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于2024年11月19日在殷都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殷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广担任审判长。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莫某伙同他人,于殷墟遗址保护区内实施盗掘行为,严重破坏了遗址的完整性,对商代文化地层及龙山文化地层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在宣判过程中,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表明了司法机关坚决打击文物犯罪、守护文化遗产的决心。
“文物承载着民族记忆与精神,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对于盗掘殷墟遗址这样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必然会依法予以惩处。”宣判结束后,殷都区法院对旁听人员现场进行了殷墟遗址文物安全法治宣讲活动。
殷都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忠文以此次宣判的案件实例为切入点,结合文物保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国家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旁听人员认清盗掘行为对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文化遗产安全的严重危害,呼吁公众树立和强化文物保护理念,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共同守护殷墟这一珍贵的人类历史文化瑰宝。
此次通过在博物馆内举行公开宣判和法治宣讲,不仅有效打击了破坏殷墟遗址的犯罪行为、营造了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保护殷墟遗址的氛围,更促进了殷墟遗址的长效保护,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构建殷墟遗址大保护格局具有示范意义。
安阳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景瑞红,安阳市公安局文保支队队长张书平,安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蓓,殷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学东,安阳市殷墟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兴华,副主任杨丽英、毛学文,殷都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永平等16家单位相关责任人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