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简称《办法》)出台。《办法》中提到,在本办法发布后完成设立备案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将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于获得上年度市级展览展示和社教活动资金奖励的博物馆,给予匹配性资金奖励,每个博物馆最高额不超过40万元。
《办法》的扶持对象为在西城区区域内,按照《北京市博物馆备案管理规定》在北京市文物局备案且取得民办非企业性质法人资格的非国有博物馆、各级国有企业所属博物馆。《办法》旨在推进西城区博物馆之城建设,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激发社会力量开办博物馆的活力、提升博物馆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效能,推动西城区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从设立备案、举办展览展示和社教活动、优秀人才扶持、运行扶持四个方向对博物馆进行扶持。具体奖励办法有:给予在本办法发布后完成设立备案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于获得上年度市级展览展示和社教活动资金奖励的博物馆,给予匹配性资金奖励,每个博物馆最高额不超过40万。对于未获得上年度市级展览展示和社教活动资金奖励的博物馆,可申请区级奖励资金,每个博物馆申报展览展示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个项目最高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申报社教活动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在优秀人才扶持方面,对有重大学术成果的博物馆从业者,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对于运行状况良好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据市文物局运行评估结果,评为优秀、合格两个等次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资金扶持。
据悉,西城区现有正式备案博物馆32家,其中既有恭王府、鲁迅博物馆、首都博物馆、天文馆等国家级、市级博物馆,也有历代帝王庙、宣南文化博物馆、李大钊故居等区属博物馆,还有古陶文明博物馆、北京戏曲博物馆等各类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通过出台《北京市西城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形成主体多元、内容丰富、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西城区博物馆体系。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相关博物馆:
为推进西城区博物馆之城建设,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优化西城区博物馆布局,统筹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协调发展,激发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活力、提升博物馆的服务质量和效能,依据《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与西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西城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西城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