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踔厉奋发开新篇 笃行不怠图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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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6 10:49 来源:文物之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度重视,进行战略谋划、全面部署,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等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极大增强了我们推动文化和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为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行方向。

      福建是习近平同志曾经工作过17年半的地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在福建工作期间他作出了一系列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至今仍闪耀着真理光芒、展现出实践伟力。近年来,福建文物工作者立足福建生动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2021年3月来闽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扎实工作,谱写了新时代福建文物事业发展新篇章。

                  

多措并举 文物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开展资源调查。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福建任务,全省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3251处,居全国前列。完成福建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完成全省文物系统外160余家国有单位近8万多件(套)收藏文物的认定。开展革命文物、朱子文物、涉台文物、“海丝”文物、“万里茶道”文物、福建土楼文物等专题调查,新发现重要水下文化遗产5处,确认沉船和遗物点近50处。开展福建省“非世遗类”文物土楼调查,共登记1105座“非世遗类”文物土楼。核定文保单位。组织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新增33处,全省共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9处。先后核定公布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分别核定公布317处、65处为第九、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健全法规制度。出台各种条例、管理办法5个,出台指导性政策意见7项。颁布施行《“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推动完成《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立法,修改《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文物维修保护和文物征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15件。建强机构队伍。积极向上沟通争取,形成逆势上扬局面,福建省文物局由原省文化厅内设正处级行政机构晋升为副厅级省政府管理机构,编制数增加了近3倍,文物和世界遗产保护专项经费增加到1亿元。独立成立福建省考古研究院,促成福州市成立文物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编制翻番,泉州文物考古研究所挂牌成立,三明市升格万寿岩遗址保护机构。

                  

强力推进 世界遗产项目精彩纷呈

      2019年,在第43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申请在福州举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加强与国家文物局、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沟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7月,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专门发来贺信。这是继2004年在苏州举办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后,时隔17年,再一次在中国举办的世界遗产大会,成为新时代向世界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良好契机和最佳舞台。通过策划开展“六个一”活动,实现福建省文化遗产保护大提升的目标,达到“举办一场会,搞活一座城”的愿景。泉州申遗艰难玉成。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曾对鼓浪屿申遗成功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借鉴国际理念,学习先进经验,全力推进“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项目申遗工作,首创了申遗项目与世界遗产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上游合作的成功范例,在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目前,福建的世界遗产数量增至5项,与四川、云南、河南并列全国第二。世遗申报后劲十足。开展海上丝绸之路、三坊七巷、万里茶道等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的申遗前期工作。编制《福州市三坊七巷文化遗产申报策略研究》,启动编制万里茶道福建段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开展长汀汀州城墙纳入“中国明清城墙”项目和东山关帝庙纳入“关圣文化史迹”项目联合申遗工作。

                  

突出重点 古迹保护和考古成绩斐然

      加大考古和大遗址保护。积极配合基本建设工程,做好考古勘探工作,共进行考古勘探304项、考古发掘80项。三明万寿岩、武夷山城村汉城考古遗址成功入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另有11个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获批。“南岛语族起源与扩散研究”等项目被列入“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暨福建水下考古(平潭)基地揭牌,标志着福建省水下考古事业迈步开启新征程。昙石山遗址入选全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入选“考古遗址保护展示优秀项目”,福建大遗址保护前景光明。加强涉台文物保护利用。福建涉台文物独具特色,现统计有1515处,约占全国涉台文物的3/4。先后争取12.1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推进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共分2期完成454项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完成林则徐故居、出生地的修缮工程,实施林则徐纪念馆、林觉民故居、严复故居的展陈提升改造工程和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展示工程,打造了海峡两岸交流基地,2022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前往三坊七巷严复故居参观考察。加快城乡文物保护传承。全面实施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启动实施8个国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15个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和环境整治,10个传统村落文物展示利用项目,留住了乡村的记忆和文化的根脉。

                  

加强谋划 革命文物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顶层设计。印发《福建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确定新时期革命文物工作任务书和路线图,龙岩、三明、南平三个地市编制完成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付诸实施,有步骤、分重点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开展普查认定。从201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革命文物资源专题调查,分两批次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831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43033件(套),居全国第一。以革命文物作为重点,积极参加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实施保护工程。持续推进龙岩、三明等革命文物集中成片区域保护项目,集中力量推进原中央苏区片区、长征片区等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推动长汀、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涉及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打造“古田会议丰碑、调查研究模范、万里长征起点、红色交通生命线、风展红旗如画”红色文化品牌。加强展示利用。注重革命文物的价值挖掘、展览展示和活化利用,组织举办“中国共产党在福建”“红色遗珍见证辉煌”等革命文物精品展。参与拍摄《绝命后卫师》《绝密使命》《古田军号》等影视作品,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

                  

破解难题 活化利用实践持续深化

      加强博物馆基础建设。加强统筹规划,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博物馆建设质量提升,新建扩建国有博物馆36家、建筑面积增加49.35万平方米,新增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42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补助经费列入省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提升博物馆影响力。福建省国有博物馆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开展“博物馆进社区进校园”“网上博物馆”“空中博物馆”社会教育活动和志愿者活动。连续5年成功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福建主会场系列活动,并承接了今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近10年累计举办各种展览活动12000多场,参观人数达2.5亿人次。服务大局,紧盯节点,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福建苏区文物展”“福建黑、白瓷器展”等展览,其中“华侨旗帜 民族光辉——百国百侨百物展”获第十六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精品奖。强化文物传播功能。在新福建App专门设立“福建文物”政务号,粉丝量已经突破43万,开展“遇见·文物”短视频征集大赛、全省博物馆纪念馆讲解员大赛,福建文物“福”文化展览和文创宣传、建设“遇见福建文物 发现福建故事”文物数据库,编印《八闽物语》《福建省博物馆概览》等图书。在数届“中国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设立“福建文物展区”,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上杭县龙翔村首次发现晚白垩世恐龙足迹群化石、央视直播特别节目《探秘圣杯屿——福建漳州圣杯屿水下考古》,受到广泛关注。开展对外对台港澳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展示传播水平,彰显文物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中的作用,制定福建省《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方案》。“丝路帆远——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精品七省联展”、“碧海丝路 东方之舟——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展览”等海丝主题展览先后赴海丝沿线国家、联合国总部展出;“指掌春秋——闽台木偶艺术展”“沈葆桢专题展”“客家族谱缘”等展览赴台湾交流展出。融合发展旅游产业。利用福建革命文物、世界文化遗产等文物资源丰富优势,打造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等精品线路。2020年,龙岩上杭县古田镇和宁德寿宁县下党乡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公布的60个红色旅游发展经典案例。

                  

统筹规划 文物安全底线不断筑牢

      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下发《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文物督察约谈办法》等文件,基本完成木构建筑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施建设,为607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配置了消防器材,共实施“三防工程”项目129个,建成“福建省文物保护平台安全在线监管一期系统”,全省已落实5559个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风险防控,组织全省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实行重点督办。同时结合重大时期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全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违规建设自查自纠工作,有效整改“两线”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法人违法问题发生。4个案例入选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优秀案例,福建省文物局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优秀单位。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加大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共抓获各类文物犯罪嫌疑人近500名,破获案件400余起,追缴文物4000余件,抓获部督A级逃犯1名。

                  

改革创新 文物机制建设取得突破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主动联合纪检监察、司法、消防等部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文物火灾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构建一体司法联动机制,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约束,构建专业化执法治理机制,破解文化遗产保护难题积案。“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作为福建世界遗产地巡回法庭创新做法,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简报》刊登报道。三明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成功入选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文物局与检察院同频共振,深化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合作,尤其是涉台涉侨文物保护,不断拓展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的新实践。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印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实施意见》《文物建筑认养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的文物保护利用格局。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认领认养、捐款资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加文物保护利用,形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局面。开展福建省首批“最美文物守护人”评选活动,营造社会共同保护文物的氛围。开展文物保护创新试点。首创“文物保险+服务”模式,事前监管、合力防范、科技赋能,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充分发挥文物专项资金的放大效应,构建政府、商业保险、第三方专业科技公司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可持续文物保护工作形态,解决了基层单位文物安全工作面临困难的问题,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积极性。

      新时代、新作为、新气象,福建文物系统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大的成效,根据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结合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文物安全、活化利用、品牌打造、科技创新等方面狠下功夫,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助力文博强国建设贡献福建智慧和文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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