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北京、江苏、江西、广西等地陆续召开专题会议和动员部署会、推进领导小组组建等,积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北京
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市迅速行动,加快推进市级普查机构组建,加强对各区调度督导,市区两级协同联动,普查机构组建取得实效。2月9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市级普查机构正式组建。截至3月18日,全市16个区均由区政府印发区级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完成区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至此,北京市、区两级文物普查机构组建全部完成,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为下一步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3月20日,北京市四普办专题会议召开,研究部署文物普查数据支持事宜,要求梳理文物普查中数据和技术需求,高效运用既有的数据底图等资源,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试点任务。3月25日,北京市四普办召开第三次专题会议,听取东城区四普办关于普查试点实施情况报告,审议试点工作成果,部署下一步工作。(京文)
江苏
为全面推进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江苏各地积极推进文物普查机构队伍组建工作。截至3月22日,13个设区市、120个县级普查单元已全部发文成立本级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实现全覆盖。各地参照国家和省普查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党委宣传部和政府负责同志共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下一步,省普查办将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普查工作机构、实地调查队伍的组建工作,统筹推进文物普查试点、培训安排,为转入实地调查工作提供人员和技术保障。(苏文)
江西
3月21日,江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在南昌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中宣部有关文件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江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健全机构队伍,开展试点培训,践行应保尽保,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保护力度,切实推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实效。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强化工作保障,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强大合力。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江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赣文)
广西
为全面加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普查主体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市、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全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普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截至3月22日,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级普查单元均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组织架构,成立党委宣传部和政府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现区、市、县三级全覆盖。下一阶段,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将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普查工作机构、实地调查队伍的组建工作,统筹推进文物普查试点、培训工作,为转入实地调查工作提供人员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