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侦破文物犯罪案件2704起 追缴各类文物6.1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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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18:35 来源:国家文物局

12月13日,记者从公安部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8月31日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部署开展了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704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68名,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22名,追缴各类文物6.1万件。破获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追缴文物数均超过此前三次专项行动的总和。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严打、严防、严管、严治长效机制,坚决把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好、守护好。此次专项行动战果显著。”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介绍。


一批大案要案侦破

“江苏公安机关按照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广辟线索来源,深度侦查经营,近期成功破获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江阴‘403’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一级高级警长杨年虎介绍,此次全链条打掉盗掘、倒卖文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追缴瓷器、漆木器、金银器等各类文物1100余件,已鉴定出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49件。其中2件一级文物龙泉窑青釉鬲式炉、青釉八方盏,十分珍贵。

 

杨年虎介绍,2021年初,无锡江阴市公安局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发现一条从江阴到江西倒卖文物的重要线索,经4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专案组逐步查明了一个以唐某桦、赵某东等人为首的地下文物犯罪网络,被列为部督案件。江苏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开展侦查攻坚。4月初,专案组开展首轮收网行动,一举抓获唐某桦等主要骨干人员10名,后抓获徐某军、周某飞、颜某军等勘探、盗掘、倒卖文物作案人员42名,顺线追缴各类文物1100余件,查明被盗文物出自江阴市江湾城建筑工地的古墓葬。

截至目前,专案组已核破盗掘古墓葬案件5起、倒卖文物案件27起。专案组通过深挖拓线还抓获了在四川购买“张献忠江口沉银案”银锭到江阴倒卖的赵某东、在上海倒卖文物的王某义等犯罪嫌疑人6名,追缴涉案银锭等文物16件,其中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11件。

“该案是江苏省公安机关近年来破获的涉案人员数量最多、犯罪链条最完整、追缴文物等级最高的一起特大文物犯罪案件。江苏省公安机关将组织专案力量做好后续案件办理工作,依法追究盗掘、倒卖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杨年虎说。

“2020年5月31日,安庆潜山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盗掘古墓葬警情后,迅速出警。经文物部门鉴定,被盗掘地点属战国至宋代时期古墓葬群。安庆、潜山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查,发现该案涉案团伙人员多、地域广、文物数量大,于是抽调精干警力成立‘5·31’专案组。”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打黑除恶专业行动队队长魏来华介绍,安徽省公安机关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两轮跨省集中收网,成功侦破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安庆‘5·3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破获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案件78起,追缴各类文物1696件,其中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89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部对重大盗掘、盗窃、走私文物案件挂牌督办,加强组织指挥,开展破案攻坚。国家文物局部署各级文物部门在线索移交、现场勘查、文物鉴定等工作给予全力支撑,无缝对接。”郑翔说,在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的协调指挥下,各地公安、文物部门密切协作,先后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0余名,追缴文物1.4万件。四川乐山夹江县公安机关破获了“2017.8.20”庞坡洞摩崖造像被盗4年的积案,10尊被盗割佛首全部追回。

严打严防文物犯罪 确保文物安全

郑翔介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文物安全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17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督察,合力保护文物安全,联合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协同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办理文物案件的司法解释,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了法律、信息、证据等各方面的支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在全国指定了38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全力开展涉案文物鉴定工作;联合成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搭建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为打击犯罪、追索文物提供强力支撑。

“落实责任是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国家文物局近年来持续强化文物安全责任。”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介绍。

目前,全国已经有26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并细化考核指标。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督察约谈办法》《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湖北、甘肃、河南、青海、江苏、山西等省份也出台文物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对一些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事故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或追责,真正使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装上“牙齿”。

“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我们与公安部建立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长效机制,联合部署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加强治安防范,实施联防联控;会同应急管理部持续开展各类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文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会同海关总署联合防范和查处文物走私活动。同时,积极参加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考核,推动将文物安全列为考核测评的重要指标。”

在解决文物安全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上,管理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进一步夯实。陈培军介绍,去年,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要求每一处文物博物馆单位都要明确直接责任人。甘肃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市),福建省近5600处文保单位、17000多处文物点,四川省9000余处文博单位已实施公告公示制度,内蒙古自治区820处文博单位竖立了文物安全公告公示牌。此外,还利用“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每年接报线索2000多起,主要是引导社会参与文物安全监管和管理。

“出台《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和相关的标准制度,加大安全防护设施投入,推动文物安全管理标准化。‘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约12亿元,支持2400余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护工程。”陈培军举例说,2020年投入12.8亿元,支持420余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特别是对世界文化遗产地、帝王陵寝和大型遗址、古墓葬等安防设施建设,给予了重点支持。

推动以安全监测、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为主的安防设施建设,指导文物资源密集地区建设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智能监控报警装备,把预防关口前移,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也在持续开展。

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将文物安全防范纳入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框架,组织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联合开展巡查巡检,在重点文博单位设立警务站、警务室,这些都有力防范和强力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
陈培军表示,文物安全永远是零起点。我们将始终如履薄冰,坚守底线思维,防范和打击并举,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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