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云南等地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具体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同时,成立双组长制的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全省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依托安徽省文物局业务处室和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博物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等单位,抽调人员组建普查工作专班。及时下发通知,指导全省各市、县(区)同步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建强工作队伍,落实工作经费,春节前已完成省市县三级文物普查机构的组建。筹备省级专家指导组,按照“片区+专业”的原则,为基层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四普”工作。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建立了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省政府分管领导双组长领导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云南省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云南省“四普”工作专班也同步组建,由云南省文物局相关处室及云南省考古研究所、云南省博物馆、云南省文物总店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目前,云南省文物局正在督促各州(市)、县(市、区)参照国家和云南省“四普”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坚持党政同责,组建党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双组长领导机制,按照计划,各州(市)、县(市、区)2月底前将完成普查领导机构的组建工作。云南省文物局“四普”工作专班正在加紧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开展培训和试点准备、协调工作经费等准备工作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为后续工作的有序推进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