摄像技术的发明,新闻、报刊、图书、档案等事业的飞速发展,又使保存下来的与近代建筑有关的文字、图纸、影像资料大增,再结合亲历人员的回忆录和口述史,使我们有可能较为清晰地辨识出同一建筑在不同时期的外观面貌和内部功能,详细分析出历次“建造”的真实变化过程,甚至考证出历史人物活动或历史事件发生时的场景。这种对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状态”的详尽追溯,会拓展近代建筑价值认知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近代建筑的修复理念。 
2 近代建筑价值认知的变化
2.1 文化遗产价值的主观性与动态变化
传统的文物保护观念认为“价值”是文物的固有属性,“文物的价值是客观的”[1]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已开始反思“文物的价值是否真的是文物本身天然拥有的内在价值”。李佩(WilliamLipe)认为“遗产的价值全部都是由人类发现或习得的”[2]。德·拉·图尔(MartadelaTorre)则指出,“关于文化遗产的价值问题,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它们永远是被人为建构的,从来不是固有自在的”[2]。近年来,周孟圆、杜晓帆提出“文物的价值在行动中产生”的观点,并分别从“文物的价值在考古行动中产生”“文物的价值在研究行动中产生”“文物的价值在修复保护行动中产生”三个方面来论证“文物的价值是由人类建构”的观点[2]。
由于“文化科学知识、研究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因此我们才不能一次性完成对文物价值的充分认识”[1]。一方面,随着新的历史档案的挖掘、分析技术手段的拓展,确实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某些遗产的价值认知;另一方面,这种观念仍是将价值视作“今日之遗产”所固有的属性,是以当下“静止”的眼光来看待历史上的发展变化。事实上,“今日之遗产”只是事物在“过去、现在、未来”漫长发展过程中的“切片”,一处“遗产”自诞生之日起,不断叠加人的活动,其材料总是在不断损耗,外观会发生多次变化,这些或减损或叠加的过程,以及对事物、人物和事件的主观判断,都会影响我们对遗产价值的认知,因此,遗产价值还具有“动态变化”的属性。而近代建筑因其可追溯的“过往”,让这种“动态变化”的属性更加明显。
2.2 近代建筑保护历程体现的价值认知变化
从我国近代建筑的保护历程来看,对其价值的主观认知也是随时代而变化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对近代建筑的核心价值认知停留在“革命文物”的概念上,1950年最早开展的革命文物调查便是作为纪念建党30周年的政治任务下达的。在1961年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33处近现代建筑的类别均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与2018年颁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中的“近现代重要史迹”相对应),认定的主要价值是纪念性价值,而非建筑自身的艺术、科学价值。到1988年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仍沿用了这个类别名称。
1958年,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三史”调查,其中就包括《近代建筑史》。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除了已列入“革命文物”的近代建筑,大量质量高、艺术风格典型的近代建筑都没有被纳入保护名录。在当时的观念中,这些建成仅数十年的近代建筑,一方面被认为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外国列强侵略中国的产物,与传统意义上的“文物”概念相去甚远;另一方面,更多的是将这些近代建筑视作既有建筑加以改造利用,例如上海大量隶属于公房的近代建筑都是由当时房屋维修系统的修缮队进行维护、修缮和改造的,与今天“遗产保护修复”的理念相去甚远。
20世纪80年代恢复“三史”调查后,改变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路,才逐渐拓宽了近代建筑的价值认知。1986年,国务院在批准上海成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明确指出“上海近代的各式外国风格建筑在建筑史上也具有重要价值”[3]1988年,建设部、文化部共同发出《关于重点调查、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标志着近代建筑的价值得到全面认定。因此,在1996年公布的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中,近现代建筑的类别改为了“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中,“上海外滩建筑群”“广州沙面建筑群”“大连俄国建筑”等艺术风格典型、质量上乘的建筑群正是以“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类别列入的,认定的主要价值已是建筑自身的艺术、科学价值。
2.3 近代建筑保护个案体现的价值认知:生成、叠加与变化
具体到某一处近代建筑,不同时期对其的价值认知同样会因物质本体的变化、史料发掘的深入,以及观念的改变而变化。以重庆“聚兴诚银行大楼”为例,在列入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时的名称为“国民政府外交部旧址”,而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的名称已变更为“重庆抗战金融机构旧址群——聚兴诚银行旧址”,这就代表着对其主要价值的认知已然发生变化。站在“过去、现在、未来”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梳理其价值认知变化的过程如下[4]。
(1)价值生成:初次“建造”活动 聚兴诚银行是四川地区最早成立且最具影响力的川帮商业银行,其位于重庆的总部大楼建于1916年,是重庆建成最早、体量最大的中西合璧式新古典主义风格建筑之一。屋顶中部为高大的穹顶,外立面整体使用当时重庆少见的“洋灰”,局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安装了电梯。初次“建造”活动及使用过程使该建筑沉淀了作为聚兴诚银行总部的历史价值,代表重庆早期新古典主义风格的艺术价值,以及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的科学价值。
(2)价值叠加:重要事件发生 1937年,迁都重庆后,国民政府外交部便租借聚兴诚银行大楼三、四层长达8年之久,大楼一、二层及地下室仍作为聚兴诚银行总行使用。在1939年或1940年日军最猛烈的一次轰炸中,大楼最北角被炸毁,直到1946年才由近代著名建筑事务所——基泰工程司主持全面修复,并对局部进行改造(图1)。这一阶段,建筑原来具有的艺术、科学价值既因轰炸破坏而“减损”,又因再次修复而有所“增益”,最重要的是“叠加”了见证抗日战争破坏的纪念性价值,以及见证近代银行业在抗战“正面战场”金融稳定方面的贡献和国民政府外交部在抗战中的贡献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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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价值变化:“改造”或“保护”行动 1949年之后,聚兴诚银行完成公私合营,退出历史舞台。此后,该大楼曾先后改作望江大楼饭店,农贸联合中心的家电商场、仓库等,建筑的屋顶、室内外空间进行过多次“改造”,因此其价值认知也应“叠加”这一时期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但由于史料发掘不充分,这一时期价值“变化”的认知“模糊不清”。2019年,聚兴诚银行大楼“保护”工程竣工,整体结构得到补强,室内外进行了全面修缮,并按历史照片恢复了小青瓦坡顶形制,但并未修复穹顶,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再次发生“变化”。未来,若有新发现的史料支撑,或许会改变对某一时段“叠加”价值的认知;而若该大楼被证实有新的重要历史事件发生或重要历史人物活动,同样会影响聚兴诚银行大楼价值的主观认知。
3 影响近代建筑价值认知变化的因素
3.1 近代建筑的艺术与科学价值随建造活动而变化
近代建筑艺术风格的多样性代表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文化的传播与交流,也代表了当时当地的审美倾向,而由职业建筑师主持设计的近代建筑,更是具有个人创作的“艺术作品”的特质。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使用过程中,建筑材料会老化、磨损,出现严重倾斜、结构裂缝险情,甚至损毁、坍塌,加上不同时期使用功能的改变,使得建筑物会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改造”,进而或多或少地改变建筑外观、建筑结构、功能布局或室内装饰,这些改变会带来对建筑艺术与科学价值认知的变化。
上海徐汇中学崇思楼由葡萄牙人、耶稣会传教士叶肇昌神父(FrancescoXavierDiniz)设计并督工,于1918年6月落成。建筑具有典型的法式新古典主义风格,横五段纵三段式构图,外墙采用当时上海流行的清水砖墙,屋顶为铺蓝灰色石板瓦的法式“孟莎顶”,主体为砖木结构,大木梁中间用铸铁管支撑,以形成室内大空间。崇思楼体量高大,从设计到建造、从结构到材料、从外观到室内都忠实地反映了源自法国的建筑风格,是一件具有代表性的近代建筑作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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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长期使用后,该建筑到1980年时已呈现破败之势,尤其是造型复杂的孟莎顶渗漏严重,而国内又缺少修补用的石板瓦,因此,在当年的大修中将“蓝灰色石板瓦孟莎顶”整体改成了更简单的“红色机平瓦多坡顶”,解决渗漏问题的同时也扩大了阁楼层的可利用面积。这次“改造”极大地改变了屋顶的形态,在2010年修复前,建筑外观已经与原建筑师创作的“法式新古典主义风格”相去甚远,在主观的价值认知中,建筑艺术价值有所“减损”(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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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京火车站建成于1914年,由曾在英国留学的建筑师辰野金吾设计,砖木结构三层,清水砖墙面,具有典型的新古典主义风格,是日本明治维新后开始兴起的“洋风近代建筑”的代表作(图4)。在1945年的东京大空袭中,该车站遭到严重损毁,屋顶结构被烧毁,在此后的两年内完成了修缮,但并未严格按照原外观修复——三层被改作两层,两侧的穹顶消失,以更简易的八角形屋顶代替。当时的修复明显改变了建筑艺术风格,在主观的价值认知中,建筑艺术价值同样有所“减损”(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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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近代建筑的纪念性价值随历史事件发生而变化
近代建筑建成至今仅有数十年至百余年时间,由于史料的极大丰富,与近代建筑相关联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可以进行深入考证,而重要历史事件的发生与重要历史人物的活动无疑会影响近代建筑的价值认知。无论是“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还是“近现代重要史迹”,其核心价值均是与近现代重要历史事件或人物相关联的纪念性价值。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兴业路76号的石库门民居,经20世纪50年代初的调查考证,确认“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此召开,对其价值的认知随即从普通的石库门里弄的艺术价值,转变成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的重要纪念性价值。
上海四行仓库原本是闸北华界内由金城、中南、大陆、盐业四家银行(并称“北四行”)共同出资建造的仓库,由通和洋行设计,1935年整体建成。该建筑带有ArtDeco装饰、横向大钢窗,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异常坚固,是典型的近代钢混结构兴起后的新式仓储建筑(图6a)。1937年淞沪会战期间,在该大楼发生了著名的四行仓库保卫战,“八百壮士”孤军坚守8天,重新振奋了因淞沪会战而受挫的中国军民的士气。日军由西向东进攻,使四行仓库的西立面在战争中遭到严重破坏(图6b)。这一特殊战争事件的叠加,使得对四行仓库的价值认知不仅是见证“北四行”经营的历史价值,更重要的是见证特殊抗战事件的纪念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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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领报修院始建于1895年,1908年竣工,平面为内外带敞廊的庭院式布局,中轴线尽端为哥特式立面的小经堂,四周以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围合。平面布局源自西方天主教回廊式修道院,在传入中国西南地区后与当地建筑材料、环境融合而进行了本土转化,具有见证近代天主教在西南地区传播的历史价值,以及代表西方天主教修院建筑形制经本土化转变的艺术价值(图7a)[5]2008年,四川发生汶川大地震,由于距离震中直线距离仅40多公里,彭州领报修院除半地下室外,地面建筑几乎被彻底摧毁,小经堂仅剩正立面半截残墙,是汶川地震中损毁最严重的文物建筑。自此以后,对彭州领报修院的价值认知就叠加了见证汶川地震破坏力的纪念性价值(图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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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近代建筑的价值认知随社会主流价值观而变化
相较于年代久远的古迹遗址承载的历史人物与事件的纪念性价值而言,对近代建筑承载的历史人物与事件的纪念性价值的认知更容易受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反之,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转变,也会促成近代建筑价值认知的变化。
四川大邑安仁镇的刘文彩庄园占地逾7万m21959年被改建成“地主庄园陈列馆”,并将刘文彩塑造成封建地主穷凶极恶的反面典型。1965年,四川美术学院创作了“收租院”群雕,更是将这种认知推向全国。也正因如此,这片庄园才得以完整地保留下来,连众多门头上的全部灰塑装饰也完好无损。改革开放后,全社会逐渐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刘文彩庄园在更新展示说明内容和讲解词之后,重新以“刘氏庄园博物馆”的名义对外开放,这体现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改变对刘文彩庄园遗产价值认知的影响。
对于抗日战争期间“正面战场”的众多历史遗迹的价值认知,也随着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化而转变。上海四行仓库是四行仓库保卫战“八百”壮士历史事件的真实发生地,而以往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宣传,建筑一直改作他用。而随着在原址建设的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的开馆,以及电影《八佰》的热映,对这座近代建筑的社会文化价值的认知还在不断变化中。
4 “价值变化”视角下的近代建筑修复理念
4.1 以艺术价值为导向的修复理念
近代建筑的价值认知是动态变化的,不同时代的“建造”活动都会改变其价值认知。那么,将遗产置于历史的长河中来看,当下的保护修复行动同样是一次历史的“建造”过程,不可避免地会改变遗产的本体,继而影响某些方面的价值认知。因此,保护修复方案的选择,本质上是基于当下建筑师、专家、主管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遗产价值的认知而做出的权衡与“取舍”。
近代建筑修复的第一种倾向是“以艺术价值为导向”。文物保护单位中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与地方保护名录中的“优秀历史建筑”等,都具有典型的艺术风格,抑或是知名建筑师的设计作品,在修复中大多以艺术价值为导向,强调原建筑师创作作品的整体性,更倾向于复原建筑的整体外观、室内装饰及其材料、工艺的细节。《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分为四类,无论哪一类都强调了对建筑“立面”与“内部装饰”的保护,其深层逻辑同样是“以艺术价值为导向”。
上海徐汇中学崇思楼留存有成套的原始设计图,且有数十张各个历史时期的室内外照片,据此可以分析出建筑外观在各个时期的改造变化,甚至还可以考证出包括阁楼在内的大部分房间的室内布局和装饰。经过比较评估,除了20世纪40年代改造的书库外,此后历次对外观和室内的改造大多“减损”了艺术价值。因此,在修复时选择以艺术价值为导向,拆除了20世纪80年代改造的屋顶,保留原始木屋架并进行补配,安装石板瓦,复原了整个“孟莎顶”的外观形制与材料(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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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京火车站在2007年修复时,虽然有人提出“辰野金吾设计的建筑原貌存在了三十年,而二战重修后的面貌却存在了六十年以上”,但出于满足民众对文化价值的需求以及使用功能目标,而选择抹去战争后修复的外观,复原了始建时期的三层结构及穹顶等由辰野金吾设计的外观,虽然“在各个细节中留下了二战后六十年中建筑师们对建筑物的维护和整修痕迹”[2],但整体上仍属于典型的以艺术价值为导向的修复理念(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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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以纪念性价值为导向的修复理念
近代建筑修复的第二种倾向是“以纪念性价值为导向”。文物保护单位中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以及近年来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等,都与近现代重要事件或人物的活动相关联,在保护中更倾向于呈现出与历史事件或人物相关的记忆和场景。近代建筑中的名人故居、会议旧址等,都希望并致力于完整保留或者复原名人生活时期、会议召开时期的场景。上海孙中山旧居和宋庆龄旧居就是完整保留名人生前生活场景的典型案例,而一大会址等则复原了会议召开时的室内场景。
上海四行仓库在经历“四行仓库保卫战”后,长期作为库房使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还曾作为家具城、文化用品市场等,屋面加建了二层,外立面经过多次粉刷。2014年开始的修复工程重点在于讨论西山墙的修复策略,通过剥离粉刷层确认了原始西山墙砌筑用的是英国进口大红砖,而四行仓库保卫战后封堵外墙炮弹缺口用的是本地青砖,据此确定了“复原西墙,重现抗战历史创伤”的修复方案[6]。虽然炮弹孔等的修复是基于“真实性”考证,但与日本东京火车站类似,在战争前和战争后的更长时段内,四行仓库西山墙均是完好且被整体粉刷的外观,而战后“创伤”的外观在建筑演变的漫长历史中仅是异常短暂的一瞬。与东京火车站不同的是,四行仓库修复时选择了通过展示战争中的炮弹洞口、受损结构体等,来重现战争的场景,以凸显其纪念性价值,增强其纪念性叙事(图10)。
4.3 艺术价值与纪念性价值兼顾的修复理念
近代建筑修复的第三种倾向是“艺术价值与纪念性价值兼顾”。这类近代建筑较为复杂,既具有代表性的建筑艺术风格,又经历了重要的历史事件或人物,在修复时,会在多重价值权衡下兼顾“艺术价值”与“纪念性价值”。二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往往呈现出“此消彼长”的趋势。
重庆聚兴诚银行大楼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为“重庆抗战金融机构旧址群”,故在修复时选择了以抗战纪念价值为主、以建筑艺术价值为辅的策略。具体来讲,以抗战时期的外观形态为主要参照,对外墙面进行了整体修复,恢复了窗楣、线脚等装饰,而因抗战时期屋顶的中央穹顶已不存而暂未恢复这一典型艺术特征[4]。
彭州领报修院叠加了“汶川地震”的纪念性价值,但这场地震将地面建筑几乎全部震塌,建筑艺术价值消失殆尽(图11a)。在修复时,选择了兼顾艺术价值与纪念性价值。一方面,对回廊式修道院的平面格局和四周围合的建筑全部进行了修复和复建,包括早在1928年就因泥石流破坏而坍塌的位于经堂两侧的西楼[7],也根据历史照片一并进行了复建,最大程度地再现了天主教本土修道院的艺术价值。另一方面,将地震后残存的结构体全部保留且仅做加固处理,新修补的结构体除了新旧色彩的差异外,还特意从是否抹灰及抹灰层厚度上进行区分,将“新结构”与“旧结构”从观感上刻意拉开差距,让地震的“伤痕”在建筑立面上能直观呈现,这又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地震的纪念性价值,并让地震的印记变得“可释读”(图1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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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语
“人是文化遗产的灵魂”[8],而人是通过“建造”活动作用于环境,并切实改变了建成环境的。初次“建造”塑造了建筑最初的形态,表达了创作者的审美倾向;历次“改造”或多或少地会“增益”或“减损”其艺术、科学价值;而历史事件的发生和历史人物的活动,则会“叠加”各种纪念性价值,且深受社会主流价值观影响。近代建筑因不同于古代建筑的设计、建造过程,保留的史料丰富,有利于详尽追溯“真实存在过的状态”,考证发生的历史事件与人物活动,因而近代建筑价值认知“动态变化”的特征更为显著。
在“价值变化”的视角下,近代建筑修复有三种倾向:一是以“艺术价值”为导向,倾向于复原建筑外观、内部的装饰和工艺细节;二是以“纪念性价值”为导向,倾向于再现历史事件发生或历史人物生活的场景;三是兼顾“艺术价值”与“纪念性价值”,在艺术风格复原与场景再现中寻求平衡。
正如罗温索(DavidLowenthal)所言,“文化遗产根本不能做到单纯的修复或保护;它们是切切实实地被改变了,在每一代修复者手中,被修复的对象得到提升的同时也产生了耗损”[2]。由于史料发掘和价值研究不可能穷尽,近代建筑修复方案的选择本质上是基于当下价值认知的一种“取舍”。因此,无论哪种类型的遗产保护项目,都要尽可能做好修复前后状态及修复过程的记录,记录的详细程度要让后世能再次详尽追溯修复前“真实存在过的状态”,以及修复过程中“被切切实实改变了的部分”,这些记录又将会成为未来人们认知其价值变化以及再次修复决策时最重要的参考依据。实在不应该将当下修复中困扰今人的史料不足、对“变化过程”认知“模糊不清”等同样的难题再次留给后人。

侯实: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赫永皓: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图片来源:图1由重庆市档案馆提供;图2a由上海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提供;图2b引自藏于徐家汇藏书楼的 《学业成绩展览纪念册》,1942;图4引自《Beautiful Sight of Tokyo Station, Tokyo.(東京名所)帝都玄 關·東京驛美観》;图5引自文献[2];图6由四行仓库抗 战纪念馆提供;图7a引自杜满希,《法国与四川:百年回 眸》,成都时代出版社,2007;图7b,11a引自四川省文 物局,《“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物质文化遗产受灾 情况报告》,2008;图9引自https://www.meipian.cn/ o0jj9wf;图10a引自文献[6];其余图片由作者拍摄。
注释①“纪念性价值”属于历史价值,与历史价值不同之处在 于,“纪念性价值”突出强调与历史事件或人物相关联 的历史价值,而“历史价值”还包括建筑所承载的艺术 史价值或科技史价值等。② 《文物保护法》(2017年)中的近现代建筑类型为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不可移动文 物认定导则(试行)》(2018年)则将其明确分为了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与“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并 制定了不同的认定标准。
参考文献[1] 李晓东. 文物保护法概论[M]. 北京:学苑出版社, 2002. [2] 周孟圆,杜晓帆. 文物的价值在行动中产生:文物价 值认定的前沿理念与经验[J]. 故宫博物院院刊,2019 (1):15-25. [3] 凌颖松. 上海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的历程与思考[D]. 上 海:同济大学,2008. [4] 侯实,林文修,袁东山,等. 基于价值评估和阐释的近 代建筑保护修复策略:以重庆聚兴诚银行旧址保护为例 [J].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2020(6):69-78. [5] 侯实. 西南近代建筑风格演变[M].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 社,2023. [6] 唐玉恩,邹勋. 勿忘城殇:上海四行仓库的保护利用设 计[J]. 建筑学报,2018(5):16-19. [7] 韩扬. 彭州领报修院的震后修复研究[J]. 中国名城, 2009(4):51-56. [8] 杜晓帆. 文化遗产价值论探微:人是文化遗产的灵魂 [M].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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