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 打击文物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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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18:02 来源:文物之声
杨海宁现任陕西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侵财与文物案件侦查处二级高级警长。他自2010年负责全省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以来,善于学习研究,注重调查分析,对全省文物犯罪情况熟,底数清,对文物犯罪形势分析研判准确,对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研究深刻,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和经验材料,参与制定了多项法规制度,并多次赴全国及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举办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培训班和研讨会上介绍陕西文物犯罪形势及打防对策,受到了一致好评。他结合本省实际提出的建设专业打击力量、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打防结合并举的工作思路和对策得到领导的肯定和采纳,为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安全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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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陕西省连续十年以省政府名义在全省部署开展“鹰”之系列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杨海宁全力组织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工作能力强,成效显著。他作为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络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工作,制定计划方案、收集打击战果,总结经验教训,通报工作动态,编发工作简报,协调涉案文物鉴定,督导推动工作落实等,确保了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和深入开展。2018年公安部将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列入刑侦绩效考核以来,陕西省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连续四年取得全国前三名的好成绩。杨海宁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连年被评为“陕西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杨海宁不仅具有较深的理论造诣,还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主动参与指导侦破了多起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破案攻坚能力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对陕西省发生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他主动要求参与,积极出谋划策,指导协调案件侦办,亲自带队抓罪犯、追文物,在案件侦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现场勘察,还是案情分析研判,或者是办案中的协调督导,乃至抓人追赃,他都不同程度参与案件的侦办,尤其是在参与侦办淳化“7.20”团伙系列盗掘西汉古墓葬案中,他深入分析案情,及时提出循线深挖建议,取得辉煌战果,他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省厅机关协调沟通作用,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办,他不畏艰辛危险,主动参与抓捕罪犯和追缴文物,树立了省厅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受到公安部等领导和基层办案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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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016年,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先后委托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建设并管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和“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杨海宁认真负责国家级“中心”和“平台”的建设应用,主动作为,与其他同志一道努力,通过多方调研论证、设计方案、研究讨论,制定文物数据采集方式和标准,赴全国重点省市调研采集文物信息,确保了“中心”和“平台”的顺利建成,上线应用后承担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的录入、审核、分析、研判及被盗(丢失)文物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对外发布等大量工作。目前“中心”已录入涉案信息10045条、涉案人员4526名;“平台”搜集录入被盗(丢失)文物数据2829条,公开发布650条。同时,完成了与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对接共享数据,研发了平台手机APP软件和计算机辅助青铜器模拟画像模块,组建了文物信息英文数据翻译团队和全国文物案件研判指导专家委员会,开通了“秦鹰”微信官方文物案件线索举报平台等,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追索海外文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提供了有力信息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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