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河北、辽宁、福建、山东、广西、重庆等地陆续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月6日,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会议指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担负新的文化使命、赓续城市文脉的时代要求,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有责任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争创一流、走在前列。
截至2月5日,河北省已实现11个地级市、2个直管市及雄安新区领导小组全覆盖。各地市正在督促各所属县(市、区)加快成立县(市、区)级领导小组,河北省180个县(区)中已有75个完成领导小组的组建,其中承德、沧州两市已全部完成市、县两级普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同时,河北省文物局普查专班正在同步跟进各市、县区级普查机构及队伍建立情况。按照计划,各市2月底将完成队伍组建工作。
2月6日,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在沈阳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宣传方案》。会议要求,辽宁各市、县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具体普查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组建普查队伍、用好技术手段,要做到边普查,边摸清底数、建好数据库。
2月4日,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要求,福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引领,抓紧组建普查机构,完善普查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部门协作,动员公众参与,形成文物普查的强大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普查工作质量监管机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强化舆论监督,共同维护文物安全,有力有效推动全省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2月6日,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会议要求,要完善普查方案,组建机构队伍,运用科技手段,落实“应保尽保”,保障普查经费,做好国家试点,普查机制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明确职责、积极工作,确保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好局起好步。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凝聚部门合力,动员公众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守牢安全底线,高质量完成第四次文物普查任务。
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在南宁召开。会议指出,要健全制度,明确范围,把握节点,厘清责任,建强队伍,尤其要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对地上文物实施“先调查、后建设”,建立健全保护前置机制,对拆真建假及严重破坏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旅文物部门全面推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大保护工作格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重庆市迅速行动,市、区(县)各级同频共振,积极开展四普工作机构组建工作。截至2月5日,全市41个区县(自治县)已经全部组建区县级四普工作领导小组,全市41个区县(自治县)已全部成立区县级四普工作专班。区县级四普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物局,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区县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普查工作开展。
(社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