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以裴李岗文化考古新发现、研究新进展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尽管时间短暂,但干货满满,笔者不揣浅陋,现将参会所获和一些思考与大家分享。
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在新发现方面,魏兴涛、曹金萍、申文喜、王涛四位先生分别对河南西平谢老庄、孟州司家沟、安阳八里庄、中牟业王等遗址的考古新发现进行了详细介绍。
随后,进入研究新进展的环节。袁广阔先生在主题报告中论述了裴李岗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袁先生从宏观上将裴李岗文化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由早到晚呈现出初步发展、继续发展与扩张、继续扩张与演变的态势。具体而言就是分布范围、地方类型的变化,其中早期为贾湖一期类型,中期有裴李岗、贾湖、班村三个类型,晚期有花窝瓦窑嘴类型。与此同时,与周边文化的互动交流也由少变多,居于主导的裴李岗文化不仅带动周边发展,并使广大区域出现了明显的裴李岗化,而且还影响后世,最终造就了中华文明在中原地区的诞生。张居中先生认为裴李岗时代的裴李岗文化、班村文化属于筒形罐文化传统,而贾湖文化的形成得益于圜底釜文化与筒形罐文化传统的碰撞与融合。从历时性的角度看,贾湖与裴李岗的关系由最初的“邻居”演变为后来的“兄弟”。戴向明先生认为从农业、社会组织、聚落形态等方面看裴李岗时代至仰韶早期阶段并无明确的社会分化,尚属简单平等社会,所以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应属于新石器时代中期。崔宗亮先生通过对豫北冀南的裴李岗时代遗存进行综合分期,从历时性的角度探讨了裴李岗文化北渐及影响,最终瓦解了磁山文化、催生了后岗一期文化。秦存誉先生综合梳理了历年来裴李岗文化的科技考古成果,并提出了新的建议。宋瑞汇报了贾湖一期文化的分期分段、年代、基本文化面貌与周边文化的关系等问题。
最后由戴向明先生做会议总结,认为无论从宏观上看待贾湖与裴李岗的关系,还是裴李岗文化与磁山等文化的关系,亦或是裴李岗文化的科技考古梳理等问题皆是当前的焦点问题。
一、收获
听完上述报告,最直观的感受是对裴李岗文化的发现与研究现状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首先,新的考古材料不断增加,表明裴李岗文化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例如西平西老庄遗址所见贾湖一期至三期墓地、沟槽类遗迹、水井、大型陶塑等遗存可进一步深化贾湖类型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的认识,同时为贾湖一期文化的研究增添了资料;安阳八里庄裴李岗文化遗存则是探讨裴李岗文化的北上、与磁山文化的历时性关系等问题的关键性遗址。
其次,裴李岗文化作为新石器时代中期中原地区的核心文化,由弱小走向壮大,并带动和影响周边同时期考古学文化使黄河中下游逐渐裴李岗化,形成一个面貌基本统一的文化圈,或称为“文化意义上的早期中国”。同时影响后世,如仰韶文化、后岗一期文化、北辛文化、枣园类型、下王岗一期类型等皆继承了裴李岗文化的因素,最终造就了中华文明在中原地区的诞生。
然后是学者们虽然在裴李岗文化的称呼上没有达成一致,但是通过多种角度来研究、剖析裴李岗文化,皆使当前对于裴李岗文化的认识向前推进了一步。
无论是袁先生从发展、延续性的角度看待裴李岗文化的由弱变强再演化,还是张先生分南北两大系统看待贾湖文化与裴李岗文化的关系,亦或是戴向明先生从社会发展的视角理解新石器时代中期的划分、崔宗亮先生从历时性的角度看待裴李岗文化的北渐、秦存誉先生对科技成果的梳理和建议等,都在不同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裴李岗文化研究的深化,指引着今后的田野工作和学术研究。
由上可见,新发现在提供新材料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多新问题,同时也使以往的少量线索得以丰富、相关问题得以迎刃而解。而新研究成果又将相关问题引向深入、细化,指导着相关考古工作的开展,新发现与新成果相互纠缠将裴李岗文化的研究推向新阶段。
二、思考
本次研讨会在发表成果的同时,新观点、新看法也层出不穷,引人深思。
1.考古学文化与类型的界定问题。研讨会中,袁先生将河南大部新石器时代中期视为裴李岗文化,这也是当前大多数学者的共识。并认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地区分布着贾湖、裴李岗、班村、瓦窑嘴、花窝等地方类型。张先生则是将贾湖、班村视为与裴李岗文化并立的独立考古学文化,介于三者之间的共性可统称为裴李岗时代。显然两位先生面对同样的考古材料以及考古学文化与类型,在界定和认识上存在较大差异。类似于严文明与张忠培二位先生对仰韶文化与类型的不同看法,前者将半坡、庙底沟、大司空等看作仰韶文化的地方类型,后者则统称为仰韶时代的独立考古学文化。其实就考古材料而言,两种看法并无实质性的对错,问题在于对考古学文化、类型定义的理解和使用上,即考古学文化与类型两者所包含遗存大小、共性的多少等界定上。关于考古学文化权威的定义可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即考古学文化是代表同一时代的、集中于同一地域内的、有一定地方性特征的遗迹各遗物的共同体。而在考古学类型的定义上,苏秉琦先生曾称类型是分支。张忠培先生在《研究考古学文化需要探索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提出“确定某遗存是类型还是一考古学文化,既不能以其源为标准,又不能以其流为标准,只能视其当时的状况,即看它们自身陶器的基本组合的变异程度。变异程度未超出一考古学文化陶器基本组合的范畴,则是这一文化的一种类型;超出了,当另划分一考古学文化”。但就“变异程度”而言,张先生并没有给出确切的标准,因此在实际运用中并不容易把握。
事实上就裴李岗文化与类型来看,袁先生与张先生的意见不一主要的症结在于贾湖遗址第一期遗存的归属上。贾湖一期以角把罐、方口盆、鋬手钵、罐形壶等典型器占主流,同时还有少量的角把罐、罐形壶、鋬手钵、敛口钵等器型延续至贾湖二、三期,因此既有差异又有传承,但以差异为主。同时还应看到,贾湖二、三期主要器物及组合与其他裴李岗文化遗存几乎没有差异,所以就“陶器基本组合”来看,贾湖一期有别于裴李岗文化。而且“班村文化”的称谓也并不合适,目前仅渑池班村、关家等遗址公布的资料显示其遗存并不丰富,典型器物组合角把罐、圜底钵、三足钵等既有贾湖一期的因素又有裴李岗文化的特点。再看贾湖一期,当前在舞阳贾湖、西平谢老庄、长葛石固等遗址皆有角把罐、罐形壶等贾湖一期典型器物组合分布,年代距今9000至8400年之间,同时又满足考古学文化命名的“三要素”(同一时代、集中同一地域、地方性特征)等条件,因而可视为贾湖一期文化或贾湖一期类型。那么可将贾湖二、三期划归贾湖类型,以班村遗址为代表称班村类型,二者为裴李岗文化的分支和不同阶段。这样贾湖与裴李岗的关系就变成贾湖一期文化与裴李岗文化的关系,即前者演变成后者,同时也顺应了学界主流对裴李岗文化是新石器时代中期偏早阶段分布范围最广、势力最强的考古学文化的共识。所以就裴李岗文化与类型之争可得以解决。
2.陶鼎的起源问题。张居中先生在研讨会中提出中国最早的鼎是由贾湖遗址中角把与深腹罐、盆等炊器结合而成,此观点颇具颠覆性,完全不同于主流认识中陶支角与罐、釜等炊器组合成鼎的看法,是值得引起关注和思考的。从考古材料看,贾湖四段就出现完整的罐形鼎、盆形鼎,足多为扁凿状、圆锥状,据《舞阳贾湖(二)》所列数据(表5-10)显示鼎足由短变长,此类特征正与角把罐上的角把多为扁凿状、圆锥状,由长变短相对应,所以张先生的推测具有合理性。但是,若仔细查阅贾湖报告中的登记表(表5-7),早在贾湖二、三段就出现鼎足或鼎,而四段的鼎在形态与特征上已较为成熟,已脱离鼎的滥觞。此外,在一期二、三段角把罐大量存在,显然没有被取代。这些均说明贾湖四段的鼎并不是最早,最早的鼎要在贾湖一期中寻找。虽然张先生的推测提供了新视角,但鼎的起源还有待继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