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强化专项打击,提升安全防范能力,遏制文物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南昌海关印发《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江西省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文物保护和安全”列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市县综合考核)内容和文明城市测评负面清单,省文旅厅(文物局)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构建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协作机制,2018年以来先后4次部署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2022年举办全省打击文物犯罪成果展,有力打击了文物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但近年来,文物犯罪群体呈现多元化、职业化、团伙化、跨区域等特点,文物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制定实施《方案》是严打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严查法人违法行为、健全文物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
《方案》明确,到2025年,江西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各类文物违法犯罪得到有力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安全联合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针对江西省文物资源特点、安全风险状况、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实际需要等,明确提出17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明确将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文物进出境监管,加大文物市场管控力度,全面加强涉案文物鉴定评估,依法惩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联合加强治安防控,开展联管联建,建立实施文物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三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督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四是增强安全防护能力,督导各地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省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和制度标准体系建设。五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协作机制,纳入省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席会议重要议题,形成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合力。
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2023年6月前)、重点推进(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深化总结(2025年)三个阶段。为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江西省依据《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和省文物局领导任组长的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专班。各部门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实施定期会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同时,对相关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