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极为重视文物的预防性保护,不断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各地也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9年至2020年开展了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相关工作,提出升级改造文物库房、配置温湿度检测设备、配置一批可平稳文物微环境湿度和基于环境友好型的无酸纸囊匣、配置专用保存柜架、文物转运取放设备等,建立中心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机制等整体方案,并付诸实施,以达到改善或有效控制文物保存环境的目的。
预防性保护项目实施前文物保存状况
影响文物保存的主要因素分析
● 文物预防性保护意识不够 中心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面意识不强,偏重对文物的研究,忽略了文物的保管安全,需要进一步提高中心的文物预防性保护意识,给文物提供一个稳定、洁净的保存环境,更好地保存文物。
● 文物保管、保护设施不足 如:无温湿度检测设备,无法全面、实时感知文物保存环境中温度和湿度变化状况。库房为之前办公室改造,不能满足分类存放文物的需求。此外,库房目前使用普通白炽灯照明,产生的光源不利于有机质地文物保存。大部分文物裸置于开放式货架上,一些脆弱珍贵小件文物无囊匣包装;文物货架较密,架格通透,缺少防尘、防震设施,未配置专用储存柜架。总的来说,文物受降尘、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影响,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害。
● 管理因素 因客观原因,中心在文物保管环境预防性保护方面,尚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机制。中心应制定相应的藏品保护监查管理制度,设立环境监控岗位职责,形成藏品保护管理、协调、监测、分析、处理、预案等一整套文物预防性保护机制,全面提升中心文物预防性保护水平。
● 其他因素 如人为因素、有害生物、自然灾害等。人为因素是指在文物保存、保管工作中不恰当的措施和手段,会给文物带来一定的损害。有害生物指的是微生物以及昆虫,会对文物造成不同程度的霉变起斑、虫蛀糟朽、脆化、糜烂等。自然灾害因素是最不可抗、影响规模最大的一种破坏因素,文物会遭受大面积的破坏,甚至全部毁灭。
项目实施内容及效果评价
总结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