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村遗址出土石钺,左 M531、右 M38
斧钺分化,可视为礼制先声。钺在环太湖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社会复杂化进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马家浜文化时期斧、钺开始分化;凌家滩—崧泽文化时期,石钺升级为玉钺;良渚文化时期,以钺和瑁、镦等玉质部件为主构成的成套钺杖,与琮一样作为玉礼重器,是早期国家社会在权力上的极致体现。环太湖地区由斧到钺杖的发展脉络完整、清晰,质地从石到玉,由单体到复合,走在了同时期诸区域的前列。
早先研究中,对良渚文化钺杖形制的复原有若干薄弱之处。随着近年新资料的发现和发表,为精细复原钺杖形制提供了更多依据。
钺杖的配伍
具有礼仪性质的钺目前所知最早出现在马家浜文化晚期的金坛三星村遗址,年代为距今6500—5500年间。M38和M531出土的2件石钺器表经抛光,首尾各配有1件骨牙质端饰,可视为象征军权或王权的钺杖。张家港东山村马家浜文化墓葬中同样出有钺和钺形器,未见配伍的端饰。是否穿孔,成为斧和钺的区分,通过穿孔捆缚,增加钺身与柲的联结强度。部分钺的大孔,可能具有象征意义。
东山村遗址 M100 出土石钺
至凌家滩—崧泽时期,早中期的东山村遗址M91已随葬玉钺,晚期在桐乡南河浜和海盐仙坛庙遗址也均有发现。东山村M91:21玉钺已出现刃角,且钺身不对称、可判断前后,正处于脱离斧的形制向专用武器发展的阶段,是后来风字形钺的先声,这一点在含山凌家滩遗址墓葬所出的数量众多的玉石钺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外形的变化,反映出钺逐渐成为专用武器:开刃角度更小并出现刃角,能对接触对象产生钝器伤害的同时,通过刃部的滑动强化切割伤害,扩大猎物和敌人的创口。
至良渚文化时期,以墓葬资料为例,斧、钺分化已经完成,男性显贵墓葬随葬钺分为厚体舌形刃的石钺和薄体风字形刃的玉钺。普通男性墓葬则随葬风字形石钺,不见厚体舌形钺。
根据历年考古资料,良渚文化的钺可粗分为3型:传统的大孔厚体舌形钺、风字形薄体钺、长条状薄体舌形钺,其中传统的大孔厚体舌形钺目前尚未见玉质,质地上以熔结凝灰岩为主,为男性显贵专有,较低等级的男性贵族墓葬中常选取质地相似的石料制作。风字形薄体钺包括玉钺和石钺,玉钺见于男性显贵墓,较低等级的男性贵族或以外形相同的石钺代替。长条状薄体舌形钺所见甚少,以反山M20玉钺为代表。
我们将瑁、镦俱全的钺视为成套的、等级最高的钺杖,除此之外,在柲上还有髹漆嵌玉、饰琮式管等现象。由各部件的增减、工艺的繁简来反映墓主人等级的高低,如反山M14玉钺配伍齐全,M16玉钺有镦无瑁,M21钺除柲外配件全无,钺本身更是以石料制作。3座墓的随葬品种类、数量和玉器刻纹也与随葬钺杖的等级相匹配。
其他出土钺杖的遗址还有昆山赵陵山、江阴高城墩、湖州毘山、桐庐小青龙、海宁小兜里、余杭灯笼山等多处,等级远不如良渚古城遗址尤其反山、瑶山墓地,以及福泉山、寺墩等中心和次中心遗址。这些等级较低的遗址所出钺杖具有钺以石质为主,石钺无瑁、镦配伍,柲的长度相对较短,以及不如玉钺杖统一的特点。
崧泽遗址 M136 平面
上崧泽遗址M136带镦石钺
青浦崧泽遗址的崧泽文化晚期墓葬M136出土带柄石钺,尾部有骨镦。根据考古简报发表的M136平面图测量,石钺与骨镦相距约35.4厘米,完整的带柄石钺测算长度为55.7厘米。三星村石钺,复原后长度分别为53和45厘米。钺柲和人体小臂长度互相匹配,使石钺成为使用者手臂的延伸,如臂使指。若柲短于小臂,则不利于手臂最大力量的发挥,适合精细作业;若柲长远超过小臂,影响灵活性,需要双手把握。现代斧子所配柄的长度通常都在50厘米左右,适合单手操作;需双手持的伐木斧则在70厘米以上。以上是从使用角度尝试讨论柲的长度,钺身重量也是一个重要的关联因素。
玉钺作为手持的礼制重器,主要在仪式性场合使用,因此钺身加大、柲加长,既是对武力的夸张,也可以增强持有者的威仪、强化仪式的气氛。
溧阳沙河、余杭南湖、余姚井头山出土的不同时期的带柄石斧(锛),开槽装斧的地方均加厚,一是开槽需要一定的厚度,二是为了承受砍斫带来的冲击力。其柄部渐细,以适合手掌的把握。以上三地出土物均为实用器,外形缺少美感,远不如作为权杖的玉石钺优美。
钺杖所配玉瑁形如高昂的军舰舰首,中部呈两节束腰状,底部或开槽或做榫与柲相连。无论是在现代审美还是史前审美,从瑁到柲的表面过渡都应当是平滑、非台阶状的凹凸,因此柲的开槽部位应当也是宽体厚重的造型,剖面呈纺锤状,而后逐渐变细。尾部因镦的尺寸而再次变大,同样达到平滑过渡表面,形成具有设计感的造型。
据此,这里复原了反山M12和M20玉钺杖的形制,有学者对钺的捆缚做过研究,其针对的形制与高等级玉钺杖有所不同,此处暂不展开。
良渚时期男性显贵所配玉钺杖从早期的石斧、石钺而来,发展成造型优美、配伍复杂、装饰繁冗的权杖,具有朴素的人体工程学原理,与当时的社会复杂化进程相吻合,表现出男性贵族对权力的掌控程度。具体形制的区别除个人审美外应当也是各自身份和从事职业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