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在广州召开。会议审议了《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对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摸清广东省文物资源底数、推进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建强队伍,确保普查全覆盖,确保普查进度,确保普查质量,确保经费到位。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迅速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抓实文物调查、认定、公布、建库等工作。
本次文物普查范围涵盖广东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