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杜骞老师的讲演非常好,其中关于户外竹椅容易朽坏的问题,应该是经验缺乏而不是材料的问题。家乡的老篾匠总是选三年到四年竹子,冬天砍伐,再扔到冬水田里泡一个冬,如此处理,在正常状况下,使用得当保存一二百年都有可能,所以,现代科学要尊重传统经验。
20多年来,我主要做川渝宋元山城的考古研究,更多关注城市考古中关于战争方面的问题。我在重庆市主城发掘过一个遗址,就是渝中区下半城的老鼓楼衙署遗址。十来年的考古中,建筑编号多达96个,其中第7号建筑即考古发掘中编号的F7,特别有意思,我就以F7为例,讲讲文物保护过程中价值认知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
文物保护最关键的环节是价值的凝练、理解、认知与价值阐释,这是一个学术问题,但是,现实保护中,它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还有各级管理机构的权力边界、博弈,以及相关各参与方利益的纠葛等问题。中央、省、地、县,层层把关。而项目落地时,规划、设计和施工之间,就像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实,使保护对象的价值阐释被忽略,最终导致文物保护质量难以保障。
首先是法规层面文物的价值界定。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到底是同时具备三大价值,还是单方面具有某方面价值的文物也受国家保护。即三大价值之间究竟是“和”或者是“或”的关系。这几年有幸评审过一些文物保护规划和方案,涉及文物价值的时候,往往都同时具备三大价值。很少有一个案例把这个问题说得清晰、实在。其实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里谈到过文物价值:只是要求从历史、科学、艺术方面来寻找文物价值。我理解这个公约里三者有其一即可,未必要求每一个不可移动的文物都同时具备历史的、科学的、艺术的价值,现实中往往很难有一个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具备三大价值。所以在文物保护价值研究方面,好的案例实在不多,往往在复制粘贴的时候,对价值进行了虚高。这样的结果就造成假作真时真亦假,久而久之,大家对文物价值就会形成一种漠视。其实,三大价值只是文物的本体价值,文物的本体价值是时代赋予的,甚至不是文物本身所固有的,每个时代对文物的本体价值认知都处于变化发展之中,挖掘和讨论等价值观的碰撞与趋同就变得十分重要,而不应该是个人武断。这一点要求文物工作者有充分的学习能力,能把握时代对文物的认知,而不是闭门造车。同时,文物还有利用价值,比如今天的研学、旅游、乡村振兴、城市改造、空间再利用等等,都是文物的利用价值。文物更重要的价值是社会构建价值,文物是历史的真实载体和见证,有其物质属性,其残缺的文物背后更有精神传承的文化根脉,是新时代社会文化构建不可或缺的深入人心的重要元素,这是文物的最大价值。上述价值仅仅起于学术、止于学术,真正在一个项目实施的时候,比如一个国保的修缮,自国家文物局立项起,其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学术活动,当然,过程中也会有点问题。比如,国家文物局专家太少,事情太多,每个项目未必都会有精力去跟踪,去研究这个文物的价值。第二个问题,文物作为项目实施的时候,往往是资金下达到省级文物行政单位,作为二传手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又会委托当地的基层文物行政部门,真正实施的时候又有具体落实的甲方,甲方未必是专业机构,他们对规划、设计、方案能理解到什么程度,招标的时候不管是规划、设计方案,或者是实施,这些机构又对文物的价值认知到什么程度。其间还会涉及权力的边界,利益的博弈,所以文物维修的过程中最后到底有几份保障?其实是一个未可知的事情,这可能是现行制度设计的一个弊端。同时,文物的规划设计单位,大多受的是现代体系教育,文物的施工、营建却是传统的工艺和智慧。由于我们传统技术体系的断裂,规划设计者未必有充分的知识和经验储备。所以,为什么我一上来就要说竹子的问题,其实材料加工过程都充满着传统的技艺与经验,传统智慧的当代价值非常重要。
文物价值评估难以做好,首先是文物的真实性问题不好解决。以老鼓楼遗址发掘的F7为例。这是一个残缺的院落,正好与现存的地面建筑巴县衙门整合成完整的院落。文物档案定性这组地面建筑是巴县衙门。发掘之初我们也很惊喜,找完整了巴县衙门的一个院落。三个考古现象,让我们不得不怀疑这组建筑的性质。一、考古出土的这组建筑与巴县衙门整体轴线有12度的偏差;二、这组院落的院墙打破了巴县衙门的围墙;三、这组建筑的奠土层里出土有咸丰通宝。这三大现象说明,第一,这组建筑出现很晚,时间上限不会早于咸丰年间,这一点现成所谓巴县衙门的梁上题记也能验证;第二,这组建筑强势出现的时候,其性质与功能可能与巴县衙门已经大相径庭了;第三,这组建筑后边还有与其同一轴线的三费局,查阅晚清城图,明确标示为“马王庙朝天驿”。这一考古研究的成果十分有意思。
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如果不是进行过考古的原因,我不会怀疑它是巴县衙门的其中一部分。地面建筑20年内维修过两次的所谓“巴县衙门旧址”,现在来看,两次现状勘察,都有较大的问题。主体建筑和两边的耳房,明显不是一回事,两边都奇奇怪怪的,没有整体性。再看侧面,中间勾连搭的小屋顶是后加的。这是晚期的一幅重庆府志城图。在巴县衙门东路,其中前边是马王庙朝天驿,后边是三费局,前后组成巴县衙门的一路建筑,考古发现这组建筑与考古发掘出土的明清巴县衙门遗迹却有12度的偏差。查阅历史,咸丰时期,清政府经过太平天国、李蓝起义的冲击,摇摇欲坠。地方政府不得不让渡自己的权力空间,建立由移民机构管理的三费局,练团养兵,保境安民,使清政府得以苟延残喘。于是巴县衙门东路建筑的性质,实际上已经彻底改变了。所以,所谓巴县衙门旧址地面建筑及其考古发现,其价值只有历史价值,科学和艺术价值无从谈起,而历史价值又细分为:晚清政府控制能力衰败过程中城市空间蝶变的物质载体,以及西风东渐过程中社会思潮变化与传统文化断裂的见证价值。
既然F7现在定性为马王庙朝天驿,其完整平面与布局就变得很重要了。这是一个一路两进的院落。前院是公共空间,两边是厢房,其中一边是马厩,一边为客房,正面大殿里供奉有水草马明王的偶像,前门戏台,是酬神娱人的公共空间。后院是管理者办公的私密空间。F7最有意思的是,与巴县衙门相连的右边,前后30米的范围内有三道门,这三扇门都被巴县衙门管控,F7要到巴县衙门十分不易,但是衙门进F7则非常方便。所以,巴县衙门和马王庙的主从关系十分清晰。其二,古代重庆交通主要靠水路与陆路,朝天驿主要是水路,马王庙作为古代邮递的军事机构,重在陆路。清代的时候四川每个县城都有马王庙。马王庙往往在衙署旁边,跟衙署连为一体。重庆城则有三个马王庙,朝天门、十八梯各有一个,F7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马王庙。关于这组建筑的年代,屋梁上墨书题记有李玉宣前后两次担任巴县知县修缮时的纪年,为同治与光绪。其二,布局、方位和门道三个方面都能与历史细节的价值挂钩。第一,关于布局,由于晚清重庆寸土寸金,马王庙只有两进,非常狭小,后期还有朝天驿的功能叠加,所以布局非常紧凑。第二,关于方位,前面我谈到这里有三个建筑,重庆府、巴县衙门和马王庙,它们的方位分别是215度、123度、135度。第三是巴县衙门与重庆府几乎是90度的角,这两组建筑的差异非常有意思,重庆府与川东平行岭谷相平行,为东北西南向,重庆城市的街巷空间几乎都与重庆府巴县衙门相平行,所以重庆城市古代的任何一个十字交叉口,都会形成一个X,外边画一圈都是一“NO”字的交通禁行标志。
马神崇拜可以上溯到先民的动物崇拜。最早有文字记载的马神崇拜出现在《周礼》:“春祭马祖,执驹。夏祭先牧,颁马,攻特。秋祭马社,臧仆。冬祭马步,献马,讲驭夫”。对马的动物崇拜有着浓厚的实用基础,战车的出现使马在战争中地位进一步提升,逐渐演化成为等级乃至国力的象征。随着驿递系统的强化,进一步推升了对马的依赖。
牧养、训练军马的马政,是历代不可缺少的重要政治制度,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明代洪武、永乐年间,马政制度逐步完善,随之催生了马神祭祀。《孝经》记载“房为龙马,是马之祖。”可见马祖被神化。《周礼》记载:“马八尺以上为龙”。从骏马到神兽,再到天上的天驷星,这就是中国人对马的崇拜的自然发展过程。
茶马贸易之制,最早始于唐代。金、元等游牧统治时期,茶马贸易的需求曾经一度中断,直到明代又恢复旧制且大力发展。在川陕实行茶马贸易,主要为了达到“彼得茶而常怀向顺,我得马而益壮边戎”的政治目的。明代马政中的绢、盐、茶易马法和马市活动,不仅对当时充实边防和安定西番诸族有很大的意义,而且也加强了内地和边陲诸族的经济联系。但后期“法久弊丛”,管理混乱,使得“军民皆困于孳牧”。
清代,满人有崇祀马神的习俗,致使祭马神、马王的风俗更为兴盛。马王祭祀作为国家小祀之一,风行全国。乾嘉以后,四川许多州县兴起一股新建马王庙在内的各类坛庙之风,破损后又有继任者不断修葺。除了修祠建庙崇祀马神以外,更有大量围绕马神的祭祀活动。祭祀马王的时间多在农历六月二十三日,相传这一天是马王的生日,又称马王节。祭祀马王多在马王庙、马号和马厩举行。马王的形象多为红面多须,四臂或六臂,手执刀枪剑戟,身披铠甲,三眼,一眼竖立额中,俗称“马王爷三只眼”。晚清,马神祭祀逐渐从官方渗透成为民间信仰。在封建制度解体后,民间社会将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官方或民间神祇保留并延续祭祀,如药王、火神、龙王、土地、城隍等,而将其他一些与日常生活关系不大的神祇逐渐摒弃掉,如马王、蚕神等。这一民俗断裂的过程中,重庆表现尤为彻底。历史上作为一个廊道文化的重要节点,本身具有接受快而少存留的特点。首先是认知上,随着西学东渐以及“五四运动”的开展,对于传统民俗系列中的九宫十八庙从思想上进行了扬弃,并打上了腐朽和肮脏的烙印,传统修心安神的社会空间逐渐被修身健体的公园体系所替代,传统的岁时制被星期制摒弃。随着时空观念的变化,传统民俗戛然而止,瞬间崩裂。更重要的是,汽车的出现,城市结构随之改变,传统山城最具特征的长街纵巷被盘山马路取代,在城市结构中马的功能与地位迅速衰落。几十年以后,成渝双城联动过程中,寻求重庆起点的朝天驿时,其最后的背影消失在何处,几乎无人知道了。
元代《永乐大典·经世大典·站赤》条首先记载巴县朝天站,《明会典》卷120记载巴县朝天驿。嘉靖《四川通志》卷九:“朝天驿,府治东三里,洪武初知府潘贤建。”《读史方舆纪要》卷69:“朝天驿,府治东三里。”雍正《四川通志》卷22记载重庆有朝天驿。可知,最初的朝天驿可追溯到元代,位于朝天门附近。
古邮驿是历史时期“置邮传命”的需要。清代,兵部车驾司掌管全国邮驿及马政等,地方邮驿事务由按察使兼管,车驾司与地方各级管驿官员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不合理的机制设置让邮驿系统弊端丛生。最基层的驿站经管钱粮,管驿官员驿丞,官小位卑,掌邮传和迎送,却责任重大。《巴县志》载:“康熙四十五年,驿丞缺,裁改南川县典史驿务归并巴县管理。”可见巴县逐渐兼管周边一些县里的驿务。乾隆二十年(1755),“裁驿丞归州县”,“将驿站钱粮归各州县经管”。尽管驿站集传递、通信、交通、馆舍职能于一体,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随着清末开埠后,新式交通方式发展,客邮、电报业崛起等多种因素冲击,邮驿的衰落已成必然。近代邮政于19世纪40年代在英国兴起并很快传遍欧洲。其诸多优越性逐渐为国人认同,如张之洞称“取资甚微,获利甚巨,权有统一,商民并利”,于是“改驿归邮”成为历史的必然趋势。朝天驿的邮驿功能逐渐减弱,“朝天驿”渐渐隐去身影。由于现代技术的进步,马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丧失,马王庙、朝天驿终因时代的挤压而融为一体。于是,1886年《重庆府志全图》上出现了“马王庙朝天驿”的标注。
19世纪80年代耶鲁大学绘制重庆府治截图
一个城市同时出现三座马王庙,这也是晚清重庆有别于其他城市的一大特色。民国《巴县志》记载,马王庙“一在县治头门左马号;一在朝天门内;一在南纪门内,别名金马寺。”这一记载与王尔鉴撰《乾隆巴县志》卷二《祠庙》:“马王庙,县治头门左,马号旧有祠,乾隆二十三年毁于火,知县王尔鉴重建。又朝天门内马王庙创自明万历三十一年,南纪门内金马寺创自康熙二十三年”吻合。现存的马王庙,虽然建于咸丰以后,其前身应该很早,乾隆二十三年毁于火后,知县王尔鉴又进行过重建,“县治头门左”的马王庙应该是最早的,甚至可早到明初戴鼎筑成的时候。随着重庆城市的发展,万历十三年,又创建了朝天门马王庙,以解决水路邮驿的燃眉之急;康熙二十三年,进一步增建南纪门内金马寺,以缓解重庆与成都之间陆路邮驿的沉重压力。可以说从马王庙的出现、增建、衰败,最后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完整折射出重庆明清时期城市的发展和演变。
这是1945年7月7日的一张航片,航片里晚清重庆的城市风貌荡然无存,代之而起的是成片的简欧式建筑,老鼓楼、重庆府与巴县衙门渺无踪影。历史的洪流日新月异地改变着重庆的城市面貌。要重构重庆城市的历史空间与蝶变,特别在文物保护过程中,以下四点心得,可作参考。
第一,认知的真实性比技术的真实性更难得,价值观的碰撞与趋同是文物保护修缮中被漠视的关键,也是我今天这个发言的初衷。
第二,文化遗产活化必须以认知的真实性为前提。我说的活化,不是利用,利用的是文物的硬件,活化的重点是文物看不见的精神文化根脉。
第三,价值认知的缺陷是文保工程管理制度的孪生姊妹,是对每个文物保护从业者的境界与灵魂的拷问。
第四,考古全过程参与文物保护,是达成价值认知趋同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