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院子遗址位于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湖塘村二社,地处嘉陵江下游左岸一级台地上,西北隔小溪沟与牛黄坝遗址相望,东南邻河坝院子遗址,西南临嘉陵江,分布面积1000平方米。
张家院子遗址周边地理环境
张家院子遗址全景(上为东)
2007年7月,为配合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工程立项,重庆市文物考古所(现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嘉陵江流域工程建设区开展文物调查时发现张家院子遗址。2008年2月,重庆市文物考古所对遗址开展了考古勘探,基本明确了遗址的文化内涵和分布范围。2022年4~10月,为配合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工程项目的建设,经国家文物局批准,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张家院子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完成发掘面积675平方米,发现新石器、东周、汉至六朝、宋元、清代不同时期的房址、灰坑、沟、墓葬、柱洞等各类遗迹53个,出土各类遗物小件、标本278件。现将主要收获简介如下。
春秋时期房址F4地表陶器堆积(上为西)
一、地层堆积
遗址地层堆积东部较厚、西部略薄,主体堆积分布于发掘区东南部,可划分为12层。第1层为现代表土层。第2、3层出土有少量青花瓷碗残片、板瓦残片等,时代为清代。第4层为灰白色淤积土。第5层出土有零星泥质灰陶罐残片、黑釉瓷碗残片,为宋元时期。第6层出土有少量泥质灰褐陶、黄褐陶及夹细砂红褐陶陶片,可辨器形有钵、罐等,为汉至六朝时期。第7层出土少量夹粗砂红陶及灰黑陶陶片,可辨器形有花边口沿圜底罐,为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第8层出土有夹细砂灰陶、红褐陶、黄褐陶及泥质黄褐陶陶片,可辨器形有花边口沿罐、盆等,为春秋时期。第9层出土有1件石片及零星夹粗砂红陶片,为春秋时期。第10、11层出土有零星夹细砂红褐陶陶片,为新石器晚期。第12层无出土遗物,该层以下未继续发掘。
春秋时期陶器
春秋至战国时期陶器
石器
二、主要遗迹
共发掘遗迹53个,包括房址5座、沟5条、灰坑24个、旱地遗迹1处、墓葬1座及零散柱洞17个,分属于新石器、东周、汉至六朝、宋元和清代。
新石器时代遗迹发现较少,仅发掘灰坑1个、灰沟1条和柱洞6个。H17叠压于⑨层下,平面呈椭圆形,边缘形态不明显,剖面为弧形圜底,底部较规整。口部长径1.16米、短径1.08米,深0~0.19米。坑内堆积仅1层,灰黄色粉沙土,结构致密,包含少量红烧土颗粒、零星木炭,出土夹细砂卷沿深腹罐1件。
新石器时代灰坑H17全景(西北-东南)
春秋时期灰坑H11全景(东南-西北)
东周时期遗迹数量较多,集中分布于遗址东南部,为该遗址的主体文化遗存。共清理房址3座、灰坑8个、柱洞8个。房址分两层分布,第7层界面上发现房址2座,第8层界面上发现房址1座,以分布于第8层界面上的F4为例。F4保存状况较差,存留有柱洞6个,根据柱洞的分布推测,房址平面可能为长方形,坐东北朝西南,长约9.6、残宽4.25米。房址地面分布有大量陶器碎片,共提取可复原器及器物标本54件,包括花边口沿罐、盆、尖底盏、高领罐、高领壶等。灰坑多数叠压于第7层下,少量叠压于第8层下,平面形状以圆形和椭圆形为主,仅个别为长方形。灰坑边壁多数较规整,绝大多数坑内未出土遗物。
汉至六朝时期遗迹有一定数量发现,发掘房址1座、灰坑7个、柱洞3个。房址F1叠压于第5层下,被H5、H6、H8打破。残存柱洞7个,根据柱洞的分布来看,房址平面呈长方形,坐东北朝西南,长约7、宽约4.6米。灰坑平面形状以圆形为主,椭圆形次之。灰坑边壁较规整,部分坑内出土有青瓷钵和泥质灰陶罐残片。
此外,宋元时期遗迹发掘竖穴土坑墓1座、灰坑2个。清代遗迹发掘房址1座、水沟4条、牛骨埋藏坑1个及灰坑4个。
清代牛骨坑H20正射影像
三、出土遗物
本次发掘出土的遗物共计278件,包括陶器、瓷器、石器和铜钱等,以陶器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量瓷器、石器和铜钱币,包含新石器、东周、汉至六朝、宋元、明清各个时期,以东周时期遗物最为丰富。东周时期遗物以陶器为主,另有少量石器。陶器质地绝大多数为夹细砂陶,少量夹粗砂陶,零星泥质陶。陶色以红陶为主,红褐陶、灰褐陶次之,有少量灰陶、黄褐陶、灰黑陶和黑皮陶。纹饰以中粗绳纹为主,少量素面,零星刻划纹。陶器可复原器形不多,可辨器形有尖底盏、钵、盆、高领壶、高领罐、素口圜底罐、网坠、各种类型的花边口器(罐、釜、瓮),尤以花边口沿器为大宗。
陶卷沿深腹罐(新石器时代)
四、主要收获
嘉陵江自古就是四川盆地沟通西北、西南地区与三峡地区的通衢大道,也是联系成都平原与川东平行岭谷的重要区域。以合川为中心的三江汇流地区(嘉陵江、渠江、涪江),区位优势明显,是古代四川盆地文化交流的“洼地”,是探索巴蜀文化发展的重要地区。历年来,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相继在合川区猴清庙遗址、河嘴屋基遗址、牛黄坝遗址、菜蔬排遗址发现了一批石地坝文化时期的商周遗存,在厘清区域文化面貌上取得了重要收获。本次张家院子遗址的发掘,集中发现了一批东周时期的遗存,在嘉陵江下游巴文化考古上取得了新的突破。
第一,科学获取了该组遗存的年代信息。从出土器物看,张家院子遗址F4出土的各种花边口沿器(罐、釜、瓮)、素口圜底罐、高领罐的特征,与巫山双堰塘遗址出土的同类陶器风格特点较为接近,发掘报告将双堰塘这批遗物的年代大致判定为西周中晚期,同类型的花边口沿器还发现于忠县瓦渣地遗址和中坝遗址;F4出土的尖底盏与嘉陵江下游临渡河与涪江交汇处的猴清庙遗址H14出土的同类器基本相同,原报告将H14定为春秋时期。碳十四测年结果显示,遗址第8层的校正年代为778-538 cal BC(2727-2487 cal BP)、F4的校正年代为775-514 cal BC(2724-2463 cal BP)、第7层校正年代为571-404 cal BC(2520-2353 cal BP)。综合地层关系、器物对比分析及碳十四测年结果,我们认为遗址第8层和F4的年代为春秋早、中期,第7层的年代为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
第二,确认了该组遗存的文化属性。遗址出土的春秋时期陶器群以各种类型的花边口沿器、素口圜底罐为代表,该组器物常见于三峡地区,可归入四川盆地东部的瓦渣地文化时期,属典型的巴文化遗存。
第三,填补了嘉陵江流域春秋时期巴文化考古发现的空白。历年考古工作显示,嘉陵江流域发现的巴文化遗存的年代主要集中于商至西周、战国时期,春秋时期遗存仅有零星发现,本次张家院子遗址春秋时期遗存的发现弥补了这一缺憾,为进一步完善嘉陵江流域的先秦考古学文化序列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
第四,该遗址位于三江交汇的合川地区,地处三峡地区和嘉陵江中上游、渠江上游巴文化遗存之间的关键节点上,其发现将上述区域有机串联,为深入研究巴文化的空间分布和变迁提供了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