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11次驾车潜入楼兰故城遗址“寻宝”!乌鲁木齐警方追缴124件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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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17:10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盗窃、倒卖文物案,追缴124件春秋战国及汉代文物,其中5件为国家三级文物。
2019年,马某在务工期间,听说新疆鄯善县附近的沙漠里可以捡到“宝贝”,马某便四处寻人“搭伙”寻宝。直到第三次进入“寻宝地”时,才从别人口中得知,自己进去的地方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楼兰故城遗址,但已被利益蒙蔽双眼的他,却并没有因此收手。
2023年3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在侦办一起盗窃文物案的过程中,抓获盗窃、倒卖文物犯罪嫌疑人马某,面对民警的审讯,马某交代了其在2019年先后11次驾车潜入罗布泊楼兰文物遗址保护区域内盗窃、倒卖文物的犯罪事实。
民警调查发现,2019年10月,马某让鄯善县从事奇石销售的孔某代为出手一把楼兰古城内出土的文物“环首铜刀”。
“那个人好像是来自乌鲁木齐,当时付款给的现金,说话带口音。”当民警追问“环首铜刀”买家信息时,孔某这样说道。
经调查,水区公安分局民警找到了“环首铜刀”的买家梁某。面对民警的询问,梁某称自己是古玩爱好者,对于铜刀是否为文物并不知情,因购买价格低廉,以为是高仿制品。
民警第一时间将这把铜刀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经文物专家鉴定,这把铜刀确系春秋战国时期文物“环首铜刀”,为国家三级文物。
梁某向民警交代了自己于2019年在鄯善县从他人手中购买包括这把铜刀在内的“古玩”的过程。
9月13日,民警在梁某住所发现大量疑似文物的青铜匕首、钱币、石锁、兽面纹铜带钩、青铜簪等。经专家鉴定,其中124件为春秋时期和汉代文物,文物专家表示,这批文物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
10月18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盗窃、倒卖文物,被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孔某已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梁某家中发现的124件文物也已移交自治区博物馆妥善保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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