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的文物保护申报项目基本每年都在800项左右,古遗址及古墓葬保护工程方案大致占十分之一。随着对大遗址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遗址保护方案进一步增加,方案体现了多学科保护的特点,在科学保护的技术手段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从方案中也看到有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要切实做好前期的勘察与价值评估工作
大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地质、水文及遗址本体材质的物理力学性质等内容,要与方案中的现状评估与保护措施紧密相关。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方案的基础资料普遍不足。有的方案不考虑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而套用其他地方的病害现象,如没有地下水、降雨稀少,却还要描述这类病害;地震、滑坡、风雪等自然灾害的调查尚需完善、规范和指导;缺乏必要的长期监测(稳定、位移、地下水活动等)工作,导致对病害的发展缺乏依据。
目前许多遗址的评估工作缺少文物、考古专家的参与,尤其是价值评估与保护方案脱节,对保护对象性质的认识不够充分。
几种类型的保护措施中,遇到较为普遍的问题
能否体现遗址与环境保护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少干预”、“可逆性”等理念与原则在具体保护措施中有所脱节或体现不够充分。
遗址的保护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程,不同地区、不同土建筑材料、不同结构形式会存在不同的破坏方式,我们不可能研制开发出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保护加固材料与技术,而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遗址保护技术在干旱、西北地区已有许多成功的实践经验,但是潮湿环境下的遗址保护仍是目前的难题,以往在展示前未能解决好地表渗水与地下水等问题,像半坡遗址、大河村遗址、城头山遗址等一大批遗址已遭到严重的破坏。真正成功的保护工程实例目前还不多,仍处在探索、试验阶段。如2001年发掘露明的上海元代水闸遗址,位于市内繁华地区且涉及土、木、石、砖、铁等多种文物介质,该遗址及其文物的保护是一项迫切的、长期的、艰巨的、逐步推进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学科联合攻关,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坚持长期监测和不断细化。其保护方案也是经过多次论证、多次修改。
有些方案中的保护措施往往缺少试验或计算的依据,针对性不强;部分化学保护措施缺乏必要的试验数据;或者保护措施实施后达不到保护的要求,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差,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目前方案中对遗址的保护措施大致可归纳为五类:发掘后回填与封存保护、露天保护与展示、场馆保护、安防保护、日常维护与监测。
发掘后回填与封存保护
考古发掘工作与文物的现场保护在不少工地是严重脱节的,最初的发掘计划与经费中没有考虑保护文物及今后是否展示、利用。许多遗址在考古发掘后环境急剧改变,文物和遗迹因没有得到及时保护或没有合适的保护技术而损坏。或者考古发掘后间隔很长时间才考虑保护的问题,此时的遗址已经遭受很大的破坏,给保护带来很大的难题,保护经费也相应大幅增多。保护不了的遗址古迹,目前大量采用以沙子简单回填来保护遗址的方法,还缺乏全面、科学、系统的研究。因为经过考古发掘的遗址,其物理与化学环境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遭到破坏,即使回填也无法还原到未发掘前的状态。事实证明,以往用简单方法回填的遗址,多数已面目全非。
有些遗址的保护难度很大,如属于红山文化的辽宁牛河梁女神庙遗址,距今5000多年的建筑遗迹和土质文物一旦被揭露,壁画和泥塑很快酥碱,彩绘剥离、褪色,建筑遗迹风化;湖南澧县城头山遗址中有4500年以前的稻田遗址,被揭露后,在很短时间内稻茬、稻谷及田埂就风化变成模糊不清的土状。在没有找到更好的保护措施之前,还是不要急于发掘,而应做好上部的环境治理,不让遗址的原始保存状态遭受损害。封存保护是目前的上策。但是上层填土不宜过厚,以免改变遗址现状及环境风貌。
露天保护与展示
对于规模宏大的遗址,考古发掘往往仅揭露遗址古迹的一小部分,对其全貌尚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要合理地展示利用遗址古迹比较困难。
有些涉及长城、城垣等建筑遗址,为发展旅游业、招揽更多游客,方案中做了大量复原甚至仿古建筑,这种违反文物保护原则的措施都应该被否定。有关铁路、高速公路穿越长城的建设方案中,往往缺少施工中及运营期的监测设计及预算投入。
在对遗址本体进行维修加固时,首先应考虑使用原工艺、原材料。传统做法中有推倒重新夯打或垒砌的,这点要特别谨慎,万不得已不能这么做,最好是千方百计给予结构补强,维持原状。土遗址根部往往因受潮而剥落洼蚀,用重新夯土或垒砌的办法往往不能与原土体牢固地结合,施工中可采取打入木杆、竹筋,新老接触面掺入粘结剂(乳胶或糯米汁、白矾)等方法补强。
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须更为慎重。尤其直接施加在遗址本体中时,如果它不具有可逆性,要论证它对抢救并且是结构性保护必需的,才予以考虑;并须经过室内、现场试验,慎重考虑施工工艺及操作步骤,取得成功经验,经过必要的论证后才能实施。有些物理加固措施,如果对遗址的干预过大、改变遗址原貌过多,即使今后可以拆除,也不是完善、可行的办法。而且有的设计方案在评估遗址的危险程度与加固措施中偏于保守,加大了工程的成本预算。
遗址与其周围的地质环境是紧密相连的,尤其当地下水位过高、受到河湖及洪水威胁时,首先应考虑治理水的病害,遗址本体的保护则可放在第二步。对水的治理,在方案中往往考虑不细致、不专业:要根据遗址的规模、形状、土质的性状等因地制宜地做出统一的排水、防渗方案;对地下水的治理除了应隔绝地下水的来源外,还要防止毛细水的侵入,如做不到这一点,就要采取截断毛细水通道的措施,如在遗址底部做隔水层、灌注隔水材料;对于洪水的治理,要着重了解河流的水文情况,如正常水位、枯水位、最高洪水位,百年一遇的洪水流量、流速,上游控制水位的水利设施,洪水到达遗址的次数、高程,洪水冲刷遗址的方向、区段等,然后要与水利部门配合做出防止洪水冲淹遗址的方案设计。防洪标准要考虑订得合理,标准低了,水利设施会被冲垮,导致遗址被淹,造成巨大损失;标准高了,造价大,文物部门则难于承受一次性投资。内蒙辽上京遗址的水利工程就是由于想节约投资,设计标准是按20年一遇的洪水设计的,结果造成三次冲毁堤坝三次重修,经济损失更大。
场馆保护
苏东海先生对遗址博物馆的特征提出了两点看法:第一,遗址是历史的现场,它是不可再生的,因此是唯一的。令观众有亲临其境之感受。第二,遗址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时空,这个特定时空的统一体是一个可感知、可触摸到的历史实体,观众在遗址前进行历史的想象时,遗址已为它提供了想象的时空框架。废墟提供的时空素材极少,它反倒可以引发无限的历史遐想。这两个特征也正是我们做场馆遗址保护设计与管理的指导思想。
遗址博物馆多数是在遗址上盖房或建棚架,属于室内环境的保护但又不同于一般博物馆环境保护的特殊类型,一般来说,都有库房、陈列室。展览大厅便成为观众参观的基本陈列,由于它的体量大,需要各类立体的文物和遗迹。遗址本身有土质和石质的,还可能有位于水下的,文物的质地有陶质、木质、铜质、铁质、皮革、纺织品等,因此决定了其保护方法涉及到的领域有物理、化学的,还有地质、生物、机械、冶金等多学科,保护方法也是综合性的。同时还要考虑遗址周边环境的保护,要尽可能地多保留遗址所产生的时代环境与地貌。除了应将地下水与遗址隔开是普遍的问题外,还要考虑建筑本身与遗址间的稳定关系,不要因新建筑造成遗址基础的损坏或不均匀沉陷。保护性建筑结构设计时还应考虑不改变遗址的原状,应满足文物所需要的环境,包括光、温度、湿度、含水量、防霉、防尘等要求。还存在土遗址自身的稳定和表面风化问题,需要根据存在问题采取必要的对策。遗憾的是,不少设计者是建筑师,他们主要考虑建筑造型及结构体系,对遗址的功能要求都很粗略甚至不重视,与文物保护方的沟通、交流不够,结果往往导致建筑落成后看不出是遗址博物馆,倒像是一座园林建筑。
阳陵博物馆是用创造局部小环境的方案,将一切会导致遗址本体损害的外界因素隔离开,应该说这是一种较理想的方案,但要投入很多资金,不是大多数遗址点的保护能仿效的。
安防保护
安防工程方案涉及行业管理,既要符合相关规范,同时也要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由于文物保护单位类型较多、地域特点不同,这就增加了方案设计难度。主要问题表现在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规范学习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专业规范,设计方案偏离现行标准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对设计原则理解不准确,因而造成设计达不到一级风险的防护要求;还有对文物保护理念和基本要求不清楚,仅按一般项目要求设计,没有体现文物保护特点和意识。
日常维护与监测
日常维护和加强管理是所有遗址所不可缺少的,方案中必须加强这方面工作的计划内容,有些遗址就因平时缺少这方面的维护而产生了不可挽回的破坏。因此,在土遗址的保护方面应牢记“预防重于治疗”,“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两句格言,尽可能地延长其寿命。
尤其是日常的监测工作,随着科技的进步应不断地加以改进,由定性向半定量、定量地提供可靠的依据。即使在保护加固工程完成后,监测工作也是检验设计方案与施工效果的重要依据。
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展示利用的关系
在有些方案中,对展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缺少理性分析,缺乏对展示方法的深入研究探讨和科学的理念。如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充分,缺少以人为本的理念与策略,未能全面考虑现代人发展、民众生活与环境保护的需要;在征用为文物用地、迁出居民等问题上,未能从全方位统筹考虑;在保护范围内搞新建、复建项目;对局部遗址复原的依据不足,必要性论证不充分等。这些是许多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未能通过的主要原因。
含经堂为北京圆明园内的一处重要遗址,共揭示出重要宫殿建筑基址和景点20处,发掘面积达4万平方米,但由于保护工作未能跟上就匆忙考虑展示,许多应当原状展示的遗迹,如被八国联军火烧迸裂的地砖与墙体遗迹,都被掩埋了。其次,能展示给观众看的遗址和实物较少,对于广大普通老百姓的吸引力较小,要像兵马俑博物馆或长城那样吸引人是做不到的,更谈不上经济效益。如果建成遗址公园,又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必须有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如果没有当地居民的积极参与和关心,使它成为当地居民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就不会有生命力。同时还要考虑遗址周边环境的保护,要尽可能地多保留遗址所产生的时代环境与地貌。
保护方案应与管理方充分协商,才能落到实处
在一些方案中设计者与管理者之间缺乏深入细致的交流与沟通。要满足实施管理的可操作性,与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需求,必须进行必要的协调。
管理包括技术和政治两个方面。管理者不但需要获得有效、可靠的技术资料,而且也需要有关立法状况、地区情况及政治形势的现实资料。在遗址保护中管理有时比具体的技术保护更重要,管理者必须具有战略眼光。管理经常被解释为行政指导或通过人们的自身行动控制事物的过程。文化遗址的管理是对构成一个遗址及社会环境的各要素,如自然状况、土地利用、游览参观、讲解说明等进行规划性管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遗址,使其尽量免遭破坏。它必须建立在良好规划的基础上,尤其要以遗址古迹的各种价值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依据,管理者不仅是文物部门,还必须有当地政府的参与和投入。它需要与遗址古迹所在的主要利益相关群体进行磋商和协调,使遗址古迹的保护与利用溶入当今社会,贴近当地民众的文化生活,能与民众沟通,使遗址古迹真正起到提高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珍视的作用,使人们为此而自豪,从而形成民族凝聚力,反过来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同的保护方法对遗址古迹会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如原状保存、还是局部恢复、甚至掩埋后在上面重建或建遗址公园等,要根据其价值、外观保存状况和保护技术方法等综合考虑后,委托设计部门做出方案,通过论证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此外,应根据遗址古迹所处的特定环境,对将要采取的管理方法做出明确的规定,在确保遗址古迹及环境不受破坏的前提下,考虑如何开放、展示,提高收入和制定商业经营计划等。
最后,笔者根据多年文物保护工作经验,对今后的遗址保护工作提些建议以供大家参考:1、应加强大型遗址古迹保护技术的利用研究。目前需要着重以下几方面的措施:遗址的稳定加固工程技术、地下遗址的防渗工程技术、砖结构或土体表面风化层加固技术及防霉去盐的技术、考古遗址的科学回填技术,还有防护加固效果的非损伤检测等方面内容的应用性研究。2、在对遗址古迹考古发掘调查中,应配以TM卫星影像、外遥感技术、物探技术等加快对遗址古迹整体价值的评估,提高考古成果的质量。3、此外,在遗址古迹发掘现场文物出土过程中的现场保护也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即如何采用各种措施消除或减少各种有害因素的影响,使文物和遗址古迹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也就是要将其他部门先进和成熟的技术、材料和检测等方法,引用到文物保护部门来,要与社会各界多学科、多专业广泛合作,综合研究共同攻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