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万城的遗址价值认识及保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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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 17:30 来源:建筑与文化

统万城遗址位于陕西省靖边县,是中国历史上十六国时期匈奴大夏国留下的唯一一座都城遗址。1996年,统万城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在国家文物局重新调整后公布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统万城” 名列其间,这标志着统万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世界遗产视野研究统万城的价值及其保护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

 

 

 

统万城遗址概况

 

 

 

统万城之历史沿革

 

统万城建于我国历史上的十六国时期。公元413年,大夏国基业已定,赫连勃勃“乃赦其境内,改元为凤翔。以叱干阿利领将作大匠,发岭北夷夏十万人,于朔方水北、黑水之南,营起都城。勃勃自言:朕方统一天下,君临万邦,可以统万为名。’阿利性尤工巧,然残忍刻暴,乃蒸土筑城,锥入一寸,即杀作者而并筑之。勃勃以为忠,故委以营缮之任[1]”。真兴元年(公元418年),城内宫殿落成。都城建好之后,取其名为“统万”,取“统一天下,君临万邦”之意。

 

大夏国灭亡之后,北魏改统万城为统万镇,到了太和十一年时(公元487年)以此为夏州治所。

 

隋代,统万城属朔方郡管辖,梁师都曾据此以称帝。唐代时,改为夏州并置都督府。唐天宝元年改为朔方郡,乾元元年(758年) 又改为夏州。

 

北宋时,因党项建立的西夏政权以此为据点侵扰边境,淳化五年(994),太宗下诏毁废统万城,迁民于绥、银等州,自此,统万城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

 

清代横山知县何炳勋曾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时寻访统万城,并将调查所获写成《复榆林徐太守松查夏统万城故址禀》,该报告对这座无定河畔的古城遗址作了较为详细的描述。

 

统万城遗址现状

 

统万城遗址位于陕西省靖边县城北55公里红墩界乡白城子村无定河北岸,高高地屹立在毛乌素沙漠东南边缘,遗址周围为茫茫沙漠。城外地面植被以杨树、旱柳、沙柳、 柠条、沙蒿等为主。城内则为农民耕地,主要种植豆类、荞麦等农作物。

 

在经历1600年的风雨沧桑之后,统万城已成为一座遍地沙石、瓦砾的废墟,但是它仍然以其乳白色的身姿,稳固地屹立着,坚固而厚实,向人们展示着一个民族和城市的兴衰。其整体格局大约可以分为外郭城、 东城和西城。西城保存较好,城墙墙基厚约16米;东城保存状况略差,其墙基厚约10米。在东西两城四隅都有高于城垣的、宽大的长方形或方形隅台。城垣、隅台、马面和台基均由苍白色土夯筑而成。

 

近年来的考古调查表明[2]:外郭城平面呈曲尺形,东南部被红柳河冲毁,残存部分东北城角隅台。瓮城目前探明三座,分别为西城西瓮城、南瓮城、北瓮城。西城西南隅台是现存统万城遗址的制高点,高大的夯土台颇为壮观。《统万城铭》之“高隅隐日,崇墉际云”,就是对其的形象描述。

 

永安台是城内的制高点,其位于西城南部中央,现存夯土台残高约19米。坍塌后残留的夯土上仍留下人们生活的遗迹,如井、 灰坑、柱洞、灶坑等。

 

护城壕:经钻探,西城城垣外南、西、 北三面,东城北、东两面都有城壕。从保存状况结合夯土特性的分析来看,护城壕仅为城防壕沟,并不存水。

 

蒙元时期建筑遗址:西南城垣发现了疑为蒙元时期的居址,这组窑洞式建筑直接在城垣内挖成,有土坑、居室等。室内出土有灰陶罐、甑等炊具残片。西城内耕土层也发现了蒙元时期建筑遗址,系利用统万城废弃建筑材料砌就,另外室内还有土炕等设施。

 

遗址保护管理现状

 

统万城遗址保护与管理职能由统万城文管所执行。2011年,国家文物局通过了《统万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对统万城遗址的科学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年,靖边县政府投入巨资将统万城周边2000多亩土地征为遗址保护控制区,城址内的居民亦已在多年前搬离。目前,统万城遗址保存状态较好。

 

 

 

基于世界遗产价值体系的统万城遗址价值认识

 

 

 

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系

 

文化遗产是一个随时代而不断发展的开放性概念。历史地看,人类对文化遗产的认识由卓越的艺术品而发展为历史纪念物、文化见证物。遗产类型也由文物、遗址、建筑群,进而识别了包括历史城镇、遗产运河、文化线路、文化景观在内的特殊遗产。

 

作为一种具有世界意义的文化象征,世界文化遗产促使缔约国重新认识自己的文化成就,并从中感受到荣誉和信心。与此同时,它也给众多的遗产地带来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繁荣。总的来看,由UNESCO主导的世界遗产运动反映了世界文化遗产具有以下精神特质:

 

(1)世界文化遗产展示了人类追求世界和平与民族平等、团结的理想,同时也展示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2)世界文化遗产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随着人类文化视野的开阔,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不仅在于见证历史,它更是人类多元文化的载体,承载了人类对未来的追求。作为世界尺度的文化象征,世界文化遗产联系了人类的历史与未来;

 

表1·统万城遗址遗产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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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世界文化遗产有助于人类文化多样化的发展,丰富了人类的精神世界与物质表现形式。对于一个地方来说,世界文化遗产以其普遍而突出的文化价值与地域文化的特殊性成为地方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精华,遗产是历史献给未来的财富。

 

世界遗产的根本特征在于其“具有突出的普 世价值”。从申报程 序上来看,UNESCO世界遗产委员会负责确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并把这些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首先要提出关于突出普遍价值的声明,如果遗产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标准,委员会将会认为该遗产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评价 “世界文化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六条标准分别是:

 

(1)表现为人类创造性精神的杰作。

 

(2)展示了一段时间或者在一个文化区域内,有关建筑或者科技,纪念性艺术、 城镇规划或者景观设计等人类价值的重要交流。

 

(3)成为一种活着的或已经消失的文化传统或者文明的独特或特别的证据。

 

(4)是一种类型的建筑或建筑风格特征或技术组合或景观的突出实例,这种类型解释了人类历史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5)成为一种传统的人类居住区或者土地使用或者海洋使用的突出实例,这种居住区或使用是一种文化、或者人类与环境的交互作用的代表,尤其是当它在不可逆转的变化中变得易受攻击时。

 

(6)与具有突出普遍重要性的事件或者传统、观念,或者信仰,艺术和文学作品具有直接的或者切实的联系[3]。

 

已有研究表明,从全球范围来看,标准4最为常用,这就表明在现有的世界遗产项目中,以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建筑物为主。而在中国已入选为世界遗产的项目中,标准2出现的频率最高,其次是标准3和4[4]。标准2是指不同的文化或文明传统,在建筑、 规划等方面,通过交流而相互影响。例如我国江南地区的园林建造艺术影响了北京的皇家园林,或北京皇家园林的建造技术被借鉴到其他园林中,形成了一种优美的景观。标准3则反映了一种特别的文明传统。尤其是指在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下,由特殊的人群所创建的一种生产或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然后体现在建筑、规划等方面。例如我国历史上的高句丽政权,现在消失了,那么它的山城、古墓葬等可以证明其存在过[5]。

 

随着世界遗产运动的开展,人们发现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存在着遗产类型、时间、 空间等方 面的不均 衡现象。1994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世界遗产保护的4C(Creditability,Conservation,Capacity Building,Communication) 全球战略 (2008年增加了“Community”,即社区参与 ),其目的是建立一个可信和平衡的世界遗产名录。这一全球战略的提出是基于人们对已有世界遗产体系的反思,反映了人们对《世界遗产公约》关于文化遗产定义——纪念物、 建筑群和考古遗址的重新理解,从而引发了人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再认识。

 

2005年,ICOMOS提出了一 份新的关 于世界遗 产研究的 重要文件《Gaps— Report》。文件指出对于世界遗产的价值认识存在着三套框架体系,其一是基于遗产类型的框架;其二是基于文明的时代和区域的框架;其三则是基于文化主题的框架。很显然,这样的认识框架已远远超出了《世界遗产公约》关于由纪念物、建筑群和遗址所构成的文化遗产的概念,它反映了人类遗产价值观的重大发展,也即遗产作为人类文化多样性的见证物。与文化遗产价值视野转变相呼应,2005版《操作指南》将突出普遍价值 (OUV)定义为,遗产具有罕见的文化和 / 或自然价值,它超越了国家界限,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其普遍意义表现为人类发展史中所遇到的一些共通性的问题,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人们是如何卓越地面对这些问题。也就是说对于遗产普遍性价值的诠释,要尽可能摆脱地域身份、意识形态的束缚;从对历史的关注转变为对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关注; 强调对非物质文化和具有活态文化的关注上,强调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强调时代进步带来的成就,强调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等。

 

2009年,ICOMOS发表了由 世界遗产 资深专家 尤噶· 尤基来托(Jukka Jokilehto)先生主持完成的文件——《What is OUV》。文件指出突出普遍价值的核心并非是否为人类所共知,而是当人类文化面对相同的问题时是否能够提出一个独特的解决方案[6]。显然,这样的认识同样提醒我们当前世界遗产价值研究对于文化价值的强调。

 

世界遗产视野下的统万城遗址价值认识

 

价值是人类对客体的认识,如尼采认为 “人是价值的创造者”。遗产的价值意味着认识到的价值,是由个人或群体所赋予的。一般来说,遗产的价值可以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情感价值等方面来研究。

 

历史价值是指遗产个别的、特殊的见证作用,往往与具体的历史事件相联系。对于历史城市来说,历史价值指遗产对于发生于其间的历史事件及生活于其间的历史人物的见证作用。岁月价值指的是由侵蚀风化和长期使用而引起的遗址物理变化,包括古旧外观及完整性的破坏趋势,反映了遗产在漫漫历史中因时间的流逝而获得的超凡价值。在长达500年的时间里,统万城的兴建及其持续使用,反映了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在北方农牧交错地带的战争与融合。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赫连勃勃以统万城为都城建立了大夏政权,到北宋时,党项也曾以此为据点建立了西夏政权。统万城一度成为交战双方重要的战略目标。对统万城遗址进行考察研究,探询实物遗存中丰富的尚未得知的历史信息,可以证实、纠正和补全文献中关于发生于城市中的历史事件、城市建造及使用,城市中人们生产生活状况等史实的记载。

 

从文化价值的视角来看,统万城遗址见证了中古时期统万城在民族交流与融合中的重要作用。荣新江先生曾指出中古时代的统万城包含着多民族的文化内涵,这里曾有匈奴、鲜卑、稽胡、汉人、党项等民族活跃期间,在某些特定的时间里,这里是丝绸之路的干道所在,因此也有西胡(中亚、西亚)生活在这里,并带来了他们的文化影响[7]。李并成先生进一步指出,敦煌、夏州之间交通道路,是晚唐五代宋初以夏州为中心连接关中、 中原与西域之间遣使和贸易往来的大道,也是当时丝绸之路最重要的交通干道之一。由此,这一时期的统万城在中西交通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加速了当时的民族交往,促进了民族融合[8]。

 

从城市规划建设的角度来看,统万城在其规划设计上既表现出了匈奴族的文化特征,又强烈地表现出了汉文化的特征。统万城城市选址与建设反映了匈奴人的自然审美观。众所周知,匈奴“……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9]。”在长期与草原相处的过程中,他们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进而在精神层面产生出民族特有的审美情趣。选择环境优美的草原地区作为建都之地,自然是其民族审美观的体现。统万城墙色白也是匈奴民族文化的反映,内城各城垣、马面以及四隅墩台和永安台,一律用苍白色土夯筑而成。这是因为匈奴有尚白的风俗,《汉书》记载汉元帝时南匈奴“刑白马,单于以径路刀留梨挠酒,以老上单于所破月氏王头为饮器者共饮血盟。”反映了南匈奴以白色为庄重吉祥色[10]。统万城的建设规划也受到了中原汉文化的影响。从统万城的建筑规划中来看,体现了中原封建礼制制度,揭示了汉匈之间文化交流与融合的过程。城市的朝向体现为坐西朝东的方位,充分体现了北方游牧民族的文化特点。西汉时,匈奴人“拜日之始升”,宋人注意到这个特点,“罗城东门曰凤阳,本有三门,夷人多尚东,故东向门”。统万城的建设也体现了中原城市规划中法天象地的思想。如胡义周赞文中提到的“模帝坐而营路寝,若紫薇之带皇穹”,讲的就是中原汉文化法天象地的城市设计思想。

 

科学价值是遗产所反映的科学、技术水平,包括知识、科学、技术内涵。统万城所处的地理位置,正是中国东部季风区向西北干旱区过渡的北方生态环境敏感带。由于中国北方农牧交错带是人与生态环境关系表现非常突出和明显的地带,统万城的兴废就不单单表现了一座个体城市的历史现象,更是这种生态环境独特地区人地关系演变的标本。侯甬坚先生就认为,统万城的兴废作为环境变迁的一个尺度,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能够表明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影响是极为明显的,它构成了农牧业交错带上一个可以连续考察的地点,具有极为重要的学术价值[11]。戴应新先生在多年来对统万城遗址进行的考古调查和试掘工作中指出,统万城依地势而筑,西北高东南低,既防冬天的寒风,又顺势利用城北的河水为市内用水和城外护城河供水,构思十分精巧;它的城墙用糯米汁、白粉土、沙子和熟石灰掺和在一起夯筑而成,西城墙厚达16-30米。虽为土城,但具有石头一样坚硬的质地和抗毁力[12]。

 

总的来看,统万城遗址既具有中国传统城市建设史上重要的城池建筑、规划方面的价值,更因其卓越的建筑、规划成就充分见证了大夏文明的发达程度和鲜明特征。可以说,统万城遗址以其真实而完整的建筑遗存以及与茫茫沙漠共存的景观美学意义,表达了人类在沙漠地带求生存和竭力发展的愿望。

 

统万城遗址是一处有着500多年建城史的古代城市遗址,它不仅是十六国时期大夏国的都城,同时也是后世持续沿用的地方重镇。如果我们从大地域的空间视角来看统万城遗址,显然更能够看到统万城作为中国传统农牧过渡带上主要由游牧民族兴建与使用的城市,发挥了农牧业文化之间交流作用,以及统万城在丝绸之路多民族文化交流中的重要作用。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对统万城遗址的价值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其城市建设层面的价值,更应该从文化的视角来分析其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如果我们从文化景观的视角,从统万城与周边环境的演化角度来评估其价值,更可以认识到统万城遗址与周边的历史环境及交通线路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为了使今天或以后的人们能够了解、认识已经过去的时代,以及生活在那个时代中的人们。遗产所内涵的并不仅仅是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内容,事实上,它也包含了文化与社会等各方面的、 更为广泛的内容。

 

 

 

关于统万城遗址的保护建议

 

 

 

1978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一次公布世界遗产名录时,厄瓜多尔的奎多古城被作为城市类型的文化遗产列入名录之中,这是因为它反映了特定文化背景下的文化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以及作为一种典型的建筑和城市景观所具有的突出普遍价值。其后,随着人类对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化与扩展,体现人类文化多元复合特征的历史城镇类遗产在世界遗产项目中逐渐增多。这样,2004版的《实施指南》中,城市遗产作为一个特殊的遗产类型被突出强调,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已经不再使用的城市遗址,它在保护上更接近考古遗址的保护;二是仍在使用中的古代城市; 三是20世纪形成的新城市。《指南》指出后两种类型由于人类生活的存在,其保护存在更大的困难。对于无人居住的城镇遗址,《指南》特别强调对其“完整性”的保护。这是因为,由于遗址价值评估要求具有独特性或代表性,这就使得对建筑群的评估着眼于纯粹的风格和纪念意义方面的考虑。当然,有时也着眼于重要的历史关系的考虑。从这个意义上出发,无人居住的城市遗产保护工作应该将该考古遗址列为一个完整的单位,这是因为多个纪念碑或一组建筑物不足以说明一个已经消失的城市具有多样且复杂的功能。基于《指南》提出的城镇遗址“完整性” 保护要求,我们认为统万城遗址保护工作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创新管理体制加强保护

 

有效的管理体系对于大遗址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切的保护和管理措施都基于对遗产价值的研究与认识,对于遗址类城市遗产来说,从完整性保护要求出发,需要人们从城市与环境的整体性,从城市历史的延续性和城市历史遗存构成的历史地层学的角度来认识遗产价值。对于统万城遗址来说,其价值之载体不仅包括了现在仍存在的城墙、隅台、城门、宫殿址等建筑遗存,也包括了遗址周边的自然地理环境,以及当地农牧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对于城址类大遗址的保护来说,如果其保护管理机构仅仅停留在传统的文管所职能上,遗产保护工作就只能是局部的、被动的、 打补丁式的保护。

 

基于这样的认识,在对统万城遗址进行保护管理之时,就有必要扩大文管所的管理权限,赋予其统筹管理统万城遗址及周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职能。具体地说,建议统万城保护管理机制可以按照大遗址保护特区的形式,由文管所代行部分政府职能,文管所不仅负责保护对统万城遗址的监测、 保护及管理等项工作,同时也负责统万城遗址所在地周边农牧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以及统万城遗址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文管所的工作将致力于协调遗址区居民的生活生产方式与遗址的保护、展示、管理之间的关系,同时加强对遗址区环境整治,以及绿化、旅游等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

 

保护工程必须以真实性与完整性为前提

 

对考古遗址的保护与管理必须坚持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则,这是人类在漫长的遗产保护实践中逐渐形成共识。然而原则性的共识并不能消除人们在保护工作具体问题上的争论,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如何在考古遗址类的保护工程中保证考古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首先,对于考古遗址的保护要尽可能做到“少干预”。也就是说,对于具体的建筑遗址来说,除非出于保护遗址安全性的需要而建设必要的保护工程,如保护棚。除此之外,要尽可能减少对遗址的干预。那些基于遗址展示的保护工程则必须保证设施的可逆性,也就是说如果技术允许,要尽量使用有效的可回收的材料;无论何时,都不能对未来的干预怀有偏见;不能阻碍今后在遗址中进一步获得被隐含着的遗迹信物的可能性。

 

其次,遗址保护设施在体量和形式上要尽可能做到“化大象为无形”,确保与原设计和遗址环境相和谐;保护设施要最大限度地保留现存历史材料,不允许在原有结构上的新增部分占主导地位,要尊重其考古价值。

 

再次,遗址展示设计应在规划阶段考虑遗址的完整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对遗址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有关遗址完整性的全部内容,通过划分遗址展示分区,来体现遗址的完整性内涵。

 

总的来看,所有的保护措施均应保证对遗址真实性的保护,尽可能实现遗址的永续保护并为遗址的展示作准备;基于历史完整性的考虑,无论在何处,遗产资源都应被允许继续服务于其传统功能。如果其传统功能在当代社会已没有延续的可能性,那么遗址就应服务于新的恰当的用途,特别是遗产的价值展示和其教育意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遗址不同价值的强调,经常暗示着处理遗产的不同方法,当我们强调某一种价值(如教育、旅游、功能等)之时,可能造成过度的复原、甚至真实性的破坏。

 

在统万城遗址,当前的保护措施在严格控制生产生活等人为干扰的基础上,以满足遗址结构稳定性的物理保护为主。应进一步深化遗址防风蚀措施,并制定专项规划;同时应根据红柳河的历史水文数据,对红柳河持续冲刷遗址的区段制定防洪、加固措施。

 

科学合理的利用

 

传统的观点认为遗产保护与旅游是一对矛盾。这是因为考古遗址物质结构脆弱,在遗址上开展的旅游活动将严重威胁遗址本体的安全性。然而,由于公众对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入,考古遗址必须向公众展示其价值才能获得更为科学的保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依托考古遗址公园开展的遗产旅游已成为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

 

从遗产保护和管理的角度来看,考古遗址公园需要对遗址进行保护和展示研究。统万城遗址的展示工作,首先应科学评估遗址的展示前景,合理选择开放展示区域,严格控制游人参观数量,建议近期以东城、西城等遗址核心区域的展示为主,并应评估设置观景点的必要性和对地下遗迹进行地表绿化标识的可行性,确需标识的应根据当地自然情况合理选择绿化物种。此外,由于考古工作的阶段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应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明确分期实施区域和重点项目。

 

从世界遗产申报的高度加强遗产价值研究

 

如前所述,世界遗产作为全人类文明结晶的标志,其重要特征是具有突出普遍的价值(OUV)。因而,遗产价值的阐释是否能达到世界遗产的高度将决定申报工作是否能够成功。

 

随着文化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社会对文化多样性的关注与保护日益强化,相应的,在文化遗产领域,对于遗产的文化价值的认识也越发变得重要。2008年,中国政府申报嵩山古建筑群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10年,嵩山申遗成功。在关于突出普遍价值的阐述中嵩山古建筑群强调了“天下之中”的概念。在中国传统的宇宙观中,中国是位居天地中央之国,天地中心在中原,中原核心为登封,因而这里成为中国早期王朝建都之地和文化荟萃的中心,中国几大主流文明——儒、佛、 道都曾在这里建立了弘扬传播文化的核心基地,这里也成为人们测天量地的中心,这一历史背景使得这里汇聚和留存了大量珍贵的文化纪念建筑,其精华,即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它们都与中国“天地之中” 传统宇宙观发生着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嵩山作为古老建筑群的地理环境,先有了“天地之中”这个理念,人们在这里建了道、佛和儒教建筑以及观星台这样的科技建筑,这里成为几大教派在中国当时最高层次的传播地。正是基于对宗教的向往和传播,人们形成了对这个地方的崇拜,因此,嵩山被推崇为中岳圣山。对于天文、宇宙规律的探索和信仰,对于皇权来自神授地位的宣扬和信仰,对于祭祀礼制活动的提倡和信仰,以及现存传统的道教信仰和起源并发展于少林寺的佛教禅宗信仰。所有这些神圣或世俗的建筑均汇聚于此,这就是“天地之中”传统理念的直接反映[13]。

 

一般来说,文化价值指遗产见证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但是,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OUV)第三条也强调遗产可以作为一种活着的或已经消失的文化传统或者文明的独特或特别的证据。对于统万城来说,其价值不仅体现在建筑遗址层面,它也是人类文明史上曾创造了重要影响的匈奴文化曾经存在的重要物证。对于统万城遗址价值的研究,今后应该从文化的视角加强研究。

 

 

 

结论

 

 

 

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对遗产的保护,这既是中国政府对全人类共同遗产的庄重承诺,也是人们对遗产价值重新认识的一个研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通过对遗产价值的研究,能够更充分地认识所申报对象所具有的价值,从而更好地保护遗产。我们今天的努力是为了人类长期拥有前人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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