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水下文物,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三类文物犯罪为打击重点,紧盯地下文物市场和网上交易平台。公安机关始终把追缴涉案文物作为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查找文物流向、追缴涉案文物。截至目前,全国已追缴青铜器、陶瓷器、丝织品等各类文物1.3万余件,其中一、二、三级珍贵文物2189件,包括战国“陈爰”金币、唐代红地双人捧莲纹织锦、宋代磁州窑白釉剔花瓷枕等一批一级文物。
公安部组织指挥各地公安机关对38起部督文物案件展开攻坚。其中,浙江嵊州公安机关破获“12·07”系列盗掘、倒卖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追缴各类文物1400余件;河南洛阳公安机关持续攻坚“10·21”系列倒卖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5名,追缴东汉“昭君出塞”铜镜等珍贵文物660余件。针对全国久侦未破的盗掘、盗窃文物犯罪积案,公安部组织部署全力攻坚克难,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侦破汉楚王墓群2004年和2010年被盗掘案,河南安阳公安机关侦破曹操高陵保护区内大型砖室壁画墓2016年被盗掘案。此外,公安部今年8月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8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并组织指挥多地公安机关全力展开缉捕,目前已有7人落网归案。
各部门坚持完善机制,形成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整体合力。今年2月,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6月,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和移交工作的通知》;9月,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在微信小程序开通全国文物犯罪线索举报平台。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将坚定“为国家守文物、为民族护遗产”的信心和决心,会同文物部门,不断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文物犯罪活动,把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为守护国家文物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