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传统村落是我国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见证,文物建筑作为传统村落中最重要的历史遗存构成,承载了大量的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本文在对首批“国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中30余处文物建筑保护项目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概括了传统村落的保护现状,归纳了传统村落中文物建筑保护的共性问题,提出了传统村落中文物建筑保护的对策,旨在为今后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传统村落;文物建筑;保护
传统村落中的文物建筑,大多数能够作为一个地方唯一或是十分重要的建筑文化象征,有的甚至已成为当地的地标和名片,反映了整个村落乃至地方的发展历程。它们不仅承载着具有历史考古价值、文献资料价值以及美学艺术价值等信息.还见证了农耕文明这种待殊的文化形式,饱含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生产生活智慧。
笔者通过对“国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中的文物建筑保护项目进行现场调硏.发现目前既有文物保护事业大发展的机遇,也有相关政策的局限;既有文物保护工作队伍的壮大,又有其自身的短板和不足:既有对传统文化的敬重.也有传统工艺的缺失;既有资源众多的有型文物和无形资产,也有资源的不平衡、利用与保护的矛盾,可以说是一个成就与问题共存的体系。
1. 传统村落保护现状
近年来,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而集中开展的保护传统村落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从2012年起,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正式启动了传统村落的调查登录,先后有四批共计4157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国家文物局也于2014年启动了首批51个“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在之后的2015年6月和2016年6月,国家文物局又分别启动了第二批和第三批“国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截止目前.共着手开展了三批共270个“国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保护。
通过近三年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当地村民等的共同不断努力,传统村落中的文物建筑保护工作取得了如下几点较大进展。
1.1 文物建筑得到了最大保护
一批产权归属于村民、年久失修甚至保存濒危的文物建筑得到了修缮,传统建筑元素被最大限度地保存下来.破败的民居重新焕发了文物的魅力和尊严,文物的价值得以传承和延续(图1)。与此同时村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百姓的切身利益真正得以惠及。
图1 福建省培田村一处文物建筑
修缮前(左图)后(右图)对比图
1.2 文物建筑环境得到了明显治理
对“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除了文物建筑保护外,在工程内容和资金方面,各地方根据村落保护发展的实际需要.也含盖了村落内环境和基础设施等整治。此举也使得村落环境逐步得到改善,街巷的肌理和尺度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复和保存,文物建筑周围不协调建筑及新建建筑正在得到整治和控制,村落的整体风貌趋于协调(图2)。
图2安徽省许村一处文物建筑
坏境整治前(左图)后(右图)对比图
1.3 新的保护利用模式正在探索
2014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文物局四部局,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目前大部分村落.均采用多种措施留住村民,把世代安居于此的原住民作为传统村落的主体要素,加强引导,防止出现空心化现象。修缮后的文物建筑仍交于村民管理、使用.并制定相关政策和补助办法,由村民负责建筑的日常维护工作。
以福建省培田村保护为例,为保护好世代生活的古村落,培田村建立保护和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成立了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民居业主代表和社会贤达等人士组成的保护与开发理事会,旨在维护村民和业主权益,保护文物史迹,促进、协调培田村的整体保护与发展。2009年,理事会和景区管委会签订了《培田古村落保护利用和旅游资源经营权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合作期间,景区管委会将景区年门票收入的25-28%支付给理事会,理事会对所得的门票收入进行二次分配.分给村民,使村民享受到了传统村落保护带来的实惠;同时,为防止“空心村”现象,在新村建设过程中.采取自由分流原则,对愿意留在古村居住的村民.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引导村民对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举办春耕节、培养民间技艺传承人、建立特色工坊、恢复十番音乐队,让村民自觉自主地参与到村落文化的活态保护中来,使传统村落保护的成果惠及全体乡民。
2. 传统村落中文物建筑保护的共性问题
2.1 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顷目整体推进缓慢
通过调研发现,传统村落中的文物建筑修缮项目,工程推进速度较慢,大部分本体保护工程无法按照预计时间完成竣工验收,整体工程进度相对滞后。究其原因,主要是传统村落保护与一般文物建筑保护不同,村民在文物中世代生活居住.对自己的房屋居所寄予了很深的感情和期望.对如何维修、修到什么程度,有基于自身需求却未必符合文物保护原则的想法和要求,需要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和引导;同时加上产权问题复杂.一处院落为不同的产权所有人共同持有,他们经常难以就同一问题达成共识,导致在前期的协商沟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延缓了实施进程.造成了工程进度的相对滞后。从而导致许多文物建筑的病害继续发育和加剧,影响整体保存状态。
2.2 日常保养与维护虽然逐渐被重视,但被动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对村落中各级文物建筑的保护.重视整修大修.轻视日常保养,不做经常性维护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存在资金困难固然是一个现实大问题,但很大程度上缺失保护意识才是关键。无论作为文物管理者还是产权持有者的村民,文物保护意识的不健全,导致了许多小的文物病害常常被忽略或放任,从而发展为大的病害,以致需要较大工程干预才能解决,这无疑非常不利于文物的长久保护。
2.3 保护工程设计跟踪不足,未能做到动态设计施工,一些做法和修复缺乏依据
“国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文物建筑分布集中,工程置大,前期设计任务时间紧迫,在前期勘察时又有村民居住,因而会存在一些部位无法勘察,或者对原状做法和工艺勘察不到位的情况,需要设计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踪,进行动态设计,不断完善设计方案。但现实并非如此,多数设计人员并未跟进施工进程,一些设计方案未能进行完善继而做施工图设计就开始施工,加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不充分,导致一些文物建筑的做法和复原缺乏依据,文物的部分历史信息被误伤、误读、误修(图3、图4)。
图3 修缮后的文物建筑
屋脊升起不足,未体现地方特色
图4 重绘的门罩缺少依据
2.4 文物建筑材料越来越成为保护的瓶颈
在文物建筑保护修缮中,我们所强调使用原材料的保护要求越来越难以实现。村落中的文物建筑始建时多就地取材.选用当地的木材和砖石。而现今大量原材料的产地被遗弃、被放弃、被禁采.材料的需求量没有规律就制约着材料的加工生产。一些传统木材现在在市面上已经十分少见,而大部分的传统砖、瓦、石加工厂由于环保等问题也被关闭。以木材而言,取而代之的是大部分速生木材和快速简化的机械加工。
2.5 传统建筑的修缮工艺面临失传和歪曲
传统村落文物建筑由民间工匠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建造而成,无论从选材、工艺还是做法上,都体现了当地不同的地域特色和自然、随性、朴素的审美情趣。民居建造中的全部细节,由工匠自己把握,随性中透着灵动,自然中体现和谐。但通过调查可以发现,由于民间工匠的缺失,一些熟悉乡土建筑形态、有特色手艺的工匠纷纷改行,一些传统技艺已面临失传.后继乏人。同时,保护工程又面临工期和成本的控制,施工中构件的机器加工痕迹明显.看似工整统一,其实缺失价值。施工人员缺少“工匠精神”,施工中未体现对传统工艺的尊重,一些工艺和细节做法被随意简化和歪曲,有的手法还非常粗糙.不能做到处处严谨.面面求精(图5-图8)。
图5 错误的砖缝排列做法
图6 用环氧树脂做的粗糙粘结
图7 用机床加工的整齐划一方掾
图8 用机器加工的木构件纹饰
2.6 管理的市场模式不适应文物筑保护工程的开展
目前,文物建筑保护工程必须实施招投标,对于将文物保护管理市场化有一定改进,但现实似乎被市场边缘化了。这主要是由于文物建筑保护工程的特点和需求缺少市场规范,或者说没有符合其特点的规范化招投标市场。这种现状并不符合文物建筑保护的规律,也不利于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不成熟的市场,不会有成熟的结果。如一些村落中的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当地政府采取了“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工程队势付材料和村民投工投劳代建,出现了保护工程虽已竣工,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尚未拨付的情况。此外,对施工单位缺少监管,无法真正保证工程质置。
3. 传统村落中文物建筑保护的对策研究
3.1 应坚持“文物保护规划先行”的原则
尽快编制传统村落文物保护规划,指导村落整体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文物保护规划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界定文物本体,在修缮本体的同时,对村落中一些非文物本体的历史建筑也应提出保护需求,对村民后来插建的现代建筑提出必要的改造要求,以保证村落整体风貌的协调和独特个性。在保护文物的同时,对村民改善住房条件的合理需求予以统筹考虑,做到保护文物与保护村民切身利益的双贏。通过文物保护规划,指导文物周边环境的系统整治和展示利用项目的引导提升,避免过度商业化倾向,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的良性发展。
3.2 编制修缮技术规范等导则手册,作为指导传统村落文物建筑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应根据地区村落建筑特征和传统生活方式等内容,由专业人员对文物建筑分类型进行评估,提出不同的保护和修缮具体规范要求,以指导保护工作。
在云南省景迈山古茶园分布着10个典型的民族村寨,保存着相对传统的生活方式。每个村落都保存有传统的干栏式民居上百栋,为完整保护每个村寨的山水格局、建筑风貌,保持古茶山的山形地貌、整体环境,设计单位在现状调查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将民居建筑进行分型分式,对不同类型的民居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加固措施,并提出了今后保养与利用的要求和建议。同时,为实现整个村寨的活态保护,针对村落的基础设施、新建建筑、景观绿化、道路边坡、展示利用等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编写了《景迈芒景民族村寨风貌保护与整治手册》、《景迈芒景传统民居保护维修与传承手册》、《景迈芒景民居结构加固与选型导则》,成为指导景迈山古茶园传统村落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3.3 完善文物建筑保护工程监管机制
通过事中检查和评估,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实现事前方案审批与事中工程实施的有效衔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文物保护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3.4 适应行业发展的市场管理模式
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应有一套完善的行业管理规范。完善经费拨付方式和使用规范,确保参与文物保护的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制定符合文物建筑保护的稳定政策,使经费使用文物部门具有主动权,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
3.5 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前期勘察和调研,强化对当地传统建筑原工艺、原做法的研究
设计人员全程跟踪保护工程的实施过程,及时完善设计方案,让一些修复和复原项目做到有据可依,让文物的价值最大限度地传承和保护下去。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管理,从施工组织设计到工人岗前培训、工地管理等环节,严把质量关,做到精细化施工,规范施工流程,注重细节,保证工程质置。同时要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给传统建筑保护留下命脉,对原始材料的生产、加工厂不应以不满足环保要求一刀切下;需局部、局地地有所保留,并探寻新的克服环境污染的办法。
3.6 着力培养一批有工匠精神、传统技艺和文化传承的民间工匠队伍
传统修缮技艺,其实主要就是具有维修技能的人。这些年,虽然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古建筑技术工人,但基本的技术力量是农民工人,其有利的一面是与市场管理合轨,但其人员流动性大、缺少好的管理机制的不利一面也非常明显。国家应不断提高修缮人员素质,着力培养一批有工匠精神、传统技艺和文化传承的民间工匠队伍,并制定一定的培训、保障机制,保护技艺的传承。
传统村落中的文物建筑不仅仅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多的仍是作为生产生活设施,是社会构成最基层的场所,直接关系着村民的生活质置。因此,做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对于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整体水平,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本文插图1、2由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提供,其余图片均为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