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路网工程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考古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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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54 来源:文博中国

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为了配合襄汾县经济开发区道路路网工程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山西省考古研究院联合襄汾县文化和旅游局、襄汾县博物馆组成联合考古队,对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遗址、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

  发掘区域以汾河为界,分为河东、河西两个区域,共发掘面积6981.1平方米,清理发掘遗迹348处(窑址26座、灰坑288座、灶11个、沟5条、房址9座、渠1条、陶片堆积8处),发掘墓葬215座。

2021年三区俯拍正视

  河西区域主要涉及温泉村、温泉村、东邓村三个村庄,温泉段共发掘元明清墓葬69座、北齐墓1座,出土随葬品437件;温泉段发掘遗址面积1200平方米,发掘灰坑168座、房址1座、灶6个,在发掘过程中,出土陶器有陶豆、盆、缸、瓶、壶、鬲、杯等,及骨簪、骨针、骨饰各1件,和铜镞、陶球、陶支钉、水管道等,年代为春秋时期;东邓发掘遗址面积220平方米,发掘灰坑28座、窑址2座,此处遗址出土有板瓦、筒瓦、瓦当、建筑构件、陶盆、陶罐等,及铁环手刀一件,年代为汉代。

  河东区域主要涉及桥子沟村、古城庄村两个村庄,发掘面积5561.1平方米,发掘墓葬145座,其中汉代128座、宋元3座、明清14座,出土随葬品959件,其中铜质器物222件,铜器主要有:铜鼎5件、铜鍪2件、铜甑1件、铜釜1件、铜铃79件、铜环15件、铜带钩11件等;铁质器物21件,主要有:铁剑3件、环首刀1件、铁灯8件、铁勺1件等。

  陶器528件,器形主要有:鼎、罐、壶、盒、锜、甑、盘、釜、奁、匜、茧形壶、博山炉、蒜头壶等,包括20余件彩绘陶器、2件刻划“大司马”陶罐、1件刻划“甲”字陶罐。

襄汾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土刻划文字陶器

  此外还出土有铜饰、玉串饰、料珠、骨饰等器物;遗迹145处(窑址24座、灰坑92座、灶5个、沟5条、房址8座、渠1条、陶片堆积8处),出土器物115件,其中新石器时代28件、战国72件(以筒板、板瓦为主,仅水渠就出土筒瓦46件)、汉代15件。另修复遗迹出土器物71件,包括新石器时代陶杯、器盖各1件、战国釜、豆、盆、罐、甑、钵等43件、汉代陶釜、罐、盆、甑、钵及量器等26件。陶窑、灰坑内出土带字及符号的陶器、陶片共42件,其中刻划、戳印文字的33件,文字主要有平市、市等。

襄汾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土戳印陶器及陶片

  新石器时代主要是仰韶文化、陶寺文化遗迹。仰韶文化遗迹以T3032H14、T3022H35为代表,发掘灰坑15座,出土器物主要有陶、石2类,陶器质地可分为泥质和夹砂两大类,由于出土典型器物较少,泥质陶主要是灰陶碗、陶环、陶纺轮、陶球等,夹砂陶出土一件器盖,夹砂红褐色陶,盖部绳纹,顶部有一周附加堆纹。石器有石斧、石铲、石刀等。所呈现的文化类型为仰韶文化晚期。

  陶寺文化遗迹以2020年在桥子沟发掘的H4~H20、F2~F6为代表,共计发掘灰坑21座、窑址7座、房址7座、灶2座,窑址距现地表110厘米,平面近似半圆,直壁,平底,深68~80厘米,底部、内壁均残存火烧痕迹,填土较疏松,包含有陶寺晚期的陶片和大量石灰石,推测这7座窑址均为石灰窑。

  出土器物主要有陶、石、骨3类,陶器质地可分为泥质和夹砂两大类,经修复后泥质陶典型器物有扁壶、小口折肩罐、单把三足杯等,纹饰主要以篮纹细横丝、篮纹为主,夹砂陶典型器物为袋足鬲。石器有厨刀、带孔石刀、铲、斧、凿、钻、球、纺轮、锛等。骨器主要是骨凿。其中完成修复的篮纹细横丝陶扁壶、小口折肩罐、绳纹袋足鬲以及石厨刀是陶寺文化晚期的典型器物。

2020H11扁壶

  东周时期遗存主要是灰坑、陶窑、陶灶。春秋时期遗迹主要集中在河西区东邓段,发掘面积1200平方米。发掘灰坑168座、房址1座、灶6个,在发掘过程中,出土陶器有鬲、盆、豆、罐、缸、瓶、壶、杯等,出土小件骨器有骨簪、骨针、骨饰各1件,另有铜镞、陶球、陶支钉、水管道等器物。经整理修复陶器19件,包括陶豆3件、陶鬲4件、陶罐5件、陶盆3件及器盖1件。

  战国时期遗迹主要集中在河东区桥子沟村南,发掘灰坑15座、窑址10座、房址1座、灶1座、渠1条、陶片堆积2处,其中代表性的遗迹是Y3、Y7、H15等。采集出土各类器物及标本残片约155件,器形有:钵、盆、罐、甑、豆、釜、量器、瓦当、筒板瓦等,其中修复器物43件,主要是:陶钵15件、陶盆14件、陶罐9件、陶甑2件、陶豆1件、陶釜1件、陶量器1件。

2021Y3Y7-战国

  在采集的器物和残片带有刻划符号图案或戳印文字的有42件,其中刻划符号图案的9件,符号图案主要有龙纹、十字、X等;或戳印文字33件,文字主要有平市、市、王、田等,其中最多的就是“平市”戳印,是“平阳县市亭”的省称,戳有“平市”的陶器是“平阳县”监管下生产的合格商品,从而证明这座古城是战国晚期秦国设立的“平阳县”,汉代改设“襄陵县”属河东郡。

  另出土陶量器1件形态似陶奁但无三足,器外近口处有“”戳记,吉林大学吴振武教授释此字为:“从土从市,市字的古写。时代战国。汉代有市亭陶文,即来源于战国;市亭所用量器也;可能是标准量器,测容量后,可以比较已知三晋容量单位数值;这件可能很重要,关乎度量衡史。”

  位于发掘区域东南侧约300米处的襄汾县文物保护单位——古城庄城址位于古城庄与城南村之间,地表上尚存西、南城墙,北城墙的东北一段也已找到线索,东城墙亦有残存,其中西城墙长约1010米,这座古城是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汾水》“汾水又南历襄陵县故城西,晋大夫郤犨之邑也,故其地有犨氏乡亭矣”的“襄陵县故城”。陶豆、钵、罐上发现20多个“平市”、“市”等戳记,是“平阳县市亭”的省称,戳有“平市”的陶器是“平阳县”监管下生产的合格商品,从而证明这座古城是战国晚期秦国设立的“平阳县”,西汉改设“襄陵县”属河东郡。

2021Y8 -战国

  汉代遗存主要是灰坑、陶窑和墓葬。汉遗迹分布河东、河西均有河西区主要集中在东邓段,发掘灰坑28座、窑址2座。遗址出土有板瓦、筒瓦、瓦当、建筑构件、陶盆、陶罐等及铁环手刀一件,其中修复陶钵2件、陶罐2件,此外2020Y2出土“千秋万岁”瓦当1件。

2021Y2俯拍正视

  河西区主要集中在桥子沟村南区域,发掘灰坑16座、窑址6座、陶片堆积4处、墓葬131座。遗迹出土各类器物15件,修复器物25件,器形主要有:陶量器、罐、盆、甑、钵、釜等。131座墓葬其形制主要有竖穴墓10座、土圹墓34座、空心砖室墓85座、瓮棺葬2座,其中有26座曾被盗掘。出土随葬品847件,其中铜质器物179件,主要有:铜鼎5件、铜鍪2件、铜甑1件、铜釜1件、铜铃79件、铜环15件、铜带钩11件、铜“半两”34枚等,9件铜器均为素面;陶器504件,墓葬基本器物组合有:茧形壶、鼎、盘、蒜头壶,茧形壶、鼎、盒、钵、锜、蒜头壶;壶、鼎、盒、钵、罐、锜、蒜头壶;鼎、罐、豆、盒、灶;鼎、甑、罐、钵、灶、蒜头壶等,小型墓葬仅随葬1件陶罐。

  M343和M363各出土一件刻划有“大司马”的陶罐,M385出土一件刻划有“甲”的陶罐。本次发掘墓葬多为汉代,结合周边遗迹发掘及古城址的调查,部分墓葬的年代可追溯到战国,其中大规模使用素面空心砖的墓葬形制也是当地首次发现,以前调查、发掘的空心砖多为菱形、回字形、压印五铢等图案,本次发掘汉代128座墓葬中仅3座墓葬使用的菱形图案空心砖,对于了本区域战国至汉代墓葬形制、规模及随葬品情况获得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M363陶器组合

  战国及汉代窑址基本形制为平面呈长方形,由操作坑、窑门、火膛、长方形窑室及三个烟道组成。

2021Y11、Y12-汉代

  北齐时期遗存仅发掘墓葬一座,即2020M16,位于河西温泉村东北,该墓为土洞墓,方向240度,由墓道、过洞、封门、墓室组成。墓道为竖井式,位于墓室南侧正中,长3.2、宽0.9、深2.4米,底部平坦。墓道与墓室之间设拱形过洞,用土坯以竖丁式逐层堆砌封堵。墓室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2.8米,东西宽1.6米,顶部为拱形,顶高1.3米。墓室中部置木棺一具,已朽,仅余痕迹。棺内有人骨3具,其中成年个体2具、未成年个体1具,头向西南(墓道),仰身直肢。

  东侧个体、未成年个体为原葬,最早埋入的,未成年个体置于东侧个体腹部上方,东侧个体左手掌置于未成年人骨头骨上。西侧个体虽同为仰身直肢,但中部骨架向西侧弯曲,右侧肱骨、尺骨、桡骨叠压于东侧个体左上肢骨上,葬入时间较晚。经鉴定,东侧个体为25~30岁的男性,西侧个体为35~39岁的女性,未成年个体为2~5岁的儿童,依人骨摆放层次情况分析,男性与幼儿当系父子,似应同时去世,即行设立墓莹,先行安葬。为彰显父辈对子辈的喜爱与呵护,入葬时特意将其置于乃父腹部,并将左手爱抚般的放在幼儿头顶。

  女性去世后,即重新开启墓葬,将母亲放在左侧,为不覆压幼儿,即将腰部向西避让,形成一家三口入敛一棺的合葬墓。墓室地面共出土器物6件,有陶器4件、“常平五铢”铜钱2枚。根据出土的陶器及2枚“常平五铢”钱,组合该墓的土洞墓形制,初步判定为北齐中期鲜卑族平民墓葬。

  宋金元时期发掘了7座墓葬,分别河东区域宋金时期砖室墓1座、宋代土圹墓2座,河西区域元代土圹墓4座,有明确纪年的仅元至治元年墓葬1座。出土随葬品宋金瓷碗1件、铜箭簇1枚,宋代瓷碗1件、陶罐1件,元代瓷碗8件、墓志砖1块。宋金时期砖室墓,方向210度,墓葬水平约长度4.15米,墓道开口距现地表深约0.6米,墓底距现地表深约3米。墓室东西宽约1.6米,南北长约1.9米,南侧设砖券拱门,东西两侧砖砌直棂窗,北侧中部砖砌门框及板门,门框正上方砌壁龛,龛内置一瓷碗。墓室内东侧设砖砌墓床,宽约1.56米,墓床上置人骨2具,墓床西侧地面置人骨2具,均为二次葬。墓室顶部为青砖叠涩而成。

  明清时期发掘了墓葬74座,其中明代墓葬23座,清代51座。明代墓葬以温泉村东南方向的高氏家族墓地为代表,根据温泉村现存明万历丙戌年(1586)《襄陵温泉高氏家谱》及各个时期的县志、史料,结合墓葬出土的墓志、器物题款等,确定了一批墓葬的基本年代,为研究当地氏族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详实资料。其中M25随葬瓷牛埙及砚滴底部墨书“高世宽”三字款识推断墓主人为高世宽,为高鸣楫之第四子,祖父为高溱。

2020M25出土琉璃器与瓷器

  高鸣楫出生于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该墓应在明1582年~1598年之间。温泉村高氏家族以高邦佐(1564~1622)为主要代表,《明史》有传,字以道,温泉村人。万历22年举于乡,23年连捷进士,曾任寿光知县,户部主事员外郎,永平知府,天津兵备副使等职,后因忤主被弹劾罢归。天启元年,因辽东抗金战事起复为参政,分守广宁。后广宁被金兵攻破,邦佐自缢殉国。被赐祭葬,赠大理寺丞,谥忠节。

  北京曾建有“山右三公祠”以纪念他的忠节精神。清代墓葬未发现有记载的历史人物,且全部为土圹墓。明清墓葬方向虽有偏差,但基本均为头枕山、脚踏河的葬俗,以河为界,河东区头向东,河西区头向西,仅有少数可能参考小环境设置墓葬方向。明清时期墓葬随葬品基本配置以瓷罐、铁灯为主,另男性多随葬旱烟具、帽顶等器具,女性多随葬铜簪、耳环等饰品。

  这次发掘摸清了这一区域的地层堆积情况及各时期遗迹的基本分布。该区域内各类遗迹较丰富,时代涵盖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和陶寺文化、战国、汉代、宋元、明清等各个时期,尤其是古城庄城址在战国晚期秦占领之后在原有聚邑的基础上设“平阳县”,为陶寺遗址就是“尧都平阳”提供了可靠的考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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