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厦门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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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16:52 来源:文物之声

近年来,厦门市各级单位针对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现状,在重点加强国保、省保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的同时,聚焦数量多、分散广、保护薄弱的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集中保护修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出科技赋能等措施,走出了一条具有厦门特色的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之路,成效明显。

 

聚焦顶层设计,强化源头保护

厦门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960处,其中低级别文物1657处,占不可移动文物总数的85%。其中70%是祖祠宫庙、私人产权文物,且大多处于城中村、郊区、山区等边缘区域。由于保护力量欠缺、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保护状况大多不够理想。厦门市委市政府认为,低级别文物也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厦门文脉的深厚载体。低级别文物保护既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难点,也是传承厦门历史文脉、增强文化自信的重点。厦门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区,有能力也有必要让所有文化遗产都得到精心守护,为特区发展留住文脉、留下历史见证,为讲好中国故事、特区故事、厦门故事留下珍贵实物资源。

 

为有效避免低级别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难点和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厦门市坚持从健全法规制度入手,从源头上落实保护。一是加强立法保护。为落实全方位守护文化遗产的目标,2020年厦门市人大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利用的保护原则,要求厦门市各级人民政府将保护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解决低级别文物保护中政策法规不具体的困惑,2020年厦门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从保护主体、保护职责、保护修缮、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特别是针对厦门大规模开发建设中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规划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从保护责任、工程选址、项目审批、考古调查、周边文物保护、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启动规划保护。针对低级别文物点多面广、基本建设中时常会碰到,但前期工作中又缺少基础资料、保护措施不能提前到位的问题,厦门市文物局和市资源规划局启动了《厦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定线落图,纳入资源规划局用地审批、建设方案审批环节,通过“多规合一”平台及时管控,对涉及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提出要求,既落实了文物保护措施,又避免了用地、建设单位耽误工期的问题。同时将全市不可移动文物数据汇交,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各区文物部门,实现了家底清、状况明、责任落实的保护要求。

 

聚焦保护现况,开展集中修缮

在积极做好世界文化遗产地、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保护修缮的基础上,在福建省范围内创新启动历史文化遗产集中保护修缮,使一大批不可移动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传承了历史文脉,取得了显著成果。2019年6月,同安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庶安楼因台风和雨水冲刷导致局部损坏,迅速启动庶安楼修缮保护的同时,举一反三,确定自2020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对163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集中维修。同时成立以厦门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及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厦门市历史文化遗产集中保护修缮专项工作方案》,迅速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不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修缮工作。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要求,根据低级别文物修缮工作特点,多措并举,组织开展集中保护修缮工作。一是调查摸底。成立了由文物专家、主管部门参加的保护状况调研组,集中3个月时间,对所有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低等级文物保护状况进行逐一现场调研,按照濒危、急需维修、一般维修和基本完好四种状态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价值优先、濒危优先的原则,调研组召开保护状况分析会和项目审定会,确定首批纳入全市抢险及抢救性维修文物清单163处,其中低级别文物140余处,占比约90%。二是给予经费和专业保障。163处文物维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确保163 处文物维修经费补助到位。为解决大规模修缮中专业力量不足的困难,厦门市文旅局组建了70余人的文物维修专家库,供各区在维修方案编制、审核中咨询把关,同时坚持每处文物修缮方案由市文物部门安排3名专家审核,通过后按保护级别由相应文物部门批复,各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项目招标、修缮。三是精心保护修缮。维修方案由市文旅局集中审核把关后,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镇街为修缮主体,安排国企作为代建,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落实监理单位。市文物部门负责过程监督和协调推进。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文物安全,市文物主管部门专门召开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现场会,对施工现场管理、用火用电、监理责任等做出规定和要求。为保证修缮质量和进度,市政府连续两年将修缮项目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市文物部门坚持每月一调度、领导小组每三个月听取一次汇报,解决修缮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确保修缮工作按照进度有序推进。目前,第一批项目已完成,今年又启动了第二批为期3年的文物集中保护修缮,计划将250处低等级文物纳入修缮范围,力争使厦门的文物保护状况得到大的提升和改善。

 

聚焦科技赋能,提升智能保护水平

纳入修缮的只是不可移动文物中的一小部分,大量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保护、维护、巡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厦门市探索引入科技的力量,让科技助力低级别文物保护。一是加强平台监测。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将监测范围由核心要素拓展至全岛不可移动文物,并与厦门大学合作建立HIST分中心,引入卫星遥感和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开展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文物监控平台负责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全天候监控。各区文物部门加强与区政法、公安部门联系,将文物、文博单位纳入“雪亮工程”,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湖里区应用物联网+5G等现代信息科技,为文物建筑部署全周期健康监测与智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已完成文物保护中心综合平台建设与周文学宅、王清祥宅试点部署;二是提升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水平。在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迁移保护工程中,选取有条件、基础好的开展整体平移保护。例如湖里区与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开展合作,成功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王清祥宅实施了平移保护。该保护项目的成功是厦门市首例文物建筑整体平移工程,为后续建筑类不可移动文物迁移保护提供了成功的范例。三是开发文物保护小程序。2020年,厦门市文物部门又研发了 “厦门文物管家”小程序,将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定点落图,通过志愿者巡查管理模块,实现了志愿者登记、文物认领、文物巡查打卡、巡查拍照及实时上传等功能,构建了反应灵敏、衔接顺畅的文物安全监管体系。

 

动员社会力量,营造浓厚保护氛围

面对文物部门人员少、力量缺、保护责任难落实到位的情况,厦门市以“让文物走出去、让观众走进来”为宗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探索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新机制、新举措,营造全民共同传承和守护城市历史文脉的浓厚氛围。一是首创“文物守护认领”志愿服务项目。2016年,在福建省率先推出“文物守护认领”志愿服务品牌,将思明区辖内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开放让社会爱心力量认领守护,很短时间内,就全部被社会爱心集体(企业、组织、家庭)和个人认领保护。志愿者每月对所认领保护的文物点进行2次以上全年不少于24次的安全巡查工作,并及时做好记录和反馈,迄今志愿者个人巡查次数已达10万多次。目前已注册志愿者873人,认领文物1800多处,巡查30000保护多人次,发现问题2000余处,及时有效保护了文物安全。2名同志被国家文物局、福建省文物局表彰为“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最美文物守护人”。经过7年多常态化运行和发展,“文物守护认领”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已成为福建省可复制、可推广的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品牌亮点项目。二是开展文物宣讲辅导。邀请文物保护专家、文化学者和在厦高校相关专家教授组成“文物志愿宣讲团”,定期举办各类讲座,进行文物价值讲解和保护知识介绍。每逢周末、假期,志愿宣讲小分队还分片宣讲,宣导志愿者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向市民、游客常态化开展文物宣导活动,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三是注重展示利用。在开展修缮保护的同时,厦门市同步启动了修缮专题纪录片《守望》摄制和短视频拍摄工作,聘请市广电集团专业摄制队伍会同文物专家深入各工地现场,介绍文物历史价值,记录修缮进程,宣传保护理念。纪录片和短视频分别在电视和地铁、公交车上播放,获得广泛关注和好评,全社会关注文物、爱护文物的氛围日渐浓厚。同时,在拟出台的博物馆补助办法中增加了利用已修缮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办博物馆给予奖励的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活化利用。

 

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坚持全面保护、传承各级不可移动文物,推动文物保护走进群众生活,让文物活起来。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厦门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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