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这对新时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切实加强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国家文物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要求,连续举办了九届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有力推动了文物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能力建设。本专栏将陆续推出202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办案单位体会,希望通过交流互鉴,进一步促进文物行政执法效能与效力的提升。
文物行政执法关系到整个文物行政治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和相应文物资源的投放布局,是提振文物事业活力的重要抓手。河南省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办理的郑州高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小双桥遗址保护范围内擅自施工破坏遗址案(简称“小双桥案件”),得益于长期以来秉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的工作理念,更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作,保证办理每一起案件都成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操典范,以此获得针对不同对象在不同境况下执法经验的积累。
多年来,大队在办案过程中重视部门协作,尤其是重视与公安刑侦机关的协作,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提供重要保障。2009年,与郑州市公安局共同建立防范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公安刑侦机关积极提前介入文物行政执法之中,为维持执法现场秩序、认定违法犯罪性质、提高办案的震慑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就“小双桥案件”而言,首先将它当作刑事犯罪案件来对待,进行细致甄别后,在确定并非涉及刑事犯罪的基础上,将案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可以说,与公安刑侦机关的合作就是从严从重打击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着眼着手开展工作,打造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为相应的各类文物事业正常有序发展保驾护航。近年来两家协作再结硕果,郑州市公安机关专门成立郑州市公安局打击文物犯罪侦查支队,确定了专门机构人员用于与郑州市文物局的工作协作,成效显著。“小双桥案件”的成功办理,也得益于该支队的及时成立和大力配合。
郑州市文物局相关领导非常关心和支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将执法作为守住文物安全这一红线底线生命线的重要抓手。在实际案件查办中,主管领导带领一线执法人员亲临违法现场,与公安机关相关领导和同志共同研判案情,锁定证据,作出决定。局主要领导对“小双桥案件”处理非常重视,认真听取汇报,通过各种方式畅通执法渠道,建立更为妥帖的执法路径,消减当事人对执法活动的情绪对立。在案情明晰情况下坚持开门办案,局主管领导带队前往当事人管理机构,向该部门通报案情,讲明政策、讲理说法,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既向当事人敲响了法治警钟,又为及时处罚收缴罚款铺平了道路。既柔性执法又不失威严的做法,为我们的日常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增添了新的体验和经验。
郑州市文物局下属办案机构文物稽查大队是成立年代较早、执法经验较为丰富的一支专职执法队伍。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都是与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成长起来的老队员,他们年富力强、正当其时、对办案高度负责。
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郑州市文物局和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一直非常重视案发当地街道乡镇和当事人所属单位的重要地位作用,通过沟通协调,消除误解和抵触,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敢于面对处理,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又行之有效的办案与宣传法制相结合的执法道路,达到“办理一起案、教育一条街”的执法效果,从而在更大格局范围、更高层次方面达到行政执法预防违法的目的。正是这种工作理念和实际经验的落地生根,在郑州市文物行政审批前置程序的引导下,近年来全市建设类涉及文物违法案件大幅降低。
在今后的工作中,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将通过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频次,以稳健、审慎、坚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将相对有限的文物行政执法力量投入运用到最恰当的地方,为文物事业的大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