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学学科建设的思考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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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16:32 来源: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经过70余年的工程和科研实践,文物保护是一个依靠多学科知识体系支撑的应用领域已成为业内共识,但文物保护能否成为一个独立学科却一直是业内学者、专家思考和讨论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李晓东先生系统探讨、研究了文物领域各方面问题,在1990年编写出版了《中国文物学概论》一书,本书从理论和方法的角度出发,首次提出了文物学的概念,并对文物学的整体结构和体系做了比较概括地论述。他比较全面地论述了文物学结构和体系及其发展的主要方面和主要问题[1]。在此基础上,2005年又编写出版了《文物学》一书,本书在《中国文物学概论》基础上分15章,从文物学与相关学科关系、文物分类、文物价值与作用、文物保护管理、文物保护技术等方面,全面系统论述了文物学的研究内容,其中第14章为文物保护技术[2]。同时期,厦门大学吴诗池教授于2002年出版了《文物学概论》一书,本书分3编12章,从文物学的性质、文物学的研究理论与方法、文物的定名与分类、文物的价值与作用、文物管理与保护、文物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文物鉴定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其中文物保护技术属于第8章文物管理与保护的内容[3]。

 

      这时期的学者更倾向于将文物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提出,试图以文物学的概念替代文物工作概念,但由于文物工作包罗万象,所以一则弱化了保护在文物工作中的核心位置,二则由于没有聚焦研究重点,所以缺少对学科建设基础的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的深入研究和探讨。

 

      21世纪以来,随着国际交流的日趋活跃和文物保护工作需求的日益加大,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文物保护成为独立学科设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如: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敦煌研究院院长的苏伯民,在2020—2022年连续3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交了关于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相关提案,呼吁将文化遗产保护上升为独立学科;黄克忠先生也从完善学科自身的理论与方法入手,呼吁从管理上提出推进学科建设等建议[4]。

 

       与此同时,许多学者也开始研究和探讨文物保护学的学科特性和基础理论。如:邵安定从综合性、持续性、实践性和应用性、措施的多样性和两面性、过程的不可逆性以及宗旨的保守性等方面对文物保护学的学科特征进行了研究[5];张月玲从文物保护科学的产生和形成、文物保护科学的特殊性文物保护科学的研究领域对文物保护科学的多学科性进行了探讨[6];姚伯岳从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的历史和现状分析及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战略层面,提出了关于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增设“文化遗产保护”学科门类的建议和设想[7];中国科技大学龚德才等开展的文物保护学科基础理论探索[8],2019年,龚德才在以往研究基础上,编写出版了《文物保护基础理论》一书。此书力图回答文物保护是不是一门学科,有没有基本理论,以及基本理论的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是什么等基本问题。此书以文物质点模型为主线,运用质点运动的概念,对文物材料脆弱机理、文物信息学、文物材料学、文物病害学、文物保护研究方法和保护原理等科学内容进行了论述与整合,以构建文物保护基础理论体系,并对以上3个问题进行了初步解答[9]。笔者近年来也一直在思考该方面问题,并查阅了一些相关学科建设的研究文献。以下就文物保护学学科建设的几个基础问题,结合学习心得,谈一下本人的一些思考,希望能与业内同仁共同探讨。

01文物保护学学科建设的必要性

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由于文物行业是一个依靠多学科知识体系支撑的应用领域,所以长期以来文物保护学科的发展也必然依赖于其他学科的发展。但由于目前无法确立其独立的学科地位,一则在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时,如自然科学基金,因为没有明确对应的学部和支持方向、信息不对等因素,导致文物保护基础科研很难获得国家层面的支持,已严重制约了文物保护科技的发展;二则因为没有明确的学科设置和完善的教育体系,导致从事文物保护科研人员良莠不齐,虽然目前已有70余所高校设立了文物保护相关的专业或方向,但因为文物保护仍不是一门独立学科,文物保护目前仍属于一级学科下的自设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其相关专业在学科目录里分布在历史、考古、博物馆、建筑、艺术多个学科中,其知识体系被严重分割,专业、学位名称也极不统一。所以目前的学科体系已严重制约了文物保护领域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的建设。综上所述,无论是文物保护的科研工作,还是人才培养,文物保护学的设立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是文物保护行业多学科融合的需要

      文物保护科学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然是一门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与工程科学紧密相关的、多学科融合的应用技术科学。正是这一特性,也让许多学者和专家会质疑其作为学科存在的独立性。

 

      从目前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分析,似乎任何学科都可在其中找到定位,而任何技术也似乎都可在文物保护应用中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但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是价值的保护,所以与价值相关的真实性、完整性等保护理念是我们衡量各项技术应用适宜性的标准,也正是这些保护理念对文物保护技术和工程实施具有指导性和引领性,才使文物保护技术区别于一般的工程技术,更具有人文属性和特点。因此,如果不确立文物保护独立的学科地位,建立完善的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在多学科交叉融合中,难免会迷失方向,无法科学定位各学科技术的应用方向和边界。所以,文物保护学的设立是文物保护行业多学科交叉融合的需要。

 

02文物保护学学科建设的可行性

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历程、现状及趋势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事业的创始应在近代。根据各阶段保护技术和工程所表现出的特征及历史背景,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大体可分为5个阶段。

 

肇始期:20世纪30—40年代

 

      中国文物保护的创始可追溯至中国营造学社。1930年3月,朱启钤创立了中国营造学社(简称营造学社);1935年1月,继营造学社创立后,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北平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也随之组建,它是中国现代最早专门从事古代建筑修缮保护工程及调查研究的政府机构。该委员会于1935—1937年秋共修缮重要古建筑20余处。这些工程的修缮效率高、质量好,并通过修缮培养了一批古建筑保护技术人员。1937年“七七事变”之后,由于北平沦陷,北平的著名学者大多转移至西南大后方,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及北平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1946年10月间,随着抗战前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委员及技术人员的逐渐归来,遵照行政院令筹划仿照前例组建北平文物整理委员会,1947年1月1日行政院北平文物整理委员会正式恢复。该委员会下设文物整理工程处,具体负责北平文物整理事宜。该阶段具代表性的工程有:1935—1936年天坛修缮工程、1935年五牌楼改造工程和1948年鼓楼修缮工程等。以上这些工程实践,开辟了中国现代文物保护技术和文物保护工程探索的先河[10]。

 

探索期:20世纪50—60年代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同年北平文物整理委员会更名为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成为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从事古建筑修缮保护和调查研究的专业机构,后于1956年和1962年更名为古代建筑修整所和文物博物馆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经济尚属于恢复时期,所以1949—1955年间,文物古迹的整理修缮多属中小型工程,且多集中在北京市区。如1951年德胜门箭楼修缮工程、1952年历代帝王庙前景德街牌楼修缮工程、1953年北海团城衍祥门复建工程等。1952年10月,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举办了第一期古建筑培训班,成为我国文物保护史上最早的保护技术在职培训教育的发端。1955—1966年,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逐步恢复,文物事业随之发展壮大起来,古建筑修缮保护也伴随大规模的古建筑调查工作的开展向全国扩展,除古建筑外,石窟寺等其他类型的文物保护工程也逐步开展起来。如:1963—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拨专款分4期对敦煌莫高窟进行的大规模维修;1955—1968年完成的河北赵县安济桥(赵州桥)加固维修工程;1958—1965年完成的山西永乐宫整体迁建工程;1959年完成的西藏拉萨大昭寺、罗布林卡修缮工程;1956年完成的陕西黄帝陵、茂陵维修工程等。该时期文物保护工程技术还有一个特点是多学科开始参与文物保护科研和工程实践。如:1960年开始古代建筑修整所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合作进行的保护文物的化学材料和应用技术研究;1962年由古建专家陈明达、地质工程师张征海等组成的莫高窟考察组,就洞窟加固、防风治沙、壁画塑像保护等问题进行的考察工作;1962年春至1963年夏,北京地质学院苏良赫、王大纯教授对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和洛阳龙门石窟进行的地质勘察工作;1962年成立的博物馆研究所第一次设置了建筑、石窟、化学、资料和博物馆5个业务组,这标志着文物保护事业在新形势下新学科的引入与保护工作领域的拓展,并一直影响到今天。这些均为新中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成熟期:20世纪70—80年代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文物保护事业逐步步入正轨,以文化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代表的科研单位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文物部门通力配合,完成了一大批不可移动文物的抢救性保护工程。如:1974—1976年完成的山西五台南禅寺维修工程;1974—1976年完成的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抢险加固工程;1977—1980年完成的河北正定隆兴寺摩尼殿大修工程;1975—1976年完成的浙江宁波保国寺大殿维修工程;1978—1981年完成的云南大理崇圣寺三塔维修工程;1982—1983年完成的重庆大足宝顶山摩崖造像维修工程;1983—1984年完成的金山岭长城维修工程;1984—1987年完成的山东曲阜奎文阁大修工程等。该阶段文物保护工程逐步体现出科研与工程实践有机结合的趋势,并取得了许多具有工程推广意义的科研成果。1978年3月全国文物系统有11项科研成果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其中,文化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与河南省博物馆、大同云冈石窟文物保管所、龙门石窟文物保管所合作完成的“石窟围岩的灌浆加固”项目,至今对石窟寺岩体病害治理仍具有指导意义。同时该时期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也开始设立年度科技奖,表彰了一批科研性的工程项目和工程实践中的科研成果1。

 

发展期:20世纪90年代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文物保护的国际交流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和工程实践理念逐步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接轨。1989年6月6日,国家文物局在美国洛杉矶与盖蒂保护研究所就敦煌莫高窟和云冈石窟的科学技术保护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了细则。1992年6月8日,意大利政府与中国政府签署建设陕西文物保护与修复中心的协议书,决定双方合作在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内建设装备一个以意大利罗马修复中心为模式的文物保护中心。这标志着中国文物保护的国际合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并开始了政府层面的国际合作。1992年10月由国家文物局和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联合主办,中国文物研究所承办,在大同云冈石窟举办了中国石窟遗址管理培训班,这应是首次中外联合组织的国内文物保护培训项目;而敦煌研究院与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针对莫高窟环境监测、壁画保护、岩体加固及风沙治理问题,开展的长期合作研究更成为国际合作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典范。2000年,由中国国家文物局推荐,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与美国盖蒂保护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合作编制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文物保护理念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在保护实践层面上的接轨和融合,对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理论引领作用。

 

跨越期:21世纪

 

       该时期是中国文物保护事业跨越式发展时期,总结起来可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保护理念不断创新。2005年ICOMOS15届大会在西安举行,讨论并通过的《西安宣言》提出,由文物自身的保护发展到文化遗产及周边环境的保护。这一宣言将中国的哲学思想、文物保护理念第一次纳入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规则中。2007年由建设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在北京举办的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经讨论形成了《城市文化北京宣言》(以下简称《北京宣言》),提出21世纪的城市应该是生态城市,城市发展要充分反映普通市民的利益诉求,文化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内涵等理念,并对城市文化建设和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北京宣言》提出的“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理念,尊重自然、道法自然的思想,是珍贵的世界文化瑰宝,也是对今天的城市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基本原则。”又一次将中国的传统哲学思想纳入当今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的规则中,为世界提供了中国智慧。

 

     从《西安宣言》提出的文化遗产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到《北京宣言》提出的文化建设与创新,2000年以来,保护理念经历了由文物保护向文化遗产保护的跨越。保护范围已不再局限于文物本体的保护,已扩展至其所处环境的保护;而文物保护目的也不仅局限于物质形态的保护,更扩展到了展示利用,甚至已将其视为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和类别变得更加复杂。鉴于以上形势,2015年国家文物局适时对2000年颁布的《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进行了修订。

 

     (2)文物数量大幅增加。为了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为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实施的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和资源调查。通过此次普查工作,全国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 722处,其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36 001处。2013年、201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第七批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1 943处和762处,至此,国务院已公布的8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已达5 058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发布和第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都意味着我国各级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的大幅度增加。随着文物数量的大幅增加,必然促使文物保护任务的大幅增长。

 

     (3)法规建设不断完善。2000年以来,在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修订后,又分别在2007年、2013年、2015年和2017年,根据国家深化改革要求和文物工作形势,进行了4次修改。同时,围绕文物管理工作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完善,2003年国家文物局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提出了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验收的5个实施流程,明确了各流程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经过上述5个发展阶段,文物保护理念经历了从抢险到修缮、再到预防性保护的过程;保护技术经历了从传统到多学科介入、再到综合性应用的过程;保护方式经历了从传统古建筑保护到文物科技保护、再到文化遗产多学科合作保护的过程。这5个阶段所积累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无疑为文物保护学科的建立奠定了良好基础。

国外相关教育体系现状及可鉴性分析

     由于文物保护行业的特殊性,纵观各国相关的教育体系的发展与现状,总体可分为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2种模式。

 

学历教育模式

 

      该类教育模式旨在培养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科学家,具有代表性的有美国和英国。

 

     (1)美国。美国的学科专业目录(CIP)设置分为学科群(相当于门类)、学科(相当于一级学科)和专业3个层级。文物保护相关专业主要设置在交叉学科、社会科学和历史学3个学科群下。其中:交叉学科下设置了历史建筑、名胜保护、博物馆学、古老、古典、东方研究6个二级学科;在社会科学下设置了人类学、考古学2个二级学科。在以上二级学科下再设置若干专业。美国的学科设置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设置在历史建筑、名胜保护下,而可移动文物保护设置在了博物馆学下。虽然未形成完整的文物保护学科,但是交叉学科的设立为新兴、交叉融合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归属地,为今后文物保护科学整合发展设立独立学科提供了可能。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根据我国科研工作需求适时设立了交叉科学部,但当年只设置了物质科学、智能与智造、生命与健康、融合科学4个领域的受理代码,由于文物保护没有独立学科身份和受理代码,所以依旧没有支持方向。而美国交叉学科群的设立为文物保护学科等新兴学科提供了归属地,这种设置可为我国文物保护学科的提出和设立提供借鉴。

 

     (2)英国。英国的学科专业分类专业体系(JACS)设置分为学科群、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3个层级。英国的文物保护相关专业主要设置在自然科学、大众传媒和文件、历史和哲学研究3个学科群下。其中:自然科学法医与考古科学一级学科下设有考古科学二级学科;大众传媒和文件下的信息服务一级学科下设有博物馆研究和档案研究二级学科;历史和哲学研究下设有考古学、遗产研究、历史和哲学领域的其他研究一级学科,在以上一级学科下再设置若干二级学科。英国的文物与博物馆学科、专业设置很好地体现了当今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其中馆藏文物保护设置在二级学科博物馆研究下,发掘出土文物保护设置在二级学科考古保存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设置在二级学科遗产地管理下,同时设置了遗产理论等二级学科。以上学科设置很好地支撑了当今文化遗产保护所涉及的知识结构,可供我们借鉴。

 

      比较美国和英国文博类学科、专业设置,可以发现,虽然构架各异,但有2个明显的共同点是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的:一是文物保护专业不是从属于历史学或考古学下的学科或专业,这与国内文博专业设置有极大区别,充分体现了文物保护专业的工科属性;二是可移动文物保护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分属于不同学科,可移动文物保护多设于博物馆学下,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设于历史建筑、古迹保护或遗产地管理下,这种设置充分考虑了2类文物在保护理念和保护技术上的差异性,值得我国在设置文物保护学科时思考和研究。

 

职业教育模式

 

      该类教育模式旨在培养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直接参与保护项目的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工程人员)和修复人员,具有代表性的有意大利和法国。

 

     (1)意大利。意大利文物修复培训机制源头可追溯至1939年罗马修复中心(ISCR)的创立。其创立旨在通过教育培训,使修复人员建立科学统一的修复原则和规则,以避免修复人员因主观意识中的“修复”而导致的不当修复,并将其观念引导至公认的原则上,从而逐步构建结构合理的科学学科和统一的保护行为准则,以及可操作性的应用程序。2008年,该中心更名为意大利中央高级文物保护修复研究院。新的机构维持了原机构职责任务及其组织形式,继续开展研究、实验、培训和修复活动[12]。尤其是ISCR内设的高级培训学校作为培养现代修复师的专业学校,其文物修复硕士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图1)[13],其教学体系逐渐成为其他国家教育培训的重要参考标准依据,从1998年开始,中意合作中的文物保护修复培训项目基本都是参照此模式实施的(图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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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意大利文物保护与修复硕士课程简图

(来源:文献[1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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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中意合作文物保护修复培训(一期)在龙门石窟双窑洞的现场教学

(来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张晓彤提供)

 

      (2)法国。鉴于“人”是遗产保护管理制度体系中的核心,法国将遗产保护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了遗产建筑师(architectes du patrimoine)2、文物建筑主任建筑师(architectes en chef des monuments historiques)3和国家建筑师43个等级。

 

       因为充分认识到“专业技术人员”在遗产保护中的关键作用,法国为此建立了完善的遗产保护专业教育培训制度和机构,并且与保护制度紧密结合(图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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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法国遗产教育培训体系

(来源:作者自绘)

 

      法国的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制度具有2大特点:一是职业教育和在职教育的有机结合;二是培训制度与遗产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

 

     意大利和法国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制,管理制度与在职培训体制相结合的模式,是两国在长期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教育培训过程中探索出的道路,可为我国文物保护学科建立和教育培训机制的完善提供借鉴。

03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思考与探讨

关于文物保护学学科特点、定位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文物保护学的特点

 

文物保护学的特点有2个。

 

      (1)综合性和交叉性。由于文物是人类历史上遗留下的遗物和遗迹,它是人类有形和无形遗产的物质承载体。它赋存的遗产信息研究决定了它具有明显人文社会科学属性,而它物质本体的原材料取自生物圈,所以对于其物质本体的研究又决定了其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的属性。这种双属性也必然决定了文物保护学具有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综合性特点。同时,由于文物材料既有天然材料(如石材、木材),也有人工制造或合成材料(如纸张、陶瓷、合金等),所以物质本体研究也必然要涵盖诸多自然科学领域。因此,文物保护学必然具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特点。

 

     (2)实践性和应用性。文物保护的目标在于治理文物价值赋存物质本体病害,并延缓其发展速度,以延长其“寿命”。而实现该目标的路径有3条:一是延缓材料的劣化速度;二是增强结构抵抗外界破坏的能力;三是改善文物的保存环境。而要实现以上3条路径,必须依靠综合技术的应用和工程实践方能达到,所以文物保护学必定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的学科。

 

文物保护学的学科定位

 

      从1989年西北大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论证通过开始至今,我国开设有文物保护类专业或研究方向的高校已达70余所6。除了新疆、海南、宁夏等少数地区外,全国大多数省区都已有文物保护类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的高校分布。但是,如前所述,由于文物保护学学科身份的缺失,其相关专业在学科目录里分布在历史、考古、博物馆、建筑、艺术等多个学科中,知识体系被严重分割,专业、学位名称也极不统一(表1)。因此,要建立文物保护学首先得明确其学科定位。

 

表1 我国文物保护相关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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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注T的为教育部特设专业;此表引自文献[16]42。

 

      由表1可知,目前文物保护技术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历史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授予历史学学位。

 

     从现代教育理念和行业需求分析,文物保护技术专业教育特点是兼具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双重属性,而且与工程技术紧密结合,因此,要求培养人才既要掌握数理化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历史、考古的一般知识,又要掌握文物材质分析、保护材料应用,还要具备保护修复等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旨在培养能在博物馆、文物考古和文物管理机构从事文物保护与科学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因此,文物保护技术培养的人才是解决文物保护中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而不是历史研究人员,显然目前授予历史学学位与其培养方向是极不相符的。

 

      如前所述,文物保护学是一门应用性的学科。它是利用自然科学原理及相关技术研究文物物质实体保护和维护技术方法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文物,它的研究任务和目标是文物物质实体的保护和维护。显然,该学科不属于人文社会科学大类,应属于理工科类。理科是指研究自然物质运动基本规律的学科,而工科是指将自然科学原理应用至工业、农业各部门所形成的诸多工程学科的总称,也称工学。因此,笔者认为文物保护学应属于工科,隶属于交叉学科门类下,而文物保护学培养的专业人才应授予工学学位。由于文化遗产几乎涵盖了人类社会的一切,文化遗产保护学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学科,与前述李晓东先生提出的文物学存在同样的问题,即以学科概念替代工作领域概念,由于其涉猎面过于广泛,加之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在研究和保护方法上也存在较大差异性,所以难以形成统一的方法论、知识结构和理论体系。因此,笔者认为文物保护学较之文化遗产保护学从学科定位上更为明确。

 

文物保护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如前所述,文物保护学具有综合性和交叉性特点,将是一门由多个一级学科融合形成的新兴交叉学科。

 

     对于一级学科我国目前有以下2种界定方式[17]。

 

     第一种,根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在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体系设置中,一级学科是学科大类,二级学科是其下的学科小类。截至2021年1月14日,共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4个学科门类、112个一级学科。例如,理学下设有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等10余个一级学科。

 

     第二种,根据1992年11月发布,1993年7月1日实施,2009修订的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共设自然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药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5个门类、58个一级学科。例如,自然科学类下有数学、物理学、地球科学等8个一级学科。2015年,新增研究生方面“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2021年,新增“交叉学科”门类及“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2个一级学科[18]。

 

     (1)文物保护学与人文与社会科学类学科的关系。根据百度百科的界定“人文与社会科学是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统称。人文科学,是以人类的精神世界及其沉淀的精神文化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社会科学则是一种以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人文科学主要研究人的观念、精神、情感和价值,即人的主观精神世界及其所积淀下来的精神文化,包括文、史、哲及其衍生出来的美学、宗教学、伦理学、文化学、艺术学等;社会科学主要研究客观的人类社会,侧重于运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宏观的社会现象,其隶属的一级学科主要有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19]。

 

    由于文物是人类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所以它凝聚着古代人类的情感、观念和智慧,是古代各历史时期社会见证。因此,文物保护核心是价值的保护,而对于文物价值的认知必须依靠人文科学中历史学、考古学、美学、艺术学等学科和社会科学中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知识的支撑。

 

    (2)文物保护学与自然科学类学科的关系。自然科学是一门以观察和实验证据为基础,对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进行描述、理解和预测的科学。其隶属的一级学科主要有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

 

    文物保护学是以文物为研究对象,以文物物质实体的保护和维护方法为研究内容和研究任务的学科。而对文物物质材料和结构的分析和研究必然需要自然科学中最基础的物理学和化学的知识;同时,由于人类历史上所有的建造行为都发生在地球表层,其建造产物建成后也必然要遭受大气环境和生物圈的影响,所以探究文物实体破坏规律和破坏过程,还需地球科学、生物学和力学等学科知识。

 

    (3)文物保护学与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学科的关系。工程与技术科学是工程科学与技术科学的统称。其中工程科学是运用基础科学、技术科学、经济科学、管理科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成果,直接研究和参与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科学。其隶属的一级学科主要有测绘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等;技术科学是将科学理论应用于物质生产,研究生产中的技术、工艺的科学。其隶属的一级学科主要有材料科学等。由于这两者均属于运用基础科学理论开展应用研究的学科,所以很难明确分清两者的学科边界,因此一般统称工程与技术科学,前者侧重于建造、制造行为的总体研究,后者则侧重于物质制造流程、工艺的研究。由于文物保护学是以文物物质实体的有效维护和保护为研究目标,所以工程与技术研究必然是其最终的立足点。因此,工程科学与技术科学知识的应用和支撑必不可少,如测绘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材料科学等。

 

    综上所述,文物保护学主要是由人文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与技术科学3大门类下多个一级学科融合而形成的新兴交叉学科(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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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文物保护学与3大学科门类间的关系

 

关于文物保护学的知识结构

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有机结合,分层构建

 

       鉴于文物保护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在文物保护学知识结构构建中应充分考虑到行业特点,将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相结合,以适应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

 

     (1)职业教育。根据百度百科的界定,“职业教育是指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综合素质而实施的教育模式”[20]。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本章职业教育特指学校教育,可分为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鉴于我国本科教育重在培养行业内的普适性人才,培养的毕业生往往实践能力不足,而中等职业教育重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但往往数理化基础及理论基础不足等问题。所以,根据文物保护行业的特殊性及文物行业对保护修复技术人员综合专业素质的要求,文物保护职业学校教育应定位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为宜,培养的人才不仅要注重保护修复技能的培养,更要注重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鉴于以上考虑,文物保护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知识结构可分为基础理论和保护修复技术2部分:基础理论以课堂教学为主,参观实践为辅;保护修复技术以实践教学为主,辅以专项基础知识教授。其中基础理论可包括考古学概论、博物馆学概论、修复理论、文物修复技术概论等;由于保护修复技术涉及传统工艺技术,所以保护修复技术可采用现代教学授课模式与传统师徒制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其中专项基础知识可采用课堂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模式,如传统工艺与技术、文物材质分析与鉴定、病害甄别与分析、修复材料与工艺等,修复技能可采用师徒制培养方式,以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2)学历教育。本章学历教育特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等国家规定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教育模式。该类人才培养模式分本科、硕士和博士3个层次,其知识结构设计也应与人才培养层次相适应,以便支撑相应层次的人才培养要求。与本科层次相对应的知识结构设计应包括第一学位基础学科历史学、考古学的基础知识,如考古学概论等,和艺术学、民族学、政治学、社会学等辅助性学科基础知识,以及保护修复技术的通用基本知识,毕业生可获得历史学学位,毕业后应具备辅助开展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和科研的能力。与硕士层次相对应的知识结构可针对不同专业培养方向,设置不同的工学专业学科课程以设计相应的知识体系,如历史建筑保护应设置土木建筑工程的相关课程,如建筑史、土木建筑结构等;石窟寺及石刻保护应设置地质学专业学科课程,如矿物学、岩石学、工程地质学等,毕业生可获得工学等第二学位,毕业后应具备半独立开展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和科研的能力。博士层次的知识结构应紧密围绕培养对象的研究方向来构建,如各主要研究方向的前沿理论动态、科研成果与技术体系及应用知识,毕业后应具备独立开展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和科研的能力。

 

     (3)在职教育。在职教育是指在职人员通过业余时间到学校或培训机构学习,以提升个人职业素质的教育模式,它是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的补充。为区别学历教育,本章在职教育特指职业培训,即在职人员通过业余时间到培训机构进行短期学习的教育模式,不包括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到学校所进行的继续学历教育模式。由于本科和硕士毕业生仍不具备独立开展项目和科研工作的能力,所以入职后的继续培训教育,无疑是提高他们实践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因此,在职教育是对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不足的补充并互为支撑,以形成我国文物保护完整的教育体系。

 

     21世纪以来,国家文物局开始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中推行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和责任监理师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法国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将管理制度与在职人员的培训机制有机地结合,是完善文化遗产管理体系的有效举措。因此,根据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构建出我国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在职教育的知识结构,如表2所示。

 

突出主干学科并充分体现多学科交叉融合

 

     通过以上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知识体系构建,在本科教育和职业教育基础理论部分吸收了主干学科历史学、考古学和博物馆学的已有知识,为受教育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建立了基本的专业素养,充分体现了文物保护行业人才知识结构的特点。

 

     由以上学历教育知识结构体系培养出的文物保护学专业的研究生毕业时,必须具备2个以上学位,掌握或熟悉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这既充分体现了交叉学科的特点,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目前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业人员知识结构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表2文物保护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教育知识结构体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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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反映事业发展

 

      文物保护学旨在培养能在文物考古、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从事文物保护与科学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所以在知识体系构建时,既要重视传统的基础知识,如历史学、考古学,又要考虑将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发展的相关知识纳入,如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实践与趋势、我国文化遗产领域的重大政策举措、保护行动及发展方向,使人才在培养中不仅能学到传统的书本知识,还能学到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相关知识,以便未来更好地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服务。

 

加速前沿理论知识孵化

 

     文物保护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学科理论体系构建初始,相关学科理论、方法的应用,必将加速文物保护学理论体系中新兴理论、知识的更新与孵化,使之成为理论创新的基础,并供各层次受教育者学习,形成理论创新和知识更新的良性循环机制,使学科知识结构和理论体系日臻完善。

 

及时反映新兴技术的应用

 

     如前所述,文物保护学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的工程与技术学科,所以技术的应用是文物保护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同时文物保护学又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在知识结构的构建中,既要反映传统技术知识和体系,也要反映新兴技术知识和应用前景。如测量技术,既要包括传统古建筑测量方法、传统工程测量方法,也要包括当代测量技术(如三维激光扫描等)的原理、特点及应用前景,从而促进文物保护学知识结构的不断更新,为受教育者提供最前沿技术的信息,为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支撑。

关于文物保护学的理论体系(技术方法体系)

构建理论体系的思想方法

 

      理论体系构建应兼顾系统性与分支领域特点。文物保护学学科囊括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艺术学、物理学、化学等相关领域的理论与方法,涵盖学士、硕士、博士各学位层次,还涉及不同的文物类型及相应的保护需求和技术。这就要求我们在学科理论体系构建时,必须根据文物保护学的特点和文物保护领域人才培养的需求,从整体体系构架入手,同时充分考虑重点分支领域,通过分支领域的理论构建推动理论体系的总体构架的优化与完善,使理论体系构建既能充分体现学科理论全貌,又能突出重点研究方向,既能反映学科建设,又能兼顾事业发展,从而构建一个既具有较强系统性和整体性,又体现学科专业性和独特性的理论体系。

 

     理论体系构建应注重原创性与本土化。我国文物保护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其理论体系建设尚处于肇始阶段,可参考经验有限,所以必须积极构建原创性理论,积极拓展尚无人涉足或尚不成熟的学科基础理论,从而推出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成果。我国是文化遗产大国,文物类型复杂,如前所述,经过70余年的实践,我国在各类文物的保护中,已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尚需经过系统整理和总结,将其上升至理论高度。而学科理论体系建设正是构建我国原创性和本土化理论的良好时机。

 

     理论体系构建应突出时代性与国际性。21世纪以来,已经开展的援助柬埔寨吴哥古迹保护修复项目、援助尼泊尔震后文物修缮项目、援助乌兹别克斯坦西瓦古城保护项目以及正在开展的“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都说明随着我国国力的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正在成为当代我国外交的重要途径,因此,在理论体系构建中也应该突出这2个特点。时代性指理论体系构建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学科和事业发展中现实问题的研究,推出一系列能够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支撑和引领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成果。国际性有2方面含义:一是应学习和借鉴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业已成熟的理论与方法;二是学科理论要体现中国特色,能够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及教学理论研究领域发出中国学术声音,能够与国际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开展学术对话。

 

构建理论体系的基本策略

 

      理论体系构建应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需求策略。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文物保护学科应在服务国家战略、满足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需求中主动作为,推出两者兼顾的理论成果。

 

     理论体系构建应坚持顶层设计先行、分工协作推进策略。文物保护是一门新兴学科,学科理论体系构建应首先做好顶层设计,围绕构建世界一流学科理论体系这一长远目标做好长期规划。

 

     理论体系构建应坚持“教育”研究与“事业”研究并重策略。文物保护学是建立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基础之上的一门学科,所以它具有“学科”与“事业”的双重属性。从学术的视角看,可视作一门学科,但从社会发展的视角看,它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一部分。此处所说的“学科”可理解为与教育培训紧密相关的研究,如知识结构、理论体系、教材编写等应用理论;而“事业”可归纳为文物保护学研究的问题,包括文物价值的认知问题、文物现状的评估问题、文物保护理念问题、文物保护技术问题以及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政策、战略关系问题等。

 

     理论体系构建应坚持继承、转型与重构并行策略。文物保护学的理论体系应选择“继承—转型—重构”的建设路径。继承,是指在理论体系构建时应充分吸收、借鉴博物馆学、历史学、考古学及文物保护技术等学科和专业发展过程中的教学经验和理论积淀。但是由于目前文物保护未形成独立学科,多隶属于博物馆学、历史学、考古学等学科下,无法体现文物保护技术的学科属性及人才培养方向。因此,目前的教学理论框架已经无法适应文物保护教育的现实需求,所以学科的“转型”甚至“重构”势在必行。应在充分继承目前教学研究中长期积累下来的理论基础的前提下,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构建全新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理论体系。

 

理论体系的框架内容

 

    文物保护学的综合性、交叉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决定了其理论体系的复杂性和开放性。笔者认为,理论体系应从学科基本理论、学科应用理论、学科特色理论、学科分支理论和学科交叉融合理论5方面进行构建。

 

    学科基本理论主要包括中国历史通论、考古学概论、博物馆学概论、文物修复理论、国际文物保护历程与当代理念、中国文物保护史、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概论等方面的内容;学科应用理论主要包括文物材质分析与鉴定方法、文物结构检测方法、保存环境监测技术等理论;学科特色理论主要包括文物材料劣化分析、文物结构失效分析等理论;学科分支理论包括各文物类型保护理论,如古建筑保护技术,石窟寺及石刻保护技术,近现代建筑保护技术和各类馆藏文物的保护技术等;学科交叉融合理论是指因学科需求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而形成的理论,如文物保护规划学、文物保护工程地质学、工程岩石学、文物保存环境工程、文物测绘技术等相关理论(表3)。

 

表3 文物保护学理论体系框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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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结束语

      以上是笔者提出的文物保护学知识结构和理论体系的一个初步设想。鉴于文物保护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所以其知识结构和理论体系的构建只有具有较好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动态发展性,才能满足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并及时吸收国内外相关学科的前沿理论和技术,在调整中不断优化,从而最终形成完善的文物保护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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