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3为平面呈“卜”字形竖穴砖室墓,坐东朝西,方向276°,由墓道、甬道、前室、后室和耳室五部分组成。通长14.3米,通宽5.1米,残深1.26米,墓口距地表深1.2米。该墓由于被早期破坏,仅 剩部分墙砖和铺地砖。墓道位于墓室的西侧,平面呈梯形长斜坡状,长4.08米,宽1.26~1.8米;甬道长2.45米,宽1.28米。耳室位于甬道北侧,平面呈长方形,长2米,宽1.15米。墓室平面呈长方形,分前室和后室,墓壁均用双砖砌筑,砌法为“三顺一丁”,墓底用“人”字形铺地砖铺底。前室长3.17米,宽3.35米;后室长 3.20米,宽3.10米(图一)。该墓盗扰严重,出土了五铢钱、买地券、泥质灰陶罐和石质串珠等随葬器物(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南阳东汉建宁四年周世雅墓发掘简报》,《中原文物》,2020年第3期)。
图一 M13全景照
买地券(M13:1)为铅质,平面呈长方形,长39厘米,宽4厘米,厚0.2厘米。铅券体局部破裂,但券文完整。铅券两面从右至左阳刻隶书体文字刻有174字,文字表面涂有朱砂。券文清晰,个别字迹稍模糊(图二1、2、3)。券文如下:
正面:建寧四年三月三日,中鄉男子周世雅買順陽郭元輔所有宛襄門亭部兒氏丘陵田丗五取,囗町瓦宅一區。根生地著,中有伏財寶物。上至天,下至皇湶,一銭以上悉并行。賈錢十三萬五千,錢即日畢。若田為人所仞賄,元輔當為諟政市如故。田東比王季盛,南盡佰,西比陳土、劉平,北比尹儒,車路水囗如古。故即日相可這,對共為卷書,時彭人虞文方、
反面:尹孝德、梁真、王囗迈、李藏明、劉佃囗、谢威平,書皆知券约囗車道當與陳土共路沽酒各半錢千少丗。
图二 M13出土买地券(1.照片 2.拓片 3.临摹)
买地券,即古代买地地契,亦即买地订立的契约。载明土地的面积、价格及坐落、四至,由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字盖章。周世雅用十三万五千钱买到郭元辅所拥有的儿氏田三十五亩、瓦屋一区,可以清楚地看出买地人、卖地人以及先前耕田人三者之间的阶级关系。显然,郭元辅为一拥有大量土地的庄园地主;周世雅为一般中小地主;儿氏很可能为郭元辅门下无房无地的依附农民。
值得一提的是周世雅所买的房屋系“瓦宅”,这就从文物的层面证明了南阳宛城周边瓦房的存在。它与三国时期诸葛亮的“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先帝(刘备)不以臣卑鄙,三顾臣于草庐之中”之“草庐”,组成了南阳周边多样化之屋顶结构。但在当时,即使屋顶材料有“瓦”与“草”之区分,其墙体均非用汉砖砌筑,而是由堆土夯筑而成(翟京襄《东汉建宁四年南阳周世雅买地券和瓦宅券考》,《南都学坛》,2020年第6期)。
另外,根据买地券内容周世雅买地券也真实反映了东汉后期土地买卖、土地兼并,乃至东汉社会以田庄为表现形式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情况。土地买卖的价格也绝非无中生有,而是当时即建宁四年(171)市场价格的真实反映(图中文字由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王建中先生临摹)。
1. 根据券文可知M13的年代为东汉建宁四年(171年),墓主人是周世雅。从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推断,其身份当属一般地主或中下官吏。M13是一座有明确纪年的东汉晚期墓葬,成为南阳汉代墓葬断代研究的标尺。
2. 周世雅买地用汉代隶书记载了当时的土地买卖情况,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艺术价值。墓中出土的买地铅券为研究封建社会土地买卖契约和古代地理历史沿革等提供了新的实物参考资料。
3. 该券优雅精美的字体,保留了汉代隶书体的原貌,对研究古代文字和书法艺术有着重要的价值。券文书法,字体宽扁,结构严谨,笔画从容秀丽,点画波尾伸张,端正而不呆滞,变化而不失意,与南阳张景碑如出一辙,是汉末成熟之八分书。汉代以降,政治局面比较安定,经济比较发达,因而带出文化艺术的空前繁荣。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来的隶书,把篆书圆转的笔画变成方折,在结构上,把象形笔画化,极大促进了书法艺术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