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地铁2号线物资市场站配套项目明代遗址位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物资市场站综合配套项目B地块内,即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与黄河北路交叉口东北象限,东临中山北路,西临天阙广场建设工地,南临黄河北路,北临铜沛路。因工程施工中发现多处古代建筑遗迹,2022年8月至11月,徐州博物馆组织考古队对该遗址开展了考古发掘。
遗址所在位置
遗址中揭露出的遗迹年代均为明代,包括房址4座,码头3处,石板路1座,院落1处,灶台1座以及砖砌高台建筑1座。出土遗物以陶瓷器为主,另发现有少量铁器、石制品和骨角制品,多为生活用器,并含少量兵器。瓷器以青花瓷器为大宗,陶器多为釉陶器。其中发现6件与船运相关的压舱石。遗址中部为略呈西北东南走向的河流,根据地层堆积可看出河流因受黄河水患影响河床不断抬高的过程。在河岸东西两侧发现连续成片的石砌建筑遗迹,部分石砌建筑有明显的、在不同时期多次修整、增筑延续使用的现象。
遗迹的增筑延续使用现象
在开展考古工作前,项目地块内的建筑施工作业已进行至距地表下11米,考古发掘是在距现地表11米深处的基坑中开展,因此无法准确获知发掘区地表至地表下11米的地层堆积情况。为便于工作开展,将已被破坏的上部地层堆积划分为①层,地层堆积自上至下分为十二层,具体地层堆积如下:
①:已被破坏,具体地层堆积情况无法获取,厚0-11米,为便于描述,定为现代扰土层。
②:黄褐色细粉砂土,土质较疏松,厚0.3-0.4米,距地表深10.8-11米,为淤土层。
③:棕褐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厚1-1.7米,距地表深11.2-11.4米,为淤土层。
④:黑灰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包含碎石块、碎石灰块、陶瓷器残片、少量砂,厚0.1-0.3米,距地表深12.7-13.1米,为明代文化层。
⑤:棕褐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厚0.1-0.25米,距地表深12.9-13.4米,为淤土层。
⑥:黑灰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包含碎石块、青砖残块、陶瓷器残片,厚0.1-0.3米,距地表深13.1-13.5米,为明代文化层。
⑦:棕褐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厚0.1-0.2米,距地表深13.4-13.6米,为淤土层。
⑧:黑灰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包含陶瓷器残片,厚0.1-0.25米,距地表深13.55-13.7米,为明代文化层。
⑨:灰褐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厚0.2-0.5米,距地表深13.7-13.9米,为淤土层。
⑩:棕褐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厚1.2-1.5米,距地表深14.1-14.2米,为淤土层。
⑪层:黑灰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厚0.4-0.5米,包含零星红烧土状残渣和石块,距地表深15.5-15.7米,分布于遗址东部,应为淤土层。
⑫层:青灰色黏土,土质较致密,厚0.6-1米,包含较多贝壳、螺壳和碎石块,距地表深16-16.2米,分布于遗址东部,应为淤土层。
⑫层下为黄色生土层,包含较多料姜石。
根据地层关系和部分遗迹,遗址在时间上从早至晚初步分为四期。第一期遗迹包括码头MT3,石板路L1,房址F3、F4,以及多处石砌墙体。第二期遗迹包括码头MT1、MT2以及多处石砌墙体。第三期遗迹包括房址F1、F2,码头MT1、MT2,院落1处以及多处石砌墙体。其中一部分建筑是对第二期建筑的延续使用。第四期遗迹包括灶台、砖砌高台以及石砌建筑,大部分石砌建筑是对第三期建筑的延续使用。现对较典型遗迹分别简述。
MT3南立面
MT3位于遗址最北端,其上表面距地表深14.45米,东西长12、南北宽7米,西侧临河处驳岸由石块错缝层层垒砌,驳岸自底至顶部高4米。MT3南壁东半部的底部埋设较密集木桩,应是起到增加稳定性作用。F3仅残存两柱础,其中北侧柱础上残存用板瓦包裹的木柱,推测木柱直径约22-23厘米。
F3北侧柱础上部残留木柱
MT1、MT2分别位于遗址东南角和东部偏南,根据遗迹不同高度部分建筑材料和建造方式的差别,可确定MT1、MT2均经过至少2次续建,自第二期使用至第四期。
MT1和MT2航拍
第一次续建的石砌墙体部分,石块间的缝隙均填充石灰砂浆作为粘合剂。第二次续建所用的石块不规整,垒砌出的墙体较早期的简陋粗糙。MT2最早期建筑的顶部呈台阶状,北高南低,可能为早期码头设置的近水台阶。F1位于地块内东部偏南。房屋基础垒砌于⑤上,残留房基距地表深12.25米。房屋平面呈长方形,坐南朝北,房屋外壁东西长5.6、南北宽4.7米。入户门位于房屋北侧中间位置。在入户位置揭露出一倒塌的隔扇,门槛内侧铺设青砖。
F1倒塌的隔扇
F2位于地块内东部偏北。房屋垒砌于⑤上,残留房基距地表深11.95米。房屋外壁南北残长6.1、东西宽6.1米,坐西朝东,平面呈长方形,西北角因施工破坏。F2室内地面由青砖对缝平铺。房屋东北角有两石柱础,东侧柱础长0.76、宽0.7米,西侧柱础边长0.66、宽0.6米。F2室外东侧发现6块与船运相关的压舱石,其中靠北侧2块用作室外建筑的基础。
F2东北角以及室外的压舱石
揭露出的第三期遗迹中面积最大的为一处院落遗迹,位于遗址东南,其中包括青砖铺设的路面、石阶(如意踏跺)。
第三期院落遗迹
砖铺路面为南北向,残长10、宽3.2米。青砖东西向成排进行错缝平铺,且用立砖以南北向在路面中砌出两条分界线,将铺装的青砖路面分割为三部分。砖铺路面西侧紧挨着一排高出路面0.3米的南北向矮石墙。石阶发现两处,位于院落与矮石墙交界处,均设置3层,石阶最上层表面与矮石墙顶部高度相同。属遗址第四期的灶台,位于遗址东南,垒砌于④上,灶台为并排双灶,砖砌,东西长1.4、南北宽0.8、高0.54米,灶台内壁抹泥。
灶台
明正统本《彭城志》载:“递运所在城北半里,洪武二年建,额设红船六十四只,船夫五百九十七名,防夫六十名。”递运所为明代设立的用于运输人员物资的官署机构。本次考古发掘揭露出的遗迹遗物,包括码头、压舱石、船锚、船钉、用于麻袋封口的铁质针、兵器等,与船运表现出密切联系。遗址内建筑规模大,多处建筑的增筑延续现象表明使用时间久,说明当时这些建筑的重要性以及所在位置的稳定性。遗址位于明清徐州城北约200余米,与地方志记载的明代递运所位置相符。综上,推测该遗址与明代徐州递运所有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