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国的文物传统历史悠久。学界对中国文物保护的起源争论颇多。一些专家认为“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始于修复技术……中国文物修复技术较早形成行业的,是青铜器修复和书画装裱修复”;英国学者奥蒂(W.Oddy)认为:“欧洲的文物保护史在于确认修理过程向修复过程的演变”。显然,人们在创造器物的同时就在对器物进行维护,从古遗址出土的玉器中就发现了大量的修复痕迹,如连缀修复。若以此论,则中国最早的文物修复或可上溯到石器时代;但若以行业而论,则最早的文物修复行业除青铜器修复和书画装裱修复外,还应加上古玉器修复。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科学技术对文物保护的发展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中国历史上,“科学”一词原意是科举之学,而后来从西方传入的西学被称为格(物)致(知)之学,直到近代才由日本回传到国内,特指分科之学,也就是今日的现代科学。技术在历史上常被称作技艺,总是与知名的能工巧匠联系在一起,显示着异于常人的技能和机巧。在西方历史上也有同样的认识,用“art”来表示技艺,隐含着人工技能的意思,也是到近代才逐渐转移到“technique”,和科学联系在了一起。科学技术是客观的,也是人们能够掌握的客观规律。到今天,科学技术已经形成多达上百个分科的有机科学体系,完全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即使对文物保护这个古老而现代的行业,也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科学技术在文物行业的应用历程简述
1.1 中国历史上的科学技术与文物修复
应该说中国历史上的科学在世界上还是很发达的,如历法的产生以及圭表、日晷、漏壶等测定时间、日子和季节工具的发明。但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禁锢,科学发展逐渐迟滞,表现为社会科学方面从“百家争鸣”走向“独尊儒术”或“儒释道”的融合,自然科学知识则归入“小艺”和“百工技艺”,使中国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发展。文物修复等文物保护技术在历史传承上属于“百工技艺”,一直是一种经验技术的传承,技术的发展创新缓慢,更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但这并不是说在文物行业就没有科学技术的应用。
中国传统文物修复技术尽管没有理论基础和技术文献,但作为一个手工业行业,至迟在唐宋之时就已经形成了。最早的文物修复活动应该包括青铜器修复,并早于金石学的形成,伴随着金石学的发展而发展。青铜礼器自“三代”至汉朝都是国之重器,是国家等级制度和宗族制度的标志。当其丧失国家重器的地位、逐渐进入流通领域之后,损伤和破坏必然会成为难以避免的问题,青铜器的修复开始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最令人瞩目的是传统青铜器修复对青铜器锈蚀物已经有了很清醒的认识,虽然还无法像今天可以用现代设备检测分析锈蚀物的化学成分、结构和含量,但古人已经可以将青铜器的锈蚀物区分为有害粉状锈和无害的“绿漆古”“水银沁”和“黑漆古”等稳定锈蚀物。
同样,书画装裱技术反映了古代工匠无穷的创造力。造纸术的发明极大地促进了书法和绘画艺术的发展,但纸张材质本身有脆弱的一面,即容易损伤难以久存。书画装裱技术则是通过将书画的载体宣纸装裱在更结实的背衬纸或织物上来增强宣纸的强度并制成卷轴,从而更便于书画作品的展示、收藏和转移。书画作品之所以能够收藏和传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书画装裱修复技术的形成。尽管人们没有现代的科学知识和理论,但在实际实践中充满了智慧的光芒和暗合的科学思想。
1.2 现代科学提升对文物的认知
文物保护真正发生巨大变化是在西方现代科学传入中国以后。中国现代文物保护事业的开端当属博物馆的广泛建立。早期在中国建立的博物馆大部分由外国人教会主办,主要分布在沿海城市。这些博物馆不约而同,除宣传西方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外,都把历史文物作为博物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尽管目的不同,但这些博物馆客观上起到了开启民智的作用,促进了科学技术的传播。
现代考古学是西方现代科学对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主要贡献。现代考古学的基础是田野调查发掘工作,而且具有较完善的现代科学意义上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如地层学、年代学、几何学、材料学等等。重要的是考古学改变了中国数千年对掘坟盗墓深恶痛绝的传统观念,逐渐接受合理的考古发掘活动。
现代科学对中国古建筑保护产生了全新的影响。中国历史上的建筑维修多考虑维护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当代规定,不太考虑维护其原有形制风格。梁思成等人留洋归来,已经具有现代建筑科学的知识和现代文物保护思想,又通过大量实地调查勘察测绘,结合历史文献对古代建筑的构造方法、发展脉络、以及各代营造法式规则及其特点有了全面的研究掌握,建立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历史和理论,开始以历史的、艺术的、专业的要求对待古建筑保护,并以此指导文物古建筑的维修,开始了文物古建维修保护的全新时代。
1.3 现代科学技术助推新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家进入全面的恢复建设时期,文物保护事业方兴未艾,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了国家的文物保护行业体系。1955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夏鼐关注到碳十四测年这项技术,并把它向中国考古界作了介绍,开拓了现代科学技术对文物工作的应用前景。1956年,我国向东欧波兰派出了首批专攻文物保护专业的公派留学生。1960年代 “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上海博物馆、甘肃省博物馆、河南省博物馆相继设文物保护实验室,开始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修复保养文物的探索”。1973年,在古代建筑修整所和文物博物馆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文化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文物保护工作中引入了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质学、地理学、建筑学、材料学、档案学等学科,如文物腐蚀老化的科学机理分析、新技术新材料的探索、石窟围岩的化学灌浆加固、遗址和石窟的水文地质勘察等等,现代科学技术在中国文物保护事业中的应用全面启动。
1978年3月,全国科技大会的召开标志着“科学的春天”的到来,文物保护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其主要表现在现代科学技术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方面紧跟世界先进水平,如科技考古方面的航空考古、遥感考古、动植物考古、人骨DNA分析等;文物分析检测方面的X射线荧光分析和衍射分析、扫描电镜分析、能谱分析、红外光谱分析、拉曼光谱分析和穆斯堡尔谱分析等;文物测年方面的碳十四年代测定、热释光年代测定等;工程技术方面的古建筑和石窟寺近景摄影测绘、古建筑维修的计算机绘图等;文物保护材料方面的有机、无机加固材料、金属缓蚀封护材料、漆竹木器脱水定形材料等。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诸多文物保护科研机构。
值得强调的是科学程序、科学方法和科学理念的重要性得到了文物行业前所未有的普遍重视。一、1982年全国人大颁布了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法制保障。二、针对具体文物保护项目的工作流程,从初始勘察、检测分析,到随后制定周密的科学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实施中规范操作,完成时评估结项验收等,进行科学的系统规范管理。三、与世界文物保护理念和科学思想的接轨。中国传统文物保护的核心思想是“复原和重现”,西方对文物的认识则是历史价值和美学价值并重,而更以历史价值为先,反对为了恢复文物完整性或美学观感而危害其历史真实性。1997年,中国国家文物局、美国盖蒂研究所和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开始三方合作编纂《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旨在使中国的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符合国际公认的文物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的共同原则,对一些理论概念性的抽象语言取得理解共识”。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国际合作实践,如敦煌研究院与美国盖蒂研究所、日本国立文化财研究所的保护合作,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与德国和法国保护机构的合作等。
2003年,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25年,国家文物局依托中国文物研究所、敦煌研究院等对改革开放以来文物保护科技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总结,对未来五年乃至中长期的文物保护科技工作进行了宏观周密的规划部署,核心工作是建立文物保护科技体系。形成了以中国文物研究所为顶层,其下为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文博单位和高等院校及研究院所内部的文物保护研究机构、从事文物保护的企业等四级机构配置,完善了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在一年之内先后颁布了《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励办法》等五个行业法规,开通了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2004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工作大会”,文物科技工作驶入了快车道。至2018年已经公布六批共30家不同研究领域的文物保护重点科研基地,奠定了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开展文物行业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研究,重点放在行业的关键技术突破,以及科技基础性和文物保护共性方面研发,并进行规范和示范推广,为文物行业的中长期发展夯实基础。现代科学技术成为促进文物保护发展进步的主动力,在中国的文物保护领域起到了全方位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2. 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工作面临的问题
2.1 学科基础的复杂性
从学科体系上来说,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属于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很多大学将文物保护专业置于文博学院或考古系,因为文物保护的起源是历史考古。从宏观方面,它跨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大门类,从专业方面,它涉及历史、考古、艺术、宗教、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地质等学科,很难详细列出全部与文物有关的学科。实际上文物本身就包括人类历史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如青铜器涉及铸造学,瓷器烧造涉及化学,丝绸棉麻等涉及纺织学,浑天仪涉及天文学,古代钟表涉及机械学、石窟寺涉及地质学、古建筑木结构涉及力学等等。随着社会进步的加速,现当代的许多事物正在逐渐转变为文物,如交通方面的蒸汽机车、通讯方面的电报机、家居方面的显像管电视机、军事方面的战列舰等等。文物的种类和范围是在不断扩大和发展的,所以甚至可以说文物会和所有学科发生关系。文物的复杂性决定了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的复杂性。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的服务对象是文物,是历史的和不可改变的,而对文物保护所采取的科学技术则是发展的和与时俱进的。文物保护首先是研究文物本体的组成、结构和功用,以及其历史的和美学的价值,文物保护的目标则从初级的文物外观,到其内在的结构,直至维护其原有的功用,文物保护的手段包括现有的各种技术和材料,甚至对于具体的文物特性和特点,这些技术和材料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调整和改变。也就是说,文物保护科学技术自身及其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而被保护对象文物则阻止或限制现代科学技术直接应用于文物本体,因为任何新材料的植入都会或多或少地干扰或破坏文物的历史性和真实性。由此,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跨接以及历史与现代的矛盾冲突引出了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一系列问题。
2.2 文物保护原则的局限性
对文物来说,其作用和价值主要是社会科学方面的,保护的目的是保证其社会科学方面的价值,而采取的保护手段则是自然科学技术的。面对历史文物,为了保留完整的原始历史信息,最好是维持文物原状而不要人为干预,但若这样文物就会自然老化,或者由于内部或环境的因素加速其老化;当然也可采取某些技术手段对文物进行保护处理使文物延长寿命,但这样可能就会失去部分信息或干扰历史信息的准确获取,文物保护工作就经常处在这种两难境地。因此,人们制定一些文物保护原则,尽最大可能在两方面进行平衡以期获得最好效果,这就是文物保护的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和可识别原则。
对最小干预原则来说,第一,最小是个不确定的量,只能实现其比较意义,对具体文物就更加难以确定。第二,从自然科学角度考虑则最小意味着零,即不进行干预,暗合英国保守主义文物保护学者鲁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的思想,但从最小干预原则的内容来看,制订者还是希望采取干预手段的。第三,最小没有客观标准,或者说仅是表达一种愿望。
可逆性原则同样存在操作上的困惑:第一,可逆性是想表达施加到文物上的外部材料还可以去除,同时不影响文物或破坏文物及其历史信息。对文物简单的覆盖或支撑这类方法可逆性或许成立的话,对更多的如渗透加固等则很难实现可逆性。第二,若考虑到施加和去除操作都不影响文物,则可以说这种保护操作不是必须的。第三,即使某个处理操作当时存在可逆性,而随着时间发展材质退化,就会发现原来的可逆操作已不可行;或者今日来看某些保护操作看似不可逆,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将来未必不能把这种操作造成的影响去除。
可识别原则也存在类似问题:第一,艺术完整性和新旧可识别的差异性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第二,可识别存在多种类型和程度,如直接可识别和间接可识别,直接可识别还可分人眼可识别和仪器可识别,间接可识别则可以采用绘图和影像资料来提供证据。第三,今日可直接识别不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老化后还能直接识别。从这里可以看出,文物保护原则应是伴随着人们认识的发展而与时俱进的。
2.3 文物保护科学理论的薄弱与保护技术
现实中的分离
科学和技术两者有一定的区别:科学更靠近理论,技术偏向实际。科学方法指导技术,两者相辅相承,辩证统一。在文物行业,文物理论研究包括对文物本体和其所处环境的研究,它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方面。社会科学方面,从宏观上是文明和文化的研究,这个方向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提高民族自信具有重要意义;从细节上是历史和美学的研究,可以极大地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自然科学方面,从宏观上可以研究自然变迁,人类社会的科技发展史;细节上可以研究文物本体的材质、制作方法、现存状态,为保护实施打下基础。文物保护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保护原则和保护技术。保护原则的基础是社会科学方面的文化、历史和美学要求,或者说是文物价值的要求。文化不同会导致保护理念的差异,从而对保护原则有不同的认识。保护技术也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传统技术方面的经验和技巧,一是现代技术的材料、工艺与装备。
现有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理论研究薄弱。我们的保护理论基本上是承袭西方,还没有形成自己的文物保护理论,尽管西方的理论也并不完备。理论的薄弱在现实中反映的往往是理论和技术的割裂,导致技术缺乏约束,保护措施的最后效果评价不一、莫衷一是。同时,理论的薄弱也导致对文物的保护前后不连贯,以及各方面工作的割裂。一是文物的价值研究成果不能完全传递到保护技术人员手中,使得保护人员难以全面深入认识文物的价值所在,出现最后的保护效果难以获得大多数人认可的现象。二是在保护处理前,通过对文物的各种研究分析获得了全盘的数据,但在制定保护方案和实施时则与前期研究割裂,很多数据没有被很好利用。三是传统工艺有自己的传承方式,间接地排斥现代理论和工艺;而现代工艺虽然承认传统工艺存在某些独特技巧,但从整体上还是弱视传统工艺,两者有所割裂且分别发展。
2.4 文物保护科研在国家科研体系中
的位置尚待确立
文物保护科研管理工作一直处在变革之中,新中国成立初期文物工作的重点是“抢救为主,保护第一”,打击盗掘、走私,配合支持国家基础建设,同时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制度。相对而言文物保护修复项目较多,而相关的文物保护科研较少。1960年代才在一些大型博物馆中建立文物保护实验室,但规模较小,文物保护科研仅是博物馆工作的一小部分,从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规划。1970年代,文物保护科研工作开始纳入国家统一管理,但科研经费则是与事业经费混合拨付,并没有独立的科研经费。这一时期的文物保护科研费用,主要是部分事业经费和国家财政的文物保护经费中拨出一部分用于文物保护科研。
改革开放后,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在国家层面得到确定,文物保护科研也开始得到重视,国家财政的文物保护经费逐年增长,文物保护科研经费开始单项列出,国家文物局成立文物保护科技专家组对文物保护科研的立项、验收等进行把关。随着文物科研经费的逐年增加,国家文物局新设了科技与信息处,对文物保护科研课题的立项、执行、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同时设立国家文物局科技专家库,从专业上保证文物保护科研的方向符合国家的文物保护科研需求。近年来随着国家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进行,排除政出多头的弊病,国家的科研项目开始划归科技部统一管理。科技部是主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发展方向的,它更多地是聚焦科学前沿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属意于集中精力办大事,同时也会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范围地资助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十三五”正在开展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大项目是放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规范”重点专项》中,从其来源和国家科研体系系统来看,文物保护科研工作在国家科研体系中的位置仍然难于确定,如何将文物保护科研工作纳入国家科研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明确。
文物保护科研与其所涉及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差距较大,其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于文物行业是以社会科学为基础的,而文物保护的核心是自然科学技术,知识的跨越使得文物保护的科研管理面临一些难题。加之文物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甚至文物的个性更为突出,每个文物都有唯一性,这就使得文物研究注重于具体文物,看似重复而又非简单的重复,就单一方向上较难以孕育大型科研项目。自然科学领域科研人员一般会紧盯本领域前沿,而文物保护科研属于对自然科学成果的应用研究,自然科学领域不太关注文物保护,使得现代新型技术与文物保护有较大的脱节,文物保护科技难以及时跟上现代科技的步伐,这样或多或少地迟滞了文物科技保护的发展。
2.5 文物保护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
现阶段已经有多所大专院校建立了文博学院,大多数设立了文物保护专业。我国的文物保护科技人员主要分布在文物保护研究机构、各地的文物保护中心、各级博物馆、考古机构、大专院校的文保专业等。由于人员编制是事业单位难以逾越的问题,近些年文物保护专业人员队伍并没有较大的增长,“2006-2017年文物保护科研人员年均增长0.78%”,也就是说国有文博行业并不能完全吸收高校文物科技保护毕业生,难以与日益增长的文物保护工作相匹配。
文物保护工作是现代科技成果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引进和改良应用,其核心工作是对现有自然科学技术是否能够引入文物保护进行实验验证,以及对新型材料用于文物保护的筛选和改造。因此,文物保护科技的核心是应用,在于对现代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而不可能是引领型的研发创新。文物保护科技从业人员大多是自然科学专业背景,但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物保护行业,一般会逐渐脱离自然科技前沿,其知识和技能会退化而跟不上时代科技,即便是从自然科学领域转岗文物科技保护,若干年后也难以摆脱知识更新的窘境。如何保持文物保护科技人员队伍的知识更新,促进自然科学主业人员向文物保护科技工作流动,将古老的文物与科技前沿完美结合,是文物保护科技人员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时至今日,文物修复较多还是采用传统工艺,并且在弘扬传统的要求下“师承制”正在逐渐恢复,当然今天的学徒已经具有了现代科学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已经对传统技术产生影响,但更多的还是在恢复和发掘旧的传统工艺。而且,师承制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规模上有较大限制,只能收少量徒弟,强调传统从而先天带有保守的倾向,科学上不重视文物保护科技原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文物病害的病因。
总之,文物行业的现状特点是门槛高、容量小,现有的学科体系与行业的现状不完全适应,未能满足行业的现实需求。行业科研创新体系不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科技资源尚未稳定投入到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相关科技领军人才不足,近年来还出现了文物行业学术带头人向高校逆向流动的趋势。同时文物行业与其他行业相对隔离,沟通较少,人才流通不畅。另外,国家的人员编制是难以逾越的瓶颈问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是一个行业发展的推动力,人才的来源是大学教育、业内培养和活跃的人才流动,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并且营造富有吸引力的科研环境。
3. 启示与发展对策
3.1 启示
纵观中国文物保护发展历程,现代科学技术对中国文物保护的影响具有鲜明的特点,某种程度上也是现代科学技术对整个中国社会冲击的一个缩影。首先,这种影响以重大的政治事件为起点和引导,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形成现代科学技术较强力的冲击,而且往往是自然科学起先驱作用,思想方面和社会科学相继兴起。其次,在历史长河中有很清晰的时间点,鸦片战争、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形成三个阶段,且明显上了三个台阶。第一阶段以新的现代文物分支学科和机构的形成为特征;第二阶段以政策、组织机构、教育科研等构成的行业体系建立为特征;第三阶段以行业对外开放、自然科学全面深度介入、法律法规的健全和体制机制的完善为特征。现代科学有其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客观性,“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科学的进步导致人们的观念形态变化的反映,是人们对文物价值认识的觉醒”。科技进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提升了人们的文物观念,使文物保护工作得以进一步拓展和深入发展。
在现代科学技术对中国文物保护的影响过程中,我们还应看到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我们的文物保护思想理论以及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常步西方国家后尘。长期以来我们的文物保护理论还是以《雅典宪章》和《威尼斯宪章》为基础,虽然我们发现东西方文物观念和保护理念有一些差别,但囿于西方的强势话语权,以及我们自己文物保护理论的匮乏,一直没有提出自己的文物保护意见。日本比较审慎,通过对西方文物保护理念研究,结合东方文物修复特点,认为可以推出自己的观念,1992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以后,在1994年根据自己的文物认识和理念推动形成了《奈良真实性文件》,强调文化多样性,使东方土木类建筑保护理念在世界范围内达到一定程度的共识,对我们有极大的启发。我国于2005年10月在中国古城西安举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并庆祝该组织成立四十周年,会议形成《西安宣言》,以丝绸之路为样本强调环境对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在世界文物保护领域发出中国声音。特别是2007年《北京文件》突出了中国文物观念,让世界了解并接受中国传统文物修复,达到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融合。
3.2. 文物保护科技现状的对策
利用科技手段支撑、引领文物保护利用,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和策略。许多国家为抢占未来的文物科技制高点和话语权,纷纷将文物保护纳入本国的科技发展规划。而对我们来说,文物保护科学技术从学科上尚未纳入国家学科建设体系,也可以说文物保护科学还是一个外围边缘学科。虽然从科研管理上已经由国家统一管理,但要融入国家整体科研体系架构和国家科研管理体系之中尚需时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文物保护必将会有一个历史性的跨越,突破性地上一个新台阶。其特征将是文物保护科技融入国家科技发展体系,国家前沿科技顺畅引入相应日常文物保护工作。文物意识和文物利用将会成为新时代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内涵的深入研究与中华文明的发展研究结合将有力支撑中华民族的再次崛起。
3.2.1 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相结合
目前,大多数学者都不认可有文物保护学科,尽管在大学我们已经有了文物保护专业,但是学科的基础理论尚不十分清楚,同时也很少有人进行文物保护基础理论研究,因此在实际保护工作中理论的指导性不强,也没有严格的约束性。对于文物保护理论研究,实际上在文物保护实践过程中,我们也有一些文物保护理念和指导思想层面或深或浅的探究,但多限于西方观点的分析借鉴,缺乏从理论到实践的系统研究,更无法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如作为学科基础的术语研究还非常落后,业内对术语的认识不够,存在一些文物基础术语的混用和不规范,文物术语研究寥寥无几,而术语是理论的基础,没有术语就没有理论。而且,在遍布全国的众多的文物保护科研机构中尚未设立理论研究的分支机构或组织,来聚集一批具有文物保护实践经验的学者,难以营造基础理论研究的学术氛围。
显然,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相结合是比较符合实际的道路。学科需要相应的理论,有机的理论体系才能承托起扎实的学科。理论研究也要有学科作为前提,不然理论将失去依托,不成其为理论。只有在学科的框架下,将相应理论融合成理论体系,才能夯实整个文物行业的学科基础,使整个行业有序健康地发展。要达成这个目标,就要设置相应的机构,组织专家学者,分析学科的构成,研究相关的理论,指导具体的工作实践,并从实践中总结、回馈、充实、发展理论。从大的方面来说,文物保护理论分两部分,一是文物本体的研究,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二是保护理论和技术研究,包括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不同的文化会有不同的保护原则,这是文化多样性的必然要求。通过学科建设,厘清与其它相关学科的关系,找准学科在科学体系中的定位,会更有利于纳入国家的科学体系。同时,通过学科建设,细化学科的结构,才能发现薄弱环节,弥补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短板。
3.2.2 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促进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的融合
文物保护科技研究一直是文物保护业界的主要工作。长期以来,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下解决了一些较复杂的重大难题,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具体的文物保护工作中一直存在两大学派:传统技术和现代科技。传统技术是传承自手工业时代的传统修复技术。现代科技则可分成两个部分,一是近现代通过学习西方新技术新方法而获得认可的成熟技术;二是对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在文物保护中的新技术研发。加强传统技术研究,挖掘传统修复工艺中的技巧,对现代的文物保护技艺、装备有所启发;加强成熟技术的研究,可以总结文物保护的规律和原则,充实文物保护理论,为新技术的研究提供思路和指出应避免的弯路;加强新技术研究,是要紧跟自然科技的前沿,鼓励文物机构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文物保护科技跨越式发展。
文物保护理论的发展必然会推动文物保护技术的发展,现代技术必然会越来越多地用于文物保护工作。就现阶段而言,多数的文物保护科研成果都集中在新材料上,新工艺相对较少。传统技术的核心大多集中在其工艺技巧上,因此值得对传统工艺深入研究开发借鉴。将新材料引入传统技术可以提高传统工艺的技术水平;将传统工艺融入现代技术可以提高现代技术的保护效果。由此可见,传统技术和现代技术的融合将展示出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技术。
3.2.3 开放人才流动与促进科研合作
除了大学教育和业内培养这种长期规划以外,人才流动是短期获得优秀人才的捷径,应该通过鼓励和刺激人才流动来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内部人才流动是为了整合与优化,外部人员的流动则可以带来新鲜血液,使行业的发展更有活力。长期以来,文物保护科技人员流动不大,而且一般以行业内文保圈流动为主,圈外流动很少。鼓励流动的措施可以从科研开始,要求科研项目开展横向联合攻关,有相关的行业外学术带头人参加,引入当前的科研技术成果。通过与外部的合作科研带动整个行业与外部的科技交流,从而带动与外部的人才交流,实现内外部的合理人才流动,促进行业内部与外部的科研衔接,提高行业内部的科研水平。其次,应该像国家和地方吸引外部人才计划一样,设计文物行业的人才吸引计划,吸引能够促进和提高文物保护科技发展的专业人才和领军人物。
应该将师承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把传统工艺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并将师承学习纳入现代教育体系。甚至可以形成专科学校,扩大受众面,培养不同级别的专业修复师。还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历史文化深造与专业技能提升,达到高级修复师,与国家技师系列职称接轨,形成修复师技师系列。同时保留传承其技艺精华,并用现代科学加以解释和整理。只有这样,才能打通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与传统文物修复之间的割裂状态,促进行业的科学化和社会化革新。
3.2.4 集中力量办大事
人类已经跨入了二十一世纪,可以预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思想的创新,中国的文物保护工作会突破性地再上一个新台阶。现代科学技术将不仅是起到支撑作用,它甚至会内嵌在文物之中成为文物的一部分,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领域其表现的状态、作用。文物承载着人类社会历史文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也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文物保护的历史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
目前文物行业正面临着方方面面的挑战,也存在着时不我待的机遇,要抓住新时代弘扬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契机。鉴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理论体系和文物保护技术方法论是一个系统工程,狠抓科技创新是一场攻坚战,应集中力量适时地推出一些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采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方法,组织高校、科研院所、文博单位及制造企业共同参与,探索科技协同创新路径。同时还应加强科学管理研究,将科学管理和科学保护结合起来,以应对未来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更高要求,开创一个继往开来的新时代。
结 语
文物的作用从历史上金石学的“正经补史”,到近现代聚焦到历史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考古意义,以及当今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还需我们不断发掘其现实意义和利用价值。文物保护利用在这新的历史时期应发挥其特殊作用。保护文物就是要保护文物所蕴含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社会信息,拒绝任何干扰破坏文物信息保存和呈现的活动,将文物从历史见证的固化形态,向人文发展和文明发展的活化形态转变。文物承载着中华文明五千年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见证了中华民族历尽坎坷坚贞不屈的顽强精神,也一定会记录下中华民族未来的辉煌成就。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文物保护的未来必然会有更加先进有效合理的技术,现有的一些前沿科学技术也会在文物保护领域的应用方面有不可估量的颠覆性前景。科学技术从开始的文物保护材料和工艺研究,到现在已经发展到全程介入文物的出土、保护、保存、展示工作。随着未来文物保护科技纳入国家科研体系,文物行业与各方面全方位的科技协作将加快文物保护的科技进步。将科学和技术真正摆在文物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驱动力,带动文物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实证中华文明延绵不断的先进性,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