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部分地区连续强降雨,引发山洪和地质灾害,部分河流出现险情。山西多处文物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闻“汛”而动,各级文物部门紧急应对,全力打好汛期文物保护仗,扎实做好文物防灾减灾工作。
暴雨影响山西古建
日前,山西持续暴雨。10月2日20时至7日8时,山西省出现了有气象记录以来秋季最强的降水过程,全省平均降水量达119.5毫米,山西中部连续出现区域性暴雨,山西省共59个国家气象观测站日降水量突破建站以来同期历史极值,63个国家气象观测站过程累计降水量超过同期历史极值。
北方罕见、破历史纪录的持续降雨,对山西古建筑带来重大威胁。记者从山西省文物局了解到,截至10月11日下午19时,山西各市上报全省共有1783处文物不同程度地出现屋顶漏雨、墙体开裂坍塌、地基塌陷及周边护坡、围墙坍塌等险情,9座博物馆纪念馆(古建筑博物馆)也出现小面积漏雨等情况,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步评估,受灾害影响文物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61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803处。从受灾害影响程度上看,严重的(局部垮塌或造成重大结构风险)有89处,含国保2处、省保7处、市县保30处;比较严重的(有部分垮塌及存在其他结构风险)有750处,其中84%为市县保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一般损伤的(漏雨、裂缝、檐部损伤及构件掉落)有865处;有79处周边护坡、围墙等受损。
“地上文物看山西”。山西文物资源丰富,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其中古建筑28027处,古遗址13477处,古墓葬4298处,石窟寺及石刻111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715处,其他246处。在全省53875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其中古建筑42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08处(其中古建筑407处)。
“山西众多的文物大都在地上,是全省文物受灾范围大、受灾文物数量多的部分原因,特别是古建筑,多为木架构结构,主要建筑材料为木材、砖瓦等,尤其是一些民居、祠堂、革命旧址等建筑,在长时间连续雨水的天气中,更容易受到损伤。”专家认为,“另外山西疏松的高原土质,在雨水多时,也极易形成坍塌、渗漏等情况。”
山西晋城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夫街土地庙护墙坍塌
有关专家分析,从山西文物总体受灾情况看,其中近一半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漏雨、裂缝、檐部损伤及掉落构件等受灾程度占总量的近一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险情是屋面小面积渗漏及周边护坡岩体、地基等出现滑坡,低级别和未定级文物出现墙体坍塌、梁架倾倒等险情相对多一些;博物馆纪念馆部分漏雨区域多是配套建设的公共区域,文物库房、展厅等未受影响。
闻“汛”而动
10月11日上午,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主持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支持山西省因灾受损文物抢险和保护修缮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指示要求,高度重视文物应急抢险工作,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保障文物安全。”李群强调。
国家文物局立即派出专家组实地勘查掌握文物受影响情况,指导文物救灾工作,紧急拨付文物应急抢险资金,支持山西开展因灾受损文物应急、抢险、修复等,确保文物第一时间得到应急保护,并将在后续文物保护项目和经费上给予重点倾斜安排。指导山西继续加强巡查排险,完善应急措施,做好安全防护,严防次生灾害对文物造成的破坏。
山西省文物抢险修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各地加强日常管理,采用遮盖、临时支护等措施对有险情的建筑排除险情。平遥城墙出现险情后,山西省文物局先后于10月5日和7日分别派出专家赴现场进行指导排险工作;对受灾文物进行分类推进保护,通过边报批边施工的方式做好应急抢险。
“我们也加大了险情监测力度,特别是对于出现险情的岩体、护坡、夯土、城墙等加强监测,防止出现坍塌、滑落,确保周边民众和文物安全;做好文物构件的保护,指导市县对已坍塌的文物建筑构件进行分类编号,并在后续保护修缮中尽可能使用原有构件,以保留更多的历史信息。”山西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资金和项目正在做相应调整和统筹安排,尽可能将出现险情的建筑和已经立项的建筑相结合,通过方案的补充设计将险情建筑纳入修缮范围;正加大预防文物常见险情的科研支持力度,针对性研究各类险情的解决方案。
同时,山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文明守望基金”捐款通道也向社会开放,助力山西受灾文物抢险修复。10月10日,为响应救灾,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宣布先期捐赠5000万元,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山西省红十字会等机构合作,助力当地政府救灾、民生保障、文物古建抢救与灾后重建等工作。
着力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出现严重险情的较少。”山西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加大文物保护维修资金投入,“十三五”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用于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和抢险保护资金10.6亿元,其中中央文物保护专项经费6.76亿元、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3.84亿元,使全省358处文物单位中的部分文物建筑得到了有效保护。出台《山西省文物建筑构件保护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山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文明工地管理办法》等行业标准和规范,为文物建筑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开展重要古建筑和彩塑、壁画的数字化保护工程,通过数字化手段对重要古建筑和彩塑壁画进行数字化信息保全,对平遥城墙、永乐宫壁画、佛光寺东大殿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险情监测,山西省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国保、省保和部分市县保文物建筑保存状况明显改善。
“但作为文物资源丰富,特别是有着28027处古建筑的文物大省,如此繁重、迫切的文物保护任务,仅靠各级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再加上文物自身规律等原因,山西省大多数市县保和尚未公布为文保单位的文物古建筑保护依然是当前山西省文物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和挑战。这也是此次灾害中受损严重的文物,多集中在县级及县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原因。”山西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这些文物,一方面山西省文物局正在不断提升相应的保护级别,加强文物安全督察和文物建筑安消防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国家文物局及省级文物部门鼓励各地政府出台配套激励、奖补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
据了解,2017年山西启动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文明守望工程”,山西省文物局与省工商联建立了每年召开2次文物建筑认养推介会的机制,目前已先后在盐湖区、浑源县、河津市、高平市等地召开了4次文物建筑认养推介会,完成文物认养238处,吸引社会资金3亿元。
打好汛期文物保护主动仗
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防汛救灾工作,始终坚持以防为主,将文物保护单位抢险加固和保护性设施建设纳入文物保护工程重点项目,将自然灾害应对处置纳入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重要内容,每年对灾后文物修缮、修复给予重点支持。
特别是今年进入汛期以来,国家文物局密切关注各地汛情,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向相关省份发出电话预警,印发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国文物防汛安全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地要保持高度预警状态,密切关注汛情,全面排查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整治安全隐患,周密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妥善做好受损文物后续保护工作,搜集、保存好文物构件或者部件,组织文物修缮、修复,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
今年6月以来,我国江南、华南、西南暴雨增多,受台风和持续降雨影响,多地发生洪涝地质灾害,一些地方文物单位受到洪水威胁。
7月,一场罕见的持续性强降雨突袭河南,给河南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郑州市、洛阳市、巩义市、济源市、新乡市等文物单位密集地区遭受严重灾害,部分博物馆和考古工地有渗漏进水情况,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遭受不同程度水毁险情。郑州商城遗址、龙门石窟、嵩山少林寺等地覆土坍塌,所幸文物本体未受损。
河南鹤壁辛村遗址考古工作人员雨中排水
国家文物局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支持河南省受灾文物抢险工作,拨付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资金。于暴雨之中,于洪水过处,河南文物人展开了一场生死时速的紧急救援,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抽排水作业,加大巡查、支护等工作力度,河南各地受灾文物建筑、古遗址、考古工地、文物保护工程工地及博物馆的抢救保护和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于7月25日12时30分前后登陆浙江舟山普陀区,登陆时强度为台风级,中心气压965百帕,中心最大风速38米/秒。
在台风“烟花”登陆前后,江苏、浙江、上海文物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国家文物局部署,提前预判部署,加强预警预报,将有文物分布的水库、河流和山区、沟谷等洪区和地质灾害多发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将古桥、古城墙、古建筑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单位和场所,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排查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整治安全隐患。制定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浙江自然博物院准备沙袋等抗台风“烟花”物资
浙江绍兴市柯桥区在台风来临前加固考古发掘工地
台风过境期间,相关省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考古工地等安全有序,未发生文物安全事故和严重受灾、受损情况,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物安全。
按照国家文物局安排部署,山东省文物局自5月份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全省文物部门开展了革命旧址险情排查工作。经排查,全省共发现80处存在险情的革命旧址。山东省文物局紧急组织各市立即采取支护、覆罩等临时措施,避免险情进一步扩大。
山东省委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启动革命旧址抢险加固方案编制工作,建立抢险加固销号制度,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抢险加固工作。革命旧址抢险加固工作完成后,旧址现存的重大险情排除,有效地改善革命旧址保存状况。
系统推进文物防灾减灾工作
文物防灾减灾工作是文物安全的长期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
针对易发生损毁的文物类型,国家文物局进行了分类施策。今年6月,国家文物局出台《关于加强桥梁文物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桥梁文物防灾减灾各方责任,将桥梁文物纳入地方防灾减灾体系,明确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任务分工,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技术建议。结合全国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总体部署,开展了石窟寺专项调查,摸清石窟寺保存状况,重点推进中小石窟寺抢救性保护。指导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发布《关于加强城墙类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倡议》。
目前,国家文物局正从多方面推进文物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推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强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应急管理、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相关各部门分工协作。二是指导各专业单位开展相关科研项目,推动基础研究、新技术应用及系统集成,形成系统科学体系,推动文物保护从“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化。三是综合近期山西、河南等地文物抢险救灾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出台国家层面的文物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增强文物抗灾能力和抢险救灾保障。四是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成果,进一步支撑文物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文物灾害风险预判、防范和统筹部署工作。
“文物防灾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持续努力,也需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守护好文物安全。”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表示,“全国文物系统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第一’的重要指示,自觉坚定地扛起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切实把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