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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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17:09 来源:国家文物局

     8月18日、1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受国务院委托作报告,并参加分组审议的第一组审议。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参加第二组审议,有关司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其他分组审议。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着力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文物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文物保护法实施取得明显进展。报告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政策供给、构建文物工作格局、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科技经费人才支撑等方面反映新时代文物事业蓬勃发展面貌,从八个方面总结文物工作取得的成就。一是坚持保护第一,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二是坚守底线红线,文物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三是加强文物考古,实证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四是传承红色基因,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取得突破。五是提升展陈服务,博物馆创新发展成绩瞩目。六是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不断优化文物进出境监管。七是坚持合理适度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成绩明显。八是坚持开放合作,文物国际交流拓展深化。

     报告认为,文物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文物机构队伍依然薄弱,“小马拉大车”现象突出;文物研究存在短板,考古成果作用发挥依然不足;文物科技创新力量薄弱,创新体系尚未形成;改革破题能力依然不足,文物保护管理利用体系有待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文物保护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依法管理,强化文物法治保障;坚持系统保护,完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坚持科技支撑,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文物事业发展强劲动能。此外,报告还对文物保护法修订提出了初步考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时,对报告给予肯定,认为报告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全面反映了文物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文物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委员们对加强文保机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提高文博行业待遇、文物保护修复、考古与文物研究、田野文物安全监管、博物馆展示传播、文物科技创新、数字化技术运用、民间收藏文物管理、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加大边疆民族地区文物保护支持、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加快推进修改文物保护法等提出审议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特别是文物法治建设,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文物保护法列入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列入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继2012年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2017年听取审议文化遗产工作情况报告以来又一次重要监督,对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推动文物保护法律实施、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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